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雨没下多久,急匆匆地开场,又潦草地收尾,当天下午就停了。
回到商店之后,我继续看店,而方应琢在雨停后拎着相机出了门,说准备在粟水镇拍一些照片。
我这才想起方应琢来粟水的任务之一就是拍毕设。昨天我无意中看到了方应琢的学生卡,他就读于r大新闻系,我以前也翻过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知道新闻系在r大的评级为a+,从学科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分数线更高的p大。
日落时分,方应琢才从外面归来。夏天昼长,将近晚上八点才堪堪天黑,方应琢进屋,我锁上大门,跟他一起上了二楼。
方应琢放下相机包,从另一个背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我适时地给他开了灯,方便他看得更清楚些。
方应琢将自己的领口向下扯了扯,从镜子中看到一大片醒目的绯红。
方应琢伸手碰了碰,叹气道:“山里的蚊虫好多啊……才出去一趟,感觉现在浑身上下全是蚊子包。”
我点头:“这边确实是这样。你这种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招蚊子喜欢。”
我看了看方应琢露出来的皮肤,断定就是被蚊子给叮的,没什么大事,只是会很痒——山里的蚊虫不仅多,还特别毒,叮出的包不仅又红又大,还会痒得人半夜睡不着。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去给方应琢拿了一个巴掌大的小罐子,里面是深绿色的药膏,“你涂这个,能缓解不舒服。”
方应琢将信将疑地接过,拧开了盖子。
这是我与方应琢同居的第二天,他已经不再像昨晚那样羞赧,接受了自己正在与人共处一室的事实。也许方应琢真的很需要立刻涂药,他直接 月兑|下了他的上衣——好家伙,前前后后红了一片。
方应琢有些崩溃:“怎么穿着衣服还会被咬成这样?”
我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我也是第一次见有人这么惨。”
方应琢用指尖沾取了一部分药膏,涂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
然而后背上的地方多少会有一点费力,方应琢试探性地看向我,问道:“秦理,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我走近方应琢,方应琢的一切在我眼前一览无遗。他肤色浅,就连……常人会堆积色素的地方都要颜色浅些。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不偏不倚地注意到了这个,明明昨天让他别拘束的人是我,现在更束手束脚的那人竟然也是我。
好在方应琢只需要我帮他涂后背。
不然我真的要义正严辞地拒绝他!
方应琢转过身去,背对着我,“麻烦你了。”
“小事。”
我没再多说什么,手指抹上一点药膏,找到方应琢后背上泛红的痕迹,轻轻地涂上去。
“啊,”因为我的触碰,方应琢竟然小幅度地抖了一下,“好痒……”
“抹完就不痒了。”我说,“很快就好。”
微凉的药膏逐渐在我的指尖融化,而方应琢的肌肤同样带着一股凉意,没有被夏日的暑气沾上半分。中间那道深深的背沟将 身区 体一分为二,一半隐匿在昏暗中,一半暴|露在光线下。
说来还真是难以置信,我昨夜不过是无意一瞥,看见了方应琢的后背,今天就变成了亲自确认手感,如我想象中的一致,光滑、细腻。
方应琢的感受与我截然相反,他的声音那么轻,“秦理,你的手好热啊。”
尽管他背对着我,我却好像已经想象出了他的表情。他也许微微皱起了眉,会显得比大多数时候生动一些。
“因为我体温高吧。”我回答他,“也许是你体温太低了也说不定。”
涂药终于结束了。方应琢换上居家服,而我去了盥洗室冲凉。明明早晨已经冲凉过一次,一整天下来也没出汗,这时候做这个举动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可我现在格外不想与方应琢共处一室,只好换个房间了。真是好笑,这本来是我的家,怎么就变成了我避着他?
就在我将肥皂涂满全身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一个双手不便的人都能轻轻松松够到自己的后背,方应琢一个手长脚长的大男人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也不是没被蚊子咬过后背,涂药一向都是自己来,方应琢到底怎么回事?
胡思乱想了一通,也没什么头绪,毕竟我又不会真的去质问他。
随即,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比刚才的问题严重百倍千倍——
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慢慢抬起了头。
竟然还有愈发精神抖擞的趋势……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概率,绝对不亚于出门买彩票中了一千万大奖。一直以来,我甚至以为我那里有什么障碍……
额头抵在墙壁上,我低声爆了句粗。
该死。
幸好这种异样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我堪称手忙脚乱地洗完了澡,回到卧室,又险些同手同脚地爬上上铺。
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姐寄回去。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深恶痛绝。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部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射到了方应琢身上。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露。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我用手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处。方应琢垂着头,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头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水的味道。
房间里灯光昏黄,只听得见写字的声音。
然而,一声消息提示音打破了这份静谧,方应琢的思绪骤然被打断,笔尖墨水在纸面上划下一道不和谐的黑色痕迹。
方应琢拿起手机,打开微信页面。他把手机字体设置得很大,偏偏我从小到大就没近视过,白底黑字,把那条突兀的消息看得一清二楚。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什么?
我维持不住方才的镇定,下意识地换了个姿势掩盖撞破别人秘密的局促,结果连带着上下铺都摇晃了一下,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
嘎吱——
我顿时心里一惊。方应琢当然也听见了上铺传来的响动,向头顶上方看去,在这之前,我赶紧倒在床铺上,发挥出毕生演技,佯装只是睡觉时翻了个身。
方应琢那么单纯,不知道会不会怀疑。
我闭着眼睛,一只手却紧紧攥住了旁边的被子,脑子被看到的那句话牢牢占据。
……方应琢喜欢男人?
在信息闭塞、思想封建的山区,同|性|恋是个太过惊世骇俗的概念,与精神疾病划等号。我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对于这类群体也没有半分好感,反而极其厌恶。
一想到刚才还帮他涂药膏,我就泛起一阵强烈的恶心。
中|guo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想到同|性|恋,就想到两个构造一模一样的身体相互 纟丩 缠,实在令人作呕。
直至深更半夜,我却迟迟无法入睡。我的心脏狂跳起来,一边对这一秘密感到难以言喻的震惊与嫌恶,一边又难以自控地感到了一股异样的、扭曲的窃喜。
我想,我终于发现了方应琢的缺点。
这一发现不亚于无双美玉出现裂缝,传世丹青溅上墨汁,珍馐美馔落上苍蝇。
看起来那样完美的方应琢……竟然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作者有话说
兄弟就是兄弟呀。。。兄弟是不可以变成妻子的,变成妻子了你就再也不能坦率地拍拍兄弟的肩膀再和他一起仗剑走天涯了。。如果变成妻子了你们就只能在夜晚一起缩在被子里再钻进浴望与爱的温床了。。所以兄弟只能是妻子。。哦不。。。我是说。。所以妻子只能是兄弟。。抱歉。。我是说。。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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