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开始不分昼夜地陪我待在医院,他让人帮忙从家里把衣服和要用的东西都拿到了医院来。他唯一会离开我的时刻就是中午和晚上的半个小时,他回家做饭,然后再带到医院里来。
他速度很快,每次都是急匆匆地走进病房里来,我本来对他的行踪很紧绷,可是看到他这个样子,就慢慢有了种可以放松的感觉。
我其实很想出去走走,但我目前的身体条件不允许,医生也不允许,我只能像个犯人一样在医院的走廊走走,甚至都不能下楼。
我和我哥说过很多次,他只是沉默地看着我,然后温柔地许诺我一些可能要过很久才会兑现的事情。
我每天看着他忙前忙后的样子,然后看着这个又大又温暖舒适的vip单间——这个vip病房单间真的很大,和我在家里的房间一样大,它有些不像病房,那种舒适的居家感让我有一种自己好像会一直生活在这里一样的错觉,我偶尔会觉得有点不自在。
这么漫无目的地想着,我哥又走了进来。
他把小桌板铺好,然后把那些食盒放到我面前。
“你刚刚在看外面的什么?”
“有一只鸟。”
“什么鸟?”
“不认识,但我好像见过很多次。”
“在哪里见过?”
“阿利斯见过,坐在pic的车上也见过几次。”
我哥不说话了,但他的那种沉默只持续了三四秒。我抬头又看了眼外面的天空,认真地问我哥:
“一只鸟能活多久?”
我哥抬眸看着我,轻轻地说: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大概80年吧。”
我低头看着自己拿勺子的手,“这么久啊……”
晚上的时候睡在病房里,月光从我的窗户照到我的床边,我哥轻轻地问:
“怎么了?”
“林远珩。”
“嗯。”
“你觉得我会好吗?”
他牢牢地看着我的眼睛:
“当然了。”
“我说的不仅是手术,还有我抑郁的病……”
他握紧我的手:
“只是时间问题,一定会好的。你可是我的人,我不会让你不好。”
我看着他的眼睛,然后侧头,看了眼外面漆黑的天:
“今天天上有星星吗?”
我哥顺着我的目光往外看了一眼,然后回过头:
“有,只是被乌云挡住了。”
“没有星星就不亮了……”
我看着外面黑蒙蒙的夜空没再说话。
吃完饭过了一会儿,我正想慢慢睡去,我哥就突然起身开始穿衣服。
“怎么了?”
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他把我也扶起来,开始给我穿衣服。我没有抗拒,由他给我换上了外衣。
他细细整理我的衣领,然后摸了摸我的脸:
“想去我们就去,有没有星星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不知道原来克利沃西还有这种地方,跟市中心挨得很近,但却又确实是一座低低的矮山。
地面是杂乱的草野,站在空旷的山顶地面,虽然眼前可能只是一部分,但就好像整个克利沃西市都被包裹在一片平地中,星星闪烁,万家灯火。原来,我和我哥生活在这样美的地方。
一开始上山是用走的,后来我哥就开始背我了,他从中途开始背我一直到山顶,一直都四平八稳地走着,反倒是我,明明是被背的人,还气喘吁吁。
我不由得在心里感慨:
他体力可真好。
我微微有些羡慕。
我哥扶我坐到山顶的一块石头上,山风把我的头发往后吹,我看着眼前忽明忽暗的一切,不知道该说什么,没有很惊喜,但心情并不糟。
我抬头看了眼辽阔的天幕,然后又低头看了眼手机:
“现在都已经快凌晨四点多了,根本没有星星了。”
我哥笑了笑,坐到我身边,一只手把我揽进怀里,另一只手蒙住我的眼睛。
“是有惊喜吗?”
我闷闷地问。
“没有。”
“那你干嘛?”
我满怀期待的一句话,被他一泼冷水浇灭,心里有些不快起来,但又舍不得推开他。
我感受到我哥炙热的唇,他的身体像滚烫的火种一样贴在我身侧。在眼下我身体状态极差、并且此处为荒郊野岭的情况下,我竟然还离谱地想到了从市区到这里叫人送一个套过来要多久这样的问题。
“i swear,”
思绪被打断。
在黑暗中视觉被遮挡住,听觉就会变明显。
我听到他轻轻地笑:
“i swear i'd give it all up—”
然后那些平淡的字句变得富有旋律,“—just for you”
他轻轻地唱。
“i swear i'd give it all up just for you”
“i would sink my house down underwater.”
“whatever gets me closer to you.”
……
辽阔的夜空下,山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地吹过我的脸庞,周围安静无声,唯有他的声音。他的声音低沉却干净透亮,清晰有力的磁性频率里,好像整个天幕都在给他作录音室。
我淡淡地笑了。
是那年在纽约街头,我唱过的closer to you。
我情不自禁笑起来,笑着笑着就想落泪,我哥却突然把遮住我眼睛的手拿了下来。我下意识睁眼,却猝不及防看到远处平野边缘——
日出破晓的光线如一柄尖枪刺开黑夜。
白昼在刹那间光亮非凡。
那轮旭日露出的尖尖一角如浮萍一样堪堪搭在远方,丝云浮动渐渐散开,世间万物,明朗生机,全都笼罩在那金碧辉煌的旭日光线里。
我愣愣地看着这一切。
我哥的歌声不知什么时候停下了,他从身后抱住我,然后脸贴近我的脸:
“就算没有星星,还可以看日出,”他的声音低沉有力,“不是只有星星才会亮,世界上那样的东西还有很多。”
在这惊心动魄的清晨光线里,他的话像一捧泉水缓缓流经我的身体。
“……嗯。”
我愣愣地应。
我哥没再说什么,只是裹紧我的衣服。
我好像听懂了他的意思,又好像没有很深刻。但我没再多说,因为那些好像都不重要了。
这里真美。
我靠到他身上,和他一起,坐在山头静静地看日出。
我开始沉着用心地开始治疗。离手术没有多久了,预计三天后开刀。医生跟我交代一些术前注意事项,我嘴里说着“不紧张、无所谓”,但心里隐隐约约还是有些不安和畏惧。不过,不是畏惧手术失败,而是畏惧最后不能和我哥兑现承诺。
这个以小时为收费单位的顶级医院一共有五楼。上下电梯日夜运转从未停歇过,白色急救推车偶尔途径我房间的门口,它的轮子发出一些刺耳的摩擦声,但关上门就一点声音都没有。
每个病房像装了阻隔器的小胶囊,互不干涉,互不打扰。人人都很有礼貌,但同时也很疏离,这里的人好像都无所畏惧,但又都很社恐,没有人过多交谈,却又不抗拒交谈,还会在别人表示了一点友善后脆弱地掉眼泪。
生动又沉重。
我没有刻意跟别人说话,但之前认识的那个叫cole的人总是让人有些在意,他为了让他女儿开心整了不少幺蛾子。前几日他偷偷将家里养的狞猫带到医院里,把来扎针的护士吓个半死,整个五楼被弄得鸡飞狗跳;还有昨天,他不知从哪里背了一大捆向日葵来,整个走廊掉落一线的向日葵花瓣,金灿灿的,环绕走廊一圈,像给所有病房围了一条细细的淡黄色柔软围巾。
这些是我知道的,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他做的一些事。他总是给五楼带来一些乱七八糟的日常,医生和护士已经警告过他多次,但我觉得没什么,尽管住院部的大家都病危垂垂,也没有人站出来指责他。
值班医生说,他女儿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那些人小声交谈的时候我正站在楼梯口等我哥,他一看到我就急忙说:
“冷不冷啊,穿这么少就出来了。”
然后就牵着我回病房。
他给我盛汤,我跟他说那些医生的议论,想了一会儿然后跟他说话:
“其实也不一定。”
我哥点点头:
“嗯,我也觉得。”
我不知道我哥有没有听懂我要说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虽然如此,但cole的女儿也许不会觉得遗憾。
从肯尼亚回来之后,本来我们是要办婚礼的,却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搁置了,现在还要一直待在医院里。
不过跟一开始住院有些不一样,虽然我脑子还是不太正常,抑郁也没有减轻半分,不过却开始有些期待婚礼了。
一个人在一个阶段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期待,好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或者说,生活当中能有一个期待,实在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
眼下确实要好好琢磨一下婚礼的选址,这个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搁置很久,需要重启一下计划。
这样说着好像我的手术一定会成功一样,尽管我是这么希望,但命这个东西真的不好说。就算我上辈子积德行善修桥造路为这辈子的自己积了大运,也难保全然万无一失,但就像那年在阿利斯跟那个骗我烟的老头神神叨叨谈话一样——
能有一个期待,比没有期待还是要强得多。
我哥让我不要多想选址的问题,让我别把自己搞太累,但我想多花些时间在这上面。
我开始想我去过的那些地方,那些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我花了整整一天去追溯,可想着想着,那些回忆好像就有些变味了。我不知道我是为了单纯地选址,还是为了追逐一些我抓不住的东西。
我睡在病床上,我哥睡在旁边的床上,他侧身朝着我的方向看我,对我说晚安。
“嗯。”
我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开始细细回忆。
las vegas?
我哥曾带我去过拉斯维加斯,但现在想起来,那地方我到现在都没有实感。因为我在那里停留的时间不长,每次都是匆匆一瞥。我不住在那里,我只是那里的一个过路人。我哥带我去参加各种展秀,住的是那种高级酒店,我没有在那里生活过,没有感受过那里最真实的生活气息,对它的了解其实就和那些没去过只在旅游帖子上看到过的人一样。
可能唯一多了一点的就是一些细节,比如说哪个地方好闻一点,哪个地方容易打到车,哪个地方gai溜子少一点。
仅此而已。
但它于我而言还是有些许特别。这份特别主要是因为,它是我哥事业起步的地方,我对它有一种白月光那样的好感。
我印象很深的,他第一次带我去维斯拉斯维加斯,那个时候我们一个人都不认识。在p* street街上有人冲我们吹口哨并叫我sweet cat fk u,我哥那个时候真得很勇,那些人一说完,他居然冲上前拿枪抵着那些人的额头。
别说那几个精神小伙了,当时我都被吓个半死,真的怕他一不小心擦枪走火,然后我们就会被拉城的警察全城通缉,这样就无法当晚在当地的酒店里做爱了。
但是事实证明,那些人的胆子还是出乎我意料得大。他们并没有害怕,只是愣了一下,然后说:
“想要多少?”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其实那天我和我哥穿的衣服也没有很破烂,可是他们居然把我们当成了那种街上蠢蠢欲动的抢劫犯。
我和我哥被迫成了抢劫的人,我哥也很上道,他随口一说:
“fiv。”
我知道我哥是想说50美元逗逗他们,结果那人甩了5000美金给我们,然后对我们说:
“你最好庆幸,下次我带家伙的时候别被我碰到。”
说完他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混混觉得我们不会在身后开枪,难道是他们local的约定俗成?
而且他怎么随身携带这么多现金的?
难不成是刚抢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我哥去的是那边最危险的一个城区,当时我们孤身无援却没有死在那里,真是走了狗屎运。
回忆有一个好处,就是它会省去一些确切的画面,只会保留一些对话语言和模糊的氛围。拉斯维加斯给我的感觉很热烈,但也许这和它的天气也有关系。我哥每天都会给我涂防晒,在那里的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身上很黏着,就像怎么洗都洗不掉的流淌物,从那座阴沉沉的死火山里无声地浸润出来,像流淌着的移动光河,在空中飘出无数星子。那地方我水土不服。
这么一比起来,ny那里倒是要亲切得多,我哥带我去过很多次。不过我现在觉得,可能是因为人多一些。毕竟人一多,基本盘一大,奇里怪里的人便没有那么突兀了。
当然,我这么说也有些狂妄了,因为我也是奇里怪里的人群的一个。
ny给人一种又大又小的感觉,不同城区区别很大,有一种穿越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又在ny,一下子又不在纽约。我虽然一开始也没有对这里抱有太多期待,但那里的交通秩序实在有些一言难尽,尽管这可能与我哥出了一个小小的交通事故有关,以至于让我将一些交通的负面情况放大。虽然那里有极尽完备的交通法规,但是各位可爱车主和行人的素质真无法高抬。也不知是否因为当时我们所处的地区问题,经过不同街区经常可以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哪个车子的车窗被路怒症患者砸破或是撞到那辆不怕死的自行车骑手。就算是在摩登时尚的时代广场也经常可以听到流浪汉抢钱奔走的脚步声,跟那些商场门口的性感音乐混在一起,有一种梦幻浪漫主义的意味。(……)
当然也有比较美丽的一面,比如说甜甜的抹茶冰激凌脆、不小心撞到大人但有礼貌的小朋友、金光闪闪的chanel和漂亮的碎钻橱窗——品牌方恭恭敬敬地问我哥想要拿哪一个作为纪念品,然后我哥笑着点头,说让我来选。
那我就不管了,我选最大的那个。
在ny,时间飞逝感觉不算什么,因为它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很快。寂寂长夜,我偶尔会想起我和我哥在纽约的酒店里尝试过很多不同的内容和姿势。那时候,他会小声地喊我的名字,然后温柔地抚摸我的脸。
还有我印象很深的,我哥带我在纽约的高空玩高空跳伞。映入我眼帘里的纽约是整个世界浩荡的聚集地,生命和刺激在那一瞬间释放,它的美让我意想不到。
那时,我曾在时代广场大胆地站在台子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哥唱歌。也是那会儿我才发现其实我唱歌还不赖,网上有人把我唱歌的样子录了下来,我便假装路人装模作样欣赏了一把。
那时我的声音清澈又干净,还保留着生命的力量。
我当时还和我哥说过,要不然我们在ny出道吧。
各个市场竞争太大,但,在国外出道的中文流行歌手——就要走这种崇洋媚外哗众取宠的猎奇赛道才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我哥说好啊,但我们不会跳舞,缺少市场竞争力怎么办。
他说得很有道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当时我一本正经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惋惜地笑了笑。我哥也笑了,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肩膀上,像那种抱着猫咪的主人一样摸我的头。
再想起这些,我都还可以笑出声来。
而在我把老师的职称辞去之后那段日子,我哥带我驾车自驾游那会儿,去了一次拉萨。
我喜欢那里,我喜欢拉萨。给它打分的话,我想给它打九分,具体来说也不是因为多么多么美,而是因为我喜欢拉萨的那种氛围感。
318国道尽头的某一段公路可以直视到一片广阔的草原。烈阳升起的那一瞬间,牛羊抬头望向苍茫的天空,如号声一般的风声从车窗间隙刮过。
寂寥广袤的世界里,飞驰的扬尘擦面而过,万物在那风沙声中渐渐苏醒。
在那里,我有一种在和我哥两个人私奔的感觉,我们好像两个脱离世俗的新生命,丢下一切包袱和顾虑,走到世界尽头,无拘无束,自由洒脱。
后来我总会想,是不是在那里私奔才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可事已至此,也无从而知了。
当时还去了布达拉宫,站在山脚下,狂风吹得我脸痛。那一刻我就觉得国外的那些都是垃圾,还是我大中国的景色最震撼人心。我和我哥一步一步走上去,在山脚时肉眼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山顶上皑皑的白雪,就像坚硬的白色彩铅一样棱角分明。
最后我因为高反没有和我哥爬上布达拉宫。我哥给我吃了一点角鲨烯,我整体感觉还可以,缺氧的感觉让我感觉像是在上天堂的天梯一样,又恶心但是又期待。
因为我一开始期望不高,但是去了之后发现还可以,莫名让那趟旅途增添了一丝满足感。
住在酒店的那天晚上特别冷,开了空调也无济于事,我哥在床上紧紧地抱着我,我说,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两个不会变成一个冰块吧?
我哥说没关系,变成冰块了也是一起变,没什么好怕的。
听完他的话,我安心闭上了眼睛睡觉。
他给我拍了很多照片,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在外面照片的,但是那回我没有抗拒每一次我哥给我拍照。现在想来那真是我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了,我哥像是一个活体镜头捕捉仪,看到好看一点的背景就让我站过去。回去之后我们把拍的照片都洗了出来,我把它们压在书桌的板子下面。我哥真会拍照,他把我拍得好好看,让我看上去有一种神性的美。
而现在,它们每天晚上都睡在我的床头边。
对于这些我去过的零零碎碎的异国他乡,我印象或多或少也有点深刻。
这么想来我好像是个冷血无情的人,因为在我心里,我儿时一直生活的地方,相比之下却是那么平淡。
我的老家——我和我哥的童年在那里展开,但是我对它没有归属感,也没有太强的依恋。我觉得它就是跟别的地方没有区别的一座可以生活的小城,如果不是我哥的出现,我甚至不会想到它其实囊括了我的童年。
冰川消融,沧海桑田——这样说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城好似有些牵强,但它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x9年城乡一体建设,它从一个小县城大刀阔斧改造融入市区,就像我从一个不惧世界的毛孩子变成了一个不甘平凡的大人。那种感觉让我对它感到陌生。
但是,偶尔,非常偶尔的,我会对它产生一种熟悉的好感。
我曾经问过我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说,也许这就是故乡的感觉吧。
就像爹妈一样,再怎么伤害你,你也很难真正去恨他们。
骨子里的东西,难改。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好像一个人不管长大以后在其他地方经历多少磨难,只要童年的时候在某个地方经受过苦,尽管都是小事,尽管那些小事不如成年后经受的万分之一——可在那个地方留下的陈年旧疾,永远会在心里留有一席之地。
比起那些文人墨客笔下又想又依恋的感情,我对我的故乡竟只有淡淡的可怜意味。它就好似在时光洪流中对我莫名伸出援手的一个冷漠路人,只是机缘巧合下无意伸出手托了我一把。
回家的那条路一直在修,印象中修了五六年。高中的时候,偶尔中秋节或者国庆节回老家,每次经过那里就会闻到很多尘土的味道,混着尘沙飘上天空,然后又落到地上,呛得人想捂住口鼻。我和我哥两个人背着行囊走在那样的路上,我就会觉得自己也像一粒尘沙,落回这个地方。
那时,明明我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了,却还是会忍不住想念它。
人一生到底要走多少路?
在我还是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并不断摸索的小孩的时候偶尔会做作地装一个这样的逼问自己一句话,但是长大以后这样的问题于我而言无处可放,我好像很难回答。
后来我索性想片面一点,不去纠结人不人生的,浮于表面有时候比刨根问底好活得多。
幸福过了,不就行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也走过很多路,一一列举过来,有太多太多。它们的宏观建筑固然精妙绝伦,但那些城市里的角落有时候会给我留下更深的印象,比如那些电线杆和偶然看到的日出日落。我经常会想,如果不是我哥,我根本看不到那么多风景,去不了那么多地方。
我刻薄成性,挑三拣四,阴郁敏感,愤世嫉俗,到底是因为我哥,才偶然喜欢上那些地方。
二十一岁那年,记得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某一个绑明信卡的台阶栏杆上,我用淡青色的圆珠笔在白色的卡片上写下一句话:
“这样的日子,长长久久。”
那时我哥温柔地看着我写字,眼里闪着光。
穿梭在热烈季风中的高温气流,触手可及的宝蓝色天空,那些极光像火车一样划过天幕。那些城市里吹响着关于生命的号角,吹响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爱和青春。
因为有它们。
我总是害怕失去,所以就想好好珍惜。
我想,就算我真的变成了一只蜉蝣,一个疯子,一个没有知觉的低级动物,我也永远会好好珍惜那些时光,那些独一无二的地方。
“晚安。”
想完这些,我无声地朝我哥的方向轻声说,这才安心闭上眼睛。
手术的前一天是个淅淅沥沥的雨天,雨一直下到第二天,但有可能在我手术的中途雨就停了,但那些事我不知道了。cole在我手术的前一晚还特意来我病房鼓励了我,他推着他女儿的轮椅来我病房跟我扯谈,我哥特意买了一套玩具送给他女儿ivy,依旧是以我的名义。
“lin,”cole看着我,“你真是这世界上我遇到过为数不多的好人。”
我沉默不语地看了他一眼。
上次是陈橦,这次是他,我总是会无意中遇到一些说话好听的老实人。
我不动声色地淡淡扬起嘴角。
那小女孩摸了摸我的衣袖,“告诉你个秘密,今天我过生日。”
我挑眉看了看她:
“但好像这个房间的人都知道。”
我抬眼又示意了她一下,“怎么?想听生日歌?”
她不说话了,我心里暗想:
小孩子脸皮真是薄。
算了,怎么好总是欺负一个小孩?
我清了清喉咙,突兀地唱了一句:
“happy birthday to you……”
ivy的父亲cole看着我笑起来,也跟上了我的歌声,我朝我哥努努眼,他便把藏在背后的手拿出来,迅速扯了一下手上的东西——
嘣!
无数细细小小的彩带和细闪从ivy头顶掉下来,这个小姑娘睁大了眼睛和嘴巴,看着头顶掉下来的小彩带,然后下一秒眼睛亮晶晶地笑出声。
砰——!
窗外炸开一朵绚烂的双色烟花,生日歌断断续续的,没人听但也依旧在唱着。我看向我哥的眼睛,他也笑盈盈地看着我。
今天是圣诞节,明天就是手术的时间。烟花和生日歌在这个时候出现是意料之外的惊喜,我看着我哥英俊的脸,今晚的烟花可能会成为我生命中最后一次欣赏的美景,今晚之后或许我会重获新生赖命活着,或许我会非我本心抛下一切奔赴虚无。
但那好像都没什么可怕的了。
人生好像总是有很多声嘶力竭的瞬间,但在嘶吼过后总会回归荡气回肠的平淡。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我想,没什么好怕的,是死是活不过经历,这就是我要经历的一切。
手术当天我没有做太多的心理准备,尽量把它当成一个平常的事情来对待。打了麻醉之后,来不及跟我哥说什么话,我便不省人事了。
如今再回忆起来,好似一切都没有那么难,那短短的六个小时就像个漫长又悠远的梦一样。
梦里内容,我依稀还能记起一点。
就好像——
只身一人穿过一片笼罩着厚重浓雾的森林。
走不完的山路,拨不尽的枝干,缓缓呼啸的风声,缓缓呼吸,缓缓挪动脚步。
夜幕将要降临,黑暗将光亮聚拢到中间,纷繁变幻的记忆裹挟风声反复在周围上演。时间不复存在,只一头扎进广袤黑暗与光亮的交界线里。
世界一下子变亮起来,我也随着它们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二十一岁时的样子。
小屿。
有个模糊的影子朝我边走边说。
二十一岁的我和二十二岁的他——
世界在瞬间分崩离析,地面收缩而后扩大为黑色网格,陡然堕入无尽深渊的瞬间。碎石和锁屑与我一起下坠,如粒子跃迁一般扑向我,我如窒息溺水使劲向上方去——
嗡——
风消失了。
黑暗消失了。
牵扯感也消失了。
光亮渐渐落入实体,周身慢慢恢复知觉,好似有血液在我体内缓缓流动。
我缓缓睁开眼睛,看到那个梦里喊我名字的人,看到他通红的双眼。
他抓着我的手,声音也如梦里一样轻,却带着喘息的热度和哽咽:
“没事了小屿……”
恍惚中,有其他人在说话。
“……家属放心,患者手术很成功,自身意志力比较顽强,后续需要好好调理,然后跟进他的抑郁情况……”
成功。
手术成功了。
我半翕着眼睫,慢慢的,慢慢的,眼角覆上一层很薄很薄,如蝉翼般浅薄的泪。
没事了。
那一刻,生与死的界限像一抹微不足道的痕迹在我生命中缓缓淡去,无数洋洋洒洒的记忆如回潮的浪。重新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感知到产生知觉的身体,那些回首和经历仿佛如我厌恶的漫长夏日一般无形出现在我头顶上方,浮光掠影地轻抚我的脸。
好像……真的是这样的。
世事幻如蕉鹿梦,三尺微命,不论小儿幼雏,青春男女,七老八十,古稀脉脉,不过能否自身知晓的分别,直至落灰的最后一刻,都只需往前。再山崩地裂动魄惊心的经历都抵不过下一步的灌注和发生,故事和生活,它们继续。
是书的下一页,路的下一程。
前途未卜,但前途无量。
我说不出话,只在心里告诉自己:
真厉害啊,林屿清。
这一路,辛苦你了。
我枕着这一句话昏睡过去。
【??作者有话说】
tip:狞猫在我我国属于保护动物,禁止饲养,但在国外可以家养,不过仍需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