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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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悬高空, 没有被月光照耀的地方藏着为外人所不知的血腥,黑暗。

睡得不太踏实的宝珠悠悠转醒时,发现自己好像正躺在马车里, 她不是在客栈里睡得正香甜吗?为何会出现在马车里。

她以为是自己睡得太熟了,才会连上马车的时候都没有醒。

掀开帘子, 才注意到外面的天仍是雾蒙蒙的, 距离天亮还有一段距离。

可是到了午时, 马车都没有打算停下的意思, 就连冬儿和雪苹都没有看见, 哪怕愚钝如宝珠也发现了不对劲,“冬儿和雪苹呢?她们去哪里了。”

“他们坐另一辆马车。”

“为什么啊。”宝珠的质疑声刚落, 原本在和自己独自对弈的沈归砚突然扑了过来, 紧接着一支箭嗡嗡嗡地扎进她前面坐着的位置上。

那支箭矢擦过宝珠发间而过,要不是沈归砚反应迅速,惊出一身冷汗的宝珠毫不怀疑那支箭会直直插中她的脑袋。

紧接着行驶得好好的马车开始动荡起来,不复前面平缓,加快进度的往前狂奔, 颠得连人的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后脑勺被他护住,脸颊贴上男人胸口的宝珠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可怕的猜测,“我们该不会是遇上土匪了吧。”

她猜测前往岭南的路上可能不太会太平,但没有猜到这才离京多远啊就遇到了,外面的治安已经那么乱了吗。

早知道治安那么乱, 为什么不多请几个人来保护啊!!!

直到马车行驶逐渐平稳,并确定那伙人没有在追上来的沈归砚适才松开她,粗糙的指腹抚摸着她脸颊, “所以夫人这一路上都要跟好我,知道吗。”

又捏着她脸颊, 阴恻恻地威胁,“要是夫人不跟好我,说不定就会被那群土匪给抓到土匪窝里当压寨夫人,然后再也吃不到我给你做的饼子了。”

他们下手的速度远比他所想中的快,他也高估了他们的耐性。

他执意要带宝珠和他一起奔赴岭南,一是得知他们不耻的想法,二是他不放心继续让她留在金陵。

试问任何一个人真的甘心把自己亲手养大,即将成熟的宝珠由另一个人摘走?

又是否真的甘心一直以兄妹之情存在,如果是他,他不甘心,不愿,谁让他从骨子里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

他的宝贝就只能属于他一个人,由不得任何人触碰。

若是她已为他人妻,那就抢过来,怎么抢?只要对方的丈夫死了,就不会在有人阻拦了。

他们一母同胞,有着比谁都了解对方有着怎样的劣根性。

沈归砚用轻佻的笑掩饰胸腔里磅礴而生的凌厉杀意,“看来我们前往岭南的这一路上注定不会太平了。”

宝珠很自然的接下他的话,“那你为什么不多带几个护卫?”

“树大招风,人多招鬼。”沈归砚掀开帘子,随后扭头问她,“会骑马吗。”

“当然会,本郡主骑马的技术可是好得很呢。”宝珠骄傲的昂起脖子,她不说骑技一等一的好,也称得上小有所成。

“之前打马球的时候,要不是本郡主提前下场,说不定赢的就是我了。”一提起这件事,她仍是能气得牙根痒痒。

“好,那我们来比赛一下,看谁能先到前面的那座山脚下,怎么样。”沈归砚把人抱着放在马上,眉眼张扬。

“我身为男人,决定先让你三里路,免得你说我欺负人。”

“谁要你让了,就算要让也应该是本郡主让你好不好,你不要看不起人。”宝珠的话还没说完,身下的马儿突然吃惊地往前狂奔。

担心会掉下马的宝珠赶紧趴下来搂着马脖子不放,生怕她松开一下就会滚下马背。

马儿吃疼前蹄腾空的那一刻,宝珠也发现了不知何时追上来的黑衣人,电光石闪之间,他嘴上的比试是假,让她跑是真。

“不要回头,我马上就会去找你。”沈归砚抽出腰间软剑,一剑横砍上要去追她的黑衣人。

宝珠扭过头,迎着风和朝阳不忘告诉他,“沈归砚,我在前面等你,你一定记得要来找我。”

“要是天黑了你还不来找我,以后都不要来了,知道不!”所以她不希望这一次的约定成了他们最后的一面。

等平安到下一个地方后,她一定得要写信向二哥告状,然后让他带兵来剿匪,这里的土匪也太嚣张了,连上任的官员都敢打劫,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直到马儿驮着她走远,沈归砚厉声冷笑,“你们要抓的人是我,何必追着她不放。”

黑衣人对视一眼,“老大说了不留活口,杀!”

“剩下的人去追那个女的。”

长剑沾血的沈归砚砍翻想要偷袭的人,红发带马尾随风高扬,指腹擦过嘴角,砚台墨池的瞳孔泛着血色的狠戾,“想要追上去,你们是否问过我手中的剑了。”

并不知身后正有一次厮杀的宝珠等马儿好不容易停下狂奔后,她立马翻下马背吐了个昏天黑地。

太难受了,简直是要把她的五脏六腑都给颠出来,四肢软绵绵得连一丝力气都聚不起来。

她甚至不敢去想,在那么多土匪围攻下的沈归砚是否还能活着来找她。

闭上眼,眼前浮现的全是沈归砚满身是血,阴暗扭曲的爬行着质问她。

“为什么你不等我,为什么。”

“宝珠,我们是夫妻,我说过了,我就算是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宝珠,下面好冷,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好不好。”

“啊!”从噩梦中惊醒的宝珠已是出了一声冷汗,单薄的身躯在和煦的春风暖阳里止不住的打颤。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溃散的目光眺望着远方,远处是正在怡然自得吃草的马儿。

眼见着天色一寸寸变暗,宝珠的那颗心也跟着逐渐往下沉,指甲深掐入柔软的草地之中。

她要不要好心去帮他收尸啊,要不然他一个孤魂野鬼死在外面,看起来怪可怜的。

要是她屁颠屁颠的跑去收尸,结果那群土匪还没走,就在那里守株待兔,等着她自投罗网怎么办?

“去?”

“不去?”

“去?”

“不去?”

双腿盘膝坐在地上的宝珠耷拉着脸,扯着花瓣,嘴里念叨一句后落下一片花瓣,等她花瓣都揪完了,天也黑了,依旧没有看见那人来的时候,她的一颗心也都跟着往下沉了深渊。

都说祸害遗千年,他那么讨人厌的,哪里会那么容易的死掉。

特别是手上的花还颤巍巍地只留下最后一片花瓣,嘴里的“去”就像是扎在心脏的一根刺。

要不,她就勉为其难,大发慈悲的去帮他收个尸吧。

天边最后一抹余晖即将消散之际,站起身,拍走身上落花的宝珠远远地看见有个人骑着马朝她所在奔来。

骑在马上的少年身后映着满天霞光,光芒万丈。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1。

骑着马的少年踩着落日余晖的尾巴而来,翻身下马后,扬起笑脸求着赞赏,“宝珠,我没有失约吧。”

“谁说你没有失约的,你看天都黑了你才来。”见到他完好无缺回来的宝珠把上扬的嘴角憋回去,又踹了下脚边草堆。

“要是下次在这样,你干脆别回来了。”知不知道她刚才有多害怕啊,但是她不说,不能让他嘚瑟。

“对不起,不过我保证绝对没有下次。”内心充满甜蜜的沈归砚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只还在活蹦乱跳的灰兔子。

“要不要吃烤兔子。”

宝珠瞅着还在他手上活蹦乱跳的兔子,鼻翼抽搦,“兔兔那么可爱的,怎么能吃兔兔,我要吃左腿。”

沈归砚弯下腰,捏了捏她的鼻子,“好,两个腿都是你的。”

不会弄火,也没有在野外生存过的宝珠坐在他用外衫铺在的草地上,两只手撑着脸颊看他动作利索的把兔子剥皮开膛,“你以前是不是在野外生活过啊。”

要不然剥兔子的手法哪里会那么熟练。

沈归砚用削好的木棍串好兔子,又往火堆里加了两根柴火,“嗯,小时候我被师父扔进山里的时候,要是不想饿肚子就只能抓兔子来吃,别看兔子长得可爱,实际上这家伙狡猾得很,一开始我根本找不到它们,好在我后面聪明。”

闻着烤肉香的宝珠却皱起鼻子,“你师父不是荀老吗?他怎么会把你扔在山里还不给你吃的喝的。”

“谁说我的师父就一个。”

宝珠的眼睛倏地瞪大了,“不是都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拜了这个当师父,就不能拜另一个了吗,要不然就叫做背叛师门,欺师灭祖。”

“平日里让你少看点画本子你不听我的。”在她就要掐自己时,沈归砚慢悠悠地解释道,“你说的应该是学派,比如儒家,墨家,法家一派,要是拜入其中一家在投入另一家才叫欺师灭祖,但我和他们不同,因为我比他们都不要脸。”

他要是不多拜几个师父,哪里能学到那么多保命的手段,只怕现在早就是黄土一捧了。

架在火堆里烤的兔子正滋滋滋地冒着油花,炭火的香味也在一缕缕的往鼻尖里钻。

沈归砚把烤好的兔子用叶子裹住其中一个腿,撕下来后递过去,像是条摇着尾巴求赞赏的狗子,“这是夫人要的左腿。”

说完,他又想到了什么把兔腿收回去,用匕首把兔腿肉切成大小正好入嘴的形状,又削个木签扎在上面,好让她吃的时候不会弄脏了手。

“刚烤好还会有些烫,小心别烫到了。”

他行云流水的动作也把宝珠想要挑的刺咽了回去,算他上道,知道不能弄脏自己的手。

宝珠只是吃了一口,又皱起眉头的放下,“这个不好吃,你都没有加蜂蜜,也没有胡椒粉,我不喜欢。”

二哥带她烤兔子肉的时候都会随身携带调料的,哪里像他烤的兔子,干巴巴得没滋没味。

虽然她烤的兔子皮焦肉嫩也很好吃,但她就是不想承认,要不然让他为此骄傲了怎么办啊。

沈归砚含笑着注视着她,诚恳认错,“这一次是我考虑不周,下一次我一定会烤得让夫人满意,所以夫人就原谅我这一次好不好。”

宝珠又咬了一口喷香的兔腿肉,连话都有些含糊不清,“算了,这一次本郡主就大度的原谅你一回,下次一定得要加蜂蜜哦。”

“遵命,我的郡主。”

宝珠吃完两个烤兔腿,今天一天又经历了那么多事,如今整个人都困得不行,捂嘴打了个哈欠,糯糯地说,“我有些困了。”

为了防止有人通过火光找到他们的沈归砚正用石头和土块把火圈磊住,“困了先靠着我睡一下,等天亮了我喊你。”

“可是不睡在床上我睡不着。”她从来没有过那么窘迫的时刻,没有床睡,还没有被子盖,当然,山洞里的那段记忆被她彻底抹除了。

沈归砚把外套解开摊在草地上,强硬地把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膝盖上,“睡吧,要是睡不着就和我一起看星星。”

他嘴角噙着笑,眼神带有追忆,“说来,我好久没有和宝珠一起看过星星了。”

宝珠觉得他的话莫名其妙,“这不是我们第一次看星星吗。”

之前山洞里的那次可是下着大雨,哪里有什么星星啊。

“对宝珠来说是第一次,对我来说不是。”沈归砚的记忆不自然的飘回了安邑那年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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