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是临海最温柔的时节,整个城市被渐渐染绿,多雨的时候过去,湿润的风抚平毛躁的心,炎热的夏还没到来,阳光明媚却不烫人。
正值小长假,街上到处都是游客,老城区车水马龙,今天是临海一中百年校庆的活动日,林云起一早陪许宁夕到了学校,参加庆典活动开始前的最后一次彩排。
她被邀请成为学生代表,宣传栏里贴着她的名字,还需要上台发表感言。他坐在最后一排和大家一起热烈鼓掌,看着她慢慢走到舞台的聚光灯下。
今天刚好是他们在一起一百天的纪念日,花园里的玫瑰也开了花,出门前他摘了几只放在花瓶里。
许宁夕帮他打着领带,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从还是青春期男生的时候他就记住了她,这么多年,他好像只对她感兴趣,喜欢她已经成了一种戒不掉的本能和习惯,就像呼吸和喝水一样简单,就像呼吸和喝水一样重要。
许宁夕讲完话回到座位上,她的位置在前面几排,桌上放着名牌,不能轻易离开,后面的歌舞环节还有一会儿,他给她发了条消息:“我去教学楼逛逛。”
许宁夕回:“我待会儿溜出来找你。”
临海一中是重点高中,这几年一直在扩建,新修了几栋楼,操场也翻新过了,他听到路边的志愿者闲聊,校庆收到了一大笔捐款,旧教学楼这个暑假也要拆掉了。
一楼的走廊入口挂着“时光招领处”牌子,小黑板上写着导语,学校的失物招领处近20年来没有被认领走的物品都被摆到这里,等这次校庆活动结束后,就将被统一回收处理。
老旧的木头桌椅沿墙堆着,上面放着那些曾被同学们遗落的东西,褪了色的校服、卷边的笔记本、生了锈的钥匙、干瘪的篮球,除了这些,课桌上还有几代人一笔一划刻下的想要留住的青春和回忆,它们带着时间的痕迹,静静地躺在走廊两边。
林云起走了几步,蓦然瞥见了一个沾着灰的长方形丝绒盒子,盒子褪了色,分不清是蓝还是绿,他隔着绳索护栏想伸手去拿,被一旁戴着校徽的志愿者老师阻止了。
“您好,不可以随便触碰展品哦。”
他只好解释:“老师,这好像是我的东西,请问我可以把它领回去吗?”
年轻的老师有些惊讶,“你确定?”
“我很确定,里面应该是一条项链,紫色的吊坠,您可以打开看看。”
老师看完盒子说要去请示一下后勤处的领导,让他在这里稍微等等。
林云起看向走廊的尽头,玻璃门敞开着,阳光浇下来,周围杂乱的兴奋的流动的喧嚣像极了曾经的大课间时分,恍惚中让人以为走过这条时空隧道真的可以回到过去。
他还记得在那一年戛然而止的青春期,他一直觉得项链无缘无故丢失是一个不祥的征兆,如今它又好像变成了青涩回忆的纪念,代表着一切已失而复得。
他考虑着要不要拿起来就跑,毕竟这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学校也不会真的来跟他计较。
很快回来的老师阻止他变回那个鲁莽的少年,老师的身后还跟着一位记者,作为领回时光的交换,林云起需要接受一个简单的采访,为百年校庆献上一例温暖的报道素材。
空教室里,摄影机已经架好,他的身后是一块旧黑板,上面还没擦去的黑板报,往事在脑海翻飞,他忽然有些紧张。
记者请他放松,只需要配合回答几个问题就好,剪辑好的视频将发给他确认后发布。
“您可以对着镜头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我……我是一中2010级的校友沈皓。”
这个名字好像更应该站在这里回答问题。
记者问:“这件东西对您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他举着话筒回答:“这是我当时想要送给一个人的礼物。”
“是班上的女同学吗?”
“是。”
“您今天在活动现场有遇见她吗?”
他笑了笑:“见到了,我和她一起来的。”
“看来这么多年你们仍旧保持着联系,礼物已经取回,您是否愿意通过我们的镜头再次送上这份心意?”
他偏头,看到许宁夕出现在教室外,隔着玻璃窗笑意盈盈地对他挥了挥手。
他也对她挥了挥手。
摄像师适时将镜头转向许宁夕,记者补充:“想必这位就是您青春的女主角了,方便问一下您和这位女士现在的关系吗?”
他抬了抬下巴,笑着回答:“她啊,她是我的爱人。”
许宁夕挽着林云起的胳膊散步在操场上,她的脖子上挂着刚才拿到的那条项链,穿着吊坠的绳子有些脆化了,吊坠却依然光洁如新。
这一切真是神奇,如果那个项链当时还留在他的书包里也许早就不知道被清理到哪里去了,他遗落的爱意竟被她亲手投进了时光机,穿过漫长的时光被他们领回去。
林云起说:“当时烧吊坠的时候老板和我说,玻璃也是一种长情的物质,据说埋在地下四千年才会消失呢。”
许宁夕笑:“保质期还有那么久,能做传家宝了。”
“四千年太久了,我们只要朝夕。”
许宁夕追问:“你不知道为什么喜欢我,总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吧。”
林云起说:“你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呢?让我先参考参考你的答案。”
许宁夕思考了一小会,然后指着远处实验楼的楼顶:“从那天晚上你把校牌还给我开始。”
“比我想得早。”
许宁夕不满:“不会我喜欢你比你喜欢我还早吧。”
“当然不,我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你了。”
“有多早?一起去看电影那天?”
“还要早一点。”
“我去看你打篮球的那一天?”
“还要早一点。”
“不会是给我送奶茶的那一天吧?”许宁夕捂住脸,“你难道对我一见钟情。”
“比你认识我还要早一点。”
他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她,却清楚地记着喜欢上她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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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知道许宁夕的名字,是在初二临近双旦的那个晚自习,班主任拎了一大袋节日贺卡走进了教室,安静的教室立马沸腾起来。
在大家还不知道爱情为何物的年纪,就已经通过漫画和小说开始幻想和憧憬,班上陆续出现了一些连起来就会被起哄的名字组合。
青春期是长大成人的过渡期,那时候的他们有热血和本能,却还没有完全学会用理性思考用感性表达。
男生会在后排夸张地表演投篮和大声讲话来吸引路过女生注意,女生宿舍会在熄灯后小声讨论谁喜欢谁的话题,然后在路过某个表情夸张的男生时低头脸红。
在文娱活动还比较匮乏的学生时代,大家自然不能错过被赋予了“浪漫”色彩的圣诞节,藏在桌子下还未送出的贺卡和平安果让朦胧的情感在空气中涌动。
他们的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刚毕业不久,年轻又开明,在班会上认真和他们上了一堂心理谈心课后索性发起一场节日活动,让每位同学都写一张贺卡统一交上去,和他同时执教的隔壁班互换,发到谁的算谁的。
老师的本意是让大家坦然面对这个年纪的懵懂,学会和班上的异性同学保持礼貌的距离,正常地表达祝福,没想到大家面对未知的贺卡更加兴奋了。
他的同桌看完了自己抽到的狗爬字贺卡,见他手上的贺卡样式显然来自一位女生,便兴奋凑过来问上面写的什么。
他本来没当回事,被同桌一抢有点不好意思,偏不愿意分享,面红耳赤地放在桌洞里偷偷打开了。结果甚是无聊,上面用娟秀的字写了祝福,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大字,如果不是落款上写着一个女生的名字,他都怀疑是不是贺卡被班主任调包过。
下了自习,后排几个热血沸腾的男生拉着沈皓一溜烟儿跑到了隔壁班,都说要看看自己收到的贺卡是谁写的顺便交个朋友。
一群人乌泱泱堆在窗户边朝里面张望,谁也不敢先开口,班里的人陆续往外走,胆大的一位男生拉开了窗户大声问:“请问你们班徐艺是哪位。”
班里传来一阵起哄声,有人回答:“来晚了,刚走了。”
一旦有人带头,其他人也不害羞了,又问了其他几个名字。
坐在窗边的女生收拾好书包站起来,砰的一声拉上了窗户,引得男生们不满地尖叫。
她挂上黑色的耳机,戴上宽大的卫衣帽子,脸隐在帽子里,只露出清瘦白皙的下巴,他分明地看清她的嘴唇轻启吐出两个字“无聊。”
愣头青们只是虚张声势,都敬畏有个性的人,她走出门,刚才还抱怨着“这谁啊,这么嚣张”的男生们一时没有一个敢去拦她,沈皓看着她抓着书包肩带走过面前。
同桌说:“皓哥,你的贺卡叫什么夕写的来着,我帮你问问。”
沈皓敏锐地察觉到眼前的女孩偷偷伸出手,捂住了胸口的校卡。
他笑了笑说:“别问了,无聊。”
他转身回班去拿书包,门口那一群人也跟着散了。
这不是他第一次注意到她,却是第一次确认她的名字,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有什么在心中破土而出。
喜欢是什么?他的第一个回答是想要了解。
番外:钓月光(二)
沈皓出了校门,骑上藏在附近小巷里的摩托车,很快追上了骑自行车的许宁夕,他远远地跟在她身后,出了城区往镇上去。
上高中以前,他一直生活在安南镇,沈明轩是渔民出身,年轻的时候出海打渔当过水手,后来才开始搞工程,老人不推崇什么精英教育,只关注他的成绩和品行,对他的生活抱着一种散养的态度。
回到父母身边前,他也和其他人一样学习生活,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着花不完的零花钱。
他的个子已经蹿得很高,长出了喉结,嗓音也变得沉稳,四肢肌肉强健有力,戴着头盔骑摩托从来没有交警拦他。
出了城区,路上开始冷清起来,偶尔见到几个行人也都低着头将脖子缩围巾里匆匆赶路。前段时间,凤城出了一起恶性案件,附近高中的一个女生周末放学后失联,过了几天尸体才在荒郊野岭被找到,听说是搭乘野摩的回村时遇上了图谋不轨的司机。
风言风语很快在城里传开,一些细节光是听着就让人毛骨悚然,有人说女生被找到时全身赤裸,肠子流了一地,也有人说那人不是第一次犯案,专门找穿校服的女生下手。
大家都不再穿校服,老师们特别告诫没有家长来接的同学下了晚自习要结伴回家,男生们正是热血沸腾的年纪,纷纷自愿承担起护花使者的任务。
沈皓偶尔会在回去路上碰到许宁夕,她总是一个人骑着车,不远不近地跟在三五个人后面,有同学经过时会同她打招呼,别人看她没有要聊天的意思就去追大部队了。
她像一只离了群的游鱼,很好认。
今天她好像没跟上大部队,寂静的村道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天上飘着细小的雪,隔上很远一段才有一个路灯,她骑着车,瘦弱的身影隐入一段黑暗又出现在下一段光明。
进入村道路面变窄,一阵猛烈的横风吹过,把她吹得有些歪斜。他跟得近了一点,开了远光车灯,橙黄色的灯柱带着轰隆的引擎声将黑暗扫得支离破碎。
许宁夕本来专注地听着歌倒不觉得两旁的黑暗害怕,猛地被灯光一扫,想起学校最近的传言,脚下蹬得越发卖力,身后的灯柱像一条锲而不舍的小尾巴,固执地将她纳入其中,她开始慌了。
沈皓也发现他靠近一些,她就骑得更快了,他猛地骑到她身边,放慢车速,想要和她打个招呼,还没来得及掀起防风面罩,许宁夕又一溜烟骑走了。
他这才明白,他正投入扮演的英勇骑士被人当作居心不良的坏蛋了,他急得刹了下车,车比他还急,打了个滑带着他摔进了路边的稻田。
车压在他身上,他一时爬不起来,好在他穿得多,倒没觉得疼。这些都不重要,他只祈祷着许宁夕这时候已经跑远了,让他一个人在荒郊野地里调整一会儿羞愤欲绝的心。谁承想一个脑袋从路面上方钻了出来,喊道:“你没事吧?”
即便知道隔着头盔她肯定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他还是倔强地捂住了面罩不敢出声,连呼吸都忘了,一张脸憋得通红。
见他没反应,许宁夕急得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直到警察和120救护车一起来了,医护人员把他抬上了救护车,他才撒开紧紧抱着头盔的手,像极了被当场抓获后不敢见人的嫌疑犯。
许宁夕倒没和警察提到被尾随的事情,毕竟大家都在一条路上走,她也不确定对方是否意图不轨,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等警察来了就回家了。
警察核对了身份发现沈皓还是个未成年小屁孩,也没多盘问,拉到医院后联系了家长。车祸只让他受了点皮外伤,更重的伤是在被沈明轩领回家后受的,连车也给没收了。
沈皓趴在床上,觉得最受伤的不是屁股,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心。
他咬死摔进田里是因为路太黑了还打滑,沈明轩隔天给镇上捐了一笔钱,沿途的路灯全都换上了高亮度的led灯泡,危险路段也上了护栏。
他对谁都没有提起过这件蠢事,还躲了许宁夕好一阵,生怕她看见他会联想起那个冬夜里摔进田里的傻子。
第一次想逞英雄就出了这么大的糗,这让他耿耿于怀了好久。一开始他只是想谁会喜欢一个傻子呢?直到期末考试结束,寒假过去了,春天来了,他才后知后觉开始思考他为什么要考虑她喜不喜欢一个傻子?
他的生活很满,有篮球有漫画有交不完的朋友请不完的饭,只有偶尔在路上和她擦肩而过时,看着她飞扬的发和目不斜视的眼,他才会又想起这个问题,然后又忘了。
那场考砸的英语考试,终于给了他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冬天已经过去很久了,他鼓起勇气买好奶茶找她帮忙顺便交个朋友。
他发现自己紧张起来和那些他觉得幼稚的男生一样,会不自觉提高音量用笑容掩饰慌张。窗外晒进的烈阳烤坏他的脑细胞,想好的一连串说辞只剩下拙劣单调的草稿,意外的是,她看起来好像也有点慌?
喜欢是什么?他的第二个回答是期待她注意到他投向她的目光。
中考像是奇怪的分水岭,不管大人怎么看,高中生是不会再把自己当成小孩了。
他一边觉得自己充满力量和勇气,一边爱上了浪漫的抒情歌,他听周杰伦,从歌词中了解并确认,翘掉周六自习请她吃东西和看电影碰到她手指时的心情可以被理解为《七里香》或是《晴天》,但还是《简单爱》最贴切,和歌里唱得一模一样,他变得很主动,却明白为什么。
他喜欢这种明朗的心情下无限的动力。
他们越走越近,尽管他靠近一步,她就会后退半步,但他总可以将步子迈得更大,他以为只要看过了她的笑容和眼泪,他就在慢慢地了解她。
在学习方面,他可以在她面前显摆的东西越来越少,只好在其他方面下功夫,他查了公交线路沿途树木的种类,一直没找到好机会说给她听,还好在图书城她问他大列巴是什么的时候,他一下就为她解答了困惑。
他特地从俄罗斯餐厅给她买了一块正宗的大列巴,可她吃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没有很雀跃,他觉得原因应该是出在那东西不好吃,可爱的女生应该更喜欢奶油蛋糕。
她默许他和她一起回家,分享同一副耳机,比起周杰伦她更喜欢孙燕姿,她歌里有一种坚韧和洒脱,他不是很懂,她明明在说喜欢的东西为什么语调有点伤感,就像她好像也不是很懂他迫切的心。
他们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薄膜,可以无限接近,看得见风景却呼吸不到对方世界里的空气。
他们一起听《逃亡》,她的指头在车窗上敲着节拍,他起身按着歌里唱的猛地拉开窗,冷风灌进来扫得脸发麻,大脑却更加兴奋。他问她想逃亡去哪里。她说未来,长大之后更自由的未来。
他信心满满,未来每一刻都在到来。
喜欢是什么?他的第三个回答是不知疲倦。
随着夏天和歌唱比赛的到来,两人之间的薄膜好像撕了个口子,她说谢谢他鼓励她去参加比赛,他开始明白她的野心,想要为她再多做点什么。后来才发现,她想要的是他什么都不做,他亲手破坏了她想要独自证明自己的机会和信心。
谁也没想到在全世界都在升温的季节,他们的关系跌入了冰点。
成长的冰河期悄无声息到来,他曾拥有的所有温暖都化作伤人的坚冰。在几近崩溃的那几个月里,他反复点进她的头像,却不知道说些什么,他们已经成为普通同学很久了,他也将要被迫离开临海。
家里的佣人们都在偷偷议论他的新名字不好,和远房亲戚的姓氏连在一起谐音就变成了“零运气”,真是晦气。
他倒是不介意,他也认为好运气已经耗尽了,只是心里剩下的一点希望。
在地球另一端的那些年,时间和距离反而让他们的灵魂变得亲密无间,他终于明白她曾经面对他的狂热为什么想要退缩,就像他远远看着她的绚烂不敢再打扰。
回国后他无法逃避思念,无法视而不见,好在隔着悠长岁月,走出罗生门,终于听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各自走了那么长的路,他们才真的到了过去许愿时想要去的那个未来,更自由的未来。
喜欢是什么?他的第三个回答是无法忘却。
许宁夕拉开阳台的玻璃门,月光静静地洒在院子里,风轻轻吹,湖边偶尔传来一声蛙鸣。
她坐在摇篮椅上看了好一会儿平板,五花八门的装修案例让她眼花缭乱,他们正准备对房子进行一次翻新。
肩膀上忽然传来重量,林云起的声音从耳畔传来,“看怎么样了?”
他刚洗完澡,带着水汽在她脖子上烙下一个湿湿的吻。许宁夕无奈地说:“太多选择反而没得选择,总觉得这个也不错那个也不错,翻页翻得我手都疼了。”
林云起绕到她身前拉起她的一只手轻轻地揉,“你闭一会儿眼睛。”
“嗯?”
“不是说眼睛疼吗?”
许宁夕犹豫了一下闭上眼睛,他手上的动作停了几秒,接着一个冰凉的东西套上了她的手腕。
林云起笑着说:“夕夕,一百天快乐。”
许宁夕睁开眼睛看见手上的钻石腕表,紧接着抱住了他,“你让我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我还以为你要掏出求婚戒指呢。”
“那我让你失望了吗?”
“倒不是,我好像还没有准备好。”
他明白她为什么眼神里又惊又喜。他们的家庭都有着太多遗憾,无法从上一辈身上获得幸福的模板,所以还未提起过这个话题。
林云起揽住她的肩膀,“但你还是伸出了手,这就够了。”
“那是被你拉住了。”许宁夕从他的怀抱里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笑,“我不知道想不想结婚,但我知道你是我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
“你这样说倒让我后悔没有买个戒指了。”林云起抬起手上和她同款的腕表,拉着她的手一起对时间,两人的脑袋贴在一起,看秒针滴答滴答向前。
“我觉得这份礼物比婚戒更贪心,许宁夕,这意味着我们要向彼此交付余生所有时间,你愿意吗?”
“我愿意。”
“我也是。”
这是他们对彼此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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