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不如百看不厌。
陈景明如是说。
当时他正缓缓咽下一口龙舌兰。吞咽的动作牵引薄唇,酒吧浑浊的空气里呼吸艰难,或深或浅,恰应和着对面郝春紊乱的心绪。
他们拥抱。
他们接吻。
桃花在他们年轻的眼底绽放,夭夭灼灼。
——满目星河,皆是你。
01
深夜十二点。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人,一米八五,短头发,爱穿白衬衫和大号的T恤。他叫陈景明。你见过他没?”郝春问对面那个私家侦探。
“没有,我根据你给的资料,搜遍了资料库,都没有你要找的这个陈景明。”私家侦探笑了,隐含生意不成买卖在的精打细算。他有着挺拔的鼻和料峭的眉,虽然五官算不得精致,却勉强算得上是一位好看的男人。郝春挑选男友的标准很高,眼前这位,勉强算得上是中等吧。
两个“勉强算得上”,已经拉开了他与陈景明的距离。
陈景明是郝春的前男友,也是他多年来一直未曾来得及忘却的初恋。
然而,过了今夜,一切就都结束了。
*
“怎么想起来冀北城找人?”私家侦探开始没话找话,试图借起身的空挡,凑到他身边坐下。
郝春略皱眉,挑动两条浓眉看定了他。“你知道冀北城哪家酒吧里歌手唱歌最好听?”
“就是我带你来的这家啊!”私家侦探笑着说道。
郝春转头看舞台上那个穿着人字拖的歌手,听一首首款款深情的民谣从他嘴巴里吐出来。歌手很年轻,声音算不得沧桑,远没有陈景明动听。却在发出类似于“皮”这样的爆破音时,双唇薄凉,发音颇显得有些流氓。
带点一本正经的禁欲气息。
这点很像陈景明。
郝春意兴阑珊地逗留了一个多小时,手指拨动键盘,划给私家侦探一笔费用,然后离开酒吧。在夜色深沉处,郝春拒绝了私家侦探的提议,独自上了计程车。
车行五分钟,郝春下了车,回头看看,那个私家侦探早已淹没在三三两两的夜归人中。兴许他压根没回头看过他的背影。这点不像陈景明。
陈景明。噩梦一般的陈景明。
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男人待他如同陈景明。
郝春叹了口气,沿着古城孤独的石子路独自走回酒吧街。这两年来,他几乎重新走遍了当年与陈景明一同走过的所有路。直到他再不奢望爱情。
耳边传来一阵阵酒酣耳热的搭讪声,皮肤在酒精刺激下早已微微泛红,又被夜风吹凉。他不知道来回走到第几遍,终于听见了一个很沙哑的声音,低沉而缠绵地反复歌唱“长长的街道,被狗吃掉的青春”。
郝春一个激灵,迅速推开面前那扇刷了朱红色漆的门。
吱呀一声。
宛若推开了一道早已被时光封存的世界之光。
一束莹莹的光照在那个歌手所在的位置。歌手侧面对着他,低着头,只见到漆黑如水草的发,笨拙粗短的五指按在吉他弦上,影子落在舞台,格外凄清。
郝春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抬手看了下左腕,凌晨两点半。
他静静靠在门边最昏暗的角落,痴痴地听完整首歌,有泪滑落。光.裸的手臂抬起,又放下,背后一只怒放的蝴蝶攀升上后颈。是年少时他与陈景明爱的见证。一只永不消磨的蝴蝶,以刺青的形式纪念。
02
“来杯水吧,你今晚喝的太多了。”歌手走下台以后,脸庞晶莹而俊秀,常年浸泡于各色小0之间的老辣扑鼻而来。
一件外套披在他身上,掩盖了裸背上巨大张扬的刺青。
郝春抬头,瞥了他一眼,又一眼,最后眼底含着水光笑了笑。“你唱的很好听。”
他不想哭。
过了今夜,他连被龙舌兰辣出的生理性眼泪也不会再有。
因为,他再不会喝龙舌兰。
*
歌手笑笑,弹落指尖的烟灰。“这家酒吧我待了三年了,你是第一次来?以前没怎么见过。”
话题平淡而细碎,乏味的就像缺了陈景明后的杯中酒。郝春却舍不得就此告别。他尽量用言词挽留面前这个人,说了大把不着边际的话。话语漂成了河流,淹没那颗曾经爱过陈景明的心。
陈景明没什么好。
可是没了陈景明的日子,天空所有的颜色都黯淡下去。就连酒,也淡出了鸟味。
“……这歌词不错,你自己写的吗?”郝春试探着问,唇瓣不经意抖动,各种试探和小心都在等他回答的空隙里缤纷碎裂。
“不是。”歌手答的坦荡荡。“两年前有个朋友也喜欢一起玩吉他,这首歌是他教我的。他写了很多歌,都不火。但他不肯唱别人写的歌。”
“后来呢,他去了哪里?”郝春声音变得尖锐,手指缩在身侧,控制不了的痉挛。
歌手顿了一下,诧异道:“你认识他?”
郝春看着他明亮闪烁的眼睛,说不出话来。“不,不算认识。”他很努力,没让自己再次在这间酒吧里失控。“只是很好奇。”
歌手不说话。
“我很喜欢这首歌啊,所以,有点好奇。”郝春开始笑的神经质,手指一根根痉挛,蜷缩,再绷直。
“你喜欢,不如我们一起唱一首。”歌手热情邀约,拉他上台。两人并排坐在小小的舞台上,灯光射在头顶,晕黄色,像极了那年那月陈景明与他挤在一处。
郝春不知道最后他说了什么,他又说了什么,最后两人都笑了。笑语欢歌,衬托酒吧里的夜阑人散。
发了疯的笑声传出门外。
突然一只手拉起郝春,力道强悍,不容许拒绝。
“郝春!你这个疯子!我终于找到你了!”声音里含着浓浓的郁怒。来人瞪着歌手,充满防备。那件披在郝春身上的外套被扔在地上,踩了几脚,又打着卷儿落到台下。
歌手蹭地站起身,与来人揪打作一团。
郝春面无表情地坐在一旁,慢慢地,从地上捡起吉他,静静地一个人唱着歌。唱着月色嘹亮的夜晚,有个心爱的少年遗失在了远方。那是陈景明写给他的歌,从前的陈景明只为了他一个人唱歌。再后来,他转手把这首歌卖给了别人。
再后来,他失踪了。
郝春再没见过他。
遥远的太平洋对岸,那人是否还活着,他都不知道。也不关心。
只要过了今夜,一切便都结束了。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人,一米八五,短头发,爱穿白衬衫和大号的T恤,唱的都是他写给我的歌。他叫陈景明。你见过他没?”郝春突然放下吉他,转头殷切地问起酒吧老板。
酒吧老板目露恐惧。下一刻,一只染血的拳头挥舞在郝春耳后,砸的他整个人踉跄了一下,身体往前栽倒。
03
凌晨五点。
郝春歪着脑袋坐在急诊室的长椅上打盹。一只手拉住他,强行用体温包裹他背后那只凌厉张扬的蝴蝶。
“陈景明,陈景明……”梦中的郝春在奔跑,阳光洒在篮球场上,陈景明在篮球架下汗流浃背。每一颗汗珠都闪烁着金色阳光的碎芒。他冲过去,满心满脸都是笑容,从后面抱住陈景明的腰。那呼唤如同他生平仅存的呼吸,一呼一吸,舍不得用力。怕下一个瞬间,在一呼一吸之间,陈景明再次消失不见。
有泪从脸上滑落,掉在那只手的手背。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扇在郝春的脸上,扇落了他的梦境。
“郝春,你这个疯子!”声音恶狠狠,饱含怒火。
郝春茫然看着面前的这只手。然后慢慢地,眨了眨眼,突然地笑了。他笑的柔软如春天里灼灼夭桃。“你有没有见过一个人,一米八五,短头发,爱穿白衬衫和大号的T恤,唱的都是他写给我的歌。他叫陈景明。你见过他没?”
回答他的,是另一声响亮的耳光。
“你他妈给我醒醒,现在陪着你的男人是我,你说要嫁的男人也是我!你睁开眼看看我!”耳边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在咆哮。
咆哮冲破了金色阳光,阳光碎成了玻璃渣,每片玻璃渣上都沾染了鲜艳的血,一点一滴,凌乱而肆意。
“不!”郝春抱住脑袋痛苦地嚎了一声,手指痉挛,全身不间断抽搐。
那张脸在眼前放大,最后定格。不是记忆中那个俊秀的打篮球少年,而是一张五官扭曲的脸,左眉到下巴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男人永远饱含怒气的声音,这次透露出一种痛心疾首后的疲惫。“阿春,你还要继续这样疯下去吗?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
郝春猛然抬头,死死盯住男人,距离近的彼此呼吸可闻。“钱瘪三,是你!”
静默。
“你终于肯正眼瞧我了。”坐在他身边的男人呼吸粗重,搂住他肩头的手也在抖动,颤抖的像一片枯叶。“十年了,阿春你终于肯再次喊我绰号了!”
“对不起,”郝春反手抱住他,汲取男人身上的温度。“是我的错。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男人抬起空荡荡的右袖管,衣衫破损,沾满了斗殴的血污。“十年前,陈景明开车撞残的人是我!是你说,只要我不去追究他责任,你就愿意同我结婚。是你说,你……”
“别说了!你别再说了!”郝春猛地一把推开他,然后痛苦地抱住脑袋,胸口剧烈起伏,几乎不能呼吸。
“是你说,”男人仍在残忍地继续。“从此后再也不会去找陈景明。这两年,你拎着背包到处跑,到处委托人给你寻找陈景明,你置我于何地?郝春,我爱了你十五年!”
郝春低下头,从口袋里掏烟。这个简单的动作,他试了十次,终于点燃了挂在唇边。
嗓子里很干。
郝春盯着钱瘪三不断翕合的唇,瞳仁内的光渐渐涣散。不知过了多久,他笑了一声。长长的烟灰顺着苍白的唇掉落,如一地凋零的陈年旧梦。
“是,我不再爱他了。明天我们结婚。”
“真的?”
“嗯。”
“这次你不跑了?”
“嗯。”
“你不后悔?”
“嗯。”
钱瘪三失魂落魄,双眼赤红,沾着血迹的嘴角似哭似笑。嘴巴里发出可怖的赫赫声,像是一只残破的风箱,吐出来的气都令人毛骨悚然。
在烟雾里,郝春看不见钱瘪三的脸。他尽量往长椅内缩了缩,白球鞋内的脚趾不住痉挛。他听见自己胸腔内那颗曾经砰砰砰激烈如同造反的一颗心,渐渐地死了。
十年了。
陈景明离开已有十年了。也许,他再不会记得他。
又或许,他依然恨着他。
那样一个天之骄子的人,笑起来那样好看,又怎会低声下气地回头来找他,问他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分手。为什么,不要他。
郝春蜷缩在医院急诊室外的长椅内,眉眼低垂,再没说过一句话。
*
七月十四日。凌晨五点半。
钱瘪三缓慢却坚定地,褪下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交到郝春掌心内,然后合着他的手,让他慢慢握住。那姿态,不容拒绝。
钱瘪三最后一字一句说道:“郝春,你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