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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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过了寒冬,山头上的迎春花一夜之间悄然绽开。

春风不解意,一袭过来,就有落红片片。

锦儿说:“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这山头上多了个姑娘就是好,原本枯燥的生活突然变得诗情画意。

每个春风拂面的午后,锦儿都会搬一张小凳儿坐在屋檐下,弹出几曲悠扬的小调儿。

她弹的曲子,以前在小翠搂听过无数遍,那时不觉曲中意,而今再听,心中五味杂陈。世人只说小翠搂的姑娘身不由己,殊不知,这世上有哪一个人不是活得千辛万苦?

而天风寨,经过秦风叔叔一整个冬天的努力,终于百废初兴。

轮到小傲下山采买这天,带回来的是一个新奇的消息。

“山下议论纷纷,皇帝被人废去了双腿。凶手是江湖人士,轻功绝好,在三千禁军眼前骤然消失。”

轻功绝好?

大家心中都已经有了答案。这世上,能在数千禁军眼前逃脱的,只有一人。

秦风叔叔喝了口茶,语气平常:“他拿了我们豆豆的东西,总是该还的。”

向来如此。谁欺负了我,他和阿爹一准帮忙欺负回去;皇帝废了我的武功,他便废了皇帝。

只是那人,毕竟是陈齐最敬爱的父皇。

“若不是看在献王的份儿上,他早没命了!”

这面子不是给陈齐的,而是因为我。

秦风叔叔说过,陈齐待我好,他就会待陈齐好,谁待我好,谁就是他的恩人。

而我之前任性胡闹惹下了那些祸端,他一早就已原谅。也只有他,会毫无底线去包容我的所有。我再不想其他的,就只愿一辈子乖乖守在他身边,承欢膝下。

春末时,天风寨终于有了个天大的好消息。

锦儿怀孕了!

司程高兴得整宿没有合眼,撵着我和小傲四处乱追,非得叫我们把他掐醒。

小傲直接一大嘴巴子刮他脸上,那声响我听了都疼。

“是梦

吗?”

司程摸摸自己的脸,惊喜得快要流出口水来。

“疼!不是梦!我要当爹了!”

接着又闹腾了几天,从早到晚,逢人便夸耀。

我耳朵快要被他念得起干茧,心里头却比他更加激动欢喜。待到来年春天,我们就会收获一个小司程,他会有司程那一对浓密的剑眉,也会有锦儿那一双多情的眼睛,最好是他能像司程那般单纯可爱,又能跟锦儿一样才情卓绝……

想着想着,开始傻笑起来。

多少次我从他们房前经过,都能见锦儿坐在窗前,细心地缝制小孩儿的衣裳。她眼眸里含着光,就像以前阿爹看我时一样。

司程常买回来好多小孩儿的玩意儿,他欢天喜地地将淘回的东西一件件从背兜里挪出来,快见底时,我惊叫到:“烤鸡!”虽然被牛皮纸裹了一层复一层,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那的的确确是两只烤鸡!

“老大和锦儿,一人一只。”

小傲满脸不喜,坐到一旁去阴阳怪气,念道:“咋?我烤的不能吃吗?非得大老远下山去运一趟!”

司程“嘿嘿”笑:“那自然是能吃的!咱们吃就行!你看我们身强力壮,也吃不死人!”

哈哈哈!司程太得我心了!

自从京城折返,小傲天天思索着重新发扬天风寨,不知打哪儿听来的歪理,说什么“民以食为天”,于是就天天研究怎样才能把饭做得更好吃。为此我们成天成宿过着噩梦一般的日子。

原本听见“吃饭”二字,我纵是半死不活了,也能“嗖”一下弹起来,现在但凡听到和“吃”有关的字眼,便吓得双腿颤抖。

只有秦风叔叔不论好歹,给他一副碗筷,再难以下咽的东西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儿,小傲从他身上寻到无上的成就感,更专注于厨艺。

有几次,我和司程悄悄把秦风叔叔拦在角落里,让他不用太在意小傲的感受。

可他满面狐疑:“小傲做的饭,真的很好吃啊!”

由此我怀疑,秦风叔叔流落在外头这几年,是不是都靠吃猪食为生。他受了苦,我们便不好再提要求,只得含泪陪他吃下去。

暮色沉淀之后,整座寨子寂静下来。风不似白昼温柔,有意无意间吹打着窗户纸。各个房间里的灯火陆续熄灭,此刻,大家应已经睡下了。

我剥开牛皮纸,发觉我的烤鸡已经凉透。这只鸡生前应当是挺能吃的,凉了之后表层凝起一层厚厚的油脂。猛一吸鼻,才道终究不是京城中那独一家。

独一无二的烤鸡铺子。

荒唐透顶的献王殿下。

在那座人吃人一样的城中,骄纵蛮横的纨绔少年,他在那里还好么?

自老皇帝被秦风叔叔斩断双腿,京中剧变不断。兄弟们每次下山采办,带回来的都是骇人听闻的流言。

“大臣都道皇帝失德,惹怒了江湖名士,招来杀身之祸,太子和公孙临多番周旋,也无济于事,朝堂上下对皇帝早已是阳奉阴违。”

“吏部尚书以接女儿回娘家省亲为由,把贤妃从皇宫里接了出来。各部自然明白其用意,看来京中定有大变。”

“躲不过的。天底下没有任何

一个百姓会容得下一个废人做皇帝。”

“皇帝老头儿估计是熬不住了,坊间有传,陛下拟定圣旨,立献王陈齐为储君,代行监国之责。”

所有的流言组合起来,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献王陈齐,终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

春过无痕,初夏如约而来。山顶的积雪彻底消融,溪水不再冰冷刺骨。

我将耳朵贴紧了锦儿的肚子,咦?怎么还没有动静?

锦儿说:“还早呢!得再过两三个月,它才会慢慢长大。”

我们都希望这个小家伙在锦儿肚子乖乖长大,再平平安安来到这个世上。这是天风寨重建之后第一个孩子,更是我们重见天日后的第一道曙光。

其实这半年来,每个人心里都压着一团阴云,夜深人静之后,每个人都无法安眠。

公孙临一直没有放弃寻我。

山下设有路障,他的人不能上山,我们仍不敢掉以轻心。司程说了:“山下贴满了我们的画像,赏银十万金。还有好多招募术士和法师的告示,能破天风寨阵法者,同赏十万金。”

加起来,正好二十万。公孙临存给我的嫁妆。

这世界就是如此不公,有的人坐拥天下,只在一人之下,可他就能如此不知足;还有一些人,譬如锦儿,又譬如我,我们倾尽了所有,都不过是想好好活下去而已。我们只是想守着自己在乎的人,好好活下去。

我很想再见公孙临一面,很想当面问问,他到底还想要些什么?也想问他,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陈齐,也放过我。

我以为离开了京城,噩梦就会醒来,往后的日子,会慢慢好起来。

秦风叔叔说:“人的欲望就像晚霞,绚烂一片,非要吞噬了整个天空,才肯

罢休。”

我知道我完了。

不管身处何地,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公孙临,不管走到哪里,他都会把我找出来,他会亲手毁了我的江湖,说不定还会要了陈齐的性命,那我在那座城里,就真的一点儿值得炫耀的回忆都没有了。

阴谋

一天,一只信鸽飞来我家,它脚上绑着一卷轻盈的布帛。

再熟悉不过的字迹映入眼帘。

他说,别闹了,只要我跟他回家,他便放过陈齐,也放过我的江湖。

我笑笑,转手将那卷布帛烧成灰烬。

公孙临答应过我很多,护我周全,保我无忧,惜我如宝……从前我蠢,错信了他,以后,再也不会了。

没过多久,又有一只鸽子被司程打下来。

那人说,再给我三天时间考虑。

我欲哭无泪。

我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所谓江湖,其实也早就只剩下一个虚名。我们已退让至此,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

往后每过一天,都会有一只信鸽飞进来,提醒我剩下的时间。

他们安慰我:“别信那孙子!最好多来几只,权当给我们加餐!”

我苦涩地笑了一下,再不想同他们说起心中的惶恐。从今日起,所有苦难,都让我独自承受就好。

公孙临真有那样的本事,他权势大,人脉广,还舍得花钱,总有一天,他会破解天风寨的阵法,总有一天,成千上万的马蹄会踏平我们最后的家。

若是以我一人性命,换取所有人安好,未尝不可。但我拎得清自己的分量,公孙临想要的从来都不是我,是整个江湖。

挨到了第三天,我疲倦得睁不开眼。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因为畏惧,不知前路,不知将来。

该来的总还是躲不过。

秦风叔叔冒险下山打探消息,回来之后告诉我:“献王被捕入狱,罪名是勾结兰氏逆贼。”

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与陈齐,自京城一别,再无相见,为了各自安好,连同书信也不曾互通一封,如何勾结?我在朝中无权无势,从不与权贵交好,在江湖之中更是与人为善,如何又成了逆贼?

我尚且如坐针毡,陈齐的境地只怕是更加艰难。太子容不下他,皇帝保不了他,文武百官全都忌惮他,陈齐到底怎么办?

最近形势不好,小傲便没了洗手做羹汤的兴致,大伙儿心里不好受,胃口却好了许多。

秦风叔叔问起锦儿:“你觉得它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锦儿懵了半晌,不知如何作答。

这个问题却是刁钻,隔了一层肉的东西,谁能知道它是男是女?要是有那本事,在巷口摆个摊儿做占卜也能发家致富!

“如果是男孩儿,就叫阿南,如果是女孩,也叫阿南。”

我们仨相视一笑,心里明白得很,只有锦儿不明就里,很认真地问:“为什么要叫阿南?”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哟!

秦风叔叔取名字就是如此随意。

司程、小傲、豆豆。

我们仨的名字都是他取的,都取得没头没脑,其中司程的名字最好听,也没什么实质意义,只因为司程自己要求取一个帅一点的名字,恰好秦风叔叔觉得这个名字很帅。

这就是晚到的好处!

我和小傲一出生就被他安上了这粗俗不雅的名字,那会儿我们很小,小到无力反对。

“阿南,阿南,多顺口!”

他是家长,他说这名字好,锦儿也不好说什么。

这顿饭吃得很好。

小傲没有逼迫我们吃他做的“一团糊”。

司程的孩子,得了一个顺口的名字。

天微微亮,除了锦儿,每个人都换上一件轻便的衣裳,坐在马背上等我。

救陈齐。这是我们的决定。

公孙临的军队的确很厉害,陈齐的军队却不见得真的就是酒囊饭袋。再联合江湖各大世家,纵然太子一党狡诈至极,我们未必没有胜算。

武林是历朝历代国君眼中不得不拔的芒刺,谁当皇帝,都容不下我们,可若是陈齐做了皇帝,或许会有唯一生机。

谣言已将江湖和陈齐紧紧捆绑在一起,不管哪一方被打败,剩下的一方都是死路一条。与其任人鱼肉,不如联合抗击,困兽犹斗,何况是江湖儿女?

我上马,看了看司程。

“你别跟我们一起了,留下来照顾锦儿和阿南。”

他憨憨一笑:“献王对我们有恩,人得先报恩!”他脸上是无限自豪的神态,“锦儿她懂我的!”

他的锦儿,自然懂他。

司程永远不会知道,那杯下了迷药的热茶,锦儿压根儿就没有喝下去。她只是闭上眼,躺在床上,静静听他离开。

司程留给她一只空心的檀木发簪,里面装有鸩毒粉末,危急时刻,可用来自保。

真希望锦儿永远用不上那只簪子。

真希望这一战,能换来真正的太平。

快要出山的时候,每个人都回头瞧了一眼。往前是不得不背水一战的战场,身后是不得不以命相护的家园。

但愿,我们都能活着回家。

但愿,我们都能亲眼看到阿南一天天长大。

风呼呼地在我耳畔响起,我又想到了离京那日的风声。还有风中那一句“不要回来”。

陈齐若是知道我没有听他的话,又得絮叨我好半天,无妨,他要念便念吧!我也好久,都没听他念我了。

进京的路很远,但这一路我们走得太过顺利,那就意味着,朝堂上的剧变就在旦夕之间。

那一次我走,遍体鳞伤,仓皇出逃,今天我再来此,不为讨债,只为求一世安宁,若公孙临和太子能放过我,我也愿意放过所有人。

京城被禁军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滴水不漏。我们骑马而过,便有人为我们开出道来。

我抬头瞧见了城楼上的将军。

他叫公孙临。

他身旁那把轮椅上,坐着形容枯瘦的老皇帝。

再不想逃避下去。

我仰头,对他笑了笑。天光打在城楼上,照得人眼冒金星,顾他是何表情,我看不清。

“兰盟主,我等你多时了。”

这是他第一次称我为“盟主”,装腔作势,听得我发笑。

但这世道,就是如此可笑!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也会有这么一天,我与公孙临久别重逢,没有嘘寒问暖,没有家长里短,只余这四下死寂,剑拔弩张。

公孙临被禁军簇拥着下了城楼,径直向我走来。我心弦紧扣,小傲和司程已拔出了刀。

他定下,目光深邃。

“我在山下等了你整整三天,你不肯信我,此次回来,却是为了陈齐。”

他又往前逼近两步:“兰豆豆,陈齐到底哪里比我好?”

问得我都想笑!

陈齐哪里好?我为何宁愿信了陈齐也不肯再相信他?这一切,难道他自己不清楚吗?

公孙临但凡有一点儿良知,就该明白,陈齐便是做了再多荒唐可笑的事,跟他比起来,那也要好上十万倍!

我对他冷笑。

“公孙临,今日大势已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我由何必多言?”

不料他浑装作没听见,又再问了我一遍:“陈齐,到底哪里比我好?”

是不是很好玩儿?

两军对峙,一军主帅只顾着逼问另一方“他到底哪里比我好”。像戏本里写的一样,就在去年,那个人还是我,是我成宿成宿睡不着觉,翻来覆去只想一件事——那个朝云公主,到底哪里比我好?

我依旧没有回答他。

城墙之外,沉重纷乱的马蹄声越来越近,武林各大门派来了。很快,就会有一个结局。

公孙临大笑起来。

秦风叔叔大喊一声:“不好,有埋伏!”

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爆破声。

我转头望去,半空中飞来飞去的,尽是人或马身上的某个部位,鲜血四溅,画面惨烈得不忍目睹。

“我最近新做的□□,原本打算年底给你放烟花看,可你不愿意回来,只好提前给你看看。”

公孙临笑得像是魔怔了一般。

“豆豆,你说,好不好看?”

疯了!疯了!

我被他逼得近乎崩溃,跳下马背,发狂似的抓他、打他,他不还手,默默承受着。

秦风叔叔缓过神来,便提刀去砍公孙临,还有司程、小傲,每一个人都要杀了他。

公孙临揽着我便飞到了城楼上去。

可是秦风叔叔他们还在下面,加上武林中幸免于难的残部,不过一百余人,却要对抗公孙临的千军万马。

我看到埋伏在四周的数千弓箭手纷纷架起了□□,我看见公孙临一声令下,成千上万支利箭齐刷刷地飞了出去,我看见司程背上中了两箭,我看见小傲一边竭力护住他,一边无力地还击。

我吓得失声痛哭。

司程不能死!他要做爹了啊!锦儿和阿南还在等他!

“公孙临,你快停下!快停下!”我绝望到只能拍打他的胸膛,“你放了他们,我给你盟主令,我给你!”

他握住我的双手:“豆豆,你是不是又犯傻了?你看看下面,整个江湖都快没了,我还要你的盟主令做什么?”

我一惊。

是啊,他一开始想要的,就是整个江湖啊!

剑雨黑压压的一片紧接着一片向城下涌去,小傲已经体力不支,他和司程用尽最后的力气推秦风叔叔离开,他轻功那么好,一定能逃出去。可是秦风叔叔不会抛弃他们。

我被公孙临拦着,眼睁睁看他们三人背靠背抵在一起,无奈又倔强地用手中残碎的刀剑抵挡奔袭而来的乱箭。

我眼睁睁看到他们三人被射出一个又一个血窟窿。

我哭得失了声,无助地看着他们,我的心,也像被箭射穿了一万次。

“大哥,我来了!”秦风叔叔仰头看天,喷出一口浓血,而小傲,也默默合上了眼眸。

我四肢僵直,大脑之中一片空白。

司程一息尚存,他脸上满是血渍,眼睛里一片猩红。他侧头过来,哀哀地看向我,嘴唇一张一翕。

我极力克制自己不要再流眼泪,这样就能看清楚,我的司程,他最后想要同我说的话。

他的唇音,是:“老大……锦……”

连最后那一个名字都没有说完……

我的司程,还有来得及看一眼他的阿南啊!

我整个人彻底瘫软,意识也失去了大半。

公孙临立马掐住我人中,我听见他在喊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我真想就这样死了。我又没有家了。

五年前,这个人联合武林败类制造了一场叛乱,害死了阿爹,害死了江湖中无数英雄儿女:五年后的今天,他依然不肯放过我,诱杀了我的亲人,毁掉了我的江湖。

公孙临已经让我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毁家灭族的杀戮,却还不肯罢休。

我只是刚刚回了口气,便又听到马蹄声,接着又是爆破声。

我用尽全力推开公孙临,连滚带爬扑到了椎堞上去,只见为首的将军领着残兵败将,仍马不停蹄赶往城门之下。

陈齐。

老皇帝也看清了那人的脸,突然激动起来,大叫:“齐儿快跑!齐儿快跑!”

陈齐却没有照做。

他勒马城下,看了看老皇帝,也看了看我。

我心下无比绝望,嗓子早已哭哑,凄厉地对他喊道:“陈齐,快走!”那声音小得连我自己都听不到。

“陈齐,快走……”

这一早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他们怂恿藩国作乱犯上,引诱陈齐出兵平藩,造谣武林勾结献王,环环紧扣,就是为了这一刻。

他已经灭了武林,就差一个献王。

公孙临又下令:“放箭!”

陈齐带来的人马,在箭林之中一个接一个倒下。他浑然不怕,甩剑挥舞,奋力抵抗,我和老皇帝在城楼上,皆看的胆战心惊。

他骑着马,越来越近,他冲我喊:“豆豆,别怕!”

他可真傻呀!我已是孑然一身,横竖已经是个反贼了,他应该跟我撇得越干净越好!

这肮脏的京城里,只有陈齐与他们不同,只有陈齐从来没有利用过我。

此时,他应该与我为敌,他表现得越恨我,太子一党就越是那他无处下手。

我声嘶力竭,对着他吼道:“陈齐你就这么没种吗?公孙将军只不过拿我做做样子,别以为我不知道,江湖里的人,可都是被你杀光的!你要不是个鳖孙,就一箭杀了我!”

陈齐明明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可他还是没有一箭杀我。

他的眼睛里装满了温柔,对我微微一笑。

皇帝痛哭流涕地让他赶紧走,他也不听,只望着我笑。

公孙临看陈齐的眼睛像要吃人

陈齐不再看我,与公孙临对视,

道:“公孙将军,很想我吧?”

公孙临抿唇不言,早已看透一切。

陈齐大势已去,硬搏不过,更不愿将罪名推到我头上去,注定非败不可。

“你要我的命,我便亲手奉上。但你要欺负手无寸铁的弱质女流,恐遭世人耻笑。”

他朗声道:“今日之事,是我与秦风私下谋划,兰氏并不知情。若公孙将军今日许诺,从今往后善待兰氏,尊养父皇,我陈齐,愿以死谢罪!”

话音既落,老皇帝便晕厥过去。

“甚好!”

公孙临亲自拉开了□□,直对准陈齐的胸膛。

我对着公孙临又打又踹,于他而言皆是小打小闹。我合力去夺他的弓箭,亦无济于事。

“你不是觉得他比我好吗?那你看看,他怎么被我弄死!”

城楼下,陈齐已张开了双臂,安然赴死。

我怕得快要疯了!

陈齐本该是好好的皇子,过着一辈子锦衣玉食、骄奢淫逸的生活,他心性纯良,本该好人有好报!现在他为了救我,说他甘愿去死,说他甘愿拿自己的命去跟公孙临交换!

凭什么要拿命换我啊!

他怎么不问问我啊!

我不同意!

我赶紧提起裙边往城楼下跑,一路上摔了三四次,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可以跑到陈齐面前去。

就晚了那么一点点。

那一箭精准无误地射进了陈齐的左胸,我见他一仰头,像一棵树一样从马背上落下。

我瞪大了眼。

他并未断气,还痴痴地瞧着我,呼吸越来越微弱。

我“噗通

”一声跪倒在他面前,托起他的头,伸出袖口为他擦拭嘴角的血迹。我知道公孙临在城楼上看着,我知道他的脸色很难看,可那有怎样呢?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乞……乞巧节,我……逛……窑子,一个小公子……踩了我……”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乞巧节,我被一个穿着华丽的纨绔少年踩了一脚,从此他天天被我打、天天帮我擦地写作业,从此他的人生渐渐偏离原本的轨迹,直至今日。

全都是为了我。

我泣不成声:“你是……是不是傻?你明明……知道是陷阱,对不对?你让我不要回……来,自己却跑回来?”

他却艰难地抬起手,轻放在我的脸颊上。

“……你说……你十三岁离了家,心里总是……很孤单,我……可……可不能,再让你……一个人。”

一滴泪落进了他的手掌心,他便皱起眉来。

“对……对不起,我又让你……哭了。”

他的手越来越凉,最后没有了半点温度,最终垂下来,落在我的手里。

我知道,这世上再也没有陈齐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陈齐了。

我身体微微发抖,又抱着他的脑袋不死心地轻轻晃了晃,我唤他:“小混蛋?小混蛋?”

但是他已经不搭理我了。

我将他怀抱在胸前,憋足劲儿,撕心裂肺地又喊了一声:“小混蛋……”

城楼下只有尸横遍野,还有我凄厉地回音。

目睹爱子惨死的老皇帝,气得口吐白沫。公孙临满眼不屑地看看老皇帝,又居高临下看向我。

我只呆呆看着陈齐。

这世上最好的小混蛋,真的死了。

这世上,再也没有人心甘情愿给我欺负了。

再也没有陈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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