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 137 章 · 3,638

上楼时,莫栋梁遇到了同事张姐正在打扫楼梯间。

对方放了手中笤帚,向他问好:“老莫,早噻!你蛮勤快,晚上总是八九点才走,第二天又这么早来。”

莫栋梁并不理会张姐,只低着头。长过眼睫的头发恰到好处地遮住了他厌恶的神情。

不止张姐,他不想理会公司所有人。

他们只是一群无头苍蝇,没文化、没眼界,没认知,只不过是凭求生本能奔走世间,忙时闷头干活儿,大气也不敢出一下,闲时看看没有营养的奶头乐短视频;再将好容易赚来的那一点儿碎银子填到自己的医疗费里,填到孩子的媳妇本儿里,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读职校孩子、孩子的孩子,和自己一样庸庸碌碌、不成气候。

一世为蝇,世世为蝇,可怜可悲却不自知。

这样的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

虽然拿着同一份微薄的工资,但苍蝇是不配与人讲话的。

张姐干保洁十几年,几乎所有的同事都和自己一样,是在农村没收入、没活路,不得已来城市里的女性。这些五六十岁的老姐妹大多不识字,说普通话也费劲儿,在宜州这个偌大的城市,各自奔忙又互相帮衬。

她们如残烛,燃烧仅存不多的身体,换取微薄的收入,这已经是她们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

唯独“老莫”不一样。

他是唯一的男人,听说才三十来岁,若不是残了一条腿,看上去根本还是“小莫”。

未被淘呈的砂砾里突然有金子发光——张姐不明白,老莫为什么会出现在她们这群人中。

见莫栋梁不理自己,张姐也不生气,关了手机里的“一胎三宝带球跑”有声小说,继续笑着用爽利的西南方言道:“最近天气啷个这么冷,你注意腿脚噻!”

她不说还好,一说,莫栋梁伤残的左腿竟开始隐隐作痛。

病根儿来自两年前。彼时他还在送外卖,因为害怕超时被平台罚钱,他骑着小电驴,咬咬牙闯了唯一的一次红灯。

结果撞上了渣土车。

平台不给外卖员上医保,他也没想到要买份保险安身,下场便是在医院掏空了送外卖时攒下的所有积蓄。

出了院,小电驴自然是不能再骑了,一个将近四十、家徒四壁的残疾人,能找到的最好的归宿,就是做保洁。

保洁这种体力活儿很辛苦,拖地板擦桌椅打扫洗手间,忙的时候一整天都停不下手直不起腰,中午热饭时要和其他保洁员一起抢微波炉,饭菜味儿太大,还会被大楼里的年轻白领投诉。

如此两年,莫栋梁腿伤不仅没好,反而变本加厉。人也苍老了十几岁,不过三十多的年纪,看上去像个饱受生活蹂躏的小老头。

这幢写字楼里,不少光鲜亮丽的白领们一手托着电脑手机,另一只手手背处连着便携式输液设备。

莫栋梁也也很想拥有这样一个方便打消炎吊瓶的玩意儿。

就像他很想再回到比特跳动。

这也是为何他总是早出晚归、尽可能多在公司留一会儿的原因。

甚至大年三十当天,所有保洁员都想回家过年,唯独他主动向公司申请,放弃吃年夜饭的机会,来比特跳动值班。

因为他曾经的工位,就在十三层——

如今,那里立着一块叫做【吴鹏程】的名牌。

逐渐加深的痛感将莫栋梁拽回现实,他下意识用左手扶住伤腿。这么一动作,他整个人失去平衡,砰地一下坐在了楼道间,整一套沉重的保洁工具摔在旁边不说,就连身旁的水桶也跟他作对,骨碌碌滚了老远,水桶中残留的污水溅了他一头一脸。

莫栋梁使尽了浑身力气,却怎样都站不起身,像被抽去了整条脊椎似的无力塌陷,只怔怔看着自己的左手。

他出生在玉湖后山的【般若福利院】,虽然无父无母,但打小就深受福利院院长的喜爱。

院长说左撇子聪明,还给他起名叫“栋梁”,也是想让他发挥聪明才智。

聪明像根大梁,上顶着幸福人生,美好未来。

他也确实做到了——十载寒窗考上名牌大学,毕业刷题进了互联网大厂。

可……

可这么好的左手,曾经拿笔拿键盘的左手,为何如今只能扛拖布拎水桶?

这么顶顶聪明的“栋梁”,为何会沦落到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大叔,能帮忙打扫一下工位吗?”身边的声音突如其来。

莫栋梁抬头,见是位小伙子,黑皮大眼,唇角含笑,眸中闪着年轻的朝气。

在十三楼做保洁这么久,他一眼就认出是去年离职的实习生,好像叫小杜。

莫栋梁下意识以为,小杜应当是重新入职比特跳动的新人。

这家公司里,没有人能永远年轻,但永远有年轻人前赴后继。这些新鲜又愚蠢的、汩汩跳动的血液,会掩盖掉所有的腌臜脏污。

果然见小杜往工位走:“我今天第一天上班,hr说工位就在十三层,奇了怪了,这儿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莫栋梁怕小杜投诉他消极怠工——一旦有投诉,会被公司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只得咬着牙站直身体,拿了工具迈着残腿,跟在他后面慢吞吞走着。

黑皮小伙子走到窗边那个仍挂着【吴鹏程】名牌的工位,刚准备坐下,却突然惊呼一声:“这……这是什么?”

颤抖的气息飘荡在空气中,他目光惊恐地回头:“大叔,你快来看!”

从做保洁开始,莫栋梁一直是孤单而沉默的,此时突然有人主动喊自己,他心中疑窦丛生的同时也不免小小雀跃,上前看过去。

只见工位下方的地毯上,竟然多了一行血书!

血书还在继续延伸,就好像一只隐形的血手飘在上空写就一般。莫栋梁揉揉有些浑浊的眼睛,总算看清了字迹,倒吸一口凉气——

是一个歪歪扭扭的【莫】。

他的残腿一软,刺痛顺着脊椎直上,仿佛要剥开大脑,人也不自主地打了个趔趄,后退两步。

就在同时,地毯上的那枚【莫】字,草字头和“日”字的下方,竟然慢慢地褪去了血色,消失了!

【莫】,变成了【吴】!

莫栋梁所有的力气阒然流尽,整具身躯瘫了下去。

阳光斜射进写字楼,地面上,凭空浮现出两个身影。

“嘿,你别说,狗子给的番茄酱,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季明月喝了“圣水”,现出身形。

他看着自己“染血”的手指,冲杜宾道:“尝起来味道也不错,甜滋滋的,还有点儿冲,有点儿上头。这番茄酱是有什么独门秘方吗?”

方才那位黑皮大眼的“新员工”正是杜宾,他从工位挪到季明月身边,蔫儿坏地挑眉:“当然,加了小米椒。”

季明月原本还想再吸溜一下手指,闻言差点没把肺呛咳出来:“……你礼貌吗?”

“够了,办正事。”一旁的连海实在看不下去了,制止了这场闹剧。

想起此处还有一个人委顿在地,季明月清清被“吮指原味酱”糊住的嗓子:“莫栋梁,还记得我吗?”

话毕他指指自己的右膝,彼处曾被莫栋梁的拖布杆打到过。

拖布是保洁员最常用的工具,没有之一,因而惯常会用右手来持,季明月当时是和保洁员面对面相撞,那么被打湿的应当是左膝才对。

除非,对方是名左撇子。

而那名左撇子,对两个莫名闯进案发楼层的陌生人,不仅不好奇,反而相当淡定,淡定到像在刻意掩饰什么。

想通了这一关窍,所有的信息便都如标记好位置的拼图碎片,拼出了一幅巨大的人间惨剧。

又或许不应该称它为“人间惨剧”,因为这副拼图中,有血、有绝望、有冤死鬼,有作恶的公司、有毫无来由的歹意,有冷漠疯狂残酷痴妄。

就是没有所谓的“人”。

由是,季明月和连海定下这一计谋,会同杜宾一起引蛇出洞。

莫栋梁不回话,身子几乎弯成干虾米,发抖的左手强撑于地面上。

他自始至终低着头,目光凝在那枚血红的【吴】字上。

“莫,吴,好一招移花接木瞒天过海,”季明月单刀直入,“为什么要杀贾仁和施盼?还嫁祸给已经死了的吴鹏程?”

其实他心头已经浮出了一个恐怖的想法:吴鹏程同样也是被眼前这个佝偻的保洁大叔所灭口。

杜宾曾无意间提过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三具尸体最初是由一名大楼保洁员发现的。季明月如今思来,心中更是一阵恶寒——在将三个人全部变成血肉之花后,这名看似懦弱无能的保洁大叔才施施然报了警。

如同艺术家总是热衷于欣赏自己心爱的画作一样,很多杀人凶手在案发后会回到现场,但像莫栋梁这样一直留在大楼中工作,就当无事发生过的凶手,属实罕见。

变态杀手心理都这么稳吗?

楼层内片刻沉默。

然而很快,一道嘶哑的声音将凝滞空气撕开了罅隙:“我就知道。”

莫栋梁吃力地起身,重新靠在窗边,过长的刘海遮住了他上半张脸,像一株太久不见日光的植物,贪婪地接收着窗外的明亮。

太亮的时候,人是看不见任何东西的,莫栋梁眼前发黑:“瞒不过的。”

“二位无常老爷,”莫栋梁一反常态,很是轻松地笑了下,“你们终于找来了。”

莫栋梁是把自己和连海认成了来索命的黑白无常,这令季明月好笑的同时,又感到怪异——适才的“大变活人”,莫栋梁全程看在眼里,但他没有半分惊恐。

正当季明月想说“阴冥现在是智能时代,早就没有无常一职”的时候,连海适时打断了他:“你既知晓我等身份,就实话实说,否则入了头层地狱,必受拔舌之苦。”

见莫栋梁彳亍不语,连海继续攻心:“你的嘴要被生生掰开,烧红的火钳夹住舌头,在皮焦肉绽的黑烟中,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往外拉拽,直至整张嘴变成一个深不见底的血窟窿。”

杜宾已经开始打寒颤了,季明月鸡皮疙瘩也蹿了一胳膊。

——连大总裁那张弧度好看的微笑唇,是如何能丝滑说出如此可怖的话的!

“呵,拔舌之苦,能有多苦?”未料莫栋梁笑意更盛。

暖煦日光轻笼在他身上,却消弭不了萦绕在周围的寒意,甚至还将他的笑容映得更加吊诡。

莫栋梁走近工位,将那枚挂得有些歪斜的【吴鹏程】的名牌扶正。他不住摩挲着名牌:“比我被踹出比特跳动,赔光所有家产,又残了一条腿,还要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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