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8 / 39 章 · 3,745

没关系,这是我在太阳系中的一个固定位置,我是横在他和他的数个预备男友之间的恒定的电灯泡。因为我年纪还小,在这地方举目无亲只有他一个哥哥,理所当然他要照顾我。

第二天起来,我从衣柜里选我带回来的最乖巧的一套衣服,只差把初中时的校服穿上身。耳钉和戒指摘得一个不剩,清白干净得像我刚出生时一样,可惜没办法把头发喷回黑色。

我站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扯我的面皮,要揉捏回一个纯洁易碎的天真样。“哥哥。”我万分敬业地排演台本,“还有alvin哥。”

严栩安预约的那家蛋糕店我知道,从欧洲火到亚洲,我在ig上关注的网红们一个个都在拍,现在我们不用进去里面,就能看到一群举着摄像机的女孩,衬得我们三个男人的组合十分突兀。

严栩安先走到柜台前,认真把柜台里的蛋糕都看一个遍。他说他想吃招牌的水果千层,可是也想吃纽约芝士。他先问alvin,所以你能不能点纽约芝士?这样我两种都可以吃到。alvin还没回答他,他又回头问我:“小宁,你呢?”

他只是随便问一句,因为他马上就看到旁边新品限定的招牌,是什么使用了当季新鲜水果的树莓挞,一整团鲜艳甜腻的红色。他指着那牌子不由分说对我撒娇:“你点这个好不好?”当然好,没问题,反正最后都是他一个人要吃。

alvin把整块蛋糕都留给他,在他动餐叉之前碰都不碰一下。我也学他的样,埋头苦喝他们给我点的苹果茶。他们两个都喝酒,偏偏不给我喝。苹果茶酸味很重,用来平衡蛋糕的甜。吃吧,都给你吃,只有你才适合这样漂亮的甜食。

严栩安看到我们不动,假装抱怨:“你们这样会显得我很过分。”

他话要说,餐叉则是半点不留情。他不客气地每样尝过一口,品味半天的排序是我的最好,他的次之,alvin的最差。“好腻,不喜欢这么甜的。”他说。

那我自然把树莓挞让给他,顺手接回他的水果千层,又看一眼alvin面前的纽约芝士,无比体贴地问一句:“要是alvin哥也不喜欢芝士的话,要不要和我交换?”世界上没有人能比我更会扮绿茶了。

alvin就笑,用餐叉敲碟子提醒严栩安:“你怎么回事,你弟弟可比你像哥哥。”

严栩安低头不看他,专心致志咬他的树莓:“他在你面前装呢。”

多么烦人,我对他那么好,他却想要揭穿我。

“你有多高?我看你也比你哥要高。”alvin问我。

“我一米八三。”

“你看看。”他拍严栩安的肩,“我就说他比你高。”

“那我下次穿鞋子穿厚一点。”

我觉得我也要对alvin改观了,严栩安喜欢的人——被严栩安获准能够喜欢他的人没有差劲的人。alvin比他大一岁,除了搞艺术还经商,真正的人生赢家。他爸的公司在夏威夷,他负责中国这边的业务,日常在两边飞来飞去。妈的,我还以为严栩安之前郑重其事说送他出国是个永别,结果就是送他出差而已。

我看着alvin问服务生要咖啡,他的优雅是自然的,没有半点的装腔作势。他的直白也是透明的,他绕过了很多人为了获得一些东西而必须遵守的规则,并且这对他没有任何影响。我不想这样说——但他有些接近我希望我自己长成的样子。

我注意到他拿着餐叉的手指非常漂亮,不输给严栩安。无名指上有一个很小的文身,就是戴戒指的位置,一串英文字母,像某个人的名字。他几口把芝士蛋糕塞进嘴里,说美国人的蛋糕比这甜得多,这都不叫腻。

他这句话是说给严栩安听的,是说他明明又想吃甜又怕腻。严栩安很不服气,说这个本来就很腻,又向我求证alvin说的话是真是假——美国人真的吃这么甜?

我只能诚实地点头。真的,他们真的吃很甜。

alvin满意地爆笑起来,伸出手要和我击掌。

神经病,他以为这是街头篮球。我心里骂,还是假装很开心地和他拍了一下手。他在夏威夷出生长大,那地方我只去过一次,但不妨碍我知道那里有一家很难吃的餐厅。我说了那家餐厅的名字,他连连点头。我们两个一拍而合,严栩安只能和他的蛋糕面面相觑。他应该后悔带我来,不然原本喜欢他的人通通喜欢上我要怎么办。

我开玩笑的,事实上我是真的觉得他们可能要在一起了,他这次回国不过只待十天,九天都在严栩安身边对他嘘寒问暖,甚至还能抽出一点心思来关心一下我。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除了玩滑板,十天有十天都赖在严栩安家里不走。我是他弟弟哦,多好的一个借口。

这十天里我又去过一次严栩安的课堂,他一个大学老师,说是传道授业,更像是在表演他的数学兼哲学天赋,那讲台也不是讲台,是他的舞台。alvin和我在教室里一边一个,他守前门我守后门,像两座敬业的石狮子。下课后alvin约他去吃饭,他拒绝了,说要去研究室。

他也要我和他一起去研究室,大学里的机密重地,哪里能是我这种人能随随便便侵入的。我立刻说不去,他笑得乱七八糟,说哪里有这么严重,里面还有我写的书,你去看。还有点心,上星期有人去日本出差带回来的八桥饼,不过也好甜。

他的书我读不懂,点心更加没兴趣吃。我坐在桌前打手机游戏,耳朵听他和另一个老师讨论魏尔斯特拉斯。还有一大堆我听不懂的名字:狄利克雷、黎曼、波尔查诺。他写的书里有他们专门的章节,他谈论数学家看起来也像是在谈论爱人:魏尔斯特拉斯是数学家中的异类,一个快活的、无忧无虑的、合群的、品行良好的、人见人爱的家伙。这段话就像严栩安拿来形容他自己的。

老太太给我打电话,她过寿,一定要我到场。好像没有人陪她聊天,在电话里和我讲好多,居然讲到她手里的股票。我以为我听错了,但她慢吞吞地笑着又讲一次,要我过去她教我。然后严栩安就过来拍我肩膀,叫我一起回去。

两个小时都不到,何必叫我进来研究室,还不如让我在外面等他。他开车载我回家,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的车,一辆灰色捷豹。我还没去考驾照,心痒地想上手。坐下后我也真的问他,能不能我开?他问我会不会,我说我会,只是还没拿下来驾照。他就笑,说那也没关系,你开。

我知道他是真敢,只是换成我不敢。算了算了,我临阵脱逃,还要给自己找借口——坐车多开心,能坐车的人绝对不开车。

我们在红灯停下来,我终于问他:“为什么不和alvin去吃饭?”

他若有所思,说他也不知道,可能只是烦了。

“什么烦了?”我追问。

“你见一个人见太多,总是要烦的嘛。”

很有道理,我无法反驳。我又问他一个问题,其实我原本想问的就只是这个问题而已:“你喜欢他吗?”

他给了我答案,不是喜欢,也不是不喜欢。

——什么不是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我听不懂。他耐心无限,进一步给我解释,他也想知道,所以他在观察。

他这话说得不像是学数学,反而像是学化学的。像是要观察细菌在培养皿里的生长情况,只不过实验品是他自己。

我不问了。我其实不怎么懂他,人哪里需要那么多爱?没人爱你你就活不下去?还不确定是不是,还要观察。他根本不该做大学老师,他该去做偶像。那地方关于爱的化学反应足够点燃一个游泳池,他可以观察个清楚。

最后的结果可能可喜可贺,是alvin赢了。这个月底老太太过寿,alvin贴心地陪着我们去选贺礼。严栩安和我反复商量了好久,还是不知道买什么才好。

“金玉她不缺。”他说。“她岂止金玉不缺?”我反驳。资产也不缺,房子也不缺,连人都要多少有多少。我们逛遍商场一楼的所有店铺都一无所获,我不知道alvin到底怎样一种耐心愿意这样陪着严栩安,或者他就已经圣洁到一定的境地,只要允许他爱严栩安,他什么都愿意。

我们也没有多少选项,总不能给老太太买旗袍和婚纱。最后还是绕回金玉,严栩安买一个金镯子,我买一枚玉扳指。alvin等我们两个都选完,自己买下一条观音玉坠。他把我送回家,再约严栩安陪他去看音乐会,这一次他去了,我因此就冒出不好的预感。等月底的时候,也是他陪着严栩安一起来祝老太太寿比南山。

她的确寿比南山——老太太耗死了儿子和孙子,把他们的寿命都加到自己身上。她快乐地切蛋糕,把蛋糕分给我们。

蛋糕刚吃进嘴,我就听到了alvin自我介绍是严栩安的男朋友,我手里的纸盘一动,等于我心跳漏一拍。好不容易,他终于拿到这个名份了。

当天晚上我不回严栩安的家,我在他家住了好久,就是这一天不想再住。我可不想对他说恭喜你们,祝你们百年好合。我去找范世朝,让他大半夜陪我出来吃烧烤,顺便把这个消息和他分享,这就变成我们两个人为了共同的失败抱头痛哭。

范世朝又开多一瓶啤酒,问我:“你就非要告诉我?”我沉重地抢过他的酒瓶,“我要你和我同甘共苦。”

我习惯了满嘴跑火车,我说出来的感情要比我有的夸张十倍。事实上也没有多么严重,我算不上有多么喜欢严栩安,不是没有他不可的地步。严栩安谁的爱都想要,他给出一点爱,想骗回来更多,我可不要上他这样的当。

只是范世朝好像相信了,他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严栩安的,我趴在桌子上,上面的油蹭了我一身,我笑着说十年前。他一巴掌拍上我的后脑勺:“放屁!十年前你他妈才八岁!”

我清醒得不能再清醒,还要故意装着喝醉酒的样子:“所以我在认识他之前就喜欢他了。”这不完全是说谎,我在认识他之后就真的没有喜欢过其他人。范世朝狠狠翻一个白眼,“小屁孩,我信你的鬼。我回家了。”

他也不过才比我大四岁,在我面前装什么大人呢。我拽着他不让他走:“你之前说的那几个比赛……和我再说一遍。我想去。”

--------------------

关于数学和数学家的所有知识全体抄自dwh《穿过一条街道的方法》。dwh非常了不起但这本书我是一个字也看不明白……

点击屏幕中间可打开阅读菜单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