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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39 章 · 3,122

我没有很清楚地想过我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十八年来,我都惯于用一些简单的词语来定义我自己,且并未觉得有哪里欠妥。

在那场让我真正吸取教训的车祸之前,我因为飙车和打架进过两次警局。打架那一次纯属被动,是街头那些精神药物服用过度的青少年盯上我,几个人把我拉进巷子,领头的那个人拿一把枪抵在我太阳穴上找我要钱,掏空我口袋才放我走。钱无所谓,只是我吃不下这个瘪。三天后我带着人旧地重游,一根钢管招呼上他的背,他反应过来,同伙两个人按着我揍,把我的后脑勺撞在墙上,我一脚踹在其中一个人的胸口,他的脑袋接着被我兄弟按进垃圾桶里。

到了警局我们谁都没占到太多便宜,我手臂脱臼,嘴角裂开,血滴在衣服前襟的蜡染骷髅头眼睛里。那警察好死不死,还是上一次我当飞车党的时候负责处理我的那一个。

我对他眨眼睛,眼神是在说对不起,我也不想半夜给你找麻烦,本来这个晚上,你应该是吃着玉米片看着猫和老鼠度过才对。

他也认出我,他很无奈,他管辖的地区有这么一个不受教的亚洲小孩。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保护我这样的人,法律早该重新修订。

“你的监护人呢?”警察问我。

我很无辜地摇头:“我不知道。”

我没有撒谎,我妈妈从来不会告诉我她的行踪,只能她给我打电话,我给她打电话她是不接的。但为了显示我的诚恳,我还是告诉了警察我妈妈的电话,让他来打。他尽职尽责地在电话机旁边沉默了十五分钟,最后也只能对我摊开手。他也联系不到我妈妈。

没什么意外的,街头这些未成年普遍都没有人管,或者他们的监护人比他们更难管。被我打进医院的那个人,带他走上歧路的人正是他的亲生父亲。中年瘾君子更不能招惹,警察绝对不愿意把小麻烦变成大麻烦。

我不碰那些,所以血液还清白着,平时顶多沾些酒精和抗焦虑药,所以在这些人当中,我是唯一有救的那个小孩。警察把他的责任感和他的枪一起武装上身,坐到我的对面,看着我的眼睛请求我回到学校去好好读书。拜托你了,孩子。实在不愿意读书,也可以去打篮球或者滑雪,如果想要开车,就去开卡丁车。不要半夜在街上乱晃。他看起来也就三十几岁,就早熟地想要给我当慈父。

这还不够,他留下了我的电话,在一个天气相当好的周末,带我去了一个类似于电影里的戒酒俱乐部的地方。就是让十几个犯了点事,又不至于是犯罪的青少年坐在一起,互相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想要说给人听的故事。那也是我第一次发现,我没有任何事想要讲给谁听。

我只是一个容器,一汪没有定型的水,发生在我身上的每件事都不怎么重要,包括我这个人也并不重要。我打架也不是因为我想对谁证明什么,如果在我动手之前就被人阻止,我也不是非要给他那一棍子,现在给我找上这么多的麻烦。他们想要了解我更多,问我喜欢的歌手或者乐队,我说了几个名字,他们默契地一致点头,好像以此了解到我的真相。但这根本代表不了什么,我还听勋伯格,还读普鲁斯特。每个人都这么蠢,以为几个关键词就能概括一个人。

和我内心的恶毒正相反的,我十六岁时的脸比现在更嫩。他们更加对我好奇,这个小孩打架这么狠?可你长得还像要用奶瓶喝水。

主持人循循善诱,告诉我没有故事也没关系,你只需要告诉我们你是怎么长大的?你家里都有谁?

他们一心向好,我却是被一个以为自己能当救世主的白人警察拐进来的。这时有人给我们点了披萨,那种很便宜的大型披萨,一片的热量可能要两天才能消耗掉。我很无奈,但吃人嘴短,决定还给他们一个故事。

我告诉他们,我是一个没人管的小富二代,爸爸在家里烧炭自杀,妈妈在监狱里,他们留给我的钱我三辈子都花不完,所以我一个人在美国。我有个哥哥,他比我大六岁,人就在我的身体里面。没错,我们一具身体两个灵魂,你们可以用眼睛的颜色来区分我们。现在你们看到的是我,我的眼睛是普通的茶褐色,而我哥哥的眼睛是绿色。我喜欢我哥哥,要和他在一起。

没人再讲话了,我在他们心中的印象从一个误入歧途的亚洲小孩变成一个有妄想症的精神病人,人格分裂的同性恋。我故意装得天真又顽固,提到我哥哥,眼里都要流出甜蜜的水。他们面面相觑,拿我当牛鬼蛇神。这不能怪我,我本来没有想要说,是你们逼我讲的。

我没想到警察竟然还在外面等我,他是不是把自己当成在幼儿园门口接小儿子的爸爸?我朝他走过去,他问我感觉如何,我说不坏。十几个人被我吓死,当然不坏。他接着要带我去吃饭,问我想吃什么。他还真把自己当成一个爸爸,我真感动,可我没有兴趣再陪他玩这种亲子游戏了。

我对他说,我想要吃女人。金发的,漂亮的,年纪大一点都没关系,身材要够辣。

他不能置信,震惊地看着我:“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他终于反应过来了,我才是那群人里最无可救药的一个。不是拒绝叶子的人就是好人,我拒绝它只是我不喜欢那个味道,也不喜欢神经不受控制的感觉。我让他学会一句中国俗语:孺子不可教。只有热血电视剧里的老师才会对我不离不弃,他不是。

他气得咖啡都拿不稳,恶狠狠地指着我鼻子骂:fuck you!别让我再见到你。你早晚会坐牢坐到死!

我被他丢在俱乐部门口,我好无奈,见不见到我也不是你说了算,你只能申请调职,可是其他辖区照样有我这样的未成年,你的问题在于你不该同情他们。

但我并不觉得我算不良少年,如果不是他们主动招惹我,这些时间我会用来写菲茨杰拉德的读后感。我的英文老师很喜欢我,称我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小孩,因为我在学校里穿规规矩矩的衬衫长裤,讲话只讲敬语。“你以后应该读文学,”她认真地对我说,“你可以当个作家。”

也不是不可以,我在俱乐部里第一次发现我有虚构的初步天赋。我现在想到那个故事,忍不住笑出来。我们同为一体,我好会想。其实他们只要追问几句就要露馅了,大六岁的哥哥?那是先有他,才有你?你有意识的时候他就已经在了吗?你们平时怎么相处?

我当然解答不了,但是有一点我不是乱说,我们真的很像。我和严栩安面对面站在花洒下,我看着他的身体就像是在看着我自己,至多不过是差几个穿孔,我随时都可以对称地补上去。

他刚刚说我的皮肤白,他自己才是,他胸前没经过多少日照的皮肤淋了水,看起来几乎是半透明的,穿孔周围的一圈又是柔软的粉红色,像草莓汁沁进去。他的虹膜当然不是绿色的,是和我一模一样的茶色。其实我们连眼睛的形状都相似。

我再一次确认我好爱他,只有他能够同时满足我的审美需求和探索的欲望。他要我又不完全要我,要让我自行试探。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没关系,我就是喜欢这样。台球妹在他面前算个屁,被他狠狠对比成一团没脑子的空皮囊。“哥哥,”我对他说荤话:“我十年没碰你了。”意思是,我在认识他之前就已经等着上他。

他居然听得懂,愿意接我的话。“我也是。”他咬我肩膀,“十年没碰过你。”

我没说谎,我是真的馋。我是在爱他之后才活出一点愿望来,要祈愿他会一点一点离不开我。原来我的灵魂和身体都丢了一半,是在他这里。我好奇他对我是不是也有相同的感觉。

说实话我还没在浴室里和人玩过,我不太喜欢镜子,尤其有的酒店浴室里有两面镜子互相反射,从那里面看到我自己的脸让我觉得极不自在。严栩安在这方面比我经验丰富,他打开花洒,水从头顶上浇下来,我想躲开,他亲我,要我别动。水的温度又开始上来,水气蒸腾,水打在我脸上和身上,像无数张嘴一同啄我。

他的额头撞我的额头,膝盖撞我的下腹。我心里在吃味,在想他这双腿之前到底缠过多少人的腰。但他又凑到我耳边,声音穿过细密的雨帘:“我没想到这一次这么多麻烦事……本来以为我们可以好好玩。”

我不知道他指什么,是他有开不完的会,写不完的论文,带不完的老教授的小孩,还是硬插一脚的范世朝。但是他愿意哄我,那我还能说什么。我说其实一直玩也没意思,就显不出你这个人难得。

我多少有点阴阳怪气在,他又听懂了,捧着我的脸无比认真地摇头:“不对,是你才更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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