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愔一行是在当天傍晚摸到花山镇的,此地名义上是“县”,其实就是个小山村。随着天色渐渐暗下,大片的暮霭从山坳处爬上天际,继而在苍翠掩映的村落间抹上深沉的墨色。灯光星星点点地亮起,隐隐绰绰而又闪烁不定,凑成一把温柔的人间灯火。
让沈愔没想到的是,这个封闭在深山中的小镇子居然并不如想象中的那般贫瘠,一幢幢白墙黛瓦的二层小楼错落有致,主路铺了水泥,宽阔又平坦,并排停放四辆悍马毫无压力。路边开凿出水渠,引来清澈的山泉水,经年不断的冲刷着青石板,留下深深浅浅的褶印。
一般来说,城里的警察下乡村公干,都有辖区派出所民警陪同,以免不熟悉当地民情和路况,在执行公务期间遇到麻烦。但眼下有两个特殊:一是花山镇情况特殊,最近的管辖派出所都隔着山路十八弯,来一趟至少要花上大半天;就算派出所民警熟悉当地情况,以沈愔如今的“特殊处境”也拿不出盖了公章的手续和文件。
到头来,他们只能将“角色扮演”进行到底——以“当地电力公司检修工人”的身份联系到当地治安主任,向他说明来意。
治安主任自称姓王,他的家就是无数黛瓦白墙中的一幢,门口摆着两座石头雕的镇宅兽,漆黑的门板上贴着大红对联,显得格外有气派。听说沈愔一行是来检修电路的,他登时露出感激的神色,老实巴交的脸上皱纹根根绽开,用沦陷区人民盼望解放军的殷切目光看着彭大哥,抓着他的手死活不肯松开:“可算把你们盼来了……”
彭大哥:“……”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然而他很快进入“状态”,十分顺畅地接上王主任的话音:“是啊……唉,本来早该来了,只是路不好走,耽搁到现在,让乡亲们受苦了!”
沈愔:“……”
果然是解放军光复沦陷区的腔调!
可能是当地人天性淳朴,王主任十分热情将沈愔一行请到家里,给他们安排了住处和晚饭,末了千恩万谢:“实在不好意思,你们来得匆忙,家里事先没准备,先凑合一宿吧。”
他的态度过分热络,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沈愔觉得自己不是来卧底的刑侦警察,而是下乡视察的领导,受到当地“乡亲”热情备至的欢迎和招待。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李主任热情的原因:连续多日的暴雨对小山村脆弱的电力系统造成了致命的打击,每到傍晚,村里电压极不稳定,头顶电灯时闪时灭,至于电视空调之类的大功率电器更是想都不用想。放眼望去,偌大的村镇笼罩在沉寂和闷热中,如果不是零零散散的灯火,简直是一片鬼影幢幢的死域。
趁着彭大哥和李主任相互恭维的空当,一直没吭声的彭老弟无声无息凑到沈愔身边,低声问道:“你看什么呢?”
沈愔收回逡巡在夜色中的目光:“没什么……只是有点不舒服。”
愁苦脸的彭老弟微一皱眉:“……不舒服?”
沈愔抿了抿唇,没有解释的意思,也确实不知该如何向彭老弟说明:那种微妙的异样感,甚至没有任何确凿的依据佐证,只是出于某种毫无缘由的直觉。
“……我们刚才进来的路线,你还记得吗?”
彭老弟没想到他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愣了片刻才道:“这里的房子都差不多,路也是曲里拐弯的,加上天黑,哪能记得住?”
沈愔点点头,没头没脑地说道:“我想也是……”
如果脑电波能凝出实体,彭老弟头顶已经冒出一连串小问号了。
就在他打算揪着沈愔把话问清楚之际,沈支队已经重新扣上鸭舌帽,又把口罩的带子紧了紧,径直往阳台上走去:“我出去看看,如果李主任问起,你就说我路上晕车,早早睡下了。”
彭老弟:“……”
他们进山的一路都是靠着“11路”,只在快到村口时才搭了一段村民的顺风车——还特么是三轮摩托!这一路都是敞篷透亮,新鲜空气管饱管够,他就算要扯谎也得找个靠谱点的借口吧?
然而他没来得及将“保留意见”说出口,沈愔已经推开露天阳台的门。这户人家院里种了一株槐树,根深叶茂,树冠参天,有几根粗大的枝条甚至搭上阳台边缘。沈愔助跑两步,身手敏捷地跃上树枝,借着起伏弹动的频率将自己往前一抛,眼疾手快地扒住树干,三两下哧溜到了地面。
虽然彭老弟装了满腹吐槽,目睹了这一幕,依然忍不住想拍手叫声好。
沈愔抬起头,冲二楼的彭老弟比了个OK的手势,故技重施地翻上墙头,鞋底像是装了猫垫,落地时悄无声息,别说人,连觅食的野猫都没惊动。只有一只离得最近的野猫抬起毛茸茸的小脑袋瓜,眼睛里射出幽幽的绿光,盯着沈愔端详片刻,好奇地“喵”了一声。
沈愔竖起一根手指,隔着口罩抵在唇边,轻轻“嘘”了一声。
小猫和他对视片刻,可能是从这个行踪鬼祟的男人身上嗅到某种近似同类的气息,乖巧又柔顺地“喵”了一声,然后一甩毛茸茸的尾巴,悄无声息地融化在夜色中。
沈愔其实没打算走远,因为这小镇的路道实在错综复杂,虽然认路记路是每个刑侦警察刻在骨子里的本能,但是在深沉浓重的夜色中,只凭第一眼的印象就将当地复杂如掌纹的道路全盘复刻在脑子里,难度实在有点大。
他沿着一条曲曲折折的水渠走了大约四五百米,突然敏锐地抬起头——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水汽,槐花甜美的芬芳缭绕鼻端,然而这幽幽的芬芳中夹杂着某种呛人又刺鼻的气味,针一样扎入鼻腔,然后循着神经而上,定位精准地刺中沈愔脑子里那根紧绷的“筋”。
……那是烧纸的味道。
沈愔将鸭舌帽压得低了些,循着那股烟熏火燎的气味追踪过去,很快就见夜色深处亮起一点诡异的火光。暖黄色的光洇晕在浓墨一般的夜幕中,非但没让人觉得温暖,反而有种诡异的森凉,穿透沉沉夜色,一点一滴浸透皮肤。
火堆旁蹲了个女人,火光映亮她的脸庞。这女人大概四十来岁,却生得格外老相,脸上堆满了坑坑洼洼的皱纹,泪水从眼角滑落,被一条又一条的皱纹接住,然后从鬓颊滑落。
沈愔不紧不慢地走过去,行动间刻意放重脚步。那女人听到动静,下意识地抬起头,茫然混沌的目光从沈愔胸口的“某电力公司”标牌上扫过,又耷拉下眼皮。
她像个失了三魂七魄的行尸走肉,外界的一切声响都惊动不了她,她也不想搭理任何人。
沈愔走到近前,恰好这女人将一把白茫茫的东西丢进火堆,他的瞳孔陡然凝聚了——只见那是一把纸钱,飞快被火舌吞没,而女人脚边还摆了一串没来得及化成灰的金银元宝。
沈愔脚步一顿,提起裤腿半蹲下身,将一片攥在手里的纸巾递过去:“……您节哀。”
女人机械地转动了下眼珠,那双眼睛里像是笼着一层深沉的灰霾,透不出丝毫活气。这样近的距离,甚至映不出沈愔的面孔。
沈愔不着痕迹地扫过周遭,留意到女人脚边摆了个相框,相框里夹着张黑白照片——那是个年轻女孩,浓重到亲妈都认不出的妆面洗了个干净,花里胡哨的野鸡头也被强行拉直,柔顺的长发散落肩头,遮掩住还算秀丽的小脸。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个含羞带怯的笑意,虽然没有十分亮眼的美貌,往那儿一站,依然是一道天成的风景。
沈愔捏着纸巾的手紧了一瞬,虽然照片上的女孩没有上妆,但他还是一眼认了出来:那是冯欣怡。
是一个多月前被毒枭活活埋入水泥柱窒息而死的……冯欣怡。
沈愔半蹲在地上,随手拈起一张纸钱,帮着送入火光:“那是您女儿吗?很漂亮。”
女人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那双属于行尸走肉的眼睛像是被谁丢进去一颗石子,微微波动了下。
“我有个……妹妹,大概比她大一点。我想送她去念书,可她脾气倔,不听话,一定要出去打工,一走就是五六年,逢年过节才打个电话回来,”沈愔叹了口气,将真话和假话掺杂在一起,刻意与冯欣怡的经历混淆起来,“我有时晚上做噩梦,总梦到她在外头被人欺负……现在回头想想,还真不如当初不放她出去。”
不放她出去,就不用牵肠挂肚,不用担心得睡不着觉,更不用……承受失去至亲之人的悲恸和绝望。
女人眼看要干涸的眼角重新湿润起来,泪水滚滚而落。
“欣欣……欣欣是个倔强的孩子,读书时成绩不错,本来老师说她有希望考学,可她爸说,女孩子读什么书、上什么学?一定要她辍学去打工。欣欣寻死觅活了好几次,终于没拗过她爸,一赌气离家出走,只留了一封信,说是去城里打工,一走就是两三年没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