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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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想并非迟钝,只是他和邓子旭或者吕诺不同。

他恰好认识这两个人。

沈晚这种狠起来连他都有些怕的小妖女,陆珹根本不可能喜欢,甚至如果不是他俩有些特殊的渊源,陆珹可能看都不会多看沈晚一眼。

除非陆珹眼睛瞎了!

很残忍,却是事实。

所以哪怕陆珹对沈晚有想法这个神奇的念头,某一刻曾经在他脑中闪过,也被他很快抛到九霄云外。

现在就容易解释多了。

沈晚是陆叔叔的亲生女儿。

陆家的人,陆珹对她再与众不同都正常。

叶想将沈晚向自己这边拉了拉,冲陆珹笑了笑:“我和晚晚很久没见,带她去转转,你没意见吧?”

沈晚嗤道:“我要去哪儿,需要问他?”

“你不知道,”叶想压低声音,耳语两句,说罢便带着沈晚离开。

“走了。”叶想冲其他几人挥挥手。

陆珹全身仍僵硬,没有阻拦的意思。

倒是邓子旭,恼得狠狠踢了叶想一脚。

走了几步,沈晚想到叶想的话,回头看了一眼,眉眼突然弯了弯。

千万别小瞧陆珹,这个家伙,还是有点控制欲的。

控制欲。

陆珹吗?

真有意思。

直到到了没人的地方,叶想才拿开搭在沈晚肩上的胳膊,正色道:“沈晚你真够意思,那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直接玩起失踪!”

“这不没来得及说吗?”沈晚打了个哈欠,望向远处。

“快两个月了,是没来得及说,还是不想说?”

叶想的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沈晚瞥向他:“找我干嘛,又死不了。”

叶想狠狠咬着后槽牙,气得指着沈晚,想骂又不能骂。

他还就是怕她真出了事!

保不准死在什么地方,没人知道,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沈晚抬眸,一看叶想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她嗤笑一声:“我要是出事,肯定会上社会新闻,不用怕没人给我收尸。”

“你给老子闭嘴!”叶想恨恨地甩了下手。

沈晚看他这样,突然扬起唇,脸上终于挂上一抹轻松的笑。

“我真没打算瞒着你,只是暂时还没适应。”

叶想叹了口气,坐下来,点了一根烟叼在嘴里。

白色烟雾袅袅而起,渐渐飘到沈晚旁边。

她拧起眉,咳了一声,阻拦道:“这里是学校。”

叶想瞪了她一眼,掐灭了手里的烟,恼道:“我他妈就是欠你的!”

“难道不是?”

沈晚坐到他旁边,半身后倾,扬起下巴凝望几乎触手可及的那朵白云,轻轻地说:“半条命呢。”

“晚晚,你还真是……”

叶想顿了顿,仰头看向天空,无奈地叹了口气。

沈晚没说错,他的确欠她半条命。

他和沈晚,都不是常规意义下的好孩子和好学生。

他虽出生在相对富裕的家庭,却没有普通家庭的温馨和幸福。

父母都是事业型强人,事业为重,家庭早抛之脑后。他懂事之后,没有完整和他们吃完过一顿饭。

小时候,他争;长大了,他闹。

渐渐的,他抽烟喝酒打架全学了个遍。

他那个时候是真的狂妄,哪儿像现在,平时没事儿跟教导主任顶个嘴罢了,都能吓到身边这些乖乖生。

闹得最凶的那阵,他惹到了些不该惹的人。

对方下手没有分寸,他躺在地上,觉得今天差不多要交代在这儿了。

最绝望,绝望到他正要看淡生死的时候,一阵警铃在巷口响起。

巷子中的人如惊弓之鸟,一哄而散。

他强撑着身子坐起来,看到一个人从巷口逆光走来,缓缓到他跟前站定,将警报器丢到他脚下,轻嗤一声。

“打不过,就别学人家打架。”

语气轻蔑又傲慢,好似这人完全没将包括他之内的这些“混混”放在眼里。

叶想当时心里咯噔一声,脑中只闪过一个念头:

妈的,真够味!

那个人便是沈晚。

一个明明比他要小两岁、行事作风却比他更为成熟的小丫头片子。

叶想跟她认识也有一两年,这期间无论遇到天大的事,他都很少见她有什么情绪波动。

她好似已经见惯了大风大浪,寻常的波折,在她看来不过是小打小闹,她早就不放在眼里。

沈晚就像个谜团一样,轻而易举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天之后,他开始围在她身边,试图解开她身上的秘密。

她敏感、多疑、喜怒无常,一点风吹草动便容易将人拒之千里。

如果不是他被沈晚救过,如果不是沈晚觉得他欠她,如果不是那半条命,他恐怕永远不可能接近得了沈晚。

然而当他最后真的靠近,从而揭开谜底,他又开始为她感到揪心的疼。

如果说他的变化是无病呻吟和自甘堕落,沈晚的改变,则更像生活故意拿起刻刀,生生刮掉她已经成型的部位,重塑她之前的模样。

既疼,又残忍。

叶想将目光挪到她身上,郑重又真诚地承诺:“晚晚,你放心,我已经有能力护住你了,以后我绝不会再让那个人欺负你!”

看着叶想义愤填膺的模样,沈晚无奈地勾了勾唇。

“你傻的吗?”

她抬抬下巴,问道:“我不喜欢陆家的气氛,却还是同意回去,你以为是为什么?”

她摘掉帽子,转身面对叶想,昂起下巴,逆着光朝他轻轻一笑:“叶想,你再看看。你面前站着的可是陆家的人,你以为谁还欺负得了?”

就凭他孟明义吗?

*

那天和叶想的一番谈话,不禁让沈晚又想起了那个人和那些事。

回忆涌现的太快,她似乎有些承受不住,加之连续几日的绵绵阴雨,这几天,沈晚的情绪始终低落,做什么都浑身无力。

与此同时,篮球赛在万众瞩目下正式开始。

篮球场上看得人斗志昂扬的比赛,成了学生们枯燥生活的一则调味剂。

每到下午四五点,班上的男生女生总是定时往外跑,一连几日都这样。

又到了周五,沈晚看着空荡荡的教室,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思考着要不要也出去转转。

篮球赛她没什么兴趣,溜达了一圈后,她走向了篮球场不远处的小超市。

不巧,门口处撞上一个熟人。

夏容容。

沈晚回忆了半晌,才想起这个女生的身份。

说起来夏容容还是她表姐,不过因为之前的那场不愉快,她实在没闲情逸致和夏容容家长里短。

谁料夏容容率先给她道了歉。

沈晚也不是什么小肚鸡肠的人,一来二去,两人之间也没最初那般抵触了。

沈晚能感觉得到,夏容容似乎对她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这让她很不能理解。

而且。

沈晚往篮子里扔了几瓶水,往旁边笑意浅浅的夏容容身上瞥了一眼。

听说,她能有机会回陆家,还是托了夏容容的福。

在她走丢的这些年,陆家从来没有放弃寻找她,但也许是她和陆家没有缘分,大有几次他们都失之交臂。

而她最终能回来,是因为夏容容到陆家做客时,在夏佩面前说起她这个人,顺便提了一嘴,她和照片上的小女孩长得很像。

夏容容之前肯定见过她,可沈晚却一直想不起来她和夏容容的交集。

沈晚顿了顿,直截了当地问:“你之前认识我?”

夏容容眨了眨眼,指着自己:“晚晚,你不记得我吗?”

“不记得。”沈晚单手拎起装满矿泉水的篮子,提到收银台前。

夏容容紧紧跟在后面,语气听上去有些失望:“的确有些久了,去年的中考,你帮了我一个小忙,想起来了吗?”

她满怀期望地看着沈晚。

其实认识沈晚,是在一年多前的中考考场。

她被分去全市评价最差的一所中学考试,又十分不巧地冲撞了学校里脾气最暴躁的一伙女生,被她们出言讽刺。

夏容容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很大的缺陷,说得好听点,她向来与人为善,难听些她就是唯唯诺诺、胆小怕事。

她当时只想息事宁人,不想惹麻烦,更不敢还嘴,只能垂着脑袋任由对方出气。

可她越退缩,对方越是过分。

沈晚便是在那个难堪的瞬间走进她的视线。

神情寡淡的小女生,三言两语就打发走了那伙人,言语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她根本不在乎会不会得罪那些人。

夏容容只觉得这个女生好酷。

她为什么不能这样呢?

不得不说,沈晚是极其合她眼缘的。

至于为什么,之前这个答案可能无解,可当她在夏佩姑姑家看到沈晚的照片,从相隔十年的两人身上找到相同的感觉之时,她才明白,血缘也许是世上最神奇的缘分。

“真的想不起来吗?”夏容容叹了一口气。

沈晚睨了她一眼,敲了敲收银台的桌面:“付钱。”

“啊?好的!”夏容容反应过来,赶紧掏出手机。

最后,沈晚还是没说出她到底记不记得考场上的事儿。

夏容容也没过多纠结,只邀请她一起去看篮球赛:“今天决赛呢,我们班进了,跟我一起去给他们加油吧!”

沈晚惊叹于她的自来熟,扶额叹道:“不去。”

夏容容拉着她的胳膊,又说:“对手是阿珹他们班哦,今天是他高中最后一场比赛,不去以后就没机会看到了。”

沈晚不习惯太多的亲昵举动,僵了一下后,她抽回自己的胳膊,淡淡地说:“没兴趣。”

“好吧。”夏容容语气低落下来。

她的这个妹妹,兴趣果然和她们不太一样,有时候觉得沈晚成熟的不像个高中生,与沈晚相比,她反而更像个妹妹。

“那我自己去了,你有空一定要记得找我。”夏容容挥挥手,提起一篮水向操场方向走去。

但看她那弱不禁风的样子,没走两步,她不出意料累得气喘吁吁。

“……”

沈晚啧了一声。

果然是温室里养大的娇花啊。

沈晚走过去,接过夏容容手中的水篮,轻松走在她的前面。

“以后这种搬上搬下的活儿,记得找个男生帮你,小女生不适合干这个。”沈晚随口嘱咐一句。

夏容容迟疑片刻,忍不住问:“可你也是小女生呀。”

沈晚垂下眸,遮住眼底一闪而过的失落。

“我不算。”

她嗤一声,勾唇一笑。

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女孩儿,才有资格享受额外的优待。

像她这样的,活着已是不易,其他?

不配。

作者有话要说:  捂脸,为什么觉得女主攻气这么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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