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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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后,枫丹白露镇。

毗邻森林的小公园里,天气刚好回暖。

离草地不远有一面小湖,被倒映的森木染得透绿,放远看,好像一颗没有杂质的、低调的沙弗莱石。

周围一片寂静。

人坐在休息的长椅上,偶尔能听见刮风时森林里翩跹而来的树叶声,还有隐隐约约的鸟鸣声音。

施世朗翘腿靠坐着,一边的胳膊闲适放在椅背上,面颜微微向上,太阳镜为他挡去了大半的日照。

对他来说,这是一天里为数不多的宁静时刻。

盖尤斯沿着草地走上来,远远就看见了坐在长椅上的施世朗。

他正很安静地晒着太阳,看上去神态自若,与那种过惯了漫不经心生活的公子哥如出一辙。

当然,盖尤斯知道这不是事实,至少在过去的一年多里不是这样。

他朝着施世朗走去,走得越近,就感觉施世朗的英俊越是鲜明,像是谁把一部老影片进行了数码修复一样。

他还没走近,施世朗已经捕捉到了他那陷在草地里的脚步声,转脸朝他看了过来。

盖尤斯知道,施世朗对细微动静的察觉,比起常人来讲,要敏锐得多。甚至可以说是,过分敏锐。

若用一句中国成语来形容,那便是——惊弓之鸟。

施世朗在他走上前时,把太阳镜摘了下来,对他点头笑了笑:“早上好,盖尤斯。”

盖尤斯有着一副标准的欧洲面孔,也有着标准的欧洲人的微笑。

“早上好,采尼。”

相互道好后,他在施世朗旁边坐了下来。

“怎么,”盖尤斯把手放到了施世朗的肩上,看着他说,“这么早约我出来,是要跟我分享什么好事吗?”

施世朗对他说:“盖尤斯,我要回家了。”

“是吗?”盖尤斯有些迷惑,“可是你不是才刚刚出门吗?”

施世朗保持着面上的淡笑,耐心地跟他解释:“不是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的家。”

他看着盖尤斯说:“盖尤斯,我要回到我的国家去了。”

闻言,盖尤斯看起来有些微的惊讶,毕竟在过去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从来没有见过施世朗的任何一个亲人来找他,还以为这个年轻人已经无家可归了。

盖尤斯脱口道:“那你还会回来吗?”

他很快又解释:“我的意思是,采尼,你在这里也很好,现在的你可不是当初那个默默无名的潦倒画家了。”

“这里是很好。”施世朗点点头,“但你知道,在我的国家,有一句话,叫做落叶归根。”

说着,他转过脸去,看着远方明净的天空,用一种悠长而平静的声调说:“这里再好,对我来说也只是他乡。而我,终究是要回到我的故土的。”

盖尤斯盯着施世朗明确的神色看了一阵后,放在施世朗的肩上用了轻许力气。

“虽然我很舍不得你,”他按着施世朗的肩说,“但我真心为你感到高兴,孩子。”

盖尤斯说的是真话,他喜欢这个年轻人,这个聪明的,有着卓越艺术天赋的年轻人。

这座小镇不乏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但像施世朗这么独特的,仅此一个。

他虽然不是什么慈善家,一开始帮助施世朗也是看在他作品还不错的份上。但在后来的相处中,他慢慢发现了这个年轻人身上的过人之处,甚至把施世朗看待成自己的孩子,不遗余力地帮助他的事业。

现在他可以回到他自己的家去,盖尤斯由衷地替他感到开心。

“谢谢你,盖尤斯。”

施世朗转向他,笑着说:“如果不是你,我现在可能还在摆地摊卖画呢。”

“别说傻话了,”盖尤斯拍着他的肩说,“我只是为你提供了一片施展才华的窄小空间,别的什么也没做。你真要感谢的话,就感谢那位让你一画成名的华人买主吧。”

闻言,施世朗无声扬了扬唇。

一年多以前,那是施世朗最为潦倒的时期。

虽说是潜逃,但他心里总是不当一回事,满心以为风头一过,施泊文很快就会派人来接他了。

因此,到了巴黎以后,虽说是隐姓埋名,但他依旧过着有钱人的生活,日子过得是有滋有味。就这样,短短不过一年,施泊文给他的那一笔钱就被挥霍完了。

在他离开之前,施泊文千叮咛万嘱咐过,就算是天塌下来,也绝对不可以主动联系他,一旦被杜家的人发现他藏身的地方,下场就是死路一条。

他没有办法,只能从高级酒店里面搬了出来,租了一间很廉价的小公寓,熬着日子等施泊文来找他。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没把施泊文盼来,反而是等来了忍无可忍的房东,当夜将拖欠了好几个月房租的他扫地出门。

那时是半夜,他找不到去处,被迫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晚。

第二天,他用身上仅剩的那一点存款租了一间地下室,这也是他唯一租得起的地方了。

地下室里不通风,闻起来又霉又潮;空间很小,施世朗个子高,得弯着脖子走——这还不是最难受的。

这是一个没有窗户的地方,白天暗无天日,漫漫长夜对施世朗来说更加是噩梦。

到了夜里,他像具尸体一样,躺在这个好像墓穴一样令人窒息的地下室里,一次次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睡觉,可他根本就做不到。

一是因为他精神焦虑,白天里总是酗咖啡——这个地方咖啡比酒水便宜;二是因为这个鬼地方暗到一点光都透不进来,到了天黑不开灯的话,伸手根本见不到五指。除此以外,黑暗中总是有着各种各样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冷不防钻进他的耳朵里,把他吓得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冷汗。

他不是没想过要开灯睡,只是这个地方的隔断太过糟糕,住他隔壁的是个体格健壮,精神却很衰弱的法国佬,睡觉时容不得一丝光亮。

第一次晚上,凌晨一点钟,他亮了不到五分钟的灯,那法国佬就来敲他的门了——如果那块轻薄的木板算门的话。

施世朗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他不是因为怕黑在夜里被自己吓死,就是被他那邻居的拳头给砸死。

这两样他都不想。

为此,他每天只吃一顿,有时一整天都可以不吃。终于,在半个月以后,他用省下来的钱买了一盏亮度很低的小夜灯,足以给这个可怕的地方带来些些光亮,也不至于打扰到他那位邻居的孱弱睡眠。

他因为平日里吃得过少,导致营养不良,整个人看起来消瘦得可怕。

盖尤斯告诉他,他们第一次在地摊上碰见的时候,盖尤斯就觉得他看起来就很苍白,瘦得好像风一吹就会倒。

在碰见盖尤斯之前,他如同所有不得志的艺术家,已经在街头摆了好几个月的地摊,运气好的时候碰上一两位主妇买他的画回去裱在餐厅的墙上,或者碰上心情好想要画肖像的游客;运气不好的时候,一天下来一个顾客都没有,还会被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嘲笑他只会模仿。

有一次,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毛头小子,在那里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个抄袭者。施世朗本来还打算忍的,后被骂得狠了,一时气不过,站起来跟他理论,质问他自己抄袭谁了。

那人脱口而出:“施世朗!”

施世朗一听,瞬间觉得自己在跟一个神经病争论,用法语回骂了他一句脏话,随后坐了下来。

但很快,他便冷静了下来,随即意识到,自己的画风与从前如出一辙,加上自己长着一副亚洲面孔,到时候引来的可能不只是同行的嘲讽,更有可能的是杜家人的注意。

从那以后,他的画风与从前大相径庭,一来是因为他有意避免重复,二来是他现在的心境和以前也不大相同,画出来的东西自然而然转变了风格。

然而,令施世朗真正感到无力的是,即便是画风不同,依旧没有人赏识他的画。

那些街头的艺术经纪总在这条街上晃来晃去,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停下来看看他的画。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生活变得越来越落魄,整个人也越来越消极。

直到他遇见了盖尤斯。

那一天,距离他房子租约到期只剩下三天。

他沉默无言地坐在画摊前,把全世界都爱的《蒙娜丽莎的微笑》和《日出》铺在最明显的地方,然后把他的画放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盖尤斯——这个留着有些花白胡子的男人,不大方便地撑着一边膝盖,把他的那幅《西窗》从最里面抽了出来。

盖尤斯捧着画端量了好一会,时间长到施世朗由开始的狐疑到慢慢有所期待。

最后,他从画里抬起头来,迎上施世朗的目光,对他善意地笑了笑。

“年轻人,画得不错。”

自那以后,施世朗过得不至于那么凄凉了,至少可以从不见天日的地下室搬到一个可以在夜里点灯睡觉的公寓了。

只是,他拮据的生活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

只有盖尤斯赏识他的画是没用的。

施世朗想,盖尤斯说得对,他真正应该感谢的是那位让他出名的华人买主。

那是在一次慈善性质的无底价拍卖会上,前面大家的画作都被高价拍走了,剩下的就是他们这些没有名气的小画家。

谁也没有抱太多的希望,盖尤斯事先也跟他打过预防针,只是希望通过这次的机会,争取让更多的人可以看见他的作品。

谁也没有想到,在那场拍卖会上,他的《西窗》被一个匿名的买家以将近八位数的高价拍下。

这个消息一出,瞬时引起了艺术界的高度关注。也正是从这里,画家采尼正式走进了公众的视线当中。

由于施世朗此前从未在公众场合露过面,出名以后只通过盖尤斯对外发话,因此更是引发了大家对他的好奇,除了对他独树一帜的创作风格的追捧,还有诸多对他身份的猜测。

有人说他是当地的一名年轻画家,因为他的画风很现代很新颖;也有人说他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英格兰画家,因为从他的创作中,可以看到早期立体主义的影子。

还有人说,他是一位来自亚洲的画家,因为他画作里面的那些景致,尤其是成名作里的那扇西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西式建筑,而外面落着夕阳的西天,看起来也极具东方美学。

总之,外界的猜测越盛,采尼的名气就越高。

而对于施世朗来说,由于他早已有过少年成名的经历,这一切倒没有令他感到太过梦幻。

他唯一想要知道的是,那位华人买家的身份。

他曾经拜托盖尤斯去了解过,但主办方出于对买主低调意愿的尊重,只透露了这是一位名字里有三个字的华人买主。

其他的,施世朗就无从得知了。

今后,他能感谢这个人的机会也是渺茫。

几天前的一个凌晨,他接到了一个电话。

若放在从前,谁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扰他清梦,他铁定会将对方骂得狗血淋头。

但在三年以后,他最多也是闷声不吭地接起电话,然后等着对方开口。

电话那头有些不太悦耳的电流杂音,缓滞了一会后,施泊文略哑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世朗,该回来陪我看日出了。”

挂下电话后,施世朗有些迟缓地将脸转向窗外,看见黎明的天空出乎意料的豁亮,像是谁把电脑显示屏的亮度调到了最高,刺得他眼睛生生发疼。

那一刻,施世朗强烈而清楚地意识到,这他妈的鬼日子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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