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天,厨娘终于等到早出晚归的丛向庭,赶紧走上前:“我看冰箱里的蛋糕已经放了好几天了,要不要扔掉呢?”
丛向庭止住上楼梯的步伐:“蛋糕?”
他想起来了,是那天给阮余买的,阮余没要。
“扔了吧。”他说。
“好。”厨娘点点头,转身朝厨房走去。
丛向庭走了一半楼梯,又转身走下来,喊住打开冰箱的厨娘:“还是拿过来吧,我吃。”
“应该都坏了.....”厨娘有些迟疑。
“没事,拿过来吧。”丛向庭说。
眼前是一块草莓奶油蛋糕,外观和买来那天差不太多,但仔细看能看出来草莓有些蔫,原本绿色的蒂也发黄了。
丛向庭吃了一口,没有变质,不过奶油的口感变得很难吃,蛋糕胚也水垮垮的,像被浸湿了一般。
厨娘站在旁边没走,很担心丛向庭会闹肚子:“我记得少爷你不爱吃甜食。”
“嗯。”丛向庭垂眼把蛋糕里的草莓拨到一旁。
厨娘忽然提起:“我记得小余很爱吃蛋糕呢,他回国了怎么不回家来住呢,我还准备做几个他爱吃的菜呢。”
她还记得那天晚上丛向庭从进门就一副喜气洋洋的模样,大晚上说自己肚子饿了,她便煮了一碗面给他。
丛向庭近几年很少有胃口这么好的时候,很快吃完,谁也没问就自己说:“小余要回国了。”
当时餐厅上方挂着水晶灯,照下来的光映进他眼里,显得黑色眼珠亮晶晶的。
此刻还是同样的餐厅,丛向庭却沉默了几秒,说:“他不会回来住的。”
厨娘叹了口气:“也是,我要是他.....”后面的话她没说下去,再说就逾矩了。
厨娘低声嘀咕了几个字,转身去厨房倒牛奶了。
丛向庭吃完蛋糕回了房间,进门右边摆了个水箱,里面趴着只懒洋洋的乌龟。
照例喂食,丛向庭趁它吃东西的时候想摸一下,哪想乌龟伸脖子就要咬人。
“臭脾气。”丛向庭收回手,觉得自己被骗了。
之前他看攻略别人养的虎纹泥龟脾气都很好,互动性很高,怎么他这只一直也养不熟,脾气一年比一年大,现在连碰都不让碰了,都不知道随了谁。
丛向庭不太解气,又骂了它一句:“没用的东西。”
本来还指望用乌龟的照片当屏保,阮余能关心好奇一下,这样他也可以十分自然提出带乌龟给阮余看,甚至给他养也行。
哪想阮余压根就不在乎。
“丑东西,”丛向庭冲乌龟撒气,“长得这么丑,他能喜欢你就怪了。”
乌龟慢条斯理地吃着龟食,对丛向庭迁怒的行为完全不在乎。等吃饱了,它才抬起一双绿豆般的眼睛,慢悠悠瞥了丛向庭一眼。
那表情好像是说你长得好看,人家也没喜欢你啊。
当然,这都是丛向庭自己的脑补,但不妨碍他气愤地隔着水箱的玻璃对乌龟吐出恶言恶语:“你主人不要你了!改天我就把你扔了,你就哭去吧。”
乌龟吃饱喝足找了个角落睡觉去了,丛向庭却毫无睡意,甚至他已经吃过安眠药了。
漆黑安静的环境也许对其他人来说非常适宜休息,但对丛向庭来说,这种一丁点声音都没有的寂静却让他难以忍受。
他脑中的每一根神经都被安装了定时炸弹,只要一到深夜,尤其是再不睡就要猝死的时候,它们就开始排队自爆,和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在他脑海中狂欢。
丛向庭受不了了,睁开满是红血丝的眼睛,起身去了隔壁房间。
从阮余搬走后,这间房就被闲置了,除了偶尔保姆例行打扫以外,只有丛向庭会进来。
丛向庭没让任何人处理阮余的东西,可里面依旧冷清得可怕,很难相信有人会在一个房间里住了十年,却几乎没留下什么物品。
除非这个人本来就没拿这里当家。
丛向庭熟门熟路径直躺在床上,不知这么做过多少次,被子裹在身上,脸埋进枕头。
靠这种几乎窒息的方式,他短暂地入睡了一个小时,但睡得并不安稳,一直在做很短很碎的梦,画面切换来切换去,光在梦里都觉得头疼。
等再醒来,窗外的天还是黑的,大脑依旧昏昏沉沉,眼皮又酸又沉,完全没有休息过的痕迹。
最终丛向庭还是去了车库,随便挑了一辆车,在万家灯灭的深夜驶入夜色当中。
**
阮余早上刚睁眼,就接到法院电话,被通知原告申请了延迟开庭,推迟到两个月以后。
先不说s国的房子租期只剩两个月,万一对方再延期一次,他就要面临行李被扔到大街上的状况了——还有alex。
就说现在,他总不能一直住在酒店等开庭。
这个问题困扰了阮余一早上,连午饭都没心情吃,不过到下午他就想出了解决办法。
他再次回到老房子,这次学聪明了,提前联系了开锁师傅,直接换了新的密码锁。
等师傅走了,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子,他决定这段时间搬回来住。
这个决定是轻松且快速的,但晚上阮余才发现自己大意了,老房子竟然没有通水电。
他在漆黑中度过一夜,早上竟然听到了打鸣声,就是不知道周围哪户人家养了鸡。
出门交水电费的时候,隔壁的老太太正好打开门,看到他走出来,先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往楼梯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他好几眼。
老太太开口了:“我怎么看你有点眼熟哦。”
阮余迟疑着没说话,老太太就拍了下手中的布袋,惊喜地说:“你是那个, 阮家的儿子吧!”
她看上去至少六七十岁了,但身体健硕,说起话来中气十足:“我就说怎么有人从这房子出来呢,都空这么多年了。哎呀,孩子你可长大不少,你这模样可是跟你妈当年一模一样,一眼我就认出来了!”
明明好几眼才认出来。
阮余对老太太没什么印象,可能在小孩眼里除了父母以外的大人都长一个样,很难能区分出这个大人是谁家的,那个大人又是哪里的。
在老太太喋喋不休的回忆往昔中,阮余走过去,看她的是要去买菜,便说:“我扶您下楼吧。”
哪想老太太精神抖擞,推开他的胳膊说:“不用你扶!我腿脚可好啦!不像隔壁楼的张老头,爬个楼梯还要缓半天,每次看见他我都感觉自己要喘不上气了。”
老太太可能是太久没有能聊天的人了,又或者见到阮余实在惊喜,嘴里的话就没停过。不过跳跃性很大,上一秒还在说隔壁楼的张老头,下一秒就又提起阮余的爸妈。
“你妈妈年轻的时候漂亮着嘞,你们的五官太像啦,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尤其这个鼻子和嘴巴,还有眼睛也是!”
阮余喜欢听老太太讲自己爸妈的事,离开太久了,他甚至都忘记世界上除了他还有记得他们、和他们有过交集的人。
老太太显然很喜欢当年隔壁住的小年轻,每一件事都记得很清楚:“当年我有一次不小心在家里摔倒,还是你爸爸把我背去医院的呢,小伙子人特别热心。对了,孩子你现在多大啦?”
“23岁。”阮余说。
“都23岁啦,”老太太突然出神地看着他,嘴里喃喃着,“这么大了,已经过去这么久了。”
他们已经走出单元楼,老太太攥着阮余的手,经历过岁月的手变得很粗糙,甚至硌得阮余有些疼,但他没表现出来,任由老太太抓着自己。
阮余冲老太太笑了下,说:“是的,已经过去很久了。”
老太太好心地告知了交水电费的地址,还有燃气费怎么交,以及垃圾该扔到哪里,周围有几个菜市场,哪家比较实惠,哪家偷偷卖坏水果通通都说了,知无不言。
和老太太分别后,阮余交了费,回家打开水龙头,果然涞水了,而且因为有电了,热水器也开始嗡嗡工作,没多久流出来的水就变得温热。
阮余进行了一场大扫除,把所有窗户打开,将所有床上用品扯下来,准备洗的时候,才发现年老的洗衣机已经罢工了。
他记在心上,并把其他用不了的电器也都记下来,明天得去买新的。
等打扫告一段落,天边的太阳也即将落下,阮余挽起被沾湿的裤腿,盘腿坐在沙发上,等待刚拖过的地板变干。
夕阳洒进屋内,整个空间都变得红彤彤的,将屋内的物件都映得熠熠生辉,恍惚间有种焕然一新的错觉。
阮余靠在小时候靠过的沙发背垫上,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
是拖地时加入的香氛剂。
可他觉得不对,想了一会儿,认为这是太阳在欢迎他回来,所以散发出了信号。
不然为什么今天的夕阳如此美丽?
众所周知,太阳没有味道。
阮余却执着地这么认为,并因此有点小高兴地笑了一下,尽管没有人看见。
【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很久不见了就要找个地方聊聊,但阮余抬手拍了拍身旁的纸箱:“我要先把它送回去。”
陈奕西的视线顺着他的动作移过去,显然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主动说:“你住哪儿?正好我帮你搬回去,一个人有些吃力吧。”
“不吃力啊,这个很轻的。”阮余说。
最终阮余还是没拒绝得了陈奕西,对方摆明了今天时间很空,别说先把电风扇送回去了,先去绕城走一圈都没问题。
但阮余没让他帮忙,坚持自己抱着纸箱,一路走回老房子。
到了楼下,陈奕西十分诧异,确认了好几眼才开口问:“你现在住在这里?”
“嗯。”阮余点了下头。
“你不是......”陈奕西把没说完的话咽回去,伸手夺过阮余手中的纸箱,在阮余还没反应过来就问,“几楼?”
“三楼。”阮余下意识回答。
陈奕西抱着一米多高的纸箱,迈腿走上楼梯,一步迈三层台阶,仿佛全身用不完的劲一样。
阮余打开门,让陈奕西把电风扇放下,看他额头出了点汗,难得很有人情味地去给他倒了杯水。
陈奕西喝了口水,视线打量着周围有些简陋破旧的环境,不知在心中想什么,过了一会儿才说:“你这几年一直住在这里吗?”
“不是,我刚回国没多久。”阮余找出剪刀,准备把电风扇拆出来。
“你出国了?”陈奕西都数不清自己今天惊讶几次了。
“嗯。”
电风扇是一体式的,拿出来就能用。阮余插上电,按下开关,凉爽的风在闷热的屋内吹了起来。
他抬起头问陈奕西:“凉快吧?”
陈奕西说阮余一点都没变是发自真心的,在他眼里,现在的阮余和高一在走廊见到穿着校服的男孩没有任何变化。
没得到回答,阮余也没有再问一遍,起身去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坐在沙发上,对陈奕西说:“聊吧。”
“啊?”陈奕西看着他。
“你不是说要聊聊吗?”
陈奕西看了眼周围,苦笑着说:“就在这里聊啊?我的意思是一起吃个饭,或者去咖啡厅.....”
“不想出门了,外面好热。”阮余怕冷,但也不喜欢热,更何况现在还是酷暑。
陈奕西知道改变不了阮余的主意,只好放弃原有计划,坐在沙发另一侧。
说要聊一聊的是他,现在摆出好好聊天的架势,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的也是他。
卡壳了半天,他才问了心中最好奇的问题:“你当初怎么一声不吭就退学了?”
“我去国外读书了。”阮余说。
陈奕西看了他一眼:“没别的原因?”
“嗯。”阮余说。
陈奕西笑了下:“当初大家都很担心你,怕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他停顿了下,换了个话题:“你微信是不是不用了?一直联系不上你。”
“我换新的微信了。”
阮余说完也没有别的动作,一般正常人这个时候就算是客套也会说一句要不加个微信吧,但只有阮余压根没有这方面的思维。
于是陈奕西只能自己主动,默默掏出手机,说:“加个好友吧。”
陈奕西之后没问什么敏感的话题,问了问阮余国外的生活,上的哪所大学,读的什么专业。
“那你回来是怎么打算的,准备找工作吗?”陈奕西问。
阮余沉默下来,不太想提官司的事,含糊不清地说:“没想好。”
“想先休息一段时间吗?”
阮余没说话,陈奕西忽然眼睛亮了亮,提起自己的工作:“我们团队最近想招几个兼职,主要负责干杂活,不用太懂专业方面的知识,只要细心点和会用办公软件就行。如果你暂时不想找正式工作,可以来我们团队啊。”
“啊?”对于突如其来的提议,阮余显得有些迟疑。
“不过就是兼职工资不太高,但工作内容很有意思,我们做植物设计的。”陈奕西开始努力推销起来,“正好后天我们会去横峡峰山采风,你可以一起来,就当去玩了。横峡峰很凉快,不少外地人夏天都特意去那边避暑。”
阮余有点动心,工资倒是次要,主要是他想起了自己远在s国的那些宝贝盆栽们,也不知道这段时间alex有没有好好照顾它们。
而且,很凉快,这三个字也相当具有诱惑力。
于是后天早上,阮余跟着陈奕西一起出发去了横峡峰。
车上除了还有三个人,其中两个是前天和陈奕西一起去商场的人。
可能是提前说过,他们对阮余的加入没有表现出意外,很友善地接纳了他。
开车到横峡峰只需要一个多小时,和陈奕西说的一样,山里非常清凉,周围响彻着清脆的鸟啼声。
陈奕西一整天都很照顾阮余,怕他不感兴趣一样,一直主动跟他说话,介绍这个植物是什么,那个植物是什么。
阮余大多时候都在安静听,只有遇到好奇的,才会问一句。
到了晚上,他们没回去,准备在山里的酒店住一晚,第二天早上再逛一圈,下午返程。
在酒店餐厅吃饭时,门外忽然有些吵闹,没多久涌进大概五六个人,穿着统一的服装,有点像运动服,但要更贴身一点,材质也不太一样。
陈奕西跟着阮余的视线看过去,主动解释:“他们是摩托车手,山里有条盘山公路,所以附近很多跑山和飙车的。”
“飙车?”阮余的表情动了动。
陈奕西没注意到,点了点头,显然对这群人很看不上,语气有些轻蔑地说:“就是一群闲着没事干而且还不知死活的富二代。”
阮余没再说什么,默默收回视线。
吃完饭,因为时间还早,陈奕西问阮余要不要出去走走,山里夜间的空气很好。
“好啊。”阮余说。
其他人都累了,回房间休息了,只有陈奕西和阮余从酒店走出来。
他们顺着山间小路慢慢走着,周围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林,虽然是夜晚了,依旧能感受到生机盎然,散发植物特有的清新苦涩的味道。
走出一段后,陈奕西问阮余:“今天感觉怎么样,对这份工作感兴趣吗?”
阮余有些不在状态,没听到。陈奕西又问了一遍,他才侧过头,回答道:“挺有意思的。”
陈奕西正要说什么,附近不知哪里忽然传来一群人的欢呼声,打断了他。
阮余朝人声看去,隔着树林茂密的枝影能看到不远处有地方亮着光,刚刚的欢呼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
“飙车的那群人吧?”陈奕西表情有些嫌弃,对阮余说,“我们往另一边走吧。”
可阮余却忽然说:“我想去看看。”
“看什么?”陈奕西一时没反应过来。
“飙车,”阮余回头看他,“我还没见过。”
陈奕西不知道阮余竟然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但反正就在附近,他自然是顺着阮余的,于是说:“那去看看吧。”
他们顺着特意为游客铺的木栈道走过去,大约几分钟,先看到一条弯曲的油柏路,随后看到聚集到一起的一群人。
刚刚在餐厅见到的几个车手也在这里,道旁停着大约十多辆摩托车,他们正靠在旁边聊天。
这里显然是某个“比赛”的起点,山路道边的路灯并不算亮,不过他们在路灯上又挂了好几个大功率led灯泡,照得周围几米如同白天一样明亮。
周围不少看热闹的人,其中不乏能看出点门道的,比如阮余旁边站着的两个人就很了解,一直在争论等一下谁会赢。
“今天奥古斯塔没来啊?”一人说。
“就是,”另一人扭头看了看,“今天怎么没见到他?”
“奥古斯塔要不来,就没什么意思了。不对啊,他的车在这里啊,那辆不就是。”话音刚落,山路的另一头闪了闪灯,一辆车急速驶来。
“来了来了,我操,今天奥古斯塔开的是chiron。”这人显然激动了。
旁边的人比他更激动:“我还是第一次亲眼见chiron,太他妈酷了!”
因为这两人的声音过于吵闹,阮余和陈奕西也向那侧看去,陈奕西不解道:“不是彪摩托车吗,怎么还开跑车来啊。”
白色chiron停在起点附近,一排矩形的led车灯熄灭,有道人影从驾驶座走下来。
这个人应该就是旁边两人口中的奥古斯塔,他身上穿着和跑车一样颜色的白色机车骑行服,修身的剪裁勾勒出他线条完美的身材,尤其在道边大灯泡的照耀下,导致他整个人都被光线笼罩着,完全看不清脸,只能看到高大修长的身影。
他手上拎着白色头盔,转身走过来时已经将头盔戴上。
旁边一溜摩托车中有一辆黑红色的奥古斯塔rush1000,上面本来坐着一个车手,见他来了,立刻让了位置。
“这人很厉害吗?”陈奕西听到旁边人的大惊小怪,也生出一丝好奇心。
阮余没说话,从刚刚那辆chiron开过来,他的视线就没从车主身上移开过。
陈奕西认不出很正常,他们本来就不怎么熟。但从车主出现的那一刻,阮余就认出他是丛向庭了。
虽然没看到脸,但不用看脸,只一个背光的身影阮余就能认出来。
只是他没想到丛向庭会出现在这里,而且看样子周围的人都认识他。
人到齐了,车手都各就各位,其中丛向庭的奥古斯塔最为惹眼,黑色金属的车身上点缀了机械感十足的红色线条,在道旁的白光照耀下,完全彰显出暴力美学,不愧是传闻中的西装暴徒车型。
随着哨声的吹响,雄浑有力的排气声浪在寂静的山间蓬勃迸发,很快一排车手就从他们面前急速驶过,一个转弯就不见了,只能听到轰油门的声音越来越远。
“终点是不是在下面?我们等在这里应该也看不到谁第一名。”陈奕西说。
旁边的两人听到,好心跟他解释:“他们会开回来的,盘山道结束的那里有个弯道正适合掉头,跑完一圈才算结束。”
“这样啊。”陈奕西说。
为了能更早看到哪辆车最先回来,旁边看热闹的人都往前走了一段,站在第一个弯道旁边,那里视野最好。
夜晚的山里还是有些凉意的,尤其有风吹过时,阮余拢了拢衣服。
陈奕西的注意力一直在他身上,见状小声问:“冷的话要不我们回去吧?”
阮余摇了摇头。
陈奕西笑起来:“没想到你也爱看热闹,我还以为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呢。”
阮余的视线眺望在远处山路的尽头,如果有摩托车先回来,那里会先亮起光。
他确实不是爱看热闹的人,山里的风吹在身上很冷,他的手心却微湿,似乎因为紧张而在出汗。
这时,比起车灯,先传达过来的是奥古斯塔998cc四缸发动机高速运转的咆哮声浪,紧接着一道白光出现,阮余听到旁边的人说:“今天是不是要破纪录了?”
“来了来了,我看到奥古斯塔了!”
周围人的情绪都紧张起来,一时间竟然没有人说话,维持着诡异的宁静。但他们的表情却不平静,纷纷眼巴巴看着前方,等待着第一位车手驶来。
这些人当中有的也是车手,因为这里的活动在圈内很有名,所以纷纷跑过来观摩,运气好的话自己也能上去赛一把。也有不明群众,像阮余他们一样住在附近的酒店,只是进山里来消暑或游玩,听闻有飙车的特意来看热闹。
他们没有人知道丛向庭的名字,就算在车友之间,也都用奥古斯塔来称呼,因为那是他的专属坐骑。
车灯越来越闪耀,最先冲过来的果然是奥古斯塔,车上的人影双手紧握把手,肘部弯曲,背部肌肉支撑着上身,脊背呈现出漂亮的弓形,能感受到骑行服下有力的肌肉。修长紧致的双腿骑在车身两侧,脚跟靠在踏板内侧,脚尖朝前进方向,头盔内的眼睛直视前方,看起来专注无比。
眼前就是最后一个弯道,只要度过就是终点了,旁边的人手中掐着表,似乎在看丛向庭今天是否能破纪录。
进入弯道,车速稍减了些,车身朝弯道内侧微微倾斜,这个时候车手需要牢牢控制住车身,但凡有一点不稳都会连人带车翻滚出去。
不过对于奥古斯塔这种老车手,在场的人没有谁会对他的压弯技术产生质疑,毕竟前面难度更大的弯道他都安全且快速地过来了。
可就在这时,本应该全神贯注的丛向庭忽然偏了偏头,视线看向山路旁边的人群。
阮余怔了下,觉得丛向庭在看他。不止他这么想,就连旁边的陈奕西也感觉出来了,只不过他不明白为什么车手会突然看过来。
意外发生的很迅速,只是一瞬间,大多人都还没反应过来,就先听到金属车身摩擦在油柏路上的刺耳尖锐的声音,甚至擦出了零星火花。
紧接着有人发出惊呼,因为近几年因过硬的车技而在圈内名声大噪的奥古斯塔竟然阴沟里翻船,在如此低难度的弯道翻车了。
奥古斯塔的车身已经完全贴合地面,尽管丛向庭松了油门,但由于惯性还在高速向前滑行,带着噼里啪啦的火花,像特效杂技一样。
这种时候车手应该尽快脱手,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失去控制,导致车撞向山路旁边的人群。
头盔内的丛向庭却敛了神,身体完全向内侧倾斜,他右手控制着车把手,左手小臂和大腿支撑在地面上,随着车身向前拖行,直到完全过去弯道,才彻底松开车把手,人和车因惯性直接翻滚进旁边的草丛中。
先前跟丛向庭打过招呼、看起来认识的车手第一个拔腿跑过去,并大声呼喊旁边的人过来帮忙。
陈奕西没想到饭后来看热闹,还真还出热闹来了,他正想扭头看阮余,却发现旁边的人不见了。
他朝前方已经乱成一团的地方看去,果然见到阮余的背影——在车手出事的第一时间,他就已经奔了过去。
这超出了陈奕西对阮余的理解,他按下心中的不解,迈腿走过去。
被誉为西装暴徒的奥古斯塔此刻熄了火,孤零零地躺在草丛当中,无人关心。
丛向庭被车手扒了出来,左边半个身体的骑行服被刚刚在地上拖行的那段路给磨破了,不过好在他戴了护具諵砜。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翻滚时碰到了哪里,虽然戴着头盔,他还是晕了过去。
车友帮他把头盔摘了,打了120,冲旁边围得越来越多的人群喊:“别围过来,都往后一点!”
在七嘴八舌的嘈杂声,以及车友吼“救护车什么时候能到!”的喊声中,陈奕西走到阮余旁边,看见他面色苍白,像是经历了什么打击,整个人都摇摇欲坠。
“你怎么了?”陈奕西一开始还以为阮余是被冻着了,身体不太舒服,可顺着阮余的视线移过去,见到倒在草丛中的身影,以及那张永远不会忘记的脸,他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陈奕西满脸愕然,收回视线时注意到阮余垂在身边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眼里是掩盖不住的惊慌。
在陈奕西的印象里,阮余永远都是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总是安安静静的待在某处,每次在学校看到他,陈奕西心中都会闪过岁月静好这四个字。
可现在他才发现,阮余不是没有情绪起伏的时候,只是每一次都和丛向庭有关。
在丛向庭身边的阮余,跟他印象中的阮余,好像根本不是一个人。
跑完圈回来的车友都赶了过来,把围观的人群挡开,谁也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阮余一并被推开,他往后退了几步,满脑子想的都是刚刚电光火石之间和丛向庭隔着头盔的对视。
救护车来得很快,可能是因为这里是事故高发地,所以山脚就安排了救护车站点。
丛向庭被抬上担架,运上救护车。
阮余隔着几十米的距离,看不清丛向庭伤得怎么样,只能看到他左侧被磨破的骑行服下大面积的擦伤,这么远的距离都能看到红色一片,全是血。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病房里少了几个人,突然就变得安静下来,阮余垂下眼看到丛向庭输液的手背,开口说:“你不是.....”
“我看见.....”丛向庭和他同时开口。
阮余抬起眼皮,丛向庭立刻闭了嘴。
“你要说什么?”阮余问他。
丛向庭本来想让阮余先说,但不知为何阮余不带任何力量的眼神让他心中莫名发憷,所以放低了声音,有些别扭地说:“我看见你和那个谁了,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有事。”阮余说。
丛向庭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似乎想追问,不过忍住了,过了半天才说:“你刚刚想说什么?”
阮余看着他,语气很平和:“你不是说过不再飙车了吗?”
高二那年,丛向庭因为飙车摔断了胳膊,出院后用一块蛋糕讨好了被他连累的阮余,亲口说过不会再去了。
但他说话没算数,在阮余出国半年后,再次迷恋上了飙车。
丛向庭终于知道心里那股莫名的发憷来自哪里了,那是心虚。
本来他还在因为突然冒出来的陈奕西而烦躁不堪,现在也顾不上了,立刻保证:“今天是最后一次,我不会去了。”
见阮余没有反应,他又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为自己辩解:“我没去过几次,真的,就是偶尔睡不着的时候才会——”
“别说了。”阮余忽然打断他,站起身就要往外走。
丛向庭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哪句话惹怒了阮余,瞬间慌了,连手背上的针头都没拔,直冲冲就要下床去追人。
可他忘记自己受了伤,半边身体刚上了药,正火辣辣的疼,左脚脚腕肿得像个包子一样,刚沾到地就不受控制地整个人朝前扑下去。
阮余先听到“砰”的一声,随后是金属碰撞的刺耳声。他回过身,看到丛向庭以十分狼狈的姿势摔下病床,输液架被他的动作扯得大幅度晃了两下,也倒在地板上,引发一连串叮叮当当的噪音。
“你干什么?”阮余露出惊慌的表情,走上前去扶人。
丛向庭没管自己,抬头紧紧抓住阮余的手腕,有些哀求地说:“你别走。”
阮余一脸不明所以:“我没说我要走。”
“那你为什么.....?”丛向庭顿了下,意识到自己做了蠢事。
阮余似乎有些无奈,看了他好几秒,才说:“我只是想去倒杯水,你说话的声音很难听,你自己没发现吗?”
“啊。”丛向庭有些讪讪地松开阮余的手腕,又赶紧闭上嘴,生怕自己难听的声音再冒出来。
阮余站直身体,问他:“你自己能起来吗?”
丛向庭点点头,抬起右手——手背上扎着针,不好使力。于是又抬起左手——软组织挫伤,更没有力气。
在他想该怎么站起来时,阮余已经弯下腰,双手从他两条胳膊下面穿过去,试图把他扶到病床上。
丛向庭有些受宠若惊,整个人都呆住了,甚至闻到了阮余身上的香味,不过他不确定是不是自己想象出来的。
但很快阮余就松开手,没拉远距离,微微低下头,用黑亮的眼珠看他,不太满意地说:“你自己也用力啊。”
丛向庭被看得心中一麻,晃了下神,然后立刻点头。
阮余再次抱住他,这次丛向庭配合多了,经 过一番努力,终于重新躺回床上。
丛向庭恋恋不舍地看着阮余的手从自己身上离开,又看着阮余弯腰将地上的输液架扶起来。
进了病房后阮余就一直不太高兴,经过丛向庭这么一闹,心中的不快反倒淡去了,只剩下一团理不顺也剪不断的乱麻。
他转过身,看着自知惹了麻烦所以一动不敢动的丛向庭,问他:“飙车有那么刺激吗?”
丛向庭愣了一下,才想起这是自己以前说过的话。
当时他拿着蛋糕去找阮余,阮余问他为什么要去飙车,他就是这么回答的——因为刺激。
丛向庭确实觉得很刺激,穿梭在山间、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时候,会让他觉得自己离死亡只有一线距离。
他享受抵达生命尽头的那种感觉,那一刻,大脑空白一片,什么都不会想。
甚至很多次,在遇到难度极大的弯道时,他不止一次地想过就这么死去,就让他的人生停止在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刻。
可今天意识到翻车的那一刻他却后悔了。
他是因为见到阮余而愕然失误,还是因为陈奕西才会愤怒失控,又或者只是故意摔倒想让阮余注意到自己。
只有一瞬而已,身体行动比大脑快,连他自己都没想明白,一切就已经发生了。
只有摔倒的那刻他是后悔的,昏迷的前几秒,他甚至庆幸自己戴了头盔。
他祈祷阮余没有认出他,这样就不会吓到阮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