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九年(公元635年)·春
扬州·北郊·甘泉旧宫
人称“石头将军”的安国县公,前云麾大将军凌雄健人如其名,陵厉雄健。他身高近一丈,黝黑削瘦的脸庞上,五官如同岩石雕刻而成一样,轮廓深刻而鲜明。
然而,最让众人畏惧的还不是他那比一般人都要高大的身躯,也不是那张看上去过于严厉的脸,而是他的眼睛。
当他刻意半眯起眼睛瞥向他人时,似乎总有一道幽幽的蓝光从那双眼眸的底部射出,让人不由联想到上好的宝剑出鞘时的模样——锐利,而且令人不寒而栗。
此刻,站在马厩旁的凌府临时大总管林公子就有这样的感觉。
林公子原名叫林功致,因为有着一张令人难忘的俊秀面孔而常常被不明真相的人误认为是安国公本人,而安国公凌雄健倒常常被错认为是侍从。也因此,将军身边那位浑名叫“老鬼”的副将姚志承便开玩笑叫他“公子”。谁知后来这浑名竟然叫开了,渐渐代替了他的真名,他的本名倒已经很少有人再叫。
然而,就算是与国公爷从小一同长大,情同手足的他,看着凌雄健那两条威严的竖起的眉毛,心底也忍不住暗暗发毛。
“你说什么?”
凌雄健皱起眉头,正在整理马具的手停了下来。
“新娘子‘失踪’了。”
小林重复道,并且递上姚志承寄来的信。
“这是老鬼的信。”
来见将军之前,他曾仔细的推敲过各种说法,最后才决定使用“失踪”一词。他希望能尽量婉转地通知将军这个不幸的消息。
将军摇了摇头,并没有接过信函的意思。
“信里说些什么?”他问道。
“说那位孙小姐是在迎亲队伍到达的前一天晚上从家里‘失踪’的,”犹豫了一下,小林还是补充道,“跟她一起失踪的还有她们家的花匠。”
“私奔?”
凌雄健的眉头拧得更紧了。
林公子提心吊胆地点了点头。
“据说,有人见到他们往嘉峪关方向去了。孙大人已经带人去追了。老鬼问,他们要不要也去追踪?”
姚志承带去迎亲的人马都是将军亲手训练出来的侍卫亲兵,个个精通十八般武艺,对于他们来说,追捕一对逃跑的鸳鸯鸟只是小菜一碟。
然而将军却摇了摇头。
“不用,叫老鬼他们快点回来。”凌雄健一边束紧马鞍束带,一边打量着仍然凌乱不堪的宅院。“这里乱七八糟的,我正需要人手。”
事后,这句话又成了“石头将军”的另一句“名言”。人们都说,这是又一个例证,证明凌雄健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石头人,新娘跟人跑了,他却只关心他那凌乱的后院。
不过,在凌雄健看来,他的庭院问题远远要比那位逃跑的新娘更值得他关注,也更令他头疼。
去年七月,在对吐谷浑的作战中,凌雄健不幸身受重伤。为了嘉奖他的功绩,朝廷不仅将他的爵衔从世袭的四品侯爵提升为三品公爵,还将一座位于古城扬州的前朝旧宫——“甘泉宫”——赐予他作为养伤之所。
不用太医说,凌雄健自己也知道,以他的伤势,他的军旅
生涯算是走到了终点——这是他十四岁那年入伍之后,便一直有的心理准备。作为一个战士,最后的结果不是马革裹尸,便是因伤退隐。比起那些战死沙场的战友,能有机会解甲归田,这已经是上苍对他的无上恩宠。
看惯了京城里皇家宫殿的富丽堂皇,又听多了隋炀帝在江都(即扬州)建设宫殿时的种种传闻轶事,凌雄健自然对他的新领地有着一番美丽的遐想。然而,当他满怀憧憬地带着卫队千里迢迢地来到扬州后却吃惊地发现,经过岁月和战火的摧残,这座曾经闻名遐迩的前朝旧宫早已破落成野狐出没的荒宅了。
对于凌雄健来说,再破旧的荒宅都还不至于让他头疼。只要加以整修,一切都能恢复成往日的模样——目前,这项工程已经接近尾声——问题倒是出在整修好之后。就连他都知道,维持这样一个偌大宫殿必定需要无数的仆役。
虽然,随着这座旧宫一同赐予他的八百亩良田,保证了他会有足够的金钱请到维持宫殿的人手——就算旧宫本身不能自给自足,来自他从父亲那里继承的封邑地的收入,也能让他轻松的雇到足够的人员——金钱方面从来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
——谁来管理那些仆役。
凌雄健对于仆役工作内容的了解仅限于端茶倒水。除此之外,他便一无所知。如果连仆役们日常该做些什么都不知道,他实在很难想像要如何对他们进行管理。也因此,当他发现他的命令没有象在军中那样被快速而准确的执行时,才没有表现出吃惊的样子。
事实上,凌雄健自己也意识到,他多少受着那些刁奴们的欺负。问题是,他是一个外行,即使那些家伙明枪执仗地欺骗他,他也看不出问题所在。而且,他也不认为小林能够看得出来——很明显,林功致并没有遗传到他父亲的管家天赋。他更不相信他的卫队中有这样的管理人才。
只有这时,雄健才会思念凌府大总管,小林的父亲林大海——他被他强留在凌家的世袭封地明溪山庄——然而,思念归思念,他还不会真的情急到把那个“老家伙”给召来。
鉴于老林总管简直就是他的外婆高老太君派驻在他身边的间谍,凌雄健宁愿自己学着管理仆人,也不想找那个麻烦。
在逃开外婆的专制这么多年后,他可不会傻到将自己的脖子自动的伸到绳索当中去。
马僮乌术里吹着口哨,从马厩里走了出来。他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可以在身高上与凌雄健一争高下的人。只是,比起将军,他瘦得出奇。那套一看就知道从来没有清洗过的、式样奇特的衣服,象是挂在竹竿上酒帘一样,在他的身上飘来荡去。
没有人知道乌术里是哪里人。从他那张轮廓深刻的脸可以看出,他绝对不是汉人。凌雄健在戈壁沙漠中捡到他时,他被人挖去一只眼、跺去一手一足,扔在沙漠里等死。至今,他也不肯告诉任何人他是谁,以及谁、为什么对他下毒手。不过,就算是遭遇了如此的酷刑,也一点儿都没有影响到他那乐观、喜欢恶作剧的天性——凌雄健甚至偷偷的认为,他之所以被人施以酷刑,与他那奇特的幽默感有着很大的关系。
乌术里踩着木制的右脚,仅剩的左手象鸡爪一样勾着凌雄健的座骑“月光”的马嚼,向凌雄健走去。
他把马嚼交给凌雄健,看着他给“月光”戴上,一边咧开缺了好几颗牙的嘴,用吐蕃话对凌雄健笑道:“你有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他至少能说八种不同的语言。
一早,凌雄健便听到了传闻。仆人们都在传说,有人亲眼看到乌术里象传说中的幽灵一样骑“月光”穿墙而过。
凌雄健毫不怀疑这是乌术里的恶作剧。因为,去年在上京时,他就曾经如此表演过一次。
他无奈地摇摇头,已经有很多人相信“月光”是一匹传说中的神兽了,他实在不希望他的马僮也成为传说中的“幽灵”——这比传闻中说是他跺了乌术里的手脚更让他难以接受。
不过,凌雄健已经认命的认识到,他是很难控制住乌术里的。不明就里的人看到他们相处的时候,常常会误以为是乌术里救了凌雄健一命而非相反。因为在乌术里身上绝对找不到任何一点被救者的谦卑,表现得更多的反而是救人者才有的趾高气扬和高高在上。
“别太过份了,”凌雄健也用吐蕃话回道,“我可不想把我的仆人们都给吓跑了。”
乌术里转过头,看着正在马厩附近干着活的仆役。
“他们还要我
来吓?我看你就把他们吓得够呛啦。”——这一回,他用的是突厥语——“毕竟,挖我眼睛、砍我手脚的人是你呀。”
他冲着仆役们嘲弄地掀动着嘴唇。
凌雄健扣好“月光”的马嚼,也转过头来。
不远处,几个仆役正在干活。他们一边做着各自的工作,一边在偷眼观察着这边的动静。
看着仆人们战战兢兢的笨拙模样,凌雄健不由又皱起眉头。
他看得出来,大部分的仆役们都还是好的,他们都十分卖力地想要讨好他。可是,这些明显没有受过训练的仆人就跟他们同样没有经验的主人一样,对眼前的混乱感到一片茫然和无所适从。
而且,凌雄健还敏锐的感觉到,他们对他至少有着七分的畏惧。往往,他一个无意的皱眉就能吓得仆人们摔掉手中的东西。
比如现在。
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厮捧着满怀的稻草走过马厩前的空地。显然,他被凌雄健那紧锁的眉头弄得六神无主,手中的稻草撒了一路还不自知。不过,随即响起的乌术里那尖锐的笑声立刻让他清醒了过来。他慌张地放下怀中的草捆,回过头去收拾那一地的稻草。
乌术里大笑着拍拍凌雄健的肩以示同情后,便转身走回马房。
“月光”闻到新鲜稻草的清香,打着响鼻想要踱过去。
凌雄健忙拉紧缰绳,一边轻抚着它那象洒了一层油似的、光滑可鉴的黑亮皮毛,一边冷眼看着小厮手忙脚乱地收拾着地面。
“月光”有着修长匀称而健硕的四肢,以及比一般马匹都要高大的身躯。除了额头有一块月牙形的白色印记外,全身乌黑。它是两年前,凌雄健驻守阴山时,从阴山下的野马群中擒获的一匹神驹。
在凌雄健的安抚下,“月光”渐渐平静了下来。他轻抚着它那修长的鼻梁,思绪又转回被乌术里打断的地方——对于他来说,当务之急是需要一名管家,而非一个妻子。
凌雄健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拉着“月光”来到门口,一扳马鞍,飞身上马。
“月光”虽然已经被驯服,却仍然保留了一丝野性。它刚感受到背上的压力,便立刻烦恼地摇头喷鼻,以示不满。那四只巨大的马蹄更是沉重而吓人地敲击着沙地。
小林从院落外的篱笆后面走出来,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与那头怪兽之间的安全距离。
自从乌术里出现后,他便躲到马厩门外去了。
那个乌术里似乎认为小林是很好的捉弄对象,只要有机会,总会用各种恶作剧搞得他灰头土脸。
同样的,他所喂养的那匹马也跟他同一个德性。只要小林在“月光”够得着的范围之内,它总要伸头来撞他一下,或者咬他一口,或者象现在这样,冲着他的脸打响唇,意图喷他一脸的口水。
由于已经饱受“月光”的欺凌,小林经验老道地往旁边跳了一步。脸部虽然逃开了口水的袭击,举起来的半边衣袖却遭了殃。
他一边嫌恶地拍着袖子,一边喃喃地嘀咕着说了无数遍的“我要宰了这头畜生”。
凌雄健不由地哈哈大笑起来——他不笑时那张脸就已经十分吓人了,一旦笑起来,那口森森白牙更为他增添了几份凶相。
不是他没有同情心,而是这事情实在是太好笑了。除了凌雄健和乌术里,没有人能靠近仍然有着不驯野性的“月光”。而且,“月光”也明显的表现出不喜欢其他人类的迹象。不过,它似乎十分喜欢小林,喜欢到愿意随时随地地找他玩耍。
而偏偏小林痛恨任何多于两只脚的动物。
小林狠狠地瞪了凌雄健一眼。
“要不是看在它救过你一命的份上,我早宰了它了。”
也正因为“月光”的野性,它才有本领驼着已经昏迷的凌雄健跑出敌人的包围圈,将他安全地带回营地。
“月光”仍然意犹未尽地想要再袭击小林,凌雄健连忙双腿施力夹紧马腹,不让它的恶作剧再次得逞。他害怕终有一天它会引出小林那不为人所知的火爆脾气。如果它的运气够好,只是被小林痛揍一顿而已。如果不好,很可能真的会被他给“宰”了。
凌雄健
不由自主地摸摸鼻梁,那里有一道不明显的疤痕。这便是七岁那年,他惹怒小林所造成的后果。
“月光”倔强地甩甩头,不情不愿的服从了凌雄健的命令。而凌雄健却暗暗咬紧牙关,刚才的动作不小心扯动了旧伤处,一阵阵令人牙根发酸的胀痛正从左大腿处传来。
小林看着已经无法拯救的衣袖,喃喃地咒骂着。他眼尖地注意到凌雄健眼下的肌肉不易察觉地抽搐了一下,立刻明白他的旧伤处又疼痛了起来。于是不满地瞪着那条好不容易保住的左腿,抿着唇道:“我还是认为这不是个好主意。”
凌雄健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自从他受伤后,小林便一直在反复的重复着这句话。
刚受伤那会儿,凌雄健让老鬼拿着宝剑守着他,不让那些庸医锯他的腿时,小林说:“这不是个好主意。”五个月前,当他违背医嘱下床活动时,小林也说“这不是个好主意”。三个月前,当凌雄健尝试重新骑上马背时,他还是说“这不是个好主意”。如今,除了走路时间久了会有些微跛外,不仔细看已经没有人能看出凌雄健的左腿曾受过那么严重的伤了,小林仍然认为“这不是个好主意”。
不过,凌雄健庆幸地想,幸亏没有听他的,不然,他到现在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呢。
小林叹了一口气。他知道,凭他是劝不动将军的。他咳嗽一声,拉回话题。
“呃,那个……让老鬼他们回来……不太好吧?”
“为什么不好?”
凌雄健轻轻催促着“月光”向前走去。
“至少,也要让他们去追一追,哪怕做个样子也好。”
“为什么?”
凌雄健不解地望着小林。说实话,虽然与小林从小儿一起厮混长大,他却从来不了解他那头脑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在他看来,这小林有时候太过于婆婆妈妈,简直不象个男子汉该有的作为。他想,这十有八九是被林老总管“洗脑”的结果。
“怎么着,这也关系到我们将军府的面子和将军您的名声呀。”
小林一脸的烦恼。
“是吗?”将军挑挑眉,“依你的意思,追回来就能挽回将军府的面子和我的名声了?”
“不是……”
“就算是追回来了,我要一个心不甘情不愿的新娘子干什么?算了,随她去吧。”
将军轻轻一抖缰绳,“月光”便沿着新栽下的灌木篱笆向操场方向慢慢地踱了过去。
林公子愣了一下,连忙又追了上去。
“可是,”他跟随在马侧,小心地保持着安全距离,“这已经是第三个了!消息传出去,天知道人们会怎么想!那些话可是好说不好听的。”想起此事的始作俑者,小林忍不住破坏了自己的忠诚信条,说了一句主家的坏话。
“都是老太太糊涂,看人总是只看家世背景,一点儿也不考虑对方的个性人品!”
凌雄健诧异地收住缰绳。
“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老太太的不是。”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林公子道。“不过,这倒提醒了我。你记得给老太太回一封信,告诉她我很不高兴。语气要严厉一点,警告警告她,省得她老是得寸进尺。”
他们所说的老太太指的是将军的外婆,高老太君。
老太君出身于一个官宦世家,与太上皇李渊的原配夫人太穆皇太后窦氏是远房表亲。她的夫君也曾经与太上皇同在隋文帝朝中为官,并且曾官拜一方太守,只是很早以前便因健康原因退出政治中心。
然而,老太太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出身和那份昔日的荣耀与辉煌,她一心想要重新挤进那个她曾经也属于其中的上层圈子。因此,她所有子女的婚事便都为了这一目的而成为她手中的工具。
只是,当时偏偏身逢乱世,并且她的三个子女性格又都象她,而不是她那位温顺的夫君,竟没有一个听从她的指令的。她那唯一的女儿更是违抗母命,竟然跟一个出身不明的打柴汉私奔了。虽然多年后,随着斗转星移,人事变迁,这位昔日的打柴汉因卓著的战功而在新的朝廷里被封为侯爵。但是在高老太君的眼中,这个女婿的“不明出身”仍然是一个让她难以忘记的“污点”。
由于当时正值天下大乱,凌雄健的父母常年在外征战,不便带着年龄幼小的他,便将凌雄健寄放在老太太膝下抚养。这么一来,老太太那屡次受挫的,攀向更高一层阶级的梦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任她实施的对象。武德四年,她为当时十三岁的凌雄健与某位李姓亲王的女儿缔结了鸳盟。
武德五年,凌雄健十四岁,前线突然传来他的父母遭遇突厥偷袭而全部遇害的消息。将军在承袭了父亲爵位的同时,殿前请缨要求参军为父母报仇。由于担心他会遭受意外,他的县主未婚妻便动用亲情,央求太上皇李渊不要同意他入伍。谁知这凌雄健竟然违抗圣命,硬是偷偷加入当时还是秦王的当今圣上李世民那著名的“玄甲卫队”出了征。于是,那位县主便在一怒之下退了婚——至于后来坊间怎么会传闻说他曾经掐着那位皇亲国戚的纤细脖颈,凌雄健至今也想不通。不过,他也从来没有费那个精神去想过。
次年,凌雄健首次领兵作战告捷。随着朝廷的嘉奖令一同到他手中的,还有他外婆寄来的一纸婚约。原来,老太太又找到了另一个符合她标准的准孙媳妇。这一次是某位郡王家的孙女。
然而,当这位未婚妻得知将军无意退出军队,并且以他身先士卒的作战风格很容易早死于战场之上后,便吓得又哭又闹,最终还是退了婚——至于这一任未婚妻怎么掉进河里的,凌雄健倒是记得一清二楚,罪魁祸首绝对不是他。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他那位貌比潘安的贴身侍从小林。那个骄横的女孩是为了看清小林那清秀的相貌而失足掉进河里的。
贞观二年,凌雄健因战功卓著而被晋升为云麾大将军时,老太太再次出动,为他定下某位国公爷家娇生惯养的千金。
只是,那位千金却是一个身体单薄的,没等他班师回朝,便一病而终了——在街井巷谈中,凌雄健曾经有过的未婚妻的数量就是因为这位早逝的女孩而在“三”与“四”之间飘忽不定。
之后的几年,经过与将军几个回合的较量后,高老太君终于认识到,若是要按照正常的程序先订婚后结婚,她可能一辈子都抱不上重外孙。于是,这一次,老太太索性先斩后奏,直接与对方订了婚期之后才写信通知将军前去迎娶。
这第四任未婚妻(也有人算她作第三位,若那位早逝的不算的话),即目前在逃的这位新娘,家世虽然没有前面两(三)位显赫,却也不凡。她是户部郎中孙大人家的女儿。这位孙大人的官位虽然不高,却是当今后宫中某位受宠妃子的同胞兄弟——结果,老太太眼中的美满姻缘最后却以新娘的逃跑作为收场。
也许是平生以来第一次说主家的坏话,刚说完,林公子便觉得良心不安,他立刻为老太太辨白道:“不管怎么说,老太太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她只是希望你有一个体面高尚的妻子而已。”
将军鼻子里发出一声大不敬地“嗤”声。出于对外婆养育之恩的感激,他一直不曾十分认真的抗议过老太太的霸道,这却并不代表他就默认了她的行为。
望着凌雄健不以为然的表情,小林张张嘴,最终还是作罢。自从七岁那年,作为凌雄健的贴身小厮被父亲派到凌雄健的身边之后,林功致就一直为难地夹在这对同样意志坚强的祖孙之间。同样,也夹在他父亲所赋予他的使命与凌雄健那坚强的意志之间。
他叹了一口气道:“京城的消息向来传得很快……”
凌雄健不由皱起眉头。如果这个消息在京城传开,将会给他制造出另一件十分不便的麻烦……
“……也许现在老太太已经知道了。我想,以老太太的个性,只要将军你一天没成亲,老太太就一天也不会放弃……”
……一个比他的外婆更大的大麻烦……
“……不过,话说回来,将军也到了该成家的年龄了。”
凌雄健眉头皱得更紧。关于这一点,已经有无数的人向凌雄健指出了。其中包括急于为他做媒的太上皇。
事实上,凌雄健自己也心知肚明。他知道,作为凌家唯一的传人,结婚生子传承香火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只要一想到将有一个女人在他的生活中进进出出,他便会不由自主地兴起一身鸡皮疙瘩——特别是经过玲兰郡主恶梦般的纠缠之后。
凌雄健烦恼地摸摸鼻梁上的那道疤。
有一件事是小林和老太太一直都不知道的。其实,当初他之所以默认了老太太的逼婚,是出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考虑。当时,太上皇正与那位他看着就头
痛的刁蛮郡主玲兰合伙,想要逼他娶她为妻。若不是老太太不知情的插了这么一手,他肯定已经难逃他们的合谋——如果老太太知道了实情,恐怕会后悔得吐血吧。
然而,如今他的挡箭牌已经不存在了,他不相信那位向来以固执闻名的玲兰郡主会就此放手。如果这一次她能说动他一向十分崇敬的皇上(李世民)出面插手此事,他将在劫难逃。
凌雄健突然意识到,他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如果他不能先为自己找一个妻子,那么,很快他便会发现自己正躺在某个恐怖的女人身边——唯一的区别是,这个女人是太上皇塞给他的,还是他的外婆塞给他的。
想到这一大堆的麻烦,凌雄健的额头掠过一阵抽痛。
“这事儿真是讨厌,得想个法子解决才行。”他扶着额头喃喃地抱怨。
“没有其他解决办法,除非你有一个新娘子。”林公子指出,声音里不免有些幸灾乐祸。因为他早已尽过为人子的责任。他不仅有一个年青美貌的妻子,甚至已经有了一个四岁的儿子——虽然那是一个他不愿提起的错误。
凌雄健以马鞭轻敲着马靴,思索了一会儿,正要说话,眼角处突然晃过一个可疑的身影。
“谁在那里?”他拉住受惊的“月光”,喝问道。
一个中年妇人的头立刻慌慌张张地缩回篱笆的后面。林公子追过去,只一会儿,便笑着跑了回来。
“什么人?”凌雄健问道。
“咱们不是新招了一批佣人吗?那女人就是其中一个的娘,说是来看女儿的,结果咱们府太大,她走迷方向了。见着我们本来想问路的,被将军这一喝,胆儿都要吓破了,现在吓得走不动道儿,在篱笆后面歇着呢。我刚才跟马厩里的小子们说了,等她缓过劲儿来,就送她出去,别让她再瞎撞。”
凌雄健点点头,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便问道:“管家呢?还是没有人来应聘吗?”
小林摇摇头,他学着凌雄健的样子摸摸鼻子,喃喃地答道:“如果我爹知道你重新找管家而不用他,非剥了我的皮不可。”
凌雄健回头看了一眼小林,道:“也行。让你爹来也行,正好带着你那媳妇一起来。你儿子也该有四岁了吧?”
小林瑟缩了一下,叽咕了几句不清的话语。凌雄健隐约听到什么“不公平”之类的词句。
“活该。”凌雄健毫不同情地道,“谁让你酒后无德的!我还可怜那个女孩呢,嫁给你等于是守活寡了。”
多年前,小林的一次酒后无德帮林家制造了一个下一代。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只得娶了那个女孩,却又胆怯得再也不敢见人家。
小林整个脑袋都缩了起来。他连忙转移话题。
“昨天长史夫人还说,咱们府里缺的不是管家,而是一个能干的女主人。没有女主人的指挥,管家再多也没用。”
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的夫人与凌雄健的母亲是手帕至交,自然便毫不客气地将自己看作是凌雄健的长辈。
凌雄健皱起眉头。他以为,远离京城和故乡就能抛开那些过于关心他的亲朋好友,却不想在这里又遇上一个“远房的阿姨”。
“将军要不要重新考虑一下,去把那位孙小姐追回来?”
小林以满怀希望的目光看着凌雄健。
凌雄健扯起一边嘴角,露出一个嘲讽的笑。
“又胡扯。依我看,老太太挑的人未必就是会管家的。”他若有所思地又道,“事实上,我认为那些世家小姐里应该不会有我所需要的人。”
他想起在京城以及洛阳所遇到的那些所谓“天之娇女”们。她们整日无所事事,只知道穿衣打扮。离了仆人们的帮助,甚至连自己都料理不好,更别指望着她们能管理一个大宅子了。
凌雄健的脑海中跳出玲兰郡主那副刁蛮的模样。
“而且,我也没有你那样的好性子去哄那些大小姐。”他厌烦地耸起眉头。
小林连忙低下头去假装咳嗽,以掩饰笑意。
去年,将军在东都洛阳养伤时,曾经受到众多有着未婚女儿的母亲们的围攻。出于军人率直的天性,凌雄健从来
也没有弄懂(或是假装没有弄懂)那些女儿们的抛眉弄眼。他一直以不解风情的冷眼面对那些故作娇羞的表演——可是,凌雄健那与“石头将军”名号相映衬的表现不仅没有让那些丫头们知道进退,反而更激起她们征服他的欲望。那位玲兰郡主便是个中代表。
值得庆幸的是,当时老太太正在京城忙于第四个孙女儿的婚事。
沉默了一会儿,凌雄健突然说道:“我发现,其实找老婆就跟找管家一样。”
林公子惊讶地抬起头。
“一个好的管家要求出身清白、教养良好,性格要沉稳冷静、温顺忠诚,最重要的是要会当家,会管理下人。这些正好也是我对一个称职的妻子的要求。”
林公子听了连连点头:“将军所言极是,是要找一个象管家一样能干的人来做将军夫人才行,不然……”
凌雄健挑起眉,挥手打断他的话。
“何必如此费事?找一个管家来做将军夫人岂不一举两得?”
小林大吃一惊。“管家?来当将军夫人?这怎么能行?!”
凌雄健挑起眉毛,“为什么不可以?”
小林急切地说道:“就我所知,给人做管家的都是一些出身贫寒的人。这样的人,别说什么地位,就连象样一点的嫁妆都不会有的。”
“哼,”凌雄健冷哼一声,“我想,这倒正是我的优势所在。拜你爹所赐,这些年来我的收入颇丰,并不缺钱。而且,以我目前的身份,也不缺地位。我只缺一位能管家的夫人。”
见将军似乎是认真的,林公子有点慌了。如果被老太太和他爹知道了,还有他的小命在?
“那,还是有一个问题。”他急中生智,想出另一条理由。“这管家婆多是一些半老徐娘,而且正因为她们结过婚才有管理家事的经验。您打算到哪里去找一个没有结过婚的管家婆去?”
将军低头沉思道:“你说的也有道理。”
他一边安抚着因急于奔跑而不安地踏着步的“月光”,一边思考着。
“这么着,你去把扬州城里的媒婆都找来,让她们给我找一个会理家的年轻寡妇。条件嘛,同管家婆的要求一样。”
说完,凌雄健一夹马腹,放马飞奔而去,留下目瞪口呆的林公子望着一路滚滚而去的沙尘,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第二章继续八卦
扬州·罗城·馥春记胭脂铺
近日里,家住衙城内南城根下的梳头娘子花大娘似乎正生意兴隆,比平时更加的忙碌了百倍。那守着城门的士兵发现,今日他已经是第五次看到花大娘穿过城门,向罗城而去。
花大娘依约来到罗城仁丰里巷头上的馥春记胭脂铺。当她拿着包袱上了胭脂铺二楼时,年轻的掌柜娘子正对着窗户在照镜子。
见她来了,掌柜娘子转过身来笑道:“花大娘在哪里耽搁了,怎么这么久才来?”
花大娘连忙上前陪笑道:“一早上,得胜桥的张奶奶就请我去给她梳头。才到家,王衙丞家的夫人那里又派人来叫。还没等我闲下来,在街上就又被邢判官家老太太派人给拦住了。好容易回了趟家,门还没进,又被奶奶的丫头给叫来了。这不,连衣裳都没有来得及换就来了。奶奶今儿个是要出门还是要会客唦?想要梳个什么样式的头叻?”
掌柜娘子笑道:“这头且等一等,我倒是要问大娘几件事叻。”
花大娘抿着嘴偷偷一乐,其实她早猜着掌柜娘子想要问什么了。这些日子以来,她的生意特别的火爆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
“想是奶奶听说我进了一趟国公府,想要打听那个府里的事吧。”
这花大娘原本就是扬州城中有名的“大喇叭花儿”,对于她来说,梳头谋生倒还在其次,整日走街穿巷,传说城里的最新的新闻才是她最爱。如今,能比向来以“万事通”自居的胭脂铺掌柜娘子多知道一些消息,更让她开心不已。而且,最重要的是,她还能乘机报几个月前掌柜娘子吓得她寝食难安的“仇”。
掌柜娘子笑道:“大娘真是七窍玲珑心。现如今除了这国公府的事,还有哪桩事能称得上是新闻?上回白寡妇跟夫家人闹翻,跑出来开店也没这回人们传话的劲头儿大叻!”
“就是唦。自从一个月前国公爷到了扬州后,人人都对那府上好奇得不得了。只是如今那里壕沟也挖成了,吊桥也做好了,现又驻着好多当兵的,闲杂人等再没法子靠近。我是托着我家丫头的福才进去逛了逛,奶奶还记得我家小翠被选中进府当丫头的事吧?”
掌柜娘子点点头。
“怎么不记得。我正为你们翠儿担心叻。快说说那个国公爷怎么样?”
花大娘笑眯起双眼。
“那天奶奶可吓得我不轻,以为我家小翠真的是入了虎口呢。哪晓得这国公爷竟是个不会理家的,现今那府里乱得跟一团麻似的,或是一件事三四个人抢着做的,或是一件事干脆就没得人做的。我家小翠说,自从这国公爷来了后,她反而没有正经的做过一天工。她说,那个府里偷懒耍滑的人多的是,那个国公爷就跟没看见一样,竟是不管的。”
掌柜娘子道:“告诉大娘哦,不是这国公爷不管事,而是他一个大男人家,懂得什么管家的事情?只是白白被那些个刁奴欺负着,还不晓得为什么罢了。听说国公爷派人去接他的未婚妻了,等新娘子到了,你家姑娘自然也就没得那么快活啦。”
花大娘的两眼明显一亮。“这么说,奶奶还没听说那桩事?”
“什么事?”
“这个新娘子跟人跑脱啦!”
“跑啦?”
“是叻!真叫奶奶给说中了,这第四个也没得个善终。”
掌柜娘子摇摇头,同情地笑道:“这位国公爷还真蛮可怜的,即使脾气差点个,也不至于三番两次的被女人甩。前几个就已经是那个下场了,这第四个肯定会不得好死的。”
“这下奶奶又想错了。当时我就站在旁边。我亲耳听到那国公爷不让人去追那逃跑的新娘的。他说他这乱七八糟的后院要远比那个不情愿的新娘更重要呢。”
“真的唦?”掌柜娘子诧异地抬起头,“这可不象传说中的‘石头将军’。”
“我倒觉得这更象是他那种人会做的事情。他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呢,只要他高兴就好。”花大娘撇着嘴,神秘地凑上前。“告诉奶奶,我看到国公爷了呢。乖乖隆地咚,虽然只那一眼,我都没得胆子看第二眼的。国公爷那张脸真是威严,让人看了忍不住腿肚子抽筋。特别是那双眼睛,象妖怪似的透着蓝光,竟能看到你的脑勺后头一样。我记得奶奶说过,他有一任未婚妻是给吓死的,当时我还以为是奶奶夸张,如今一看,还真是有可能的叻。这么看来,也难怪这个新娘子要逃跑了。这倒罢了,奶奶晓得最离谱的是什么?”
“什么?”
“那位国公爷竟然把城里头的媒婆们都找了去,要她们替他找一个会当家理事的寡妇做太太呢!”
“什么?”掌柜娘子诧异地靠近花大娘。
“我亲耳听到国公爷说,以后再也不要跟那些大家小姐们打交道了,他宁愿要一个会理事当家、通情达理的寡妇做太太,还说是管家娘子出身的最好呢!”
“竟有这样的事?”掌柜娘子惊叹。
“是唦!那个国公爷还说了,只要合他的要求,至于什么家境出身,竟都可以不计较的。您说,国公爷是不是受刺激过度,得了失心疯?他那么好的身价儿,竟要找个穷寡妇当夫人。”
“那可不见得。”掌柜娘子也撇着嘴道,“且不说这位将军的坏名声,只他被四个未婚妻休过这一事实,就会让好人家的女儿三思再三思了。”
花大娘赔笑附应道:“奶奶怎么说得跟望月桥黄家大太太一样儿呢。不过,这国公爷到底是有权有势的,哪一家不想要这样一个乘龙快婿?奶奶是没看到,这些日子上下城的媒婆子们都疯魔了,满大街尽见着她们四处乱窜的影子。听说事成之后,国公府那边还有重赏叻。”
“这是自然,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现今,这事可定下了不曾?”
花大娘摇摇头,笑道:“听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中的叻。”
正说着,只见一个小丫头子走进来垂手禀道:“东家那里派人来了,老爷问前儿从苏州带回来的胭脂奶奶收在哪里了?正好让来人一同带给太太去。”
这掌柜娘子立刻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包东西
交与小丫头,直等目送那小丫头下了楼,她这才又坐回窗前,冲花大娘笑道:“大娘继续说。”
花大娘却只顾着看着那丫头离去的方向。顿了顿,她道:“我倒是忘记了,贵店的东家是家住描金巷的钱老爷家吧?”
“是啊,我们东家家业可大着呢,如今也算是扬州城中一等一的富户了。”
花大娘异样的一笑道:“若我没有记错,也是东门外大街上吉祥客栈的东家吧?”
“是啊。”听花大娘话里有话,掌柜娘子不由来了精神。“怎么?难不曾大娘又知晓什么典故?”
花大娘抿着嘴一乐,道:“典故倒是没得什么。只是我想起这吉祥客栈原本不是钱家的产业,本是钱家那个当家媳妇蓝大奶奶家的产业。这事奶奶该是晓得的吧?”
掌柜娘子感兴趣地望着花大娘,“这我倒是头一次听说呢。”
花大娘笑道:“也是。奶奶年轻,这都是陈年往事了,奶奶哪里能知道。”
掌柜娘子立刻两眼放光,催促道:“大娘快讲唦。”
“想当年,这蓝家也是扬州城中有名的富户。除了吉祥客栈,那衙城里的涵芳斋茶叶店和锦泰米行原本也都是他家的生意。当时钱家倒还没得现在的兴旺。那时候,他们家只城外几亩薄田而已。只因两家的老一辈十分交好,故而合伙在东门外开了那家吉祥客栈。且这蓝家也不嫌弃钱家的家业小,早早的就把这个蓝大奶奶跟那个钱家老大订了娃娃亲。哪个晓得天意无常,闹兵祸那阵子,一群兵匪闯进蓝家,抢的抢,杀的杀,最后还放了一把火把蓝家烧了个精光。除了那七十多岁的蓝老爷子和才五岁的可儿姑娘当时正好在钱家庄子上作客幸免于难,蓝家竟没一个人跑得出来的。他们家本就人丁不旺,至此更是败落了下来。到了可儿姑娘九岁那年,这蓝家的产业就只剩下吉祥客栈一半的股份。谁晓得那年蓝老爷子又染了时疫,眼见着自己没几日活的,老爷子因想着可儿姑娘年幼,这份产业是断不可能守到她长大的,故而便将产业送与了钱家,条件是钱家不许悔婚。他本想着,这家业到时终还是蓝大奶奶的,谁曾想那钱家老大竟是个短命的,在可儿姑娘十六岁上突然得了急症,连洞房都来不及进就咽了气。你说这蓝大奶奶的身世可叹不可叹?”
掌柜娘子也叹道:“我也常常听人说起这蓝大奶奶十分命苦,出嫁那天喜袍还没有来得及脱就换了丧服。却原来这里面竟还有这样的故事。真是可怜。这东家老爷也是,明明晓得自己儿子快见阎王了,还非要搭上人家姑娘的一生。他对得起蓝家人对他的嘱托吗?”
“哼,”花大娘冷哼道:“还不是图谋着那吉祥客栈?不过,话再说回来,若不是钱大爷心硬,这钱家又岂能在短短几年里发达成这样?况,那蓝大奶奶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听说从小钱家就是她在当家理事,她那脑袋瓜子,十个男人家都没有她算计得灵呢。她男人死了没多久,婆婆也死了。钱老爷就托人做媒,续了打铜巷的金寡妇。只可怜这金寡妇在钱家至今还摸不到钥匙把儿呢,全是那媳妇管着。每回去给金寡妇梳头,她都要对着我哭一气叹一气。想想,一个做主妇的,倒不能在自己家里当家作主,这谁受得了唦。”
“我倒听说是钱老爷嫌金寡妇大手大脚,管家不如蓝大奶奶,故而还让蓝大奶奶管事的。况街坊四邻倒也都说她能干,家里家外一把手。我只觉着奇怪,以她的条件本可以再嫁的,怎么这么多年她还守着寡?难道是念着钱家的恩情不成?”
花大娘又俯下身来低声道:“告诉奶奶可别外头传去。这都是你们那东家不肯呢。”
掌柜娘子吃惊道:“难道他竟对她有坏心不成?”
花大娘吃吃笑道:“奶奶是新媳妇,自然还不太了解你们东家的人品。你们东家虽贪些个,倒是不好女色的。他只不过是因为那媳妇能干,竟能当一个正经管事的用使,且还不用给工钱,故而轻易不肯放手的。只苦了那金寡妇,把个蓝大奶奶当眼中钉一样。奶奶可听说前几日绸缎庄的李老板对那蓝大奶奶下手的事情?”
掌柜娘子摇摇头。“大概听到一点点风声,具体是怎么回事倒不太晓得。大娘咯晓得是怎么回事啊?”
花大娘低声道:“李老板借口请蓝大奶奶看一匹缎子,想把蓝大奶奶关在库房里做坏事,结果被跟着蓝大奶奶的小厮给破坏了。这李老板新近刚死了太太,留下七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和一大堆的家事没有人问,那个金寡妇——也就是他的姑妈——便指使他向蓝大奶奶求婚。哪晓得这件事还没到蓝大奶奶那里,钱老爷就
先给回了。因这钱老爷是最好面子的人,所以金寡妇就想出这么一条计谋,意图叫李老板先败坏了蓝大奶奶的名声,再拿丑事一堵钱老爷的嘴,这样他也就只能低头认了。”
掌柜娘子吃了一惊:“东家太太竟那么坏心?”
花大娘因为那钱太太是她的老主顾,而蓝大奶奶倒是经常因她传话学舌而不待见她,故而偏向着金寡妇。
“奶奶也别说太太心狠。其实太太也是为蓝大奶奶着想。你想,若非如此,钱老爷怎么肯放蓝大奶奶再嫁?那个蓝大奶奶又没个娘家人替她作主,若有人抗得住钱老爷,她也不至于如此命苦了。”
掌柜娘子不由对那位素未谋面的蓝大奶奶动了侧隐之心,她叹道:“太太也真是太傻了,竟做出这等犯法的事情。若查对出来,她岂不是也跟着受累?大娘有空劝劝太太才是。”
花大娘笑道:“这是自然。现今太太应该不会再用这等下三滥的手段了。我听说,她已经偷偷托了人向国公府去提亲了。这钱老爷再怎么着也不敢驳了国公爷的面子不是?”第三章蓝大奶奶的心事
描金巷·钱老爷宅第
阳春三月,正是扬州最美的季节。
此时,虽然距离那位著名的诗人写下“烟花三月”的诗句还有近百年的时间,扬州城中那柳如烟花似锦的怡人春色已然存在。
自花厅看出去,钱家那片刚刚从京师请了能工巧匠花巨资重修过的后花园里的景色更显得胜过往年。
蓝可儿注意到新挖开的池塘边那一排的柳树已开始抽芽,夹种在绿柳中间的那几株桃花也打起了花骨朵,更有一株性急的,已经争着开放了。
又到了该赏春的时节,抽空得提醒老爷早些订下赏春会的日子才好。不然,到时候事情不凑手,老爷又要发脾气了。
蓝可儿一边听着老婆子回禀前日太太的轿车修理所花费的明细,一边思量着。
这钱老爷虽然出身商贾之家,却最喜附庸风雅。每年举办的赏春会更已成了扬州城中的名人雅士所期盼的一次盛会。而每年的盛会筹办都会让可儿累得脱了一层皮。
只一转眼,可儿便又想起早晨她的婆婆对她所说的“那件事”。如果“那件事”竟然成了真的,那么今年举办赏春会的时候,她已经不再是钱家的人,也就不用再去操心赏春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了。
蓝可儿收回视线,无声地叹了一口气,“那件事”对她来说是好是坏,一时还难以下定论。
站在一边的贴身丫环春喜奉上一盏新茶。可儿接过茶盅,没有喝,只是就着茶盅边捂着手,边闻着杯中明前茶的清香。
三月初,料峭的春风中仍然带着冬日未褪尽的寒意。
她望着那个垂着手站在门边的老婆子,叹道:“不是我为难妈妈,只不过是我听这个帐有些个不对。这修轿子需用的木板前儿个已经从店里拿了来,不需要再另外买的,怎么今儿个又报了帐来?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只是老爷的帐查得紧,被老爷查出来,又怪我当家不理事了。还请妈妈体谅些个,把这帐对对再来吧。”
那老婆子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转身退了出去。
春喜见厅上已经没了人,不由嘟起嘴,说道:“姑娘应该再仔细问下去的,怎么就放那个婆子走了?”——虽然可儿已经做了钱家近七年的寡妇,钱家上下仍然习惯性的称她作“姑娘”。——“我看她是不敢在中间拿什么的,十有八九又是太太搞的鬼。这太太也是,想钱想疯了。老爷抠门管得紧,她不跟老爷闹,尽跟姑娘过不去。”
可儿没有回应,只是捧着茶盅默默想着自己的心事。
新婆婆嫌弃她已不是一日两日。自从新婆婆嫁进钱家之后,精明而小气的钱老爷便发现,她竟是一个大手大脚的主儿。一个月下来,所花费的银钱竟是以前三个月的用度。于是,钱老爷便决定还是让守寡的儿媳蓝可儿继续掌管家事。
作为童养媳,可儿从小就被调教成为一位出色的管家。她不仅懂得如何指挥仆役们工作、管理帐务,还懂得如何经营家里店铺的生意。最合钱老爷心意的是,她更懂得如何在不影响生活品质的前提下节蟪旨摇?color=039;EEFAEE039;的a1d33d保护版权!尊重作者!反对盗版!@Chtof晋江原创网@
然而,这在金寡妇看来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自那之后,她便时时算计着要将蓝可儿赶出钱家。
春喜走出门外,见一时不会有人上来回话,便又走近可儿身边,低声问道:“对于早上太太说的事,姑娘心里头可有什么计较?”
可儿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不禁苦笑。自从十二岁那年正式接管了钱府家事以后,她便深深的体会到,一个府上无论大事小情,最瞒不过的就是佣人的眼睛。
她叹了一口气,应道:“我能有什么计较?这些事哪一样能由我作主的?若真能如我的意,我倒是想趁早离了钱家自立门户呢,只是老爷不答应也没法子。”
其实,早在可儿初做寡妇之际,便有了离开钱家的念头。她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象前街的白寡妇那样租下一个小店面,开设一个小商铺,独立门户,自己做自己家的主人。只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公公竟会那么“看中”她的才能,这些年来,不管是婆婆的旁敲侧击还是她的直接请求,钱老爷就是不肯松口让她离开钱家。
事实上,可儿已故的婆婆在去世前曾经因为心存愧疚逼着她的公公答应,将来若是可儿想要离开钱家时,他是不得加以干涉的。但是,就象公公答应过的其他事情一样,只有当他心情高兴,并且觉得这么做对他有利时,他才会遵守自己的诺言。
以他那爱占小便宜的个性,可儿想,他肯放手的那一天也许正是她进棺材的那一天。
“听太太身边的小红说,今儿个那府里头就要派人来看姑娘呢。”春喜又道。
可儿道:“我只是觉着奇怪,这一次老爷怎么肯点头的。”
“姑娘竟然还不晓得对方是什么人吗?”春喜问道。
可儿摇了摇头,一大早,婆婆给她的“惊喜”实在是太出乎她的意料了,她一直没有来得及问。
“对方可是大名鼎鼎的安国公呀!老爷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得罪安国公的。”
可儿不由吃了一惊。虽然她平日最讨厌那些走街串巷,拿别人家的私事当乐子的“大嘴婆”们,这风声仍然多多少少刮到她的耳朵里。她曾经听说过这位国公爷娶妻只愿娶会当家理事的寡妇的消息。只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在对方的“榜单”上。
“再说,老爷本来就一副好攀高比富的禀性,能攀上国公爷,他乐还来不及叻。只不过,我听梳头的花大娘说,那个国公爷可怕得很,竟是一个会眼冒绿光的妖怪似的人物。”
可儿发出一声轻哼,“花大娘的话你只可打个对折来听。”
“就是打个对折也够吓人的了。而且,姑娘听说没?他都已经吓跑了三个未婚妻了!最近的一个跟人私奔,他竟然理也不理,这还算是个男人吗?但凡有血性的,早跑去把新娘子抓回来,把那个奸夫打死了。”
可儿笑道:“我倒是觉得能放手让不想嫁给自己的人离开,这人必是个心胸开阔的。那硬把新娘子找回来,打死奸夫的才可恨。”
春喜不由地撅起嘴,低声嘀咕。
“就晓得姑娘的看法又跟大伙儿不一样。也不晓得姑娘那头脑是怎么长的,尽得出跟人不一样的结论。”
春喜今年十七,自九岁起就是可儿的贴身女侍了。她是一个活泼好动,天性直爽的女孩,因可儿待她情同姐妹,故而常常会脱口说出一些逾越自己身份的话。
可儿忍住好笑,斜着眼故作严肃地瞄着春喜,责备的话还没有说出口,便被一声咳嗽打断。
那声咳嗽听在春喜耳朵里,比姑娘的责备更令她心惊胆颤。
“柳、柳婆婆。”
春喜立刻乖乖地侍立到可儿身后。
被称作“柳婆婆”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白发老妪。虽然已经近五旬,那腰杆却仍象少女一样的挺直,光洁的脸上也很少见到什么皱纹。只见她挺直细瘦的身体站在花厅门边,那冷若冰霜的态度象公主一样的凛然不可近犯——可儿一直认为,光凭她那锐利的目光就能吓退一群饿狼。
柳婆婆默默地瞪着春喜,直到她心虚地低下眼帘,这才以当年给刚入府的春喜做示范一样,端庄而缓慢的姿态走到可儿面前敛衽为礼。那恭敬的态度简直可以媲美晋见皇家。她抬起下巴,高傲地看着春喜。那意思好象在说
:瞧瞧,一个标准的女仆该如何与主人相处。
“柳婆婆。”可儿无奈地叫道。
柳婆婆是可儿前任婆婆的陪嫁女侍,也是她的教导嬷嬷。府里一直有传闻说她是前朝隋宫中逃出来的宫中命妇。每当柳婆婆卖弄她那完美的仪态时,可儿总会想起这个传闻——只可惜她是个哑巴,且天性冷峻,让人不易亲近。可儿一直没有那个胆量向她求证这个传闻的真伪。
春喜嗫嚅着为自己解释道:“柳、柳婆婆,太太那边想把姑娘嫁给那个可、可怕的国公爷……”
柳婆婆的双眼立刻闪过精光。她瞪着春喜,以眼神要求进一步的解释——这又是一个可儿弄不明白的地方,柳婆婆的眼睛总是能传达哪怕是最微妙的意思。事实上,在可儿刚到钱府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没有发觉柳婆婆是不会说话的。只要看着她的眼睛,任何人都能明白无误地“听到”柳婆婆说的话。
“是、是真的,不信您、您问姑娘。”
可儿冲柳婆婆无奈地笑笑,证实了春喜的话。
这时,春喜那大胆的天性又恢复了过来。她转过头来对可儿、也对柳婆婆说道:“那国公爷可怕极了,听说前两个未婚妻抛弃他时,他竟然报复人家,差点儿杀死她们呢!”
可儿摇摇头,笑着反驳道:“国公爷真如你说的那样,以他对前几个未婚妻的模样,肯定不会放他现在的这个未婚妻逃跑的,必定要抓回来折磨个半死。我可听说那位国公爷的卫队里多的是高手,要抓两个逃跑的平民真是太简单了。”
“姑娘既然不相信这个传闻,又对那个马夫的传闻怎么说?那天我们可是亲眼看到那个被他跺了手脚的马夫的。还有那个惨死的士兵,这些传闻难不曾都是假的?”
可儿沉吟了一会儿,道:“我不觉得那是这个国公爷造成的伤害。你也瞧见那个马夫一直都是笑嘻嘻的。如果是国公爷下的手,只怕这个马夫就不会那么开心了。至于那个惨死的士兵……我不知道,不过,你也见到那天因有人当众说这些传闻被那个国公爷的卫兵打了的。如果他当真对手下的兵不好,那个当兵的会为了维护他而跟人打架?而且是一个对五个。”
春喜着急起来。
“姑娘可以不信那些传闻,却不可不信那府里下人所说的吧。姑娘自己也说,一家主人好不好,问下人就知道了。那府里的人都说这国公爷恐怖极了,是最难侍候的主子。”
可儿仍然固执的摇头。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听到有关这位国公爷的若干相互矛盾的传闻之后,她便认为这个家伙很可怜,为国家流尽鲜血,却备受众人的非议。
“我听说那府里的仆役领班是被老爷赶走的那个张三?如果是他说的,我可一个字也不会相信的。那人能干是能干,就是嘴上喜欢胡说八道。他不也说我厉害,对仆人三天一打两天一骂的?如果他说那府里对人好,我倒是要担心一些个呢。”
“可是……”
春喜无助地看看柳婆婆,希望得到一些支持。柳婆婆却敛手站在一侧,低垂着眼帘动也不动,不知在想些什么。
“总之,我劝姑娘还是小心些个的好。你想,这是太太的提议,太太几时对姑娘有过好心?”
可儿叹了一口气,这金寡妇虽如此对她,她却是一点儿也不恨她的。因为她知道一个女人想要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能由自己当家作主的家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站起身来,走到窗前,视而不见地瞪着窗外的春色叹道:“其实我也知道,我在钱家是呆不长的,总要想个法子离了这里才好,只是再嫁终非我所愿……”
可儿并不想要再嫁人。她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既没有倾城的容貌,也没有丰厚的妆奁。她身上唯一能让他人相中的,就只有那已经蜚声整个扬州城的理家能力。在她看来,再嫁人也不过是换一户人家做一个不拿工钱的管家而已。而如果将下半生再耗在侍候另一个象她的公公那样只知索取不知感激,甚至连最基本的尊重都不给她的人身上,她宁愿留在钱家继续受婆婆的欺负。可是……她想起前几天遇险的经历。上一次是她好运逃开了,下一次呢?
春喜看了一眼柳婆婆,也叹了一口气道:“姑娘的心事我们怎么会不明白?只是,姑娘的主意不现实。姑娘且想想,这个店铺哪里是那么好维持的?且不说没有本钱,只凭着一个妇道人家开店,就要受尽街头地痞的欺负。姑娘背后又没有象白寡妇
那样的娘家人撑腰,只怕没多久就会变成街头的饿殍。”
可儿低头暗叹。其实,实际如她也早就想过这个问题,故而她才会认真考虑早晨太太对她所说的“那件事”。
春喜长叹一声,又道:“这世道就是这样,男人家再坏他也是当家的。女人家再好也只能依附于男人。女人想要在这世上独自谋生是不现实的,看看我妈就晓得了。我妈虽然能干,只因是个寡妇人家,就常常受一些宵小的欺负,直到我妈再嫁才好些。我这后爹虽然又喝又赌的,却可以保证不让我妈受人欺负。姑娘想要独自生活,这路必是走不通的。想要离开钱家,也只有嫁人这一途。只是,那个国公爷却不是可以考虑的人选。既然这一次老爷松了一次口,那必有第二次的。或许以后老爷也会同意其他人家的求婚……”
“或是同意借我本钱,让我独立门户。”可儿讽刺地打断她。“我倒是想着,那国公爷本是军人出身,且他既如此大张旗鼓地宣扬要找一个会理家的寡妇,那必是一个没什么花花肠子的直爽人。与其留在钱家等那看不清的未来,倒不如索性闯一闯,嫁给这样一个莽汉也未必是不好的事。”
“莽汉是最不讲道理的,你不怕惹恼了他,他会对你动粗?”
可儿微微一笑,“凭我这么多年的管家经验,会摆不平一个头脑简单的人?”
正说着,只听廊下有人声传来。春喜出去一看,是厨房里的人拿着今日的菜单来回话。
随着一阵家事忙碌下来,“那件事”很快便被搁置在了一边。
过了中午,侍候完老爷太太以及小叔子小姑子们的午饭,可儿看着仆人清扫完毕,打听得老爷太太都去午睡了,便遣走仆人们,让他们也得空休息一下。自己则在偏厅的长榻上歪着闭目养神。
直到这时,她才又有机会再次思索“那件事”。
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来,她想。作为管家娘子,她早就已经习惯了应对突发事件,此事对她并没有形成多大的困扰。只是……那心底隐隐的忐忑就象她的旧疾一样,一直在胃部抽搐着。
“姑娘在吗?”廊下,突然有一个声音问道。
春喜从瞌睡中惊醒,站起身迎出去,却见是吉祥客栈的黄掌柜。
这黄掌柜在吉祥客栈还是蓝家的产业时,就已经是客栈的掌柜了。自可儿进了钱家之后,他便一直象可儿已经没有了的娘家人一样,在远处默默地守护着她。
可儿忙起身迎了上去。
“黄世伯。”她叫道。她猜,很可能是消息已经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黄掌柜年纪已近六旬,半秃的脑门衬着他满额的皱纹更显得苍老。
“姑娘,”黄掌柜转头打量了一下周围,见没有人在近前,便凑近可儿低声道,“听说老爷已经同意让国公府的人来相看姑娘,可有此事?”
春喜正奉上茶,听闻立刻接上话应道:“就是叻。只是到现在还没有见着。”
黄掌柜看着可儿,问道:“姑娘可有什么打算?”
可儿和春喜都沉默了。此时,柳婆婆也从里间走出来,静静地立在门边。
可儿叹了一口气:“目前还没有。”
多年的管家经验给了她一条教训,对于还不甚了解的情况,过早的作出计划不仅于事无补,甚至还会因思虑太多而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此时,还不如以静制动,临场看情况再作决定的好些。
“姑娘可千万别答应!”黄掌柜低声道,“此刻那个国公爷就在我们客栈里呢。我见了一面,竟象是一个铁面判官一样的人,没有一丝的温和气。姑娘花儿一样的人,到得他的手中,天晓得要受什么样的罪呢。千万别答应!”黄掌柜又转头看了看门外,担心地问道:“老爷呢?”
“在午睡。”春喜答道。
“那我得赶快走。不然,被老爷看到又有话说了。”黄掌柜边说着边拱拱手,走了出去。春喜也跟在他的身后,将他送出去。
可儿站在门廊下,看着明媚的春光下那开得晃眼的迎春花默默地思索着。
柳婆婆走下台阶,一只手碰了碰可儿的衣袖。
可儿转过头来,立刻明白柳婆婆已经知道她打算
怎么做,并且表示了自己的支持。她冲柳婆婆微微一笑,柳婆婆点点头,转身走回内厅。
此时,春喜走回来。
可儿对春喜道:“春喜,你看着些个家,我去去就来。”
“姑娘要去哪里?”
“巷头上。”可儿指了指吉祥客栈所在的方位。
春喜也立刻明白了她的想法,便横身拦住可儿的去路。
“姑娘使不得。要说话,等人来了家里,自然可以说得的。此刻姑娘去了客栈见他们,人家会说闲话的。”
可儿笑道:“我又没说要跟他们讲话,我只是想先看看再说。你还记得那个死在客栈里的老相士吗?他总说相由心生,看一个人的相貌大概就能知道他的好坏。我自信跟他学得还算是好,怎么着也能从那个人的面相上看出他性格的五六分来。”
她低头沉思着,喃喃又道:“就算不能,至少也可以给自己一个提示,总比什么也不知道,只靠猜测来得强些。”
春喜见她说得有理,便应道:“即这么着,我跟姑娘一起去。路上遇到人也好说些。”
“不用,有柳婆婆跟着呢。你只看着老爷太太醒了,就说我去店里拿他前儿个要的帐本了。”
此时,柳婆婆已经拿了斗蓬出来。她将一件藏青色的斗蓬披在可儿身上,自己则裹在深灰色的斗蓬里回望了春喜一眼。
春喜无奈地撅起嘴,默默地退后一步。
可儿理了理脑后绑得紧紧的发髻,又扯扯斗蓬下那件半旧的淡青色短袄,扶着柳婆婆向大门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