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

68 / 95 章 · 4,499

林建文二话没说起身出门, 能有机会和季总谈条件,原本就是他的来意。

不料程音却不允许他继续信口雌黄,脱口道:“林先生, 我从没收到过你的汇款。”

她叫他“林先生”。

林建文扭头去看程音, 这还是他进来之后第一次正眼好好看她——有什么可看的,就是个不重要的小道具, 他用来谈判的筹码,和赌桌上花花绿绿的代币没有太大区别。

仔细看,却和从前大不相同了。

她的目光安静而深邃,像流沙或者沼泽,可以将面前的人无声吞噬。

林建文这才注意到,她居然坐了个轮椅, 这让他心生惊恐,她是残疾了?受了挺多苦?直到现在他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程音像是读出他心中所想,笑得阴柔:“对啊,你们把我一个人丢下,我太害怕了, 连夜追出去找你们,半路上被车撞了,从此半身不遂。”

她显然是在扯淡,季辞却眉心一跳, 捕捉到了其中一个关键信息。

“把你一个人丢下?”他问得是程音,看的却是林建文。

“唉,我当时也没办法, 都是你姜姨不同意, 她不舍得多花一份钱。”林建文继续熟练甩锅。

“是姜明月留给我一笔钱,让我能付学校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不至于进收容机构。”程音继续戳穿他的谎言。

“那会儿你都高三了,跟着我们偷/渡出国,学业可就荒废了,你妹妹成绩差嘛反而不可惜。你看你留在国内多好啊,考了好大学,找了好工作,又跟你从小喜欢的人在一起……”

“这些都是我靠自己努力得来的,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说的好像你是为了我好。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更有可能遭遇的是各种不幸。被拐卖、□□、诈骗。被完整地或者拆开来卖。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孤儿,不正是刽子手最喜欢的目标?”

程音冷笑,本意是要将丑陋的事实狠狠砸向林建文,不想被砸的另有其人——季辞搭在她肩头的手指倏然收紧,甚至控制不住微微颤抖,她立刻闭上了嘴,不再继续多言。

但季辞的情绪,似乎遭到了十分剧烈的冲击。

一时疏忽……她给忘了,他并不知道她在台州时的悲惨往事。

“知知,你要是饿,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点心。”季辞俯身在她耳边道,“我送林叔一趟。”

他的声音轻缓柔滑,像是半空中垂落的尺素白绫,只有程音听得出,那背后藏着雷霆万钧。

三哥生气了。

也罢,至少他不会再相信林建文的巧言,老东西休想再从她这儿骗走半毛钱!

季辞其实并不像程音想象的那么轻信。

虽然在过去的岁月,他始终对林建文保持着晚辈的谦卑,但那只是出于对程敏华的尊重,他不想令自己的恩师感到难堪。

这不代表他不知道林建文是哪种货色。

毕竟,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交锋。

雨倾盆而下,将车前玻璃变成了毛花玻璃。

雨刮器忙忙叨叨,林建文却满心踏实——他跟季辞一起进的地库,亲眼见到他挑了最贵的一台豪车。

特意为了送他。

一旦不用四目相对,无需直面季总的目光压迫,林建文又重新拿起了倚老卖老的岳父范儿。

小季的开车技术不错,怎么看怎么顺眼,他几乎想不起他当年一穷二白的样子了。

林建文一度很烦季辞。

确切说,他烦的是程敏华的软心肠,刚结婚的时候,她可喜欢往家捡猫捡狗,弄得他颜料里成日都是猫毛,画面还没干透,上面又多出两个狗爪印。

林建文大发了一通雷霆,程敏华捡小动物的毛病是治好了,竟然又开始往家里捡人!

还赖说是林音捡的?有什么区别,她们母女俩性格如出一辙。有那个闲工夫,怎么不知道多伺候点自家的男人?

他委实讨厌家里突然多出的这个半大小子。

脸倒是漂亮,却有一双野物似的眼,远远地打量着人,眼神让他极为不适。

仿佛一个半大的狼崽子,然而认下的主子并不是他,旁人一个唿哨,就能冲上来将他咬得血肉模糊。

有季辞在家里,他再不敢对程敏华大小声。

后来终于让他寻了个由头,将这小子赶回了老家。

那是盛夏,雷雨连绵,明紫色的闪电于云层之间起伏,上万伏的高压刷过隐秘的峰峦,正是万物勃发的时节。

同样生机勃发的,还有少年人蓬勃发育的身体。

季辞以为没有人在家。

他枕着一件洁白的校服上衣,似有若无的馨香如同夏蝉薄如蝉翼的蜕,将他轻轻细细地包裹,完全无法挣脱。

手臂上的青筋随着激烈的动作时而饱胀凸起,英俊的脸却慢慢涨红,仿佛沉醉于某种折磨,是矛盾挣扎的神色。

又一道闪电劈下,他用力收拢手掌,将脸埋入那件校服,身体如弓紧绷,难以自抑地发出低吟。

刚刚度过变声期的少年,声音已经转为深沉醇厚,与沉沉雷音混在一处,本不会被人听到。

偏偏有人路过了他的门口。

季辞睁大微微失神的眼,如同被雷电当胸劈中。

他的动作很快。

迅速翻身而起,清理痕迹,试图以被单遮挡一切,然而留在枕上那件被揉皱的校服上衣,已经被大步闯入的林建文一把拎起。

罪证确凿。

这个寄人篱下的乡下小子,不知从何时起对恩师未成年的女儿产生了龌龊念头。白日里与小姑娘兄妹相称,一旦入了夜,他那肮脏心思便再压抑不住。

可惜那年季辞也未满十八,否则林建文还能给他罪加一等。

好在少年人脸皮薄,被随意辱骂了几句,已羞得面色紫涨。

第二天季辞便收拾东西回了老家。

林建文以为,他是害怕自己将这件事告诉程敏华,毕竟季辞视她亦师亦母,非常在意程敏华对他的观感态度。

这当然也是一个原因,但最关键的,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的原因是——那天晚饭后,林音给季辞悄悄塞了一封情书。

少女情怀纯白如诗,显得他的所做作为愈发龌龊难言。

季辞躺在月光中,闭着眼都能复述信中字字句句,月光使人疯狂,他想他真的不能再留在林音的身边。

她也喜欢他,这是圣徒都无法抗拒的诱惑。

只能以漫长时光和千山万水,将这诱惑强行隔断。

“你小子,还挺长情的。”林建文将座椅调整到舒适角度,对季辞的称呼已经变成了“你小子”。

若不是韧带弹性不支持,他能把脚翘上驾驶台去。

“林叔,”季辞客客气气,“这些年在哪里发财?”

“我一个老头子发什么财,哪有季总混得开。”

“听知知说,你们全家都移民了?怎么不带上她。”

“移什么民啊,野路子过海,搞不好是断头路,才没舍得带上她。那几年过得可苦,东南亚各国跑着,卖佛牌,养小鬼,好容易攒到钱回来。”

“那她倒是幸好没去。”

雨哗哗地下,季辞没开车载音乐,白噪音大得聊天都听不大清。

天光也黯得快,仿佛一眨眼就黑天了,既看不清路,也看不清赶路人的神色,只能听到他温和的声音,带着催眠似的韵调,季辞只要愿意,绝对是最好的陪聊者。

“林叔,我其实,经常会想起当年。”

“想什么……哦哈哈哈,现在得偿所愿,爽了吧?”

老不正经,一开口就直奔下三路去,季辞捏紧方向盘,声音仍是平稳无波。

“想起音音有一次,曾经遭遇过火灾,您还记得吗?”

雨刷器咯吱作响,在挡风玻璃上快速往返,试图让视线变得清晰真切。但这一场雨实在太大,无论怎么擦都是徒劳无功。

季辞的提问,也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林建文突然改换了坐姿,不再那么轻松恣意,他眯眼盯着窗外,专心研究了会儿路牌。

“啊?你说什么?什么火灾?”他半天才反应过来。

“程教授实验室的火灾。很奇怪啊,那天晚上也下着雨,也有这么大,空气很湿,怎么可能起火?”

“啊,是啊,怎么可能呢……”

“您说,会不会是有人纵火?”

“不会吧!那天下雨了吗?”

“哦,也许是我记错日子了。还是林叔的记性好。”

“哦哈哈哈,我那天跟人去簋街吃小龙虾,坐在户外院子里,被蚊子咬了一腿的包,记得可清楚呢。”

“原来如此。”

季辞噙着一丝笑,忽然轻轻踩下刹车:“到了。”

林建文疑惑地抬头,车外一片风卷浪的黑,连绵地拍打着车窗,像暴风雨中夜晚的海,雨实在太大,将目力所及的全部灯火都扑灭,能见度几乎只有半米。

这是到哪了?

季辞松开安全带,开门下车,在林建文震惊的目光中,步入了瀑布似的雨幕。

暴雨如注,瞬间将他浇得浑身湿透,衬衣与西裤紧贴于身体,显出蓬勃而张力的肌肉线条。

在车前灯刺目的光照下,男人仿佛突然卸下了文明外衣,显露出野兽般危险的内在。

季辞从车前绕到副驾侧,打开车门将林建文从车内拖出。

老头挣扎着发出恐惧的叫嚷,不明白为何季辞突然翻脸。

他的手劲太大,几乎是锁喉的姿态,瞬间扼住了林建文的呼吸——其实只是拎住了他的领口,他会觉得呼吸困难,只因季辞的眼神过于骇人。

有一瞬间,林建文觉得自己会被季辞扼杀,或者至少挨一顿狠揍。

但这个恐怖的瞬间迟迟没有到来。

暴雨如注。

季辞将林建文抵在车门上,虎口缩紧再松开,松开又缩紧。雨太大了,仿佛直接冲刷着他的灵魂,试图扑灭他滚沸的暴戾念头。

最终让他冷静下来的,还是仪表盘上的时间。

快七点了,该吃晚饭了。

他现在不是一个人,有人在家里等他回去吃饭。新来的阿姨做饭有点够呛,今晚的胡萝卜丝炒得卖相一般。

他要是不回去哄着,知知肯定不会乖乖就范。

有的人也许确实该死,但不是今天,也不是这里,更不是以这种方式。

于是季辞松开手,帮林建文整理好衣领,甚至还和善地拍了拍他:“从这里往西走十公里,就是高速入口,去吧。”

没有将老东西丢进山谷,他已经算是克制。

季辞转身上车,发动机爆鸣,尾灯划出两道如血的红痕,车辆消失在雨幕之中。

程音在家等得心神不宁。

这么大的雨,行车本不安全,何况季辞还有些情绪起伏。

他本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虽然现在看起来温文尔雅,但她总觉得那只是一层皮,皮下仍然年少时的季三,一把开过刃的藏刀。

尤其当季三对上了林建文。

她至今记得,当年林建文因为赌球和程敏华大吵特吵,险些动了手,被三哥当场卸掉了一只胳膊。

少年瘦削如竹,身手却利落得惊人,程音以前只见过季辞拿笔算习题,见到这一幕才相信他能在奔马之上如履平地。

惊人的核心与腕力。

她有点担心老头满口胡言,别搞出点什么意外碰撞……给季辞带来麻烦。

终于听到楼下门响,程音松了口气。

待季辞走进餐厅,这口气又重新吊了起来——乍看她还以为季辞浑身浴着血,因为身上的戾气实在太浓,像刚跟人打了一架,定睛一看却只是雨水。

“怎么淋得这么湿?”程音惊道。

浑身都被浇透了,站在那儿淋淋漓漓的,没一会儿,脚边就积了两小圈的水。

季辞没有回话。

他站在门口,用一种奇异的眼神将她望着。

程音一直怀疑季辞身上是不是混了一些藏彝血统,因而眉骨比一般人高,个子更是高,顶天站在灯下,显得眼窝格外深邃。

目光因此而明昧不定,柔软且锐利,激昂又沉寂,矛盾得让人看不懂。

“上去换套衣服吧,”她移动轮椅,去拿桌上的纸巾抽,“这样吃饭你会感……”

她的话没有说完。

季辞忽然疾步而来,双膝触地跪于她的面前,将她用力揽入了怀中。他体温还是一贯的热烫,抱着她时微微颤抖,像高热病人控制不住寒战。

程音贴在他的胸口,听到他极速搏动的心跳。

“你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她被他抱得有点喘不过气,伸手试图推他,被他捉住了手,十指牢牢相扣。

“知知。”他的声音哑着。

季辞小时候不善言,沉默锋锐如一把藏刀,被岁月一遍遍打磨,才成为了今天的季总。

此时他仿佛又退回了当年,语言并非他所长,语言无法表达他所思所想。他有积年的想望和压抑,有无尽的懊悔和喜悦,还有压抑不住的疼惜和骄傲。

她曾一人独行于沼泽和悬崖,历经千辛万苦,终究毫发无伤地走到了他面前。

命运对他如此残忍,又如此心软。

种种心情不能言说,也无人可说。季辞忍了又忍,终究还是低头捧住了她的脸,寻觅到她的唇。

他的吻毫无章法,混乱而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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