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陆的个小城里,安定了八个月的沈安又次生起离开的心思。
对个立志流浪的人来讲,在个地方落脚不是好习惯,偏偏这个城市能使他流连很久。适宜的温度,时时刻刻慵懒的阳光,闲散的人,像个浅浅的烙印样,印上了,就使人变懒了,花时间离开都要巨大的勇气。
其实时间又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呢,花花世界里,这东西最是不值钱。如果设立个目标的话,为之努力的每分每秒都有价值,但是人生在世,哪里会那么有条不紊。
尖利凉薄的女声从台上刺向台下拥挤的人群,那是新来乐队“黑”的主唱。这乐队模仿着八十年代奇形怪状的穿着,男吉他手长发及腰,黑框眼镜硕大,嘴唇上方乱蓬蓬的胡子;男鼓手打扮得不男不女,有次还穿着胸罩上台,引得台下尖叫连连;贝斯手是音乐学院辍学的十九岁女生,长相甜美;而主心骨女主唱副别有风情的尖嗓音,唱起歌来很是卖力,几乎算得上撕心裂肺,私底下却是极为安静的人。
乐队每个成员都另类而有才华,想必将来会取得不凡的成就。沈安默默想着,把手里的辞呈按在吧台上,向调酒师喊了句:“血腥玛丽,谢谢。”
“你们是很好的。”等台上的人散场,沈安举着杯子向他们说。
女主唱梵音理着衣服袖子,抿着嘴笑起来,“前辈,以后向你还要学习。”
“功夫在听众上,”沈安说,“干什么向我学习???何况我就要到别的地方去了。”
“去什么地方?”
“??嗯,至少要去个看得见你们乐队海报的地方。”沈安喝了口酒,把钱压在酒杯底下,缓缓走出酒吧。
小城市的霓虹并没有香港那样的灯火通明,但已经初露不夜城的端倪,彻夜不归的人长了副薄情面孔,在沉沉暮色的街道上飘荡,大数成群结队,以抵抗来之不易的孤独感。
“前辈。”
后面尖尖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前辈。”
沈安转头故意露出丝不满:“别叫前辈,老气。”
梵音停下脚步来,低头想了阵,又说,“我想告诉你,我们乐队直很喜欢你……的唱歌方式,所以我代表黑,邀请你继续留在这里好么……”
沈安挠挠头发,有些为难:“这个,其实我要走也不是天两天突发奇想的事情,是决定了很久,所以时间也不能够……”
“我懂了,”梵音迅速说,“对不起,前辈……”
“不要叫我……”
“沈??”似乎犹豫了下,梵音才轻轻说,“安。”
沈安满意地点头,正要告辞走开,又听见梵音开口道,“我刚才在骗你。”
“嗯?”
她眼睛望着他,有种对抗的气势,“是我想要你留下来。我自己。”
“是么,小姑娘,”沈安感到惭愧,“我
攻克 作者:桃笑拂衣
可不值得。”
“但我喜欢你,”梵音口气像是练习了许遍样稳稳的,“那就没有什么值不值得。??你会留下来么?”
沈安看着面前女人毫不退缩的眼睛,自己倒像先低了等般,扭头点烟,“对不起,其实我,我没有办法喜欢……女人。”
梵音似乎把这句话消化了好久,才声音低低地喃喃道:“你是……”
“我是同性恋者。”看着梵音失望的表情越来越深,沈安几乎不敢说下去。
回到出租的屋子拿起最后要带走的东西,沈安关上窗子,想了想又把床单整理好。下定决心要走的话当然无论如何也能够走掉,他想要去北方,祛祛这南国江山该死的柔暖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