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

24 / 66 章 · 7,080

一则轻描淡写的讣告,毫无预兆,让我愣了愣神,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的发展会是这样。

方应琢大一那年的冬天……也就是三年前,跟我现在的年纪差不多。

讲话期间,方应琢的语气一直很平静,但我心里清楚,这不过是方应琢用来掩盖内心哀恸的方式,也许时间能抚平伤痛,可是当旧事重提,无异于将愈合的伤疤残忍揭开,再次露出鲜血淋漓的伤口。

方应琢是个寡言的人,可是成年人的世界也需要情绪的出口,就像我忍不住在悬崖边对方应琢吐露实情一样,他之所以会对我讲这些事,恐怕正是因为我们是彼此生活中的过路人,可以短暂地收容对方为期一夜的失控。

在这种时候,我的内心也只剩下感慨世事无常这一个想法。

我又想到第一次见方应琢时,在他的卡包第一页见到过一张拍立得照片,是方应琢与另一个男生的合影。画面中的两人看起来关系匪浅,现在一想,也许另一人正是方应琢的挚友裴朔。

我的人生先后经历过奶奶和秦志勇的去世,前者的离开没让我感到有多悲痛,至于后者,我只觉得他死不足惜,死有余辜,也不知道这对母子在地下团聚以后会说些什么。于我而言重要的人,大概只有余红菱了。

我叹了口气,最终什么也没有说。

“我……天生喜欢同性,但我没发现唐皓源也是同性恋。”方应琢说,“他一直误以为我喜欢裴朔,直到裴朔去世之后,他在大二向我告白,我很清楚自己对他不存在那方面的心思,就拒绝了。结果他不死心,后来我觉得他的骚扰很烦,搬出了宿舍,跟他连普通朋友也做不成了。”

“所以那个变态一直暗恋你,选r大新闻系也是为了你?”

“嗯,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如果我早一点察觉,事情也许就不会闹得这么难看了。”

我一时语塞,震惊程度绝不亚于当时被方应琢告知他母亲就是家喻户晓的女明星傅摇。

过了许久,我才挤出一句,当作安慰:“这不怪你,是那人太没有分寸。”

听方应琢讲了这么久,我感觉屁股在石球上硌得有点麻,于是我站起身,走到方应琢旁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一捧栀子花,忽然从中抽出其中一朵,将花轻轻地别在了方应琢鬓边的发丝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忽然觉得,如果是这样白净雅致的面庞,戴上一朵栀子花,大概会很适合。

与此同时,方应琢抬眼看向我,眼神那么轻,像晨露亲吻一片新叶。

他抬起手,慢慢地摸了摸发间的花瓣,问我:“漂亮吗?”

明明方应琢今晚滴酒未沾,怎么又开始胡言乱语了……我并非听不出方应琢的弦外之音,但正是因为如此,我愈发感到如鲠在喉。

可是今夜的月色太美,我难得不愿说谎。

我点了点头,“……嗯。”

当然,我指的是栀子花。

方应琢低笑了一声。他摘掉相机的uv镜,旋出镜头,简单地调整了拍照参数和滤镜,下一秒,方应琢举起了相机,镜头仿佛变成枪口,将我瞄准,这一回,方应琢没有使用疑问句,而是选择直接陈述,他说:“秦理,做我的模特。”

这几个字仿佛变成一句简短的咒语,让我定格在原地。

伴随着按下快门时那一声清晰的“咔嚓”,我产生某种被子弹击中的错觉,一句答复在同一时刻被我无意识说出。

“好。”

“给我看看刚才拍得怎么样。”我对方应琢说。虽然勉强答应了方应琢的请求,但我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如果方应琢有抹黑我形象的嫌疑,我必须及时地保护我的肖像权。

方应琢大大方方地给我展示,我凑过去看,整张图的色调是暗蓝色湿热的夏夜,喧闹的路边,我穿着被汗沁湿的白t,隐隐现出藏在t恤后面的身体的轮廓。这张照片是抓拍,我没有看向镜头,视线落在街边的某一处,面部呈现出虚焦的质感。

……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尽管刚才的我是照片的主角,而此刻作为图片的欣赏者,我竟也会忍不住想,画面里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我好像无师自通地悟出了一点方应琢的拍摄风格。比起单纯定格某一瞬间,也许方应琢更想通过一张张照片去传达什么。

我和方应琢回到入住的金鱼酒店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去。

“我们没有花瓶,”方应琢问,“这束栀子花怎么办?”

“这个简单。”

我让方应琢去拿一个空的矿泉水瓶来,用水果刀割去靠近瓶口处偏窄的那一部分,又灌水至瓶身二分之一处。然后,我修剪了一下栀子花的枝叶,将它们错落地插进瓶中。

方应琢接过了简易的花瓶,把它摆放在了床头柜的鱼缸旁边。

那两条金鱼仍在不知疲倦地游动着。

但天黑以后反而才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楼下整条街搭起夜市,人声鼎沸。粟水镇人烟稀少,我鲜少能见到这么热闹的时刻,再加上也想透透气,就打开了酒店的窗户。

其中,一个抱着吉他卖唱的年轻人吸引了我的注意。

他唱的不是那些旋律洗脑、节奏感强、在各类短视频app流传度极高的歌,相反,那是一首在国内相对冷门的英文歌,也是我唯一一首会唱的英文歌。

其实,我平时没有听歌的爱好,只不过余红菱是这位歌手的歌迷,总在七月旅馆的前台放他的歌,听了太多遍,我也学会了。

我至今没看过完整的歌词,只是记住了每句话的大概发音,虽然歌词是英文,但歌手是个日本人,难怪发音听起来不太标准——不过我也没资格笑话别人,我自己学的就是哑巴英语,无论听力阅读写作的分数再高,一开口就现原形。

我站在窗边听了一会儿,忍不住跟着吉他的旋律哼唱了几句。

对不起,本章节内容暂缺!

第二天的天气有些阴沉,这对当地人来说司空见惯,方应琢站在窗边看了一会儿天色,告诉我,有时在阴天拍照反而会更出片。我不懂摄影,只是点了点头,就转身去盥洗室洗漱。

在往常,我的洗脸步骤也很简洁,用清水抹一把脸,就是全部的流程。考虑到今天还要出镜,我仔细看了一眼面前的镜子——发型没什么问题,普通短发,眼下有两道黑眼圈,比较浅,但这玩意我也不是第一天才有,一时半会儿也消不下去,不用管它,至于皮肤状态,凑凑合合,我好像也分辨不出来。我的视线看向洗手台上方应琢的洗面奶——如果我去问方应琢,能不能用一点,以他的脾气,多半不会拒绝,但是这里有一个非常大的隐患,方应琢该不会误以为我很重视这次拍照吧?再加上我也用不惯洗面奶那种黏黏糊糊的东西,最终作罢,还是用自来水直接洗,只不过多搓了几次。

等到一切收拾妥当后,我和方应琢出了门。

我们所住的金鱼酒店在老城区,而方应琢想要的刚好就是这种破旧的感觉,我跟在方应琢的身后,他带我来到了一条窄小的街道,两边的建筑还保留着上个世纪的模样,脚下的道路也不是外面平整的水泥路,坑洼不平,走在上面会带起尘土。

街口有两个穿背心的老头面对面坐着打扑克,时不时冒出一句问候对方全家的方言。

我们走进窄窄的街道中,方应琢在一家烟酒副食小卖部前停下了脚步。看这个小卖部的门头,跟我家那间小商店有几分相似。

方应琢能在c市找到这么个地方,也挺神奇的。

“用商店作为背景的话,在粟水镇也能拍,只不过考虑到c市的场景更多一些,所以我们还是在今天拍完。”方应琢解释道。

方应琢拿了几条巧克力和两瓶矿泉水,结账后,问商店的婆婆,可不可以在这里拍照。老婆婆年纪大了耳背,普通话也不好,方应琢把问题重复了几次,两个人依然没沟通明白。

于是,我走上前,用方言给她翻译了一遍,这一回她终于理解了方应琢刚才的意思。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样的请求,老婆婆虽然有点疑惑,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我们,自己到一旁摇着蒲扇看电视剧去了。

方应琢架起相机,开始对我进行指导:“秦理,你到收银台那里,就像平时那样。”

我照做,坐到了刚才老婆婆坐的板凳上,听见方应琢再次开口:“托腮,不用看镜头。”

我平时在店里就经常用手支着脑袋发呆,无所事事地盯着外面那棵树,看着树上的叶子被风吹得微微摇晃。

“眼神再向左看一点,好,就这样。”方应琢指导了一番,而后按下快门,我听到了连续响起的咔嚓声。

按照方应琢的意思,他所需要的只是我在粟水镇时的日常状态,这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毕竟只需要像平时那样做就好了。

在方应琢的指导下,我又换了几个姿势,在收银台前咬着一根冰棍,一边翻看账本;在货架前整理商品,中途回头望向方应琢的镜头;倚着门框闭上眼睛,感受着风扇吹来的凉风……

方应琢的效率很高,这一组在小卖部的照片拍完,用时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又在店里买了点吃的,跟老婆婆再次道谢,然后离开了商店。

这也是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拍照这么消耗体力,明明也没做什么剧烈的体力活动,但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疲惫。

我啃了一个刚从商店买的蛋黄派,问方应琢:“接下来去哪儿?”

方应琢简单地回看了一下刚才拍的照片,回答道:“花鸟市场。”

方应琢又让我站在街道的墙壁前,拍了几张我的侧脸,然后我们就乘公交赶往了下一个目的地。

这家花鸟市场算得上是c市规模最大的大型综合市场之一,不过因为今天是工作日,相较于周末,客流量没有那么大。

这里面售卖的东西种类繁多,涵盖花卉、鸟类、水族、宠物、古玩、盆景……方应琢上了二楼,往里走几家店就是水族区域,这一片全是售卖观赏鱼的店铺,冷光是暗蓝色的,两侧有鲜红的鱼游过,整个人像置身于海底隧道。

一个个鱼缸密密麻麻挨在一起,每个鱼缸的水面上方放置着一根白色灯管,把水面照成波光粼粼的荧蓝色,也照亮了成千上万条游动着的金鱼。

那一瞬间产生的震撼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我立刻想到酒店房间鱼缸里的那两条金鱼。方应琢选择花鸟市场作为拍摄地点之一,说不定就是受了金鱼酒店的启发。

也许每个人生活的一方天地就是一座鱼缸,每个人都是池中之鱼,受困其中,自以为见了广阔的世界,然而,一旦撞碎眼前那层玻璃,就会头破血流地身亡。

“我在以前特别羡慕这些鱼,不是都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吗,我就特别想变成这样,什么烦恼都记不住,无忧无虑地过一辈子,”我看着鱼缸里的金鱼,笑了一声,忽然开口,“后来看了科普才知道,原来都是那些文艺青年骗人的,就拿金鱼来说,一般金鱼的记忆时常大概有三个月,甚至能长达一年,如果每天按时喂养金鱼,家养金鱼也会一直记住主人。”

我站在鱼缸前,一瞬不瞬地看着里面那些游来游去的金鱼,不禁心想,这么一看,鱼也有鱼的不容易。观赏鱼被养在漂亮的鱼缸里,日子过得又无聊又没劲,但是海里的鱼首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生存。

“秦理,我不会忘的。”方应琢眨了眨眼睛,开口,缓慢又坚定地说,“无论是粟水还是c市,还有这些拍下来的照片,我都不会忘。”

接下来,方应琢选了其中一家鱼店,跟老板交涉过后,支付了一些拍摄费用。方应琢让我站在一个鱼缸前,俯身,脸靠近鱼缸侧看,同时方应琢说:“右手可以抬起来,轻轻贴在玻璃上。”

这让我想到住进金鱼酒店的第一个晚上,我从浴室出来,看到坐在鱼缸边的方应琢。

那时的方应琢也把脸贴得离鱼缸很近,他伸出一根手指,搭在了玻璃鱼缸上。

活到这么大,我没有看过任何一部文艺电影,只在那一刻莫名觉得,眼前的画面像是从文艺影片中截取的某一帧,朦胧,飘渺,迷离,让人看一眼就很难移开视线。

拍完侧脸,方应琢又绕道鱼缸的另一侧,举起相机。

我和他隔着两层玻璃相望,中间是水里游弋的鱼群。

“你看着我就好。”

方应琢的脸被相机挡住,我望着中间的镜头,一个黑漆漆的圆圈,十几秒钟之后,方应琢按下了快门。

他回看刚才拍摄的照片,失语许久,我问他怎么了,他才慢慢地说:“秦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满意刚才那张照片。”

“嗯?怎么了?”

我并不知道照出来的成片是怎么样的,直到方应琢把相机拿到我眼前,切换到刚拍好的图上。

方应琢捕捉到了其中一个瞬间,一条金鱼从我的鼻梁前游过,鱼尾遮住我的左眼,深蓝色的水泛起细小的波纹,金鱼吐出的泡泡漂浮在水面上,画面中的人有着冷硬锋利的面部轮廓,被红蓝白三种不同的颜色切割,显出失真的效果。

方应琢的镜头似乎真的有种异样的魔力,可以把整个世界变成他的画布,任他涂抹。

一个多小时后,在花鸟市场的这一组照片也拍摄完毕了。我和方应琢暂时收工,在路边找了家餐馆吃上了今天第一顿正餐。

自那之后的拍摄就比较随机,随意走动的慢门抓拍,落日中的侧脸,随意吐出烟圈,手臂自然地垂下来,手指间夹着一根燃到一半的烟,或者是在路边看到流浪猫,我给它喂了点猫能吃的零食,又揉了揉它的脑袋……这一切都被方应琢的镜头定格了下来。

直到天色渐渐暗下来,变黑,我作为模特已经精疲力尽,以为这一整天的拍摄就此结束,没想到,方应琢却在这时说:“秦理,其实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明明我和方应琢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抽空研究这么多东西的……路灯下,方应琢的眼睛看起来很亮,那双不存在的兔子耳朵又一次立了起来,他说:“先保密。不过,你应该会喜欢的。”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有了一点点兴致。我会喜欢?那我倒要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方应琢拿起手机,拨出一个电话号码,然后他向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我们所在的地址,是一个地铁站的出口。

大约二十分钟后,一辆摩托车停在我的眼前,掀起一阵夏夜热浪。

我看过去,那是一辆杜卡迪panigale v4,车身是浓郁的红色,配上两侧的鲨鱼鳍设计,即便在夜幕中也异常醒目。骑摩托的男人将车子停稳,把车钥匙递给方应琢,又跟方应琢交代了注意事项和归还车子的时间地点。

原来方应琢竟然不声不响地租了一辆摩托车。

而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做的这些事,我一概不知。

“怎么样?”方应琢弯起眼睛,笑了笑,把杜卡迪钥匙交到我手里。

我虽然会骑摩托,但此前骑过的不过是秦志勇留下来的那台破破烂烂的、即将要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

至于哈雷杜卡迪这种车子,我除了听过它们的名字,从未想过还能再产生进一步的关联。而现在我竟然可以尝试骑这样一辆车,哪怕它不属于我。

与此同时,方应琢却开口,声音里含着笑意:“在这段时间里,它就是你的车。出发吧,去兜风!”

刚才骑车的那人还带了两个头盔,一个红色,一个黑色。方应琢把红头盔给了我,自己戴上黑色的那个。他说:“车身也是红色,跟红头盔更配。毕竟你是司机,当然要打扮得更帅气一点。”

我接过红头盔戴好,抬腿跨上车,然后我扶稳车,方应琢也坐了上来。

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力大喊:“准备好了吗?”

方应琢也效仿我,同样大声喊道:“准备好啦!”

“那我们现在出发——”

当一个亡命之徒找到了同伴,于是他们一起开始流浪,奔波,逃亡,把一切抛在脑后,用力地感受当下,仿佛下一刻就是世界末日。

我对c市人生地不熟,方应琢也一样,我不知道该去哪,方应琢也没有问我去哪。偌大的城市里,我凭借着本能驱动身下的摩托车,不知道它会将我和方应琢带往何处,但我知道,在此时此刻,我和方应琢对那个未知的答案并不在乎。我们在乎的,只有此刻划过耳畔的尖锐的风。

直到进入一条偏僻的公路,我终于开始提速。摩托车在那一瞬间发出咆哮般的轰鸣,被风声稀释过后依然震耳欲聋,重重地敲击在我的心上。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到,方应琢原本扶在油箱上的手,变成了紧紧缠在我的腰上。方应琢会感到害怕,可是方应琢同样不要命,他会坐在粟水镇的悬崖边,也会毫无顾忌地跨上杜卡迪的后座。

过高的车速使人肾上腺素飙升,容易让人变得不理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上头,然而我又会在这种时刻变得格外冷静,我想,不知道方应琢那张斯文的脸上现在的表情会是什么样,会笑吗,会惊慌失措吗,还是像我一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是内心却已经发出了毋庸置疑的呼喊——我想死在这一刻。

宽阔的街道只有零星几辆车,又被杜卡迪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这样的感觉甚至难以用语言形容,眼前的世界好像变成了游戏厅里的赛车游戏,车子在疾驰,人却变得轻盈,草木连成一片绿影,路灯串成一线明亮的流星。

渐渐地,我放慢了速度,变成平稳地行驶,道路两旁的景色一点一点变得清晰起来。

前方有一座立交桥,我载着方应琢从下面长长的隧道走过,看到墙壁两侧满是各种各样的涂鸦。那些涂鸦配色新奇,创意大胆,看着这些风格前卫的作品,我忽然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手里有一瓶喷漆,我也想在上面留下点什么,就当是纪念我十八年来最难忘也最放纵的一天。

“秦理。”方应琢突然出声喊了我的名字,示意我停车。于是,我及时地刹车,轮胎摩擦过粗粝的地面,划出一道清晰的线。

我问方应琢怎么了,方应琢用手指一指,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竟然在地上看见了两个躺倒的喷漆罐,应该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这真的不是游戏中的场景吗?我恍惚地想,随机触发了一个场景之后,无论你在想什么,下一秒就会在空地上发现相应的道具。

方应琢提议道:“我们也留点什么吧?”

就这样,我和方应琢走过去,一人拿起一个喷漆罐,对着墙壁按了两下——还能如常使用。

找到一块没有被画满图案的地方,我又犯了难,我不会画画,那么该写点什么好呢……

如果真的要说点什么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我认真地想了想,言简意赅地在墙上留下了一个高度凝练的字。

——爽。

没什么别的想法,就是爽,痛快,尽兴,酣畅淋漓。

没过多久,方应琢也在上面写下了一句话。

——想去世界尽头。

我不禁问他:“世界尽头在哪儿?”

我以为方应琢会说出一个具体的地方,比如北极南极什么的,没想到,方应琢脱口而出:“就是在这里。”

“那你已经到了啊。”

“嗯。”方应琢用力地点了点头,轻声说,“秦理,我找到了。”

我和方应琢隔着头盔面面相觑,活像两个刚登陆月球的宇航员。我们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闷热,摘下头盔,对视一眼,竟一起笑了。一开始只是噗嗤一声,后来一点点演变成大笑,笑得胸膛都在发抖,笑声回荡在桥洞之间,像是不断拍打着礁石的绵延海浪。

直到差点笑得肚子痛,我立马用手撑住墙壁,深呼吸了几次,才感觉情绪渐渐平复了下来。

我看向眼前的方应琢,他的发梢缀着几滴汗珠,红润的嘴唇也是湿漉漉的。

下一刻,方应琢骤然凑近,两条手臂揽住我的脖颈,用力地抱住了我。

作者有话说

长长的一章

无奖竞猜:兔为什么说“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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