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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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十年也做了十年铁哥们的闫宁和阿达,因为一次飞来的横祸让阿达看清了自己的内心,追着跑着蹭着三个月闫宁才松嘴愿意和种马阿达试一试。

一个一边忙工作一边喂食,一个丢了工作安心养膘,两个人就这样我买你吃,你吃我看,你吃我忙,的朝夕相处了三个月,整整三个月我们达达集团总裁阿达先生才把闫宁吃抹干净。

事实证明越是熟悉的人,啃食之前的准备过程就越长,但是熟悉的人也不是那么好啃,一下两下啃不明白就会啃的稀碎,骨头和肉得不到很好的分离,最后啊肉吃不着骨头也索罗不着,也就能尝个表面的那点咸味。

好在阿达啃的明白,啃之前的准备工作呢,做的也是不错。他一个混迹十年的浪荡种马痞子阿凡达就这样把一个失足落水一心求死的姑娘用自身浪子回头的真诚表现给感化了,换一句文明一点的话来说那就是,一个专情的姑娘把一个浪荡子给收服了。

十三四岁青春萌动爱情发芽的时候,闫宁喜欢上了刘宇,两个人从小打到大的要是喜欢其实早就喜欢了,要是早早的就喜欢两个人也不会打的那么凶了。这两个人之所以能搞到一起大概就是习惯和日久再作祟吧。

一直和你黏在一起的人,不管是打打闹闹还是惺惺相惜,突然有一天这样的一个人开始有意的疏远你,远离你,或多或少心里都会有点不好说的心理感受。

刘宇就是这样,当闫宁长大不在想和他打闹并主动远离他的时候,他以为那是喜欢并且天真的以为他自己离不开闫宁,百般讨好想方设法的和闫宁化解了从前的恩恩怨怨,并且为此转化成了高不可攀的爱情。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人和东西一样,得到的过程太过轻松就会大大的降低了这个东西或人原本该有的价值,价值降低得到了以后所能珍惜的时间也会减少,就算是世界独一份的东西也有不喜欢的一天,更何况是伸手就来的人呢。

情窦初开的闫宁被刘宇打动,毕竟是从小认识的人啊,稍微对你那么特别一点点你就会感动,你就会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说是不一样其实都一样,说是都一样却也不一样。

刘宇和闫宁也算是日久生情吧,虽说是生了情,但是他们的日子可并不长久。

日久生情

无非两种解释,在一起时间长了久而久之就生出感情了,感情生了根发了芽长大的日子也是个漫长的过程。虽然感情生了根发了芽但是未必就能好好的长成参天大树,也未必就能正常的开花结果生出连理枝啊,虽说是生了情,但是日子可并不长久,刚生根还没发芽就已夭折在泥土之中。

刘宇和闫宁是第二种,闫宁和阿达是第一种。

闫宁在情窦第一次受挫的时候选择了离开,离开那个糟心的城市,也正是因为离开因为逃避她才会遇见阿达。

闫宁其实对阿达是一见钟情,阿达那种与生俱来的痞子气和那个假正经的刘宇一点都不一样,在别人眼里阿达是个家里有钱的社会流氓公子哥,但是在闫宁眼里,阿达充斥满身的痞子气却有一股子正直的味道。

用最冷的表情做着最温柔的事。

其实阿达对闫宁也挺特别的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么多女的摔倒他怎么不去挨个扶就去扶闫宁啊。

每次提到这个阿达都会说,那是因为我觉得她跟我一样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流氓气啊。

说白了解释看着得劲看着顺眼,其实那就是喜欢只是阿达不知道,那时候的他给了自己情窦错误的定义,他以为他对祝礼日久生的情是爱情,在祝礼的男朋友礼祝死的时候阿达才慢慢的开始清醒。

阿达对祝礼日久生出来的情或是亲情或是爱情谁也说不准,可能就连他本人也不清楚。从小一起长大的那份感情很重,阿达的那份感情越重就对祝礼越好,他越是对祝礼好祝礼的心里压力就越大,心理压力越大祝礼就越自卑。阿达也发现了祝礼的这一点于是伤了高中决定给祝礼一点私人的空间,这私人空间一给啊,祝礼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孤身一人深陷校园暴力,然后就遇到了他的真命天子,再然后他就和真名天子一起勇敢面对校园暴力那个大魔头,最双双陨落,天真无邪的祝礼和礼祝一同死在了高三的那幢教学楼。一同陨落的还有阿达的日久情。

就这样这个傻子因为青春期时的错误定义,打着爱而不得的忧伤嫖了十年鸭子,他把自己最初的情窦守护的很好,却也因此差点失去了他的那颗心,那颗真心那颗真心里的决心。

闫宁刘宇日久生情开始日久生情结束。闫宁阿达因为一见钟情开始日久生情结束。祝礼和礼祝因为日久生情开始因为校园暴力结束。阿达和祝礼因为日久生情开始因为生人活祭结束。

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是习惯使然。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两方便来解释。一个人的好坏也可以用两个视角来判断,但是结果必然也会是两个。

刘宇得到不珍惜,失去又寻找,十年执念终有果,然后呢再当事人眼里他就是只苍蝇,因为失望闫宁在看不到他的好,付出未果刘宇终是用了不正当手段,闫宁的不在乎厌恶讨厌活活的将刘宇逼疯了,最后一刻刘宇真的特别想先把闫宁带走他在跟着一起,那样她身边就不会有别人了,好在理智尚存。但是他自己终是葬送了自己的执念里用自己的血给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统统画上了一个不怎么圆满的句号。

要说刘宇可怜那更可怜的应该就是礼祝了。因为爱想拯救一个人因为拯救牺牲了自己,最后用自己的血和命解决了一场没有硝烟的语言战争。明明是胜利者却比loser还可怜,他在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往他身上吐吐沫,不在的时候连他叫什么有没有这个人都忘了。

日久生情才是情。日久生情一旦生了情就很难全身而退,一见钟情就不一样了,可以毫无预兆的发生也可以毫无预兆的消散。

有时候对待事情执着一点是好事,但有时候太过执着就未必是件好事,时间可以冲淡一切,该放手的就放手,该放下就改放下。

有些时候不是不想放下,而是不能放下。

走了的人什么东西都没留下,因为想让留下来的人放下所以什么都不敢留下,他怕留下来的人拿着留下来的东西孤独的过完这一生,可越是这样,留下来的人才更加的放不下忘不掉,连个能时常拿出来看的物件都没有,又怎么敢把那一点点的回忆给忘掉,把那个离开的人忘记。

礼祝走的一点预兆都没有,走的前一天晚上还给祝礼过生日呢,他走的很彻底很决绝,就好像他的出现都只是祝礼的一场梦。十多年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好像只有祝礼一个人还记得礼祝,有时候祝礼也在想,礼祝到底是不是他臆想出来的一个救赎者,一个他低谷时期自己臆想出来的救赎者。

一个人的离去换来了另一个人的成长,胆小懦弱的祝礼变的冷漠嗜血,他没有阿达那么放荡不羁,心里一直装着一个人一个永远都回不来的人。

人啊,不爱不好,爱得太深也不好。人是高级动物也是最难做的一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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