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感觉呢?”一个男生在通讯软件上问翌寻。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翌寻回想起从那年到现在的点点滴滴,敲下了几个字:“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感觉,但对我来说,我喜欢他就像喜欢春天……”
春风吹拂着柔韧的柳枝,娇艳的鲜花,还有十三岁的阿寻的脸。倘若不是他抱着的那个孩子突然热情地亲了他并且在他的脸颊上留下了一滩哈喇子的话,他觉得春天还是不错的。
说来奇怪,虽然阿寻看上去冷冰冰的,也不太喜欢和人交流,但是孩子们都爱缠着他,尤其是小得只能被抱在手上的宝宝。
不过,大家有目共睹的是,虽然阿寻不喜交谈,还表现出一副嫌弃小孩的样子,但是他对小孩的态度还是很好的。
把宝宝交给旁边的一个护工后,阿寻连忙把他脸上的口水擦干净。
“阿寻哥哥!”刚刚过完七岁生日的小英戴了那顶她过生日时院长送的草帽。这帽子把她的脸衬得愈发小了。
“嗯?来找我玩?”小英扑到了阿寻的怀里后,阿寻帮她理了理碎发。小英最近天天缠着他,粘人得很。
“阿寻哥哥,捉迷藏。”小英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看着他,长长的眼睫毛扑闪扑闪的。
“可是我不太想玩。”阿寻绷着一张脸。
“可是,和阿寻哥哥玩才有意思,我不喜欢和他们玩……他们没有阿寻哥哥聪明,每次都找不到我。”小英扁扁嘴,一脸恳求地看着阿寻,抓着他的手臂晃来晃去,“阿寻哥哥,你陪陪我嘛……”
“好吧,最后一次了啊。”
小英一边说“好”一边跑开,心想:阿寻哥哥昨天也是这么说的。
游戏开始了三分多钟,阿寻还是没找到小英,心道:奇怪了,平常自己一分钟内就找到她了。
正当他要转过身的时候,他发现前面的那堵墙后露出了草帽的一角。这倒不像是机灵的小英会犯的错误。
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想着这就结束了这傻气的游戏。
近了,很近了……
就在手边了!
他抓住了那一角,顺着它看下去,看到了一双锃亮的皮鞋。咦?他抬头,瞅见一个俊俏的男人正笑眯眯地望着他。
那男人松手,将草帽塞到他怀里:“恭喜你,你找错了。”
看到阿寻一脸不解的样子,他解释道:“刚刚有个小妹妹把这个塞到我手里,让我露出它的一个角。她说她在玩捉迷藏,还说她想赢一次。我想这么可爱的女孩子的要求可不能拒绝,我就答应了。”
阿寻没应他,拿着草帽正准备找小英,就听到那男人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阿寻没应。他并不想和这个陌生人说话。
“阿寻哥哥,五分钟了!我赢了!”小英突然冒了出来,振臂欢呼。
“原来你叫阿寻啊。”男人自顾自地笑着。
阿寻一把抱起小英,大步走开,理都不理这个人。
一个小时后,午餐时间。当阿寻注意到那个男人出现在饭桌旁的时候,他先是惊讶,而后皱了皱眉头。
“跟你们介绍下,这位啊,是陈叔叔。他给我们孤儿院捐款,帮了我们好大一个忙。大家说我们要不要谢谢陈叔叔?我们该不该请他吃个午饭呢?”院长将最后一盘菜端上桌,笑眯眯地问孩子们。
“要!该!”孩子们热情地回应。
众人都入座后,院长突然对阿寻说:“对了,阿寻,是这样的,今天陈先生说想领养一个孩子。我就说让他自己去看看,结果啊,陈先生说你很合他的眼缘。你看,你和陈先生要不要聊一聊?”
院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平常也很照顾阿寻。她接触的人阿寻放心。
阿寻因为刚刚的事觉得这人挺不正经的,可是听说他给孤儿院捐款的事之后又觉得他这人还行,至少是个好人。
可是他说他要领养自己?这是真的吗?
阿寻自然是想离开孤儿院的。但是他不知道,离开孤儿院之后的生活是否就能让他如意。他之前就想过会是什么人来带他走,但他万万没想到到目前为止第一个提出要领养他的竟然是一个这么年轻英俊的男人。
看起来也不像是结了婚啊,阿寻怎么也想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去聊一聊也不会如何。于是他便应允了。
吃完饭,院长让孩子们都去午睡,自己也走开了。阿寻跟着男人走进了一个空房间,坐了下来。
男人突然开口:“喜欢吃什么水果?”
阿寻愣了一下:“除了草莓,都喜欢。”
男人又问了很多关于阿寻喜好的问题,翌寻一一回答了。他喜欢看书,喜欢运动,最喜欢的是排球,没有睡午觉的习惯,生日是八月初七,不喜欢生日蛋糕和吵闹的生日聚会,不喜欢白米饭,喜欢炒面……
“叔叔你问了我这么多,也该我问问你了吧。”阿寻身体往前倾,摆出一副正经架势。
“好,你问。”
阿寻看得出来,男人在憋笑。
“叔叔,你叫什么名字?从事什么工作?”
“陈辛明,艰辛的辛,明朗的明。今年二十五岁。我是一名律师,诉讼律师。”说这话的时候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
“哦……”
陈辛明等了许久,不见阿寻再开口,急了:“你怎么不问问我的喜好?”
“没兴趣。”阿寻直接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陈辛明倒不恼,自己说了起来:“水果我都喜欢吃,不喜欢吃海鲜,除了螃蟹和鱼。生日是七月初八,倒是很巧。”
他们又随意聊了一会,陈辛明才问道:“哦对了,阿寻,你的名字叫什么?全名。”
现在才想起来问啊……
“翌寻,我的名字,没有姓。”
沉默了一会儿,陈辛明喝了一口茶,问道:“那,小阿寻愿意跟我一起走,做我的弟弟吗?我这人挺好相处的,也不会勉强你做什么,考虑一下?”
翌寻想,这人看上去斯斯文文的,脾气应该也不差,而且自己这么大了,很难遇到想要收养自己的人了。于是他回复陈辛明:“好,不过还要过一两天我再跟你走。”
陈辛明不知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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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爱 作者: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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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愣愣地瞅着他,那眼神像是在打量一个刚见面的陌生人,又像是在看一个久未碰面的老友。但既然他如此专注地盯着自己,翌寻索性也大大方方地观察着陈辛明。他是翌寻来这儿起见过最文雅温柔的男子。翌寻见过的人里,只有他全身透着斯文温和的气息,任谁瞧见他都会觉得这个男子定是极有修养的。
注意到翌寻也在望着自己,陈辛明收回目光,思索了会,道:“好,那等你什么时候觉得合适了,告诉我,这是我手机号。”
他把他的名片推到翌寻面前,然后就走出了房间。
两天后,陈辛明来接翌寻。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陈翌寻。”陈辛明看着翌寻,拨了拨他额头上的刘海。
翌寻不大习惯这么亲昵的举动,过了半晌才道:“嗯。”
在车上,两人都没有说话。陈辛明想着工作上的事,而翌寻不知道和他说什么。其实他们之间才见了两次面,第二次就是和他一起回他家,感觉太仓促,但是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没错。错过了这个人,就很难碰到更好的人了。
对了,那个问题还没问!
“叔叔,你为什么想领养我?”
陈辛明揉了揉眉心:“没有为什么,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而且,现在起我是你哥,你应该叫我哥,或者直接叫我辛明吧。”
“哦……辛明。”
很快,他们就到了陈辛明的家。
陈辛明的家很大,布置得简单而温馨。特别的一点是,走了一圈,翌寻在哪儿都能看到和猫头鹰有关的东西。
他也喜欢猫头鹰?
收拾行李再加上整理房间花了他们一下午的时间。用完晚餐后,陈辛明让翌寻先去洗澡,他要再工作一会。
他又看完了一页纸,一抬头就瞥见翌寻出现在了书房中。少年人的身体还没长开,不怎么高,白白瘦瘦的,就围了个浴巾站在那里。
“为什么不穿我给你买的睡衣?”陈辛明惊讶地问道。
“你拿了你自己的。”
陈辛明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拿错了睡衣:“抱歉,我这就去给你拿你的。”
估摸着翌寻换好了睡衣,陈辛明来到他房间,递了个药膏:“阿寻,这个你拿去涂,对你身上的伤有用。”陈辛明刚刚看他的时候就注意到他腿上的淤青了。
“哦。谢谢。”翌寻接了过来,心想着反正他也看到了,撩起裤腿就开始往腿上的伤处涂抹。
陈辛明看着就觉得心疼,忙问道:“孤儿院里有人欺负你?你告诉我,我替你出气。”
“不是,没有。”除了这两个词,翌寻什么都没说。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说也就算了,只是你以后还要上学还要和其他人接触,你要保护好自己。”陈辛明蹲了下来,看着翌寻认真地说,“知道吗?”
“好。”翌寻随口应了。其实就算他不说,自己也不会被人欺负,更何况那伤根本不是别人带来的。
不过,他这行为倒让他想起了一个故人,一个很久没联系因而完全不知道身在何方的人。
陈辛明嘱咐完就出去了,翌寻躺在大大的床上想起了昨晚那个梦。梦里那个“家”还真是一如既往的美满呢。那个男人在梦里掐得他多疼,他就在做梦时把自己掐得多疼。可是第二天,他看到淤青,心里泛不起一丝波澜。
第二天,陈辛明就来问陈翌寻想不想去上学,他自然是想的。陈辛明便让他这次暑假过后去上初一。还没上学的时候就在家里看看书,免得开学跟不上。
不过,陈翌寻不仅仅满足于待在家里。陈辛明把钥匙给了他,他决定早上去买菜,午餐和晚餐都由他来做。若只是白白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他会感觉不习惯,心里也不舒坦。
他在陈辛明的安排下上了学,虽然耽搁了几年,所幸还只是初中而翌寻又聪明,所以没有太大压力。
陈辛明还问他喜不喜欢画画。
喜欢,当然喜欢。相比于与人谈天,他更喜欢在纸上用画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他一说喜欢画画,陈辛明就买了画具还有一些书籍回来给他,还叮嘱他需要什么尽管说。
翌寻看着放到书架上的新伙伴们,心里只剩下那句“需要什么尽管说”。
翌寻上学后两个月,学校召开关于期中考评估的家长会。陈辛明恰好有空,便去参加了。看着旁边赖在家长旁边笑嘻嘻的孩童,陈辛明忍不住转头看了看翌寻。他看起来很平静,丝毫没有流露出羡慕或者悲伤的情绪。
上学对翌寻来说没什么大问题。他聪明,也肯努力,所以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他不大喜欢和人说话,无论和他说什么他都是淡淡地回复,因此班上的同学在屡屡碰壁之后就不怎么爱找他了。但也没有人排挤他,因为他们找他帮忙,只要是他能做到的,他都会去做。
陈辛明总是会在饭桌上问起翌寻在学校过得怎么样,他总是回答一句“还好”。而当陈辛明问他在有没有在学校交朋友的时候,他说“没有”。问他为什么,他只说不知道怎么和人交朋友,也不是很想。
陈翌寻不喜欢学校里男生们称兄道弟的模样,看起来谁和谁都可以哥俩好,但其实真的争吵了或是如何,几个男生可以比女生还计较。女生比男生小心眼其实不过是一种错误的固定思维。他不想搅和这些复杂的事,所以他干脆独行。
陈辛明是希望翌寻多交朋友的,但是看他不愿意又觉得还是让他自己处理这些事比较好,只补充说如果在学校有遇到不讲理欺负他的人,一定要和自己说。
而翌寻便说了句“好”,再无下文。
但他心里在想:遇见这个人,也挺幸运的吧。至少,陈辛明会在意我有没有受欺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发文,激动!希望食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