2010 年 7 月盛夏,实验中学的旧校舍即将拆除,于归所在的毕业年级结束中考后,这栋墙体斑驳,长满爬山虎的建筑将不复存在。
于归坐在模拟考的考场上,面对题为“人生的意义”的命题作文时,握着笔的手指突然顿了一下,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起来。
尚且不说“意义”,单说“人生”这样空洞虚无缥缈的词就已经让他感到头大了。
于他而言,命题作文就是往固定的框架里,塞些枯燥的陈词滥调,他本可以不假思索地“制作”一篇高分作文,但这次在看到题目的瞬间,他便愣住了——人生是有意义的吗?
于归捏了捏眉心,似是想让自己清醒一些,便抬头望向室外。
窗户外的树木葱郁,已经是盛夏的深绿,躲藏在树木枝桠上的蝉,叫得声嘶力竭,比往日更甚。或许是担心蝉鸣鸟叫过于聒噪,影响考生集中注意力,没有空调的考场,只留有微不可察的窗户缝隙,供风涌入。
盛夏蝉鸣也从这一点裂缝,潜入扰人清净,弄得人心烦意乱。
于归觉得自己像只不会叫的蝉,或许没等被人发现,就已经死掉了——它们真好,至少这个夏天让人知道了他们存在过。
发了好一会儿愣,直到监考老师注意到他,敲了敲桌子,提醒道:
“还有 45 分钟交卷,请同学们抓紧时间写作文,填涂答题卡。”
这是于归第一次拿到题目之后,不知从何下笔,虽然不明白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他还是将他“短小精悍”的 15 年人生,洋洋洒洒地写了千余字。
似乎想透过原子笔的笔尖,在一篇命题作文里,一点点回顾自己短小的人生,找寻自己停留在人世间的意义。
对于归而言,5 岁以前的记忆,大多都是模糊不清的。几乎全是通过母亲对他情绪的宣泄,透露的只言片语拼凑起来的。
残存的记忆里只有一间狭小的、充斥着暴力、哭喊的出租屋,和一个浑身酒气的男人,以及一个披头散发哭啼的女人。
还有一些让人不会产生什么美好联想的东西——棍棒、烟头、电线……
5 岁以后的记忆,显然要更丰富鲜活一些。
父亲锒铛入狱后不久,母亲改嫁,继父温厚和蔼,弟弟活泼可爱。人生仿佛按了快进键,日子渐渐好了起来,那些阴霾似乎不曾存在,记忆中也算度过了一段还算安宁的日子。
好景不长的是,父亲病逝的消息传来后,母亲突然就病了,见到他时会变得莫名的暴躁易怒,反复无常,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医生诊断的结果是情感双相障碍。
即使继父一再跟他强调,这一切都不是他的错。
但他明白,与生父极为相似的长相就是诱使母亲发病的病因,他的存在就会让母亲回想起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光。
而他对此,无能为力,因为他没有错,母亲也没有错,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修补改正这个致使母亲厌恶他的错漏。
如果说弟弟宋执的出生,对于母亲来说算是一次人生的重启;
那对于归而言,搬离嘉兰市,来到林城遇到林迟,就是属于他人生的新生。
他的人生是从 10 岁开始的,也是自那时起才拥有的意义。
应试作文不是纪实文学,自然不会允许他赘述过多不幸而又不幸的童年,真善美才是主流价值所追求的。
想明白的那一瞬间,于归提起笔一气呵成,洋洋洒洒地写下了一篇千余字的作文。
几乎是在收卷铃响起的那一刹那,于归从容不迫放下了笔,似乎游刃有余地掐好了时间交了卷,只有额角的点点汗珠出卖了他。
“哥哥!”
刚走出学校大门,还没来得及将脑子里那些关于“人生”“意义”“童年”乌七八糟的念头挥之脑后,便听到一个洪亮清脆的声音在喊自己。
抬眼望去,穿着背带裤的宋执在原地蹦得老高,边叫他边冲他挥手,嘴角裂到了耳朵根;而他身旁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林迟,早就起跑冲刺到了于归跟前。
“哥哥,抱!”
于归几乎是下意识地蹲了下来,将林迟圈在怀里:“不许跑,人多,车多。”
“哥什么哥,这是我哥,你瞎认什么亲戚。”
被林迟抢跑的宋执,气急败坏地嚷;林迟靠在于归怀里,仿佛背靠了一座大山,得意洋洋地吐着舌头冲他做鬼脸,挑衅意味十足:
“不让叫哥哥?”
“那我小时候和哥哥定娃娃亲了,我要叫老公的话,你不得叫我嫂子?”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宋执就炸了,伸手就要去扒拉于归环着林迟的手,谁知他越扒拉,林迟干脆双手抱着于归的脖子,偏要气死他一般:
“就叫老公,就叫老公,就要当你嫂子。”
“我撕烂你的嘴!!”
说着宋执就伸手去抓林迟的脸,两人就这么较着劲,于归脑子里关于考试、作文的所有思绪全被打散,无奈地将两人隔开。
谁知林迟突然哇地一声哭了起来,眼泪跟掉线的珍珠一般扑簌簌地往下掉。宋执抬起的手就那么僵在空中,结结巴巴又十分委屈地说:
“哥...我...我还没碰着她呢!”
于归瞅了一眼手忙脚乱,语无伦次的宋执,又看了看怀里撇着嘴不发一语,眼眶红了一大半的林迟:
“跟妹妹道歉,撕烂嘴这种话怎么能说呢?”
“我又没有真的撕,我吓唬吓唬她而已。”
听了这话,林迟哭得更大声了,但却不见掉眼泪,于归冷了冷脸,严厉地看着宋执,宋执没了办法:“我道歉行了吧,你别哭了,对不起。”
宋执心不甘情不愿的道歉,林迟也不计较,总归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又有些得意了起来,眼泪立马就不掉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
宋执这一声嘟囔刚一说完,于归赶在林迟发作前插上了话:“这么热的天,来接我考试,请你们吃冰好不好?”
说着,于归从书包里掏出纸巾给宋执擦了擦额头的汗,又递给他 10 元的纸币,打发他去小卖部买冰淇淋。
直到宋执的背影消失在了小卖部,于归才牵着林迟去了树荫底下给她擦汗擦眼泪。
“别哭了,眼睛哭坏了。”
“哥哥,我没哭,我是装的。”
林迟的眼睛水汪汪又亮晶晶,古灵精怪的模样很是可爱,理直气壮地说着自己是装的,毫无愧色,让于归忍不住笑。
但又忍不住收敛起来,耐心跟林迟解释:“小执不该吓唬你,但迟迟也有不对的地方。”
林迟心虚地不去看于归的眼睛,目光躲闪最后低着头玩起了自己的手指,不说话。
于归只好再次蹲下来,将林迟拽到自己跟前,目光平视着她:“哥哥不是要责备迟迟,只是迟迟是女孩子,老公这样的称呼是不能随便叫的。”
“为什么?”
于归被林迟理直气壮的三个字给反问懵了,甚至一瞬间怀疑起自己的理论是否正确,一时间竟然解答不了,最后直接叹了口气笑:
“因为,这个称呼是对迟迟未来另一半的称呼。”
“那个人会和迟迟结婚,然后陪迟迟一辈子。”
“你现在把称呼给了哥哥,那个人以后会不开心。”
于归试图用林迟的逻辑和能理解的方式,耐心地跟她解释,他不确定对于一个 10 岁的小朋友来说,怎样的解释更恰当合理。
“那哥哥不能跟我结婚吗?哥哥当我另一半就好了啊。”
“哥哥说的那个人我又没见过。我不想跟他在一起。”
“万一他对我不好怎么办?哥哥放心吗?”
林迟的三连问,看似有些无理取闹,但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反而是于归刚才的解释经不起推敲,太把林迟当小孩了,于是换了个方式提问:
“那你为什么想跟哥哥结婚?”
林迟觉得于归这个问题好莫名其妙,在她看来于归那么好,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是很理所当然的事儿,根本不用考虑“为什么”。
但如果对象换成是宋执,就得仔细琢磨为什么会想不开要跟他结婚了。
“哥哥长得好看,声音也好听,会给我擦眼泪,会给我撑腰……”
林迟掰着手指头数,颇有一种哄小孩的感觉,一一细数着想要跟于归结婚的种种理由,真诚纯粹,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不带一丝犹豫和虚伪。
最后,林迟实在想不到了,只好说:
“我想不到了,但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你啦。”
“和你待在一起很开心,非要结婚的话,我就想和你结婚。”
也不知道怎么了,一阵风吹过,刘海糊了眼,于归一瞬间心底跟着微风泛起了涟漪,林迟一点儿也没变,和她小时候一样——坦率直接、理直气壮。
他竟然因为一个 10 岁小女孩的热烈告白而在某个瞬间有所动摇,真是莫名其妙。
“迟迟太小了,哥哥喜欢年纪比较大的。”
于归皱了皱眉,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很是苦恼的样子。
“那你等我几年不就好了,到时候我就跟你一样大了啊。”
林迟的世界似乎很简单,遇到问题和困难,直面并解决,似乎凡事都很轻而易举。
这样的简单和纯真是于归从未遇到过的,至少他身上没有,他一瞬间想守护一下这颗仍旧单纯相信美好的童真。
“行吧,那哥哥再等等。”
“等迟迟长大了,嫁给哥哥。在此之前,只能叫哥哥。”
林迟学着于归的模样,皱了皱眉头,一副“真是拿你没办法”的模样点了点头,随即偏了偏头看到了从小卖部出来的宋执。
接着,她便手忙脚乱地从背着的小包里往外掏着什么东西,嘴里还嘟囔着:
“可不能让宋执看到了,他什么都想要,不然又要跟我抢。”
很快,林迟就掏出了一颗橘子和一枚树叶形状的胸针塞到于归手里,嘴里嘟囔着
“胸针是妈妈帮我挑的,她说很适合哥哥。”
“但橘子是我从宋执那里抢来的,最大个的,很甜,哥哥快吃。“
最后,在宋执走到跟前的瞬间,林迟冲于归甜甜地笑:
“哥哥,生日快乐,天天开心。”
于归还没来得及感动和反应,只见宋执手里拿着冰棍,僵在原地,下一秒咬牙切齿、气急败坏地冲林迟嚷:
“臭丫头,我俩说好的,今年一起说的!”
“谁管你啊,今年又是我第一!”
于归手里拿着橘子、冰棍、还有那枚树叶胸针,眼前是两束鲜活的照进自己生命的光,身后是躲藏在浓郁树荫之后的蝉鸣。
人生能有什么意义呢?
——活着应该也算是一种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