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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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么情思郁郁也是私事,御史台职司方是正事。倒不如说,正是感情上寸步难行,才令方鉴把精力都放在了公事上。用不了多久方鉴在御史台便渐渐步入了正轨。

这一日她正当值,一个皇城司小卒脚步匆匆地进来,忙不迭地唤道:敢问今日哪位御史大人当值?

御史台常需外出实地看察,御史们便排了班,每日都有几人留在衙门里应对急事,这一日正是方鉴当值。

她便走出值房,问道:我便是。何事喧哗?

大人快与我走吧!小卒上来便要拉她,叫她一脸不愉地躲了,下一刻便叫小卒的话惊住了,有人来敲登闻鼓啊!

什么?!方鉴也急了,与同僚说了一声,迈开腿便跟着小卒往外跑。按照《吏律》规定,登闻鼓由皇城司武卒看管,若有人擂鼓则报御史台,由当日御史台当值御史接手,不论后续交由哪个衙门何人审案,该御史都需全程监督负责到底。

登闻鼓在宫门外,离御史台不算远,她一路狂奔,走到近处刹住脚步,放缓下来,两手从头捋到脚,正了跑乱的官帽、衣袍和革带,把自己整理好了,略平缓了一下呼吸,方才摆出官员仪态,走到了登闻鼓前。

一个少女跪在那里。

方鉴站到她面前,打量着她,问道:是你要敲登闻鼓?

少女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消瘦,衣着简旧,风尘仆仆,直直地跪在那里。她闻言抬起头看向方鉴,眼睛亮了起来:是。

方鉴心中有些复杂,登闻鼓并不是经常会响的,是多大的冤屈叫她一人来此呢:你叫什么?

草民卓观颐。

你可知登闻鼓不是随便敲的?不论冤屈大小,只要敲响这鼓便要先受二十杖,一个不好可是要被打死的。方鉴劝道。

我知。卓观颐坚定地道,我从县里告到州府,每个衙门都说子不告父,不愿受理,我也不知京中有无人支持我的主张,我只想来问问皇帝陛下,法理公道到底在哪里?

此言一出,值守的皇城司小卒都惊了:你要告你的父母?

准确的说是我的父亲。我父亲入赘我母家,待我母亲去后,他拿走了所有的资产,另娶新妇生子,并将我们姐妹改为父姓,百般磋磨。卓观颐咬牙切齿,满腔愤懑,可我母亲才是家主,我父亲入赘之前一无所有,为何现在他拿走了属于我母亲的一切,过得自在逍遥?我母亲若泉下有知又如何看!

方鉴与诸卒皆沉默了。

半晌,方鉴开口郑重问道:卓观颐,你是否要挨这二十杖,而后敲响登闻鼓?

是,草民要敲。年轻的女郎眼里燃着火,那火以她自己为柴薪,灼灼烈烈,试图烧尽一切。

好吧,方鉴悲悯地叹道,转头看向看管登闻鼓的武卒,准备行刑吧。

女郎站起身,将披散的尾发撩到身前,凛然地趴上了刑凳。方鉴在袖袋中摸了摸,取出来一块帕子,叠成小块,蹲下身递到她的面前:我没用过,干净的。

卓观颐看了她一眼,方鉴的眼中是悲悯是鼓励是安抚,有些许许多多复杂的东西,她看不明白,但清楚她没有恶意,于是她接过手帕,咬在了齿间。

方鉴站起身退后几步,武卒向她示意准备完毕,她开口宣道:开始行刑。

唔!

板子落在柔弱的躯体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方鉴就站在那里,看着她呜咽着,痛到几近失神,却仍倔强地忍耐着。方鉴知道那种滋味,无权无势之人状告无门的滋味,走到绝境里豁出一切的滋味。

大人,行刑完毕。

她听见武卒的汇报,点点头,走近了,轻声问道:还能起来吗?

能。卓观颐颤着手取出口中的手帕,努力把自己撑起来。她拖着腿,一步一挪,极慢地一步一步走到登闻鼓前,抽出鼓锤,用尽力气敲了下去。

咚咚咚沉闷的鼓声响遍了皇城。

整个京城的人都听到了,从高高在上的皇帝宰执到各司其职的官吏到忙忙碌碌的宫人侍从再到城中的芸芸众生,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手中的事,站在原地去听这许久没有响起过的鼓声。

卓观颐咬着牙敲完鼓,从怀中掏出状纸,转身跌下去跪到地上,拼尽全力抬起头,将状纸举过头顶,看向方鉴道:草民卓观颐状告家父叶泽侵吞亡故妻主家产,请大人明察!

方鉴走过去俯下身,取走她手上的状纸:卓观颐,你的案子,本官接了!

卓观颐定定地看着她,绽开了一个明朗的笑,然后软倒下去昏了过去。

方鉴唤了一个女性武卒过来,掏了一锭银钱交与她,命她将卓观颐送出去安顿。

出去看看她有没有亲属,没有的话找个地方先行安置,这锭银钱拿着替她请个大夫。又转向这队武卒之长道,烦请费心,此案已上达天听,最好派个人看着,莫叫她死了,不然你我都要跟着吃挂落。

卑职明白。

方鉴走出登闻鼓院,回御史台之前绕了几步先去了不远处的一处学堂,崔苗的妹妹崔莳在这里上学。她使人唤了崔莳出来,崔莳平日里也常见她,看见她高兴地喊道:临深姐姐。

阿莳,帮姐姐一个忙,一会儿去一趟通政司告诉你长姐,晚上我请她喝酒,让她散了职叫上范问淞上我家来,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我就快下学了,一会儿就去。阿莳乖乖点头。

方鉴看她应了,方才转身回御史台。回到御史台的时候,御史大夫邹叔彦、御史中丞裴离皆已在正厅等她,听她讲完情况,又看了状纸,相视一眼皆感到棘手。

二位大人,下官认为若卓观颐所说属实,她要求其父归还财产的诉求应是合理的,为何下官见二位大人面有难色呢?方鉴立在一边,耐心地等到他们看完,方才发问。

裴离看了邹叔彦一眼,邹叔彦示意她直说无妨,于是她便道:临深啊,这事难处有二,一是永初帝*为提升女子地位在永初年间重修大周律时新增了诸多为妻属者在家庭财产继承中的合法权利,诸如夫死后妻养育未成年子女时可代为执掌家产等,同时又将男子入赘之法与女嫁男之法提到同等的效力,也就是说赘婿亦适用妻属继承之法。

叶泽以养育幼女之名执掌家产,在律法上是合理的。叶泽虽苛待幼女,说要将家业外传,但毕竟是没有发生的事,是无法作为证供的。

邹叔彦插话道:类似的赘婿占有亡妻家产的案例其实近年有不少,因是民事纠纷,地方上讲究民不举官不究,因此闹到官府的都是女方家族状告男方,要求收回家产。

这里就是我说的第二点了,律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地方上多循习惯旧例若无生死大事,子女不得告父母。卓观颐是女儿,叶泽为父亲,卓家又无家族亲属,卓观颐去官府告父,哪个地方官都觉棘手,便互相推诿不肯接手,谁知道这女郎真有那劲头一路把官司打到京里了呢。

方鉴嚼了嚼二位大人的话,试探着问道:所以大人是认为此事难处在于其位于律法的疏漏之处,要判此案,还得动律法?怕受人阻拦?

然也。临深聪慧。裴离点点头,又道,你先将此事前后缘由理清,写个折子,明日早朝陛下当是要宣你去讲的,你有个准备。

下官明白!

邹叔彦捋了捋花白的胡子别有深意地道:咱们的陛下必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

那下官?方鉴谨慎地又问。

裴离无奈地看了邹叔彦一眼,似在责怪他说得多了,转向方鉴道:你不必管这些,做好你职责内的事便可了,一切皆如实报与陛下。

是,谢二位大人指点。

散了衙,方鉴回家不久,崔苗与范听融便携手到了。

临深何事寻我们?崔苗得了崔莳报信,便知方鉴是有事找她,毕竟寻常喝酒何必特地找崔莳来报信,叫个小厮传话即可。又叫她带上范听融,范听融是户部尚书范映大人家中的子侄,方鉴她们与她交好,却也没有到常常一起喝酒的程度。

方鉴边迎她们进去边道:今日登闻鼓你们都听到了吗?

自然,这能听不到吗?范听融笑道。

我就是今日的当值御史。

崔苗一拍方鉴肩头,迫不及待地催道:好啊,临深,快与我说说是什么样的案子。

方鉴请她们入席,边吃边讲了前因后果,连着御史台二位大人的意见也说了。

这位卓小友真乃奇人。崔苗听完拍案叫绝,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叶泽这小人,受了妻主恩惠,忘恩负义便罢了,还要这般磋磨亲生女儿,真真是恶到了极致。范听融亦感慨。

临深想如何?崔苗猜测方鉴必不是叫她们来听故事的。

我想帮她。方鉴坚定地道,我在殿试的策论里曾说过律法粗糙,地方判罚多循旧例,但许多事往上追溯便只能去循男尊女卑的旧例,你我皆是女子,能有今日是长辈余荫,底下又有多少女郎仍在与那旧俗缠斗呢。她们才是你我立足朝堂的基石啊。

她们三人都是女郎,自然知晓这个道理,男与女的利益之争是这个朝堂众人小心避开却真真切切存在的暗涌,她们、她们的母辈乃至陛下都被卷在这暗涌里。

范听融转着手中的杯盏,斟酌着道:依邹大人的意思,陛下应是会借此事大做文章?

不知你们还记不记得,陛下有孕时掀起的那一波母系和父系的论战?方鉴问。

自然,崔苗应道,那段时日可是弹劾满天飞,朝堂上到处都是刀光剑影,最后是以陛下和政事堂的强硬手段压下去的。

但我觉着陛下并不想压下去,只不过政事堂诸大人为了皇长女的正统不愿闹大,这才以雷霆手段镇压。这事高云衢与她说过,她记得清楚,陛下有宏才大略,并极有魄力。方鉴总觉得陛下是以自己为饵去将那些仍受着苦的女人的念头挑起来,散下一把星火,然后在等着有一个人站起来举起火炬荡清阴霾。我猜,陛下等的就是今日。

方鉴几句话说得崔苗和范听融血都热了,崔苗便问:那你想如何做?

闹大,替卓观颐把这事闹得举世皆知。

散了席,方鉴送她二人出门时,崔苗借口多留了一会儿,待范听融走了,崔苗才问向方鉴:临深,你与高大人说了这事吗?

方鉴一僵,苦笑道:还未。她隐隐觉得高云衢大约并不会那么认同她的做法。

为何?崔苗皱眉。

方鉴迟疑了片刻方道,我们总不能一直呆在长辈的庇护下。

*永初是第一代女帝的年号,也就是卫杞的祖母。

*解释下本文的婚姻设定,首先男女的继承权利是平等的,女儿也可以继承香火,但前提是女儿的孩子也得跟女方姓。于是男女婚姻是普通的女嫁男还是男方入赘女方都是合理合法的,婚姻的主导方就是家主,孩子也跟家主姓,而不完全从父姓。也就是说这个主导方决定的是这个小家庭继承的是哪边的家产,女方主导就是他们家继承女方的血脉和家产,赘婿会成为女家的人,而不再在原生家庭享有继承权。理解成古代女人嫁男人的整套对称翻过来就可以了。

其次是由于这个男女平权社会还没有持续很久,大多数人家还是习惯女嫁男,男性的家庭也优先会考虑娶妇。如卓家这种只有一个女儿那就一定要招婿,不然没有继承人了。

最后是由于男权遗毒的存在,很多人尤其是男人还是觉得入赘很没面子。叶泽这种空手进门的就更没面子,所以他才非要证明自己。以及叶泽这种吞了妻主家产的案子很多,法律没有明文写,各地都不是很愿意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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