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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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野!我们回来了!”

晨光微曦中,风尘仆仆却难掩风华的青年推开大门,一眼就看到坐在轮椅上的男人,对方正在前院小菜地旁边,好像是要给菜地浇水。

似乎没想到他回来这么快,男人惊诧片刻,才放下手中的小水瓢,笑道:“路上辛苦了。”

墩墩拉着青石走进来,惊喜道:“叔叔!你真的帮我浇菜菜!”

他还担心叔叔太懒,都不想帮他浇水,等他回来,这些小白菜就死了。叔夫说要等小白菜长大才能去江城,他可不想重新种菜菜。

然而夫夫两并没有把心神放在小家伙身上,梁峰和冯淮牵着马车从侧门走,乌榆去给他们开门。墩墩看到叔叔不搭理自己,也不恼,拉着青石去看自己的菜菜。

而文序早已经过去,推着男人往二进的主卧里走,“这次出门不算辛苦,比乘船近一个月好多了,就是出了点意外没能呆久一点。”

“上次我们在府城歇脚,墩墩光顾着担心你,都没能好好逛逛,没想到这次呆的时间比上次还短。”

男人嘴角噙着一抹笑意,静静听着青年分享这次行程,听到这里才开口问道:“出了何事?”

文序凑到他耳边小声报信:“冯淮和梁峰说你的死对头来了府城,我怕对方想找你茬,也没敢多留,带着墩墩就赶回来了。”

“死对头?”枭王敛眉想了一会,没想到有谁能称得上自己的对手,“是何人?”

“安王啊!”文序双手用力,沉重的轮椅被抬过门槛,稳稳落在房里,“是叫安王没错吧?”

“安王?”男人不确定道,“盛天帝的堂伯,安庆王爷?”

“原来叫安庆王爷吗?”文序嘀咕道,“反正冯淮他们说的是安王,听说七老八十了都。”

枭王笑了:“也没那么老,我没记错的话,安庆王爷六十多出头的年纪。”

“六十多还不老啊?”文序小声嘟囔,“按这里十六七岁成亲,二十岁不到就当爹的情况,他六十多岁,估计孙子都能跑了。”

男人好心提醒道:“他没有孙子,都是孙女。”

文序敷衍点头:“我打个比方嘛,你早膳吃了没?要不要我去煮点吃的?估计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你都是吃外面的东西。”

“不急。”枭王握住他的手,将人拉到腿上搂住,“你才刚回来,先歇一歇。”

“这次在家里呆多久?”

文序瞥了一眼门外,没人,这才放心靠进自家夫君怀里,“多呆一段时间吧,天天东奔西跑的,墩墩还挺想你的。”

男人沉默片刻,带着笑意的声音自耳边响起:“夫郎也想我了?”

青年义正辞严:“对啊,我们老是分居两地不好!”

“谁知道你自己在家有没有叫什么窑姐上门?我得回来盯着你。”

“什么窑姐。”枭王低头蹭着夫郎的脖颈,“伏峰县连座像样的青楼都没有,我放着郎艳独绝的夫郎不要,要什么残花败柳?”

文序撇嘴道:“难不成伏峰县有青楼你就要了?”

枭王:“?”

“夫郎,你这个重点抓的……还真是清奇。”

文序开始装傻:“我没读过书嘛,文丞相你是知道的,管不了内宅安不了朝堂,哪里想得起给我请夫子?”

大户人家的哥儿女子,一般都会由家人请夫子到府中,不求自家孩子能学识渊博,但是至少要知道断文识字,否则以后嫁出去,连个账册都看不懂,怎么管得好家?

在文府,文丞相想不起来,梁夫人倒是想得起来,不过对方只给文思敏请,不可能让文序跟着去听就是了。

“文丞相的续弦对你不好?”

这是男人第一次问他以前的事,文序想了想,老实道:“也不是不好,你也知道,我娘是原配,梁夫人肯定不可能对我视如己出的,但是也没有故意针对我,顶多就是不闻不问,不喜欢我去前院,眼不见心不烦罢了。”

要说在内宅,光靠一个管家就能护住文序,那肯定是不现实的,文老太太去世的时候文序才多大?梁夫人真想弄死一个孩子,有的是办法。

不过虽然没有刻意针对,但是她不闻不问的态度,也足够底下的人见风使舵了,属于文序的份例她顶多少给一些,但是因为知道她不会管的态度,那些下人就敢全部拿走。

管家能做的就是保证下人不会太过分,能让住在竹苑的小孩平稳长大而已。

文序不是原身,对梁夫人谈不上恨或者怨,也不可能因为用了这具身体,就像有所亏欠一般去针对梁夫人,为原身出气。

他凭本事占的身体,原身自己也放弃了这一世,有什么恩怨都在原身咽气的那一刻烟消云散了。

之所以对原身的记忆再三探寻,多次回忆原书情节,也不过是害怕被那些爱恨牵扯,极力避免那些主角团罢了。

而且在原身的记忆里,那个文序也是不恨梁夫人的。

顶多就是羡慕文思敏有一个这么好的娘亲,然后就开始想起因为自己而难产去世的母亲,接着躲被子里哭。

他的语气过于平淡,枭王也拿不准梁夫人在自家夫郎心里是个什么印象。

“那不说她了,跟我说说你以前的事吧。”他道,“刚才你说这里十六七岁成亲,那你们哪里呢?”

没有丝毫顾忌,十分直白的话,让文序的心跳慢了一拍。

“什么这里那里的。”他眼神游移,“我十八才与你成亲,自然以为大家都这样,结果你说安庆王爷都有孙女了,我想来想去,觉得有些奇怪。”

“哪里奇怪?”枭王搂着文序,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轻声问道,“就算二十岁成亲,到了六十多岁,有孙辈也不奇怪吧?”

平淡无奇的口吻让文序的心跳逐渐静了下来,“你知道了。”

离开了怪诞不经的世界,他的警惕性没有以前那么高,没了无处不在的危机,放松的神经使得他露出一些马脚也不奇怪。

何况他也没打算瞒着枕边人。

男人侧头吻了吻青年的脸颊,似是安抚,似是表明态度。

“你对于尊卑的意识太浅薄。”他叹了一声,“行为举止与其他人格格不入。”

无论是面对一位身为亲王的夫君,还是面对巡抚夫人,就连连对待下人,青年都隐隐有一种说不出的宽容,不像是身为丞相嫡子,或者是一位王夫该有的姿态。

“那别人是怎么样的?”文序好奇道,“生杀予夺才正常?”

“差不多吧。”枭王不置可否,“所以能说说吗?”

对方已经察觉,文序不太想瞒,如果真的不想露出马脚,最稳妥的其实是对枭王这个枕边人敬而远之,然后伺机摆脱这具身体的身份。

但是文序并不,他一路上亲力亲为照顾枭王,安定下来后还与对方同居一室,带着他的侄子和属下到处跑,时不时跟男人贴贴,想不露馅都难。

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我没想瞒你,但是现在也不是很想说。”文序轻声道。

“那就不说。”猜测被确定后,男人倒是想得开。“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

“你不怕我吗?”文序转身捧住男人的脸,认真看着那双漆黑如墨的双眼,“不怕我是什么妖魔鬼怪?”

“那你不怕我吗?”枭王反问,“不怕我把你当成异类或者冒充文序的细作杀了?”

“不怕,我这身体确实是文序的,至于把我当成异类……”青年双眼微眯,明亮炙热的眼眸在这一刻杀机尽显,“在你背叛我们这段婚姻的那一刻,我会杀了你。”

“感情需要坦诚,但是我容不下背叛。”

容不下背叛?男人默念着这句话,倏尔一笑:“那我又有什么可怕的?”

“纵是妖魔鬼怪,也是与我拜过天地的夫郎。”枭王喟叹一声,“只是担心你哪天忽然就消失了。”

语气中带着微不可察的担忧,让文序一颗心稳稳落地,这男人,没白费他的喜欢。

文序亲了男人一口:“把心放到肚子里,圣旨赐婚不能和离,你也说了,我们可是拜过天地,要过一辈子的。”

这副渣男安抚的口吻,把男人看乐了,“行,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这件被任何一个人知道都是心神俱裂的事,却被夫夫两人说得好像什么小情趣一般轻描淡写。

枭王抬手捻了下文序的右耳,随后文序就察觉到了一份坠坠的重量,他抬手摸上去,便碰到了一枚耳饰。

“你做好了?”

“嗯。”枭王颔首,问清楚了,才能放心把这枚意义非凡的耳饰扣上去。

“我去看看!”文序高兴地从他腿上站起来,跑到房中的梳妆台去照镜子。

只能看到个大概影子的黄铜镜里,耳饰的颜色几乎看不出来,文序干脆自己动手把耳坠取下来端详。

这枚耳坠比成年男子的手掌还长一些,从中指指尖到手腕,文序脖子修长,戴上去的时候堪堪触碰到锁骨上方。

整体用金子打造的耳饰十分绚丽,耳扣上镶嵌了一枚圆润的和田玉,垂下来的坠子上,依次是一颗小指甲盖大的紫色珍珠,其下接着三枚相连的棱形錾金刻花坠。

每一枚棱形坠都是镂空的,中间内嵌一颗指甲盖大小的红色宝石,边沿一圈还嵌着八颗各色小宝石。

翡翠、玛瑙、绿松、珊瑚等不一而足,光是一枚棱形的錾金坠,连同中间主石就镶嵌了整整九颗宝石。

三枚相连的棱形的錾金坠底下,是同样赤金打造的六根细细的元宝链,加上这簇流苏,整枚耳饰的长度已经超过了锁骨。

一枚耳饰用了这么多黄金和珠宝,分量肯定很足,但是这金光闪闪,珠光宝气的款式,实在很合文序的心意。

他拿着耳饰兴冲冲跑到男人面前:“顾明野,你帮我改一改行吗?”

“不喜欢?”

“不,我很喜欢!”文序认真道,“就是你能不能在耳扣后面加一个耳挂?这样就可以挂在耳朵上了,耳扣的这根金针太软,只能穿进耳洞当个装饰,不然我戴不了多久,这根耳针肯定弯折。”

“你要一直带着?”枭王有些惊讶,“你在外行走不是要……”

文序理所应当道:“之前第一次出门,我又不知道你手底下有这么多人能用,这次需要运布料去府城,才知道你安排了这么多人保护我,所以就不需要小心翼翼隐瞒身份了。”

他煞有其事道:“没看到之前那个学子过来拜托我的时候,我都直接说我是你夫郎吗?况且我那个干娘也知道我是哥儿的身份,如今有了耳饰,我还隐瞒干嘛?”

要是想瞒着,当初就直接说顾明野是他兄长了。

自家男人费心费力给他打的耳饰,这么华丽,这么漂亮,这么合心意,他不戴着出去见人,实在太可惜了。

听到这个答案,男人意料之外的愉悦:“好,这几天就给你弄好。”

自家夫郎想向他人昭告他的存在,他又怎么忍心自己的打造的耳饰,不能让夫郎戴得舒适呢?

他可以不去探究自家夫郎是否冒名顶替出嫁,是否借尸还魂,只要对方不离开,他说文序是枭王夫,那他就是。

文序也不去追问自家夫君对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想法,只要对方态度明确不背叛,那他可以给对方更多的信任。

两人一起看着那枚造型夸张的耳饰,都觉得如今的生活正正好,是他们彼此想要的,这样就行了。

最隐秘的问题说开后,又看到了自家男人费心费力亲手为自己打的耳饰,文序整个人都开心了。

既然没那么急着开启下一趟行程,也可以不用顾虑原来身份带来的限制,他直接做了决定,说不出门,就不出门。

一整天都跟枭王腻在一起,对方处理军务的时候跟在旁边翻信件,陪着对方听乌榆汇报的消息,男人一副放任的姿态,让乌榆等人明白了他的态度。

早在得知顾明野手底下还有暗卫跟随的时候,文序就知道在他跟对方来边城,甚至更早之前,接到赐婚圣旨的男人肯定让人调查过原身。

之前他只想让顾明野察觉到不对劲,让对方习惯他不是原身,是另一个人,但是并不想让别人发现他的异样。

如今男人浑不在意的态度,让乌榆等人逐渐习惯文序的行事态度,文序索性放开了性子,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也不去考虑原身“人设”的问题,倒是自在了许多。

在男人放下公务喝茶期间,文序忍不住问道:“安庆王爷那边你打算怎么处理?”

“不急,他上不了什么台面。”

枭王慢悠悠喝了口茶,淡声说道:“你回来之前我送了本奏折进京,如今估计很多人都知道我在代替皇上巡视北大营了。”

之前的圣旨是通过内阁下达的,为了不让那几位阁老察觉自己的心思,盛天帝用的就是这个理由,只不过他久居府中,从圣旨下达到离开,都没多少人知道罢了。

如今墩墩已经跟着他们离开了上京城,再把那道圣旨的内容闹得全天下人都知道,盛天帝才是真的骑虎难下。

“义兄将我高高捧起,让盛天帝上位了也不敢明着动我,那我就继续抬着架子,让对方不敢妄动。”

文序一想就明白了,以前隐忍是因为墩墩被对方的人掌控,所以才会隐而不发,老老实实承受盛天帝的小动作,顺着对方的心意“发配”边城。

如今可以限制顾明野的把柄没有了,全天下都知道枭王代替皇上巡视慰问北大营的士兵,估计又会在枭王的功绩上添一笔,盛天帝就更不敢下手了。

他忍不住笑道:“当初他下旨让你在边城呆一年,接着去封地的时候,估计没有想过,墩墩能跟着你一起离开上京城。”

毕竟软肋在手,顾明野在云州就是一头被拴住的老虎,只能随着盛天帝的心思做事,如果软肋没了,在封地的顾明野就是可以豢养私兵,随时可能颠覆政权的亲王。

所以现在的盛天帝应该愁得不行吧?

枭王笑道:“现在盛天帝不敢再弄什么小动作,替天子巡视的身份过了明路,哪怕安庆王爷知道盛天帝的心思,也得顾及天下人的目光。”

何况对方未必知道,所以就算看他不顺眼又如何?见了面还是得老老实实叫他一声枭王。

至此,文序的心总算放下了,只是他们不上赶着挑衅盛天帝,就凭顾明野这一手,对方就不能明晃晃动他们,而他只要谨慎点,不让盛天帝知道他身为王夫却在外经商的事,那对方就没有理由朝顾明野发难。

按理说应该是这样,但文序还是问了一句:“如果我经商的事被知道了,你会为难吗?”

“不会。”

抬手抚上自家夫郎的头发,枭王只道:“做你想做的,其他的不必忧心。”

文序垂眸浅笑,这么自信,看来自家男人还有不少底牌嘛。

“好。”他轻声应下。

晚上吃的饭是乌榆出去打包的,文序乐得清闲,饭桌上男人才提起笔墨纸砚的事。

“送来了?这么快?”文序愣了一下,“当初我们去江城,路上花了差不多一个月时间。”

虽说路上还会在途径府城的码头停靠,但是也不至于快这么多吧?他这次离开伏峰县不过半个月时间,对方居然比他到的还早。

枭王给他盛了一碗汤,解释道:“信鸽传讯用不了几天,张夫人接到信后当天就准备好你要的东西,直接让张家商船运过来,一路上没有停靠。”

张家商船走的又是临城那条水路,最近正逢汛期,有湍急的水流助力,自然比之前快多了。

文序点了点头:“那行,明天让梁峰去通知那群学子一声,今年秋闱定在八月十六,估计他们也等急了。”

说罢,他又有些苦恼:“你说我是原价卖呢,还是加点银子呢?按原价的话,到底是用了张夫人的关系,加银子的话,和罗家也没什么区别了。”

当初他租这座宅子的时候,牙人也说了,这条街上住的大部分学子都是租户,并不是家就在五更街。

估计这些学子都是附近村子里的,为了去学堂方便,才来县城租房子。

“张夫人的关系用了就用了,这件事她也不是没有好处。”枭王放下筷子,拿起手帕擦了擦嘴唇。

“我这边已经收到消息,中州巡抚卢珩已经在商船离开江城的次日,就已经送了一本奏折去上京城,此事关乎学子未来,想必卢大人此后官运一片光明。”

“更何况,”他似笑非笑看了青年一眼,“夫郎一开始不就是这个想法吗?”

借由此事让张夫人记自己的情,让卢大人的官位再稳固一点,甚至再高一点,这样以后远嫁西南的卢家小姐即使有事,也未必需要求到自家夫郎头上。

文序撇嘴,嗔了他一眼:“和你聊天真不好玩。”

一点悬念都制造不了。

枭王悠哉悠哉地倒了杯茶:“这叫心有灵犀。”

文序眉头一皱:“别喝茶,当心今晚睡不着。”

“哦。”男人老老实实放下茶杯,喊门外的乌榆拿了壶温水来。

江城那边如自己想的那般顺利,文序也不纠结了,寒门学子求学不易,他决定降价出售手中的笔墨纸砚,反正如今他手中少说也有两万多两,这几百几千两他也亏得起。

“唉……”他幽幽叹了口气,“还是女子的生意最好做啊。”

一直和墩墩老实吃饭的青石眼睛一亮,小声问道:“公子,为什么这么说啊?”

文序惆怅道:“在与自身观念不冲突的情况下,女子比男子更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

如果是在现代,男的还能买游戏机买配置买游戏买手办买车买手表,可是在古代能买什么?

衣服?玉佩?扇子?发簪?哪样是女子不能买,甚至花样款式更多,价格更高的?

毕竟男子用的发冠总不能和女子发簪一样镶嵌好几颗珠宝吧?

至于那些贵重的、男子能收藏把玩的物件,目前他也没渠道进货,所以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能从男的身上赚到的银子,不一定有女的多。

古代女子大都遵循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观念,一辈子的想法都围着几个男人转。

但是好就好在,只要不去冲击她们被从小灌输的观念,她们会更愿意花大价钱打扮自己,可悲的是她们除了爱美天性,未必不是为了让夫君把心放在自己身上。

不过那又如何?反正能让他赚到银子就行。

青石若有所思,连饭都不怎么吃了,只等着墩墩慢吞吞吃完,两个人在院子里消食后,就一起跑回了房间里。

看着紧闭的房门,文序和自家男人嘀咕道:“也不知道那两个小孩偷偷摸摸在干什么。”

在府城的时候就爱呆房间里,今天回到家了还这样,刚才吃饭要不是乌榆去叫,两个小家伙还不觉得饿。

枭王倒是想得开:“随他们去吧,你那个小厮是个有分寸的,有暗卫跟着,出不了事。”

没签卖身契的时候能陪着旧主过苦日子,后面明明察觉旧主不在了,还愿意跟着新主来边城吃苦,一路上青石如何照顾墩墩他都知道。

甚至没有因为自己不良于行而以下犯上,反而一板一眼,老老实实把自己当成另一个主子。

就冲这些事,枭王都能对这个小厮高看一眼。

“行吧。”文序也只是好奇一下,没打算探寻青石的想法。

毕竟都十五快十六岁的少年了,有点小秘密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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