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越接的很快,低沉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带上了温和:“喂。”
盛七柒没立马说话,心里那股子淡淡的委屈好像就因为这一个字就要倾泻而出了,她暗自骂自己,矫情,不就是爸妈吵架吗?不就是忽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程越似乎察觉到小姑娘的心情不好,声音轻了几分:“盛七柒,怎么了?”
盛七柒听着他的声音,心情莫名地就缓了些,她振作了起来:“没什么,就想告诉你,我的期末成绩,你猜,我考了多少名?”
程越沉吟了片刻:“489名?”
盛七柒睁大眼睛,没想到猜的这么准:“你怎么知道?”
程越勾唇:“徐哥在我们班表扬了你,进步这么大,七姐真厉害。”
盛七柒没想到数学老师还在七班表扬了她,怪不得他猜的这么准,一名不差,敢情已经知道了,虽然她进步很大,理科考得也不错,但在一众学霸中夸她?这也是让她有点不好意思:“那多不好意思啊,也就还行,一般厉害。”
小姑娘说着不好意思,可那语气可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程越似乎能看到小姑娘一副骄矜的模样,他眉目染上了笑意。
盛七柒得意完,问他:“程越,你是不是又考了第一?”
程越很平淡地“嗯”了声,没有高兴,是真的很平静,显然是习以为常。
盛七柒更嘚瑟了,虽然这成绩不是她考的,但是她未来男朋友考的啊。
她愉悦地开口:“越哥,才是真的厉害呢,不过,下学期,我就会考进理重班的,说不定我们还会成为同学呢?我会变得越来越厉害的。”
“嗯,我相信。”程越应得干脆。
盛七柒这次是真的开心了,那些在父母那的坏心情全都跑了。
程越那传过来一阵嘈杂声,盛七柒这才意识到程越不在家:“程越,这么晚了,你还在网吧吗?”
程越忙着手上的事,应了声。
盛七柒突然就觉得她可能真的矫情了,最起码,她衣食无忧,物质条件是真的极好,而程越呢,可能承受过很多苦,生活费可能都是他自己挣的,那次她去他家,没见到他的父母,可能并不是个偶然,哪怕这样,程越还是长成了那般优秀的模样,有梦想,有上进心,很努力。
她呢,最起码,在高一以前,她什么也没想过,整天也是只知道享乐混日子,打架,
逃课,随便来。
当时,没想过那样有什么不对。现在,想来,也不过是仗着家里。可是,褪去家里这一层,她有什么呢?她一无所有。
还好,她明白的还不算晚,人生是要握在自己手里的。
盛七柒又说:“明天你是不是还要去网吧,我来找你学习吧。”
程越“嗯”了声。
“那你忙吧,我挂了。”
*
隔天,便是寒假的第一天,外面的太阳已经暖烘烘地挂了起来,透过米色的窗帘,将整个房间都浸在温暖的阳光下。
盛七柒睡到这大中午,才悠悠的转醒,考前冲刺复习,花了她好多精力,觉睡得也少,这次自然是要睡个够的。
她懵懵得从床上坐起,看了下手机,已经12点半了,她抓了抓头发,下床趿着棉拖进了冼手间去洗漱。
洗漱完,打开衣橱,开始挑衣服穿,一件件地往身上样,可总是不满意,最后选了个中长款的米黄色羽绒服,里面是一件杏色毛衣,下边搭配着一件深灰色加绒直筒牛仔裤,衬着她的腿笔直、瘦长,是很好看的腿型。
长裤被她向上卷了两道,露出一截脚踝,在这冬天里这样的穿法在年轻人中很常见,但看着着实是有些冷。
她穿的简单、休闲,却抵不住的明艳。
她用梳子把长发理顺,抬手扎了个丸子头,两边有点碎发,一张小脸素净而精致。
她对着镜子照了照,很满意,唇角一勾,拎着桌上的书包,就下楼了。
盛七柒将书包扔在了沙发上,进了厨房,倒了杯水。
秦姨正在厨房里收拾,见她,温声道:“小七,我把饭菜给你热热吧。”
盛七柒喝着水,含糊地应了声:“嗯,好。”
她本来想问她爸妈呢,但还用问吗,不用问都知道在哪。
话便顺着水咽了下去。
吃完饭,盛七柒背起书包,在玄关处换了双鞋子,就出门了。
她直接打出租到了老地方吧,她在老地方吧对面下的车,准备过马路,就遇上也刚来网吧的程越。
她摆着手,开心地向他打着招呼:“程越。”
她眉眼弯弯,笑得有些甜,整个人沐浴在冬日的阳光里,看着很暖,也很治愈。
程越唇角向上扬了扬,应道:“嗯。”
盛七柒准备向他跑去,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女孩子抱住了。
女孩子叫秦韵,留着齐肩短发,圆脸,皮肤白皙,看起来软糯糯的,像个小包子,很可爱。
小包子一脸惊喜的抱着盛七柒:“七柒,好久不见啊。”
盛七柒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搞得有些懵逼,她扒拉下秦韵的手,看清她的脸,眼睛一亮:“韵韵,你回来啦。”
秦韵软乎乎地点着头,抬手还要抱她。
这时候程越走过来了,秦韵原来是背着他的,走近,才看清那张脸。
他顿时就顿在了原地,那张脸他在前年7月7日见过,哪怕当时她的脸上有许多血迹,但他很确定没有认错。
秦韵顺着盛七柒的视线就看到了程越。
程越穿着一件黑色休闲无帽薄袄,里面是一件白色加绒卫衣,很简单休闲的打扮,个子很高,一张脸五官立体分明,冷白的皮肤,看起来透着清清冷冷的气质。
秦韵就瞥了一眼:“那是你男朋友吗?”
盛七柒笑道:“还不是,未来的男朋友,怎么样,是不是很帅?”
秦韵又瞥了一眼,她不知道帅不帅,但走过的女孩子都要偷偷看他一眼,应该是帅吧,但在她看来:“你更好看。”
盛七柒怔了一下,顿时笑得开怀,摸了下她的头:“谢谢韵韵,你也很好看。”
程越看着两人熟稔的模样,莫名地有些吃味,他又走近了些,这下看得更清楚了,那个女生的确是前年7月7日被校暴的女生,那么盛七柒就是那个人,原来,他们早就见过,怪不得从一开始他就有种熟悉感,一种忍不住想向她靠近的感觉。
自始至终,给他带来力量的都是同一个人。
盛七柒看着程越怔在原地,不知道在想什么,她直接伸手给人拉了过来,给两人做了下介绍。
“这是我的好朋友秦韵。”
“这是程越,我——喜欢的人。”
程越现在心里有些热,听到她的话,垂眸看她,眼里的感情在这一刻一丝也没有掩饰。
他向秦韵淡淡地点了下头,算作打招呼,又垂眸看着小姑娘。
盛七柒察觉到,抬头就对上一双十分深情温柔的眼睛,她还怔了一下,不知道他怎么了,那种眼神她从来没有见过,是她看错了吗?
她晃了晃脑袋,对他说道:“你先去网吧吧,我和秦韵好久没见了,我和她聊会天。”
程越抬眼睨了眼对他有些敌意的女生,勉强地应了声:“书包给我?”
盛七柒疑惑:“嗯?”
“书包背着不重吗?我给你先带过去。”
盛七柒这才明白,顿时眉开眼笑:“重啊,我带了可多书了,谢谢,越哥。”
说着,便把沉甸甸的书包从背上褪下,递给了他。
程越接过,迈
开步子:“我走了?”
盛七柒看着他临走还要问她,莫名地让她觉得他好像不舍得走,她点了点头,摆着手,颇有点赶他走的架势。
然后,便拉着秦韵进了旁边的便利店,走得潇潇洒洒,毫不留恋。
程越还停在原地,拎着个白色书包,他抬头看向了太阳,阳光格外刺眼,刺地他睁不开眼,可是这样的冬日暖阳真的很温暖。
一如前年7月7日的太阳。
对于7月7日这一天,明明是他的生日,可是一直以来,关于这一天的记忆都是噩梦,他不想回忆,亦不愿回忆。
除了前年的7月7日,那是他休学的第二个年头。
人想要活着,其实只需要有一丝希望。
程越在经历了长期的殴打,辱骂,一直在反抗,从未放弃过,直到被父亲捅了一刀,那一刀不只是刺在了他的腹部,更是在他的心里划过了一道巨大的伤口,不管过去多少年,轻轻一扯,它还是会痛。
他这时候才真正明白,原来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疼爱自己的孩子,他的父亲是真的想要他死。
那天是7月7日,他出生的日子,亦是他差点死去的日子。
从那天起,那丝希望好像被他的父亲亲手扯断。
他开始茫然,茫然为什么活着,他突然就不知道一直以来的努力抗争有什么用,到头来五脏六腑,都被伤得体无完肤。
他不知道活着的意义究竟在哪,那是他第一次生出了放弃一切的念头。
他没有去学校,选择了休学,因为他能感觉到他的状态很不好,找了一份网吧的工作,曾经他喜欢的计算机也变得毫无意思,他开始数着数过日子,他好像变成了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人,开始倒数命运终结的那一天。
当心如一滩死水,什么都唤不起的时候,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可期待的了。
直到那天,休学以来第二个7月7日,噩梦的7月7日,他像往常一样从网吧结束工作回家,经过巷子口的时候,他目睹了一场校园暴力。
一个女生揪着另一个女生的头发就往墙上撞,周围跟着四个染着头发,吸着烟的男生,穿着不伦不类,身上的那股流里流气的混混气息格外浓烈,他们冷眼看着那个被撞得头破血流,衣服也不规整的女生,还在嬉笑,似乎一群人欺负一个女生是很光荣的事。
那个女生穿着紧身短款T恤,露出一截腰,脸上画着个大浓妆,一头酒红色的长卷发,明明很小的年纪,却故作成熟,显得不伦不类,做的事更是恶毒至极,那副阴狠的模样就像是《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里一心想要害死白雪公主的“邪恶皇后”。
“邪恶皇后”是南江十三中高中部的,家里有钱,仗势欺人的事没少干,爱谈恋爱,谈过许多男朋友,还有妄想症,总觉得她的男朋友天下第一好,外面的女生都想勾引她的男朋友,也因此欺负了许多无辜的女生,风评极差,人尽皆知。
被揪着头发的女生头被撞得流着血,鲜红的血顺着她白皙的圆脸流下,看起来触目惊心,身上的南江十三中的校服T恤有些不整,显然是被人动手扯过,她死死的护住身上的衣服,跪在地上,一双眼睛盯着那个女生,一点也没有屈服的意思。
那人正是秦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