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 98 章 · 4,100

那人竟还有同伙。

那柄尖刃与雕花长柱相撞, 碰出伶仃之声。

人群掀起骚动,手臂的剧痛让时祺猝然回神,身侧制服凶犯的警察冷静张望, 寻找凶器的来源。

同伙近乎凭借本能, 孤注一掷,将一腔恨意全发泄在这一刀上。

仓促之间, 虚空中掷出的那柄刀准头不够,倘若再偏差半寸,他的右手臂就废在此刻。

所幸, 他的命还经得起随机赌注。

“你找到我们的时候, 应该不会想到, 我们是双胞胎吧。”

身后的隋夜突然有了动静,在狂暴的笑声中,艰难地往外咳了几口血, 揭开最大的秘密。

“是哥哥没用。”

他的头颅垂了下去。

此时此刻,围观群众中, 晃晃悠悠站起来一个人。

那人黑衣黑裤, 将全身上下包裹得不留一丝缝隙, 此刻却破摔身份的陶罐,撕下所有的伪装。

他粗暴地将兜帽与口罩一把扯下, 露出那张与隋夜几乎一摸一样的脸。

但又有所不同。

在相似的轮廓下,颜色让他们的长相有了明显的区分度:他的头发与眉毛都是雪白,在璀璨的华灯下有些骇人,皮肤近乎透明, 面部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一看便是孱弱多病,药石难医。

此刻出现, 好像在上演最后谢幕的篇章。

他得了白化病。

隋昼,那个本该在出生时就宣告死亡的弟弟。

那人敏捷地往后倒退几步,用复杂的神色扫视了四散而逃的看客。

这种眼神时祺很熟悉,他见过不少穷凶极恶之徒,习惯在落入法网后做负隅顽抗,瞬间警铃大作。

电光火石之间,时祺突然明白,当初那份误导所有人不在场证明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兄弟二人相互配合,交换了身份混淆视听。

哥哥凶狠残暴,弟弟精细油滑,交相抹除犯罪的证据,给警方取证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原来他们一开始的对手就是两个人。

“今天我让你们都给我哥陪葬。”

正当大家以为危机解除时,隋昼不惜暴露自己,咬牙切齿地宣告来复仇。

倘若他此刻混迹在人群中逃之夭夭,便如同一滴水落入汪洋大海,再无迹可寻。

“快救救他,快救救他。”

温禧凄厉的叫声脱口而出,震出哭音。

她在喊时祺,这样微弱的提醒淹没在哗然的人群中,尖叫声此起彼伏,群众又开始四处逃窜。

飞刀已掷,时祺笃定当下他手里必定没有凶器,却未见他的袖口处又见熟悉的寒光。

“刀,他还有刀。”

是谁被掐尖了喉咙,撕心裂肺地一声吼。

隋夜轻蔑一笑。

无知之人,这把刀本就该是一套成双。

隋昼的袖中还藏着一把短刀,是起初混乱时哥哥将自己的那把也塞进他手里,让他用以自保。

这是隋夜最后的保命符,却义无反顾地交到他手里,犹如在暗无天日的环境中,他在养父母的棍棒下头破血流,为他抢得偏安一隅。

他还记得,在他永远触碰不到的温柔阳光里,哥哥笑着与他互换名字。

他说,你从此以后改名叫隋昼,你要一直活在明亮的阳光下。

可他从生来就是阴沟中的老鼠,仰人鼻息而活,只在深夜中才敢抬头看那一轮幽暗的月亮。

他和哥哥,在拳脚相加下苟且偷生之时,却从来没有人救过他们。

病态又绝望的心绪从内里将隋昼撕开,让他蜕变成游离于社会法理之外,彻头彻尾的怪物。他扫视了一眼惊慌失措的群众,面容扭曲,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戏啊,就是要反转才有亮点。

时祺与警察合力,却被耳间的声音分出心绪。

他刚刚好像听见了温禧的声音。

该死,她为什么没有离开这里?

此时此刻,他甚至分不出半分的心力去担心她。

温禧站在那里,脚像被钉死在原地,从来没有哪一刻感觉到自己这么没用。

远处笛音高鸣,远方又有一队训练有素的警察飞奔入场,将所有围观的群众都转入安全的地界。

时祺的身后是一幅巨大的壁画,画面上是身披雪亮铠甲的古希腊英雄,沉浸在酣畅淋漓地战斗。

温禧认出那个人,攻无不克的战神,阿基琉斯。

阿基琉斯之踵。

很不吉利。

同样地,时祺的致命弱点是温禧。

隋昼不擅打斗,但思维敏捷,抓到时祺意识的半分错愕,立刻意识到空荡的周遭中隐匿却格外明显的那个娇弱身影。

她藏得一点也不好。

只要抓到这个人质,他和哥哥还有活命的余地。

“放下武器,你已经被包围了。”

寡不敌众,擒获隋昼本该尘埃落定,众警不知他为何突然踉踉跄跄地调转方向,但他还来不及去舞池边缘中抓他的猎物,先被时祺一把拽住。

但时祺却了解他的不轨图谋。

隋昼厌恶他碍事的桎梏,猛地一扯一搅,那柄短刀就插进时祺的右侧腹,划破的衬衫上顷刻间血流如注,粗暴地雕刻出一朵血花。

“杀人了,杀人了!”

是谁在喊,是谁在喊?

血涌成流,时祺下意识捂着自己的腹部,身形踉跄了数步,扶在立柱上,勉力维持岌岌可危的平衡。

发现自己杀了人,隋昼彻底陷入癫狂的状态,心理防线如溃败的千里之堤,刀哐地一声掉到地上。

目睹养父母尸首瑟瑟发抖的男孩,现在为虎作伥,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小昼,我不希望你杀人,只要手上沾了血,就再也洗不掉了。”

恍惚中他听见隋夜的声音。

“哥哥,你不要怪我,你不要怪我。”

他双膝跪地,对着空气呢喃。

他不想杀人的。

抓住隋昼错愕的瞬间,他被全副武装的警察就地生擒。

他脸色发青,好像被捞上岸窒息的鱼,翻了白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好像在这一刻,他残存的理智才重新附着于身体之上,在隋昼茫然无知之时,对兄长的依赖让他丧失了是非善恶,在错的道路上一意孤行,将罪责归咎于整个社会,终究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有群众见义勇为受伤,快叫救护车来。”

身穿制服的市局警察已在动作熟练地接管酒吧里的事务,给整座城市注入安定的强心剂。

为首的中年男子浓眉大眼,克制又谨慎地往时祺的方向看了一眼。

余光中察觉到有人在看他,时祺的意识像是在狂风骤雨中摇摇欲熄的烛火,终于放心地闭上困倦的眼皮,彻底陷入黑暗。

-

却没想到温禧从角落里直冲上来,将他接住。

“小姐,你干什么,小姐。”

眼看属下要上前去阻止,中年男子摇了摇头。

“不要睡着,快醒醒啊,时祺。”

听见她焦急的声音,时祺紧闭的眼皮竟真的微微颤动,强撑着睁开透光的缝隙。

他漆黑的眼涣散无光,好似凝了一层霜花。

此刻眼前模糊一片,好像在冬日长夜,残躯于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曳步,上下两茫茫,除了耳畔她的急切的声声呼喊。

“倒霉,每次受伤都遇见你。”

他在逞强,唇边溢出短碎的字句。

那些血流得太多太快,像被激流冲入海洋的红尾金鱼,将时祺有限的生命力一同卷走。

浓重的血腥味钻进鼻尖,连着她的胃里反涌的酒气,在食管里翻江倒海,忍住作呕的冲动,温禧的小脸白如薄宣,比他负伤时还难看。

“别睡,快醒醒。”

“没......没事,我这条贱命,死不了的。”

时祺看着她的模样,紧蹙的眉尖舒展,竟还有力气去笑。

他的嘴角连挑一丝弧度都显得格外勉强。

人因外伤失血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时候,就会晕厥,休克,濒临绝境。温禧怀疑,是不是一刀扎破造血的脾脏,导致血流不止。

右腹部?是哪里?脾脏是在那个地方吗?

温禧心乱如麻。

这次的伤比上次严重的多。

好像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总在受伤。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也不知道这个人怎么这么皮糙肉厚的,流这么多的血都不长记性。

同一时刻,时祺牙关紧咬,却克制不住生理性地颤抖。

止血,对了止血!

温禧好像昏了头似的,疯狂地去撕裙尾,鲜艳的红与粘稠的血交织在一起,那些血太多太密,想先将他的伤口按住。

她痛恨自己没有学到太多急救知识,在命悬一刻时无法挽救心上人岌岌可危的姓名。

“如果不是我,如果不是我。”

温禧喃喃自语。

她将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头上,当初就应该坚持带保镖来,不应该听她们的话,带着保镖碍事。

本该不会有这样的无妄之灾。

在等救护车的短暂时间里,她脑中的思绪纷乱,一会惦念这个,一会又记挂那个,好像无数有轨电车的线错落在一起,最后缠卷漏电,将整个脑海都烧成一片焦黑,寸土不剩。

她将他紧抱在怀里,一袭长裙污痕斑斑,俯身一瞬不瞬地看时祺。

他们贴得太近,沾得温禧浑身是血,甚至落在锁骨上,顺着山茶花的枝蔓凝结,生动而鲜艳,好似世间最昂贵又残忍的颜料。

他的生命。

他也瞥见,挣扎地抬起手,咬牙在她的锁骨上描摹出花的轮廓,妖冶美艳。

“是不是好看多了?”

绝境之下,时祺还在哄她开心。

最后他的手如强弩之末,又无力地垂落下去。

“倒真是给你免费画一朵花了。”

他轻声喟叹。

此刻下意识地,温禧抬手去抚自己的眼角,才发觉自己满脸都是冰凉的液体。

“你别说话了,省点力气吧。120马上就来了。”

温禧说话时带着哭腔,尾音湿凉,好似氤氲着水汽。

她究竟是有多怕他死?

“别害怕。”

分明是他受伤,温禧却感觉自己的肾上腺素也跟着疾速飙升。

看见犯罪嫌疑人朝着自己调转方向那一刻,她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接下来他却被时祺生生拖住脚步。

都是她的错。

红蓝双闪的救护车终于抵达现场,将他送到医院,温禧双腿发软,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好心的女警搀了她一把,让她能作为家属跟车离去。

救护车呼啸而过,看见医护有条不紊地给他呼吸监测、按压止血,感觉一点忙都帮不上。

时祺虚虚地回握她的指尖。因为失血过多,他双目紧闭,脸色惨白,像是祭奠时用的纸钱,好像风吹之后就要飘入火堆,然后灰飞烟灭。

“没事了,没事了。”

温禧整个人发抖得更厉害,好像筛糠一般。

她的状态比时祺还令人担心。

上救护车时,连护士都轻声多问一嘴,忧心忡忡的眼神在浑身是血的少女身上徘徊,担忧她是否有些不可言说的隐疾。

“我没事。”

反观时祺却镇定自若,只有面无血色的嘴唇出卖了他受伤的秘密。

“温禧,我.....”

但他的镇定徒有其表。

他用尽所有的力气去回握温禧的指尖。却像飘忽的游丝,最终没将这句话说完。

-

这桩意外过去许久,温禧仍在接连不断地做噩梦。

她无数次梦见时祺,每次都死状凄惨,没有丝毫劫后余生的欢乐结局。或是她在漫无边际的血海沙滩上拼命地奔跑,鲜红的浪花却在身后穷追不舍。

又或是梦见时祺在身后喊她,她满心欢喜地回头,视野中却被挥洒上一片鲜红,从他的尸首上开出一朵绚丽的山茶花,红得要滴出血来。

她开始生理性地厌恶红色,再也不喜欢山茶花,也再也不穿红颜色的衣服,因为接触到红布的肌肤就会飞快地长出浮疹,久难消愈。

但她依然在爱他。

这个秘密连时祺也不知情。

“温禧,合作愉快四个字,也值得你发这么久的呆?”

指尖依然缠留着回握的热度,她的英雄好好地站在自己身前,皱眉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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