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干妹妹,晚上干妹妹

31 / 37 章 · 4,468

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是个惬意的周六。

黎纾兴奋地把录取通知书拿给沈宥看,“宿明大学法学专业……沈宥,花了三年,我终于成为你的学妹了。”

沈宥接过她手中的通知书,看了一眼,揉了揉她的小脑袋,一副夸奖小朋友的姿态:“嗯,我们家小黎最棒最厉害了!”

“不过,”他抚过“法学”二字,“为什么是法学专业?你今后想当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

“不知道……”她答,眼中有一瞬迷茫。

午后的炽热阳光,斜斜地穿过窗帘缝隙,照亮了大半个客厅。

荔枝慵懒地窝在猫爬架上,梳理毛发,沐浴着阳光。

黎纾半躺在沙发上,头枕着沈宥的膝盖,感受他的手指在她的发间穿梭。

她打了个哈欠,眼角挤出了两滴生理性泪水。

恍惚中,她想起了他身着检察官法服的帅气模样。

“可能是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能保护我的,除了药和手术刀,拳头和子弹,就只剩法律和智慧了。”她说道。

“沈宥,若是成了检察官,我便与你并肩而战;若是成了律师,那我就站在你的对立面;若是成了法官,我就不偏不倚,做到公平公正。”

“嗯……你这么说,我倒是有些期待了。”沈宥莞尔。

“嗯哼~”她伸了个懒腰,翻身,抱住他的腰,昏昏欲睡。

偏偏这时,门铃声响起。

黎纾惊得眼睛一睁,心脏扑通乱跳,瞌睡虫顿时被吓得无影无踪。

她在他家住了大半个月,一直都不见有人来找他,这会儿,是谁来了?

沈宥去开门,黎纾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跟着去玄关。

门一开,一张浓妆淡抹的脸,赫然映入她的眼帘。

黎纾错愕,没想到来找沈宥的,居然是个女人。

那个女人年约二十五岁,身穿半袖的浅蓝色蕾丝齐膝裙,身材高挑匀称,脚蹬一双藏青色的高跟凉鞋。

她将一头浓黑秀发盘成了精致的发髻,一张鹅蛋脸上,镶嵌着一双杏眼,眼下隐约可见睡眠不足留下的乌青色。

吴妍熙见到黎纾也是一怔,“她……她是?”

“我介绍一下……”沈宥微微侧身,想向她介绍黎纾。

可黎纾却抢先一步道:“我叫黎纾。”

说罢,她冲沈宥甜甜一笑,“沈宥哥哥,这个小姐姐长得好漂亮,是哪个明星吗?总觉得有些眼熟呢。”

突然被夸,吴妍熙有些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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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若惊,但她口中的“沈宥哥哥”又叫她深感别扭。

“吴妍熙,宿大附属华恩医院的男科医生。”

沈宥说到这儿,顿了一下,他嗫嚅着唇瓣,想再次介绍黎纾的身份,却被吴妍熙打断。

“沈宥,你什么多了个妹妹?我怎么不知道?”

沈宥急忙辩解:“她不是妹妹,她是……”

“只是干妹妹而已,姐姐,你别多想。你来应该是有事要跟沈宥哥哥谈吧?要不,我出去会儿,你们慢慢聊?”

黎纾故作天真地眨巴着眼,嘴角始终带着笑意。

吴妍熙看着,感到分外扎眼。

她恼得斜了沈宥一眼,冷嘲热讽:“沈宥,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认妹妹的喜好呢?呵,白天是干妹妹,晚上,你干得起来么?”

说着,她气急败坏地摁了电梯的按钮,还特地回头对黎纾说道:“小妹妹,别怪我没提醒你,跟着他,是不会有性福的。”

说罢,她愤愤撇下一句“渣男”,便走进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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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是“宿明大学”来着,伦家改了前文的错误orz

另外,如果下一本书,软糖还在这儿的话,大概是——

男医生×女法官(危时×沈未命名)

应该是先婚后爱(我好像没写过)。

鉴于两人都挺忙的,所以下一篇,乃们觉得是什么篇呢

番外:男主茶话会

番外:男主茶话会

危承:有读者想要我们凑在一块儿?

沈宥:你学医,我学法,咱俩凑一块儿干嘛?

危承:不知道……就像,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成渣男了一样。

沈宥:渣男?渣男指自私、擅长索取、不负责任、玩弄别人感情的男人,你有出现上述行为吗?

危承:怎么说呢?我只是约炮而已。在遇到清芷之前,我以为自己不会谈恋爱结婚。所以为了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选择跟成年单身女性,在没有财物往来的情况下,你情我愿的,约炮。这样犯法吗?

沈宥:不犯法,毕竟是个人的私生活。

危承:而且我采取了安全措施,也没玩弄别人感情……怎么就成渣男了?

沈宥:我也不知道。

危承:哦,还有,我也没想过要做爱给谁看,或者做爱给谁听,可她就是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听到了,还在性爱画面的刺激下,起了生理反应,并且达到了性高潮……这能怪我吗?

沈宥:是她主观自愿的,不怪你。

危承:啊……还有,她偷看我跟别的女人做爱,还露出一副……就是那种……“奇怪”的眼神。然后,我忍不住挑逗了她,而且她也一直都没有明确表示拒绝。

危承:我这样,算是强制猥亵吗?阿西吧,我真该碎尸万段……

沈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沈宥:你确定你真的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吗?

危承:不知道,毕竟,每一次,她既没有逃,也没有打骂反抗……做什么都半推半就的。

沈宥:是那种口是心非的人啊……既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那就不算是强制猥亵。比起你,我似乎更惨一点。

危承:的确,你那才是真的强制猥亵。

沈宥:但我也不想那样的。收到那封举报信后,部长坚持要立案调查。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们犯罪,而且,这个案子背后牵扯到不少商贾政要,要是没处理好,迟早被迫脱掉法服。

沈宥:那个时候,大家都在好奇部长会让谁接这个案子,安排谁去当卧底,收集证据。排除掉女检察官,剩下的男检察官,要么是已婚,要么有女朋友……

沈宥:我也不想被指派这个任务……任务中途甚至想过放弃。毕竟,风险太大了。而且,对那么小的孩子下手,我心里过不去。

沈宥:可这个案子,总得有人去解决。如果大家都当逃兵,那些罪犯只会肆无忌惮地继续犯罪。

危承:那为什么不让女检察官来呢?

沈宥:女性猥亵女性,就不算是强制猥亵吗?法律面前,只有加害人和受害人,没有性别之分。

沈宥:更何况……最后收网的时候,那么多男人在现场,要是女检察官被人盯上了,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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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承:的确。

危承:如果不是这个案子,你也不会遇到黎纾……说实话,我觉得,你没必要感到自责。毕竟,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就算不是你,她也会被另一个男人猥亵、强奸,这是每一个被送进福利院的孩子们的宿命。

沈宥:但她不肯原谅我。她说,只有我带她走,她才肯原谅我。呵……我怎么可能答应跟她在一起?一个年轻力壮的男检察官,跟一个无依无靠的未成年少女,传出去,多难听。

危承:但她后来的遭遇,貌似挺惨的。

沈宥:可是,有谁能预料到未来会发生什么呢?

沈宥:其实,我很害怕面对她。

危承:我明白……那你后悔吗?当时没有想办法逃掉这个任务。

沈宥:当然后悔过。我为什么要去蹚这浑水呢?吃力,还未必讨好。

危承:嗯,我懂……我家清芷发烧那会儿,还倔强地不肯去看医生。那时候,我看她一个女孩子独居,怕她会出事,所以去敲她家的门,按她家的门铃。可她一直没回应。

危承:说来,也怪我多管闲事。居然想到爬阳台,进了她家……这样,算是私闯民宅了吧?

沈宥:算。

危承:我去到的时候,她已经是半昏迷状态了……也许,我就该任由她烧着,就算脱水、休克、脑神经受损……她既不是我的患者,又不是我的谁,关我什么事?

沈宥:你就不怕你说这种话,会被她听到?

危承:难道,你不怕你家那位知道,你后悔救她?

沈宥:其实,我们没必要互相伤害。

危承:嗯哼。

沈宥:最后,希望你别因医疗事故,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

危承:我也希望你别因审查案件,惹来一身膻,出现在我的手术刀下。

软糖糖:第一次觉得,BG文里,男主角是最没必要的存在[狗头保命]

番外:女主的裁判

番外:女主的裁判

裴清芷(华恩日报记者):根据黎检的叙述,在你十五岁时,沈检对尚未成年的你犯下了强制猥亵罪?

黎纾(华恩地检刑事2部检察官):是的,在违背本人意志的情况下,其以胁迫的方式强制猥亵本人,此行为对本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黎纾:本人认为,对方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希望检察厅对其予以开除处置。

沈宥:哥,我凉了。

危承:嗯,我看新闻了,舆论一边倒……不过,你就算当不成检察官,还能当律师吧?

沈宥:尽管如此,但我这律师,也很难混……

危承:再难,也难不过我。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有关人员已经到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被告人危承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判长:宿明省华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宿明省华恩市地方检察厅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危承强制猥亵、性侵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黎纾(检察官):20XX年9月22日,被告人危承第一次与受害人见面,其未经受害人同意,用下流的语言侮辱、调戏受害人,对受害人做出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

黎纾: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1月5日,被告利用职务之便,假冒治病对受害人进行猥亵,并且私闯民宅。

黎纾:20XX年3月1日,被告在宿明大学停车场,车牌号为宿AXXXXX的黑色轿车上,对受害人进行性侵犯。

沈宥(辩护律师):否认检方控诉事项。受害人并无明确的拒绝、反抗,无法说明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

黎纾:此为宿明大学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案发当天下午,被告因为怀疑受害人劈腿,所以生气地拖拽受害人,将受害人拖入车中。在此期间,受害人多次反抗,充分说明被告是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强制性地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沈宥:这是被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被告当时因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已神经衰弱。面对受害人的刺激,被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举止。

审判长:检方有什么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黎纾:你跟被告危承是什么关系?

裴清芷(原告):男女朋友关系。

黎纾:是什么时候确定关系的?

裴清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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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1日。

黎纾:在确定关系前,是否跟被告发生过性行为?是出自自愿的吗?

裴清芷:发生过性行为,有几次是出自自愿的。但是,刚开始,我因为害怕,所以一直在回避他……可他却一直凑过来,在我生病的时候,猥亵我……这真的让我感到很困扰。

沈宥:证人确定是对被告人感到害怕而回避吗?为什么害怕?又在害怕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对被告产生的原始冲动而害怕吗?

裴清芷:我……我不知道。

沈宥:如果被告让你感觉自己遭到了侵犯,非常困扰。那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报警呢?

裴清芷:我忘了。

沈宥:是忘了,还是潜意识里,其实也很享受被告给你带来的快感呢?

黎纾:审判长,辩护人的提问与本案无关。

审判长:辩护人请回归正题。

(过程太漫长,作者懒得写了,略略略略略)

审判长:综上所述,本院根据《三观超正的规定》第XX项规定,作出如下判决:判处被告人危承死刑。

危承:我要提起上诉!凭什么那些强取豪夺,诱骗女性与其发生性关系,买卖少女玩养成的人,就是甜甜甜?到我这儿,两个成年人之间的相互吸引……我就该判处死刑,碎尸万段?

审判长:因为作者脸太黑。

软糖糖:哎一古,只要会自黑,就不信有人能黑得过我[狗头保命]

桥豆麻袋,听说,珍珠能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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