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的灯光打在白墙上,映出两道叠在一起的身影。
盛七柒感觉整个人都置身于热浪之中,整个人热得不行。
身前是他滚烫的身体,他的唇似乎拂过她的全身各处,她的一切感官感受全凭他一人操纵。
这人不知在想什么,迟迟没有做最后一步,盛七柒有些难耐,感觉这样的细细折磨,还不如直接来的痛快。
两人身上全都不着寸缕,她顾不上害羞了,只想快点结束这样难捱的感觉。
她用脚踢了踢身上的人:“你搞快点,我还要改Bug呢。”
她的声音带着亲热后的娇媚,还不忘自己之后要做的正事。
程越的吻从下移到她的耳后廓,他的声音带着□□的味道,磁沉而沙哑:“我先蹭蹭。”
盛七柒听到这句荤话,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气血像是冲到她的脸上,染得一片红。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有过多反应,程越突然沉下了腰。
一下一下,盛七柒感觉自己像是漂泊在湖上的一搜小船,浮浮沉沉却没有方向,任凭风的牵引,而程越就是那道风。
这样的感觉并不难受,反而有些让人沉迷。
一次还未完,程越突然就不动了,他带着丝轻喘,蛊惑道:“七柒,喊老公。”
盛七柒有些难捱,仅存的理智让他暗骂起身上的人:“你怎么那么记仇。
”
程越亲了亲小姑娘骂人的嘴:“不是记仇,就是想听你这么喊我。”
盛七柒浑身都在发烫,没挨住,不情愿地喊了句:“老公。”
两个字简直就像是催情剂一样,程越再次沉下了腰,只是这一次更加地用力深入了。
后来,程越践行着白天说过的话,让盛七柒不知道叫了他多少遍老公。
晕睡过去的前一秒,盛七柒脑海里还闪现过质疑,这特么是一次吗?还有她是不是有什么事给忘了?什么事呢?
*
第二天,清晨的阳光洒进了装修暗沉严肃的卧室。
床上的人动了动,睫毛煽动,一双鹿眼渐渐睁开,一时有些懵,旁边已经没人了,床上只剩她一人。
她动了动身子,从床上坐起,那一瞬,身体的感觉格外的清晰明显,浑身上下像是被车轮碾过的酸疼,腿根处更为明显。
痛感似乎呼唤出昨日的记忆,昨晚的一幕幕顿时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想到她还没改完的程序Bug,以及今天上午的项目演示,把程越在心里骂了一遍又一遍。
想到这,她侧过身子,伸出手准备拿起床头柜的手机看一眼时间。
她这才发现左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闪亮的钻戒。
她盯了一瞬,一点也没有印象,这个是什么时候戴上。
她没深究,眼神被床头柜上的一张照片吸引,红底下,穿着校服的女孩笑得很甜,一张脸和她完美重合。
可不就是年级大榜上被不知道是什么人偷走的她的照片吗?
她伸手拿过,才发现这张照片下面还有一张照片,是高一那年的篮球场上,他两穿着粉色篮球服的合照。
照片里,程越一张脸格外清隽,他偏着头无奈又宠溺地看着笑着的她,唇上不甚明显的弧度体现了他愉悦的心情。
在现在的她的眼里,照片中的程越满眼里都是她。
而且很巧的是,照片里的她穿着2号球衣,程越穿着7号球衣。
两人并肩而立,衣服上的数字组成了“27”。
她翻过照片,发现照片背面用黑色中性笔写着两个字——爱柒。
程越高一时,送给她的四本手写数理化生笔记本,她不知道翻过多少遍,她能一眼就认出那两个字是他高中的笔迹。
这一刻,盛七柒知道,她猜对了,“27”是有含义的,是爱柒的意思。
她简直无法想象曾经那个沉默内敛的人到底做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事。
藏在星星里的话,笔记本中的三行情书,到现在这些照片,她无法想象他以什么样的心情写下那些的。
她盯着手上的两张照片,想着昨天程越说27是巧合的样子,还有一直没有坦白撕照片的事,一时还有点生气。
但一想到他现在的坦白,将他以前的心思主动地都剥出来给她看。
有些高兴,有些感动,还有些心疼。
他好像很喜欢很喜欢她,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深。
她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把照片放进去,和他们的结婚证以及结婚合照,放在一起,她盯着那些照片,想着改天把那张程越的红底校服照也带过来,这样也算是大团聚了。
她笑了笑,关上抽屉,下了床,双腿顿时一阵发软,差点就瘫坐在了地上。
她扶住旁边的床头柜,稳住身体,顿在了原地。
她的身上穿的是一件粉色的真丝睡袍,她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穿的,估计是她晕睡以后的事了。
她揉了揉发酸的腿部,想起昨晚的事,还是想骂他。
她缓了缓,才步履缓慢地去洗漱,洗漱完走出卧室。
一眼就看到了一身正装,一边用平板看邮件,一边喝咖啡的程越,这幅模样丝毫不见昨晚的“无赖浪荡”。
她更加生气了,明明出力的是他,为什么他一点事也没有,反观她,浑身酸疼得像这副身体不是她的。
她气呼呼地坐在他旁边,先问起了她的年级大榜的照片的事:“我的那张年级大榜的照片,明明就是你撕的,你为什么不和我说。”
该来的还是来了,就知道小姑娘会兴师问罪,程越喝了口咖啡,然后冷静地说:“那天我是准备和你说的,不过后来你吃饭噎到,我就忘了这回事了。”
盛七柒顿了顿,鹿眼睁得老大:“这么说,还怪我喽。”
程越这才抬眼,盯着盛七柒写着“怪我,你是不是不想活了”意思的眼睛,淡然地说:“不敢,我的错。”
盛七柒满意地“嗯”了声,这一茬算他过关了。
盛七柒吃了口包子,又气鼓鼓地问:“那张合照是怎么来的?”
程越把平板关上,也不看邮件了,盯着小姑娘气鼓鼓的侧脸,自知理亏:“当时篮球赛时周然的朋友无意间拍的。”
说起周然的朋友,盛七柒有点印象,点了下头,又淡淡地问:“那27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张合照的背面就写着两个明晃晃的大字,他不信她没有看到,但是小姑娘既然想听,他便说就是了。
他贴着她的耳畔,声音低沉:“爱你。”
“27”是“爱你”的意思。
其实“27”还有另一层意思,他没说,以后合适的场合他会说给她听。
盛七柒脸上一红,嘴角是压不住的笑意,清了清嗓子,故作淡定地应了句:“嗯,我知道了。”
他看着小姑娘明明很高兴还故作深沉的模样,跟着温淡一笑。
他本就是侧着身子,离她非常近,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她脖颈以及锁骨处的吻痕,以及睡袍下遮挡不住的深V。
盛七柒吃着早饭,突然就想到程越昨晚说得荤话,感觉都不像是出自他的口,她偏过头,怀疑地看着他,结果顺着他的眼神跟着一低头,就看到胸前的吻痕和欲露不露的风光。
她脸一红:“看哪呢?抬头,看我。”
程越照做,缓声开腔:“怎么了?七柒害羞了?该看的不该看的昨晚都看了,所以七柒不用害羞。”
盛七柒深吸一口气,问出一直以来的疑问:“你这些都是和谁学的,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因为是你,所以我无师自通了。”
盛七柒:“……”
那还真是厉害啊。
盛七柒不打算纠结了,继续吃着包子,突然就想喝白伊牛奶了,踢了踢桌下旁边人的脚:“我想喝牛奶。”
程越现在对她是百依百顺,听了,顺从地进了厨房,拿了一瓶白伊牛奶,放进微波炉里热了一下,才拿了出去。
他拧开盖子,放到盛七柒的手边。
盛七柒拿过骨碌碌地喝了几口,然后继续吃包子。
程越看她喝的这么满足,仿佛那瓶牛奶是什么绝世美味,让看着的人,也想尝一尝。
这么想着,他也就做了,拿过她喝过的白伊牛奶,喝了一口,嗯,好像是更甜。
盛七柒现在对他还有怨气在,瞪了眼他:“你为什么喝我的奶?”
程越顿了一下,觉得这句话有点歧义,眉目一挑,顺着她的话说:“因为你的奶——更好喝。”
顿时,盛七柒的脑海里就闪现出昨天晚上他吮着她身上的某处,慢慢研磨的样子,一股热血涌上脸颊,立马爆红起来。
她抬头,骂了句:“流氓。”
反正她也吃得差不多了,骂完就跑进了卧室。
程越盯着落荒而逃的人,倚在椅子上,笑得开怀,细细咀嚼了“流氓”两个字。
别说,做“流氓”的感觉——真好。
再出来时,盛七柒换好了衣服,也整理好了心情。
程越收敛刚刚的不正经,脸上满是严肃和冷厉。
他在打电话:“我大概半个小时后到公司,召集技术部的人开会,给我解释清楚凌晨发生的纰漏。”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盛七柒听到这话,刚刚的事也被她抛之脑后,她上前,问了一句:“怎么了?”
程越摸了摸她的头:“没事,APP出现了一些Bug,已经及时解决了。”
盛七柒听了这话,终于想起被她忘了的正事了:“卧槽,完了,我项目的Bug还没改呢,今天早上我还要向导师演示项目呢。”
说完,她瞪着程越:“就怪你,昨天你都答应我就一次,结果你那是一次吗?你那都快一夜了,现在怎么办,我的项目还没弄好,我们导师可严了。”
小姑娘明显是有点着急了。
程越听着这姑且算是夸他的话,笑了下:“没办法,实力不允许。”
盛七柒:“……”
什么不允许?什么实力?这说的是人话吗?这是重点吗?重点是我项目没弄好啊。
眼看着小姑娘又要跳脚,他拍了拍她的头,温声道:“项目的Bug我给你改好了。”
盛七柒一顿,炸毛的心情瞬间被抚平。
她抬眼问:“真的?”
程越点了下头。
下一秒,盛七柒笑开了花,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谢谢老公。”
程越听着这个称呼,心里的甜意像是烟花一样,喷射而出。
他压了压笑意,拍了拍她的脊背问:“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送你去学校。”
盛七柒把包拿上,又注意到手上明晃晃的钻戒,把它取了下来,注意到戒指面向手心的外围刻着“27”,现在知道这个的含义,她的心里更甜了。
她盯着戒指,有些不舍地递给程越。
程越接过后,问:“不喜欢。”
盛七柒鼓了鼓腮帮:“不是,这太显眼了,我还不想让人知道我年纪轻轻就英年早婚,而且我不想再一次出名。”
之前论坛的事好不容易淡了下来,这钻戒一戴,还不得又传出点什么。
她盯着那个戒指,别说他的眼光很好,钻戒的款式很好看,恰巧是她喜欢的,而且还刻着“27”:“不是还你奥,你先替我保管着,我寒假的时候戴。”
原来不是不喜欢,程越这才放心下来,依她,把钻戒放回卧室里的戒指盒子。
程越从卧室出来,然后便开车送她去学校。
车上,盛七柒坐在副驾驶,打开笔记本,检查了一下,项目的Bug全给她改好了,还贴心地用便签注释了她原来哪些地方出错了,便于她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查缺补漏。
很快就到了学校门口。
盛七柒拿着手提包下了车,看着坐在驾驶座上盯着他的人。
她又绕到车窗旁,透过开着的车窗,亲了他一下,她本来就准备蜻蜓点水地亲一下。
结果程越伸出手,握着她的后颈,加深了这个吻。
到底顾忌着这是校门口,虽然大清早,没有人,但终究不太好。
浅尝辄止后,程越停了下来。
他说:“去吧。”
盛七柒点了点头,走了几步,又回过头,眉眼一弯:“程越,新婚快乐。”
这句话像是一股暖流蔓延至他的五脏六腑,让他整个人都至于温暖之中。
除了朋友,他的家人再也不可能对他说这句话。
七岁以前,他享有过短暂的家庭温暖,七岁以后,他唯有一段破碎不幸的岁月,而在这些岁月里,所有的美好都与她相关。
是她,在不经意间给了身处深渊的他力量与期待。
是她,像一道光劈开了他黑暗的人生,从此光在他的心里蔓延开来,永久不灭。
一直以来,他都是一个没有家的人,那句“新婚快乐”,让他知道,以后他也是一个有家的人了。
因为有她在的地方,就会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