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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 章 · 7,896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七点四十九分。

理智可以控制得了许多东西,但也有它无能为力的部分,比方,它就控制不了孙家扬的双脚。

他戴了鸭舌帽和眼镜,夜市牌t恤和牛仔裤,外面罩上四百九一件的宽版外套,斜靠在医院外头的大柱子旁。

这里是符昀工作的医院。

听说她发了疯,连续值好几个日班加夜班;听说她不吃饭、不睡觉,圆润的手臂爬上青筋;听说她老是做错事,快被阿长骂死了;更听说她很久没帮人乔事情了……

这些听说,都是小方探听出来的,他一面听着这些「听说」时,心滴入柠檬汁。

他讨厌柠檬,那种酸得让人皱眉头的东西,他和符昀一样,喜欢甜入心的巨无霸冰淇淋;他们都不喜欢喝酒,可是符昀的酒量比他好得多,他不到三杯就会醉,她可以灌下一瓶威士忌。

他们都喜欢爬高高,从很高的山上往山谷吼叫,比赛谁的回音比较响,他们都讨厌逛百货公司,都爱蹲在马路边看街头艺人表演……

他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东西经常性重叠,不是故意的,是自然而然形成,他们一起交心、一起长大,他们都没想过,两人之间会发展成现在这样,更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之间会变成难题。

退出三人行,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很清楚,比起自己,阿权更适合符昀,符昀表面上看起来粗枝大叶,却有一颗细腻的心,也只有细心体贴的阿权懂得她需要呵护。

阿权有头脑、有能力,成功是他必然的途径,他供得起符昀最好的生活,而他,孙家扬,一个靠脸吃饭的家伙,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更不知道哪天粉丝集体迷上别的男人,他马上成为过气男明星,卖点转眼变成零。

更何况,他连经常陪在符昀身边都做不到。

从他决定当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那天起;在他不断闹出绯闻,符昀欲言又止间;在他连合理解释都给不起、在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明白自己不适合她。

他的决定是对的,所以他退出,不能迟疑!

符昀出来了,在很远的距离时,他就看见她。

她双眼无神,熊猫眼挂在脸上,她无精打采地踩着步伐,大大的背包压在背上,像被压在石头山下的孙悟空。

他早就告诉过她,没事不要背那个包包,那叫登山包,没人会拿它当上下班的随身包,可是她没把他的话听进去。

那个背包是他公司的产品,产量有限,网站上有人喊到两万块还买不到,符昀初看到包包时不觉得怎样,没想到背到医院上班,惹来好几个年轻小护士尖叫,才知道这个包很了不起。

那天她在值夜班,想也没想就拨电话给他,他拍了一整天的戏好不容易才睡着,被她一闹忍不住想发飙。

终究,他还是没发飙,因为他明白,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生日那天,所以他再累,还是乖乖给她弄来了五个包包,让她这个大姊头很有面子。

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他开始痛恨这个决定。

她的手擦腰,四根手指头不知不觉地揉压腹部,胃又痛了吧?爱吃辣、三餐不正常,铁胃也会被她搞坏掉。

他叹气,这丫头,永远记不住要吞胃药。

有同事跟她打招呼,她傻呼呼的没回应,他知道,她心不在焉。

过马路,她没注意绿灯没亮就过了马路,他来不及大叫,就让一声惊天动地的喇叭声吓掉半条魂。

只差一步,她再走一步,就会上社会新闻,报纸会从大卡车轮胎下取景,标题写着——轮胎下破碎的头颅。

符昀也吓到了,她猛然后退,脚跟撞到人行道的石块,唉一声,跌坐在红砖上头。

这个时候,理智又管不住孙家扬的双脚了,那两条不受控的家伙大步跑到她身边,还没扶起她,头往后仰的符昀视线先接触到他。

她忍不住尖叫,忍不住笑得像白痴,一跃身,忘记自己的屁股很可怜,忘记手掌磨破了皮,她眼底耳里心里通通只存在三个字——孙、家、扬。

动作还那么快,表示没事?

错,她不是那种笑着就代表快乐的女生,也不是不哭就代表不痛的女人。

她想也不想,跃身跳到他身上,像无尾熊那样,紧紧攀着尤加利树,硬要找出她和无尾熊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她的手脚比较长。

「阿扬、阿扬、阿扬……」她连番叫着,叫了三百声以后,才肯满足。

他也没阻止,就直直站着当柱子,让她一直叫、一直喊,喊到她爽,喊到她肯放手为止。

他不管有没有人会认出自己,会不会有眼尖的记者拍下他们,眼前,她高兴比什么都重要。

总是这样,她在眼前,他就忍不住想多宠她,这是坏习惯,但他控制不了自己。

「你跑到什么地方去?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哪里惹到你?你不爽我要剥你的皮可以说啊,了不起以后我温柔一点就好了……」

她手脚并用,踢着捶着,却没真正弄痛他。她啊,是个虚张声势的家伙。

她要温柔?不可能,她有豪气、大方、乐观、热情……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温柔这一块。

她摸摸他的脸,拉下他的眼镜、帽子,再次确定自己没认错人,再把装备一一套回去,笑得满脸花痴。

「噢,阿扬……」

她拉住他的手掌,牢牢的握住,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满满地塞住了她全身每个细胞。

孙家扬没回答,从口袋里面掏出两个白色小药片,塞进她的嘴巴里,再抓下她的包包,从里面找出一瓶矿泉水,先让她把胃药吞掉。

「阿扬,你到底跑去哪里?我找你都快找疯了,我写了快要五十封的信,手指头都长茧了,你都不回我。」

她说得可怜兮兮,但符昀就是让人很难和可怜这类形容词挂在一起。

孙家扬半句话都不回应,他抓起她的手掌,看着上面磨破皮的地方,没好气地又去翻她的包包,用矿泉水冲过、用面纸擦乾,再用ok绷贴好。她的包包和哆啦 a梦的口袋一样,什么东西都有。

「阿扬,你要不要换助理啊,我去应征好不好?我保证一定做得比你那个笨小方还要好,至少我会量血压和心跳。」

自从小方诓她阿扬不在台湾之后,他们两个就结仇结大了。

「阿扬……」

她还有满肚子话要说,可是他手一拉,没有征求她的意愿,就把她往自己的车子里带。

她有没有因此而不爽?才没咧,阿扬又回来了,这才是重点,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她都不会不爽的啦!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八点二十四分。

他们回到符家,屋里黑漆漆的,原本热热闹闹的一楼诊所和二楼住处,变得很安静,静得听得见滴水声。

符昀说,梨山的房子盖好了,爸爸妈妈住在那里的时候变多了。

她还说,梨山的天气偏冷,她每次去住几天就会带着感冒病毒回台北。但是那里的苹果很好吃,那里的空气很新鲜,那里的居民很热情,那里的风景很美丽……那里有千百个优点,唯一的缺点是,那里没有阿扬和阿权。

一百个优点比上唯一的缺点,比例悬殊,于是孙家扬问她,她想不想搬到梨山跟爸妈住,这种事哪需要考虑,她直接回答,「不会。」

「为什么不会?」

「那里离阿扬和光头伯家很远,以后就不能不见不散了。」

这种事不需要劳烦脑细胞就能回答,因为她的脑细胞数量稀少,物稀为贵有没有听过,这么贵的东西当然不能随便乱用,所以只要和阿扬有关的,她都靠直觉反应。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进屋,孙家扬就问。他口气不好,但符昀能理解。

她歪歪头,想半天,想不起自己的上一餐是什么时候吃的。「我有吃啦,阿希的蛋、李医师的炸虾都被我嗑掉了。」

「胃痛还吃炸的,嫌命太长吗?」

他一面念、一面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连基本的冰开水都没有。

这家伙到底会不会照顾自己?他很无奈,绕过她,进客厅打电话给小方,要他在半个小时里把食材送过来。

半个小时是过分了点,不过小方很行,永远有办法满足他所有不合理的要求,因此,他们合作愉快。

「你要煮饭?好啊、好啊,我快饿死了,现在给我一头牛我都吞得进去。」符昀细心观察他的表情,一边在心底暗自忖度他的态度。

他二进厨房,又绕过她,孙家扬弯腰淘米煮饭,虽然脸色还是超臭,不过肯煮饭给她吃,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已经雨过天青?

对啦,她是不知道这场雨是怎么来的,又没锋面、又没云,可是雨下都下过了,她向来不是追根究底的麻烦人物,只要他的阴天快点过去,她很乐意让艳阳高高挂起。

孙家扬抓住勺子搅动锅子里的米粒,胃痛的人不能吃太硬的东西,这是他对胃痛唯一的理解。

若是阿权就不同了,知道符昀胃痛,他可以变出一百种东西送到她面前,对符昀的用心,他承认,阿权比自己更认真。

「喂,最近很忙厚,忙到没时间接见老朋友。」她用脚尖踢踢他的小腿肚,企图把气氛弄得轻松些。

他在忙,不回她的话,对于她的脚尖攻击,只是轻描淡写地向右横跨。

又不理人,他干么啊?更年期到了哦,脾气爆烂。

她走到他身边,攀住他的背。「是碰到奥咖导演还是奥制作?要不要我去帮你修理他?」

他不说话,低头专心搅动锅里的米粒。

厚,又不是煮给皇帝吃,干么那么认真,她也不计较,反正煮得透不透,她一样吞进肚子里。

放开手,没趣。

她的屁股挪到餐桌上,悬空的两条腿很无聊地东撞西撞,撞得桌脚叩叩响。他看都不看她,她索性把两条长腿盘到桌子上,支着下巴,静静观察他。

欸,光是这样看他宽宽的背影都会引人遐想、叫人脸红心跳,难怪会有那么多的女生迷恋他欵。

心上人帅就是这点麻烦,你喜欢、别人也喜欢,刚刚好这又是个没什么道德伦理的时代,谦让的德行不流行,人人崇尚想要就抢的偏激做法,她的爱情路怎么能够不比别人辛苦。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很多年后,符昀想起这个下午、想起阿扬背对她的晚上,心还是忍不住会抽痛。从来……从来就没有过,没有阿扬背对着她,两个人靠得那么近,却找不到话说。

「你知不知道阿权要去美国念书?」他当然知道,符昀只是没话找话说。

他仍然想着心事。

「你老是大陆、香港、美国乱飞,阿权也要出国了,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台湾,我一定会觉得很寂寞。」

她在叹气,那是她不常有的情绪,可最近出现的频率多到让她心慌意乱。

孙家扬搅动汤勺的手顿了下。

她接着说:「我觉得你和阿权很像那种奥运的长跑选手,你们有目标、不断往前跑,留下我一个人待在原地,想追都追不上,想跟你们这种人并驾齐驱,一定要很强,对不对?」

摇头,他苦笑,他一点都不强,他永远也无法和阿权并驾齐驱。

「你们的世界离我越来越远,慢慢的,我们的想法、立场、观点都会越来越见差别,渐渐地,说不上话了、谈不来心事、朋友关系疏远了……讨厌,长大真的是件大烂特烂的鸟事。」

她的话没说完,门铃声响起,孙家扬看一眼手表,出厨房、下楼、拿菜、上楼。

符昀没跟,她静看着热气蒸腾的稀饭,水在米粒上面打滚,小火慢慢熬着、滚着,噗噗噗噗的米下时跳出水面。

她跳下桌子,拿起一旁的汤勺,木头制的柄上还留着阿扬手心的温度,握了握,甜甜笑开,然后学他的动作,轻轻翻搅那些逐渐胀烂的米。

她不是没有想过,「关系」和熬过头的粥米一样,时间越久便越失去味儿,慢慢地,水乾了、米烂透了,圆润饱满的米粒爆开、糊在一起,再也寻不出原来的模样。

他们的情谊是不是也终会让光阴的文火煮坏了最初的纯粹,这个念头在阿扬正式踏入演艺圈的第一天,她就存着、隐隐不安着。

孙家扬回来,手里拿着一袋食材,他从里面翻出几样菜,拿到水槽里冲冲洗洗、切成小块,逐一放入粥里一起熬。

符昀搅动汤勺,说:「上次啊,杜爸的公司办跨年晚会,我去当阿权的舞伴,在那里,我看见很多光鲜亮丽的上班族,我听他们谈论着我听不懂的话,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很能干,害我觉得自己超笨,真想挖个洞把自己活埋。

「阿权跟我说:『你不需要自卑。』我呵呵大笑,拍拍胸口说:『我哪有自卑?将来他们生病,还得靠我帮忙咧。』」

她不说自卑,却是货真价实地自卑着,孙家扬心底清楚。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啊,我和阿权、阿扬的世界是真的不一样了呢。如果阿扬的戏办庆功宴邀我出席的话,我一定也会格格不入吧?

「这样天差地别的我们还可以当好朋友吗?我们之间肯定要越来越疏远了吧?可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管阿权、阿扬变成怎么不同的人,我、符昀,在这里发誓,我不会变,我会像小时候、像现在一样,这么喜欢你们。」

孙家扬抿紧嘴角,把占据胸口的心疼挤压出去。

他接过她手上的汤勺,关掉火,用隔热手套把小锅子端到餐桌上。

「去拿碗。」他下令道。

「遵命。」大姊头归顺山大王,乖乖拿碗筷,然后坐回椅子上,像幼稚园小朋友,幸福地等待老师发点心。

他舀了两碗粥,坐在符昀对面,在心中酝酿了老半天的句子,缓缓出口。

「光头伯家的帐我去结了,我已经交代过,以后你想吃什么尽量拿,我会去处理。」

符昀看他,笑开心。

阿扬是笨蛋,他不去光头伯家,她哪会去?她又不爱抽奖、不买小玩具,连汽水可乐冰棒都不能多吃了啊,她从来都不爱光头伯,她爱的是他们之间共有的那句「不见不散」。

何况前阵子,她才弄清楚自己有多讨厌光头伯家前的路灯,那盏灯,会把她照出一道孤零零的黑影。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

「你打算告诉我了吗?」她放下汤匙,热切的看他,她最爱和阿扬分享心事了。

「吃饭。」他说。

「哦。」她挖起一匙稀饭,吹两下、放进嘴巴。

「你知不知道康以臻?」

「知道,她红翻了,她演的偶像剧创下很高的收视率,听说最近要开拍一个大卡司的电影,是好莱坞出资……不会吧,你要跟她合作?」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忙成这样了,符昀松口气。对不起,小方,她不应该仇视他,不该主观认定他说谎。

「对,这部电影将在大陆西藏和南美洲取景。」

「哇,那你要多久才能回家?」

「至少要半年。」

「好吧,要是你真的忙到不能接手机,就收收email,不必写太多,回一句『我很好』就行了。」

「这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

「我爱上以臻了,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我决定要用各种方法,务必把她追上手。」

符昀猛然抬头,他自信的笑脸洋溢,灼灼的眼光闪烁,那是恋爱中男人的表情……汤匙上的红萝卜掉回碗里。

心被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拿球棒k个正着,痛得她张嘴却喊不出救命,痛啊,痛到她想拿大管针筒刺进别人的屁股里面。

嘶……真的超痛,被砸的心脏烂成泥巴了,一坨一坨,堵住她的呼吸道,害她喘不过气。

她没哭,因为泪腺被火烧到,她没尖叫,因为喉头被胃液梗到,她没表情,因为颜面神经被扯成碎片。她要死了,死得支离破碎。

她心痛,他也没有比她好过一点。但他是个还算成功的演员,这种戏,难不倒他。

「以臻没有学音乐,也没有一头直溜溜的长发,可是我就是爱上她了,没有道理和原因,她不符合我的择偶条件,可是……我就是爱上她。

「我吻她的时候,天雷勾动地火,我突然明白,爱情不是架构在条件说上,爱就是爱了,身不由己。」

说得好好哦,就是「身不由己」啦。

她也是身不由己才会爱上他啊,所以拚了命想符合他的条件,谁想得到,她努力朝目标跑,他却转过头来说,目标不重要,重点是,他不爱她,就算她紧紧跟在他身旁。

心越呛越凶,大火从泪腺一路延烧,烧掉她物以稀为贵的脑浆,烧掉她很自豪的强健心脏,还一并烧掉她的自以为是的屌……

符昀,你会不会写白痴这个词啊,英文拼不出来没关系,至少要会写国字啊……

胃痛加剧,没痛的肠肝肺都跟着抽起来,一阵一阵,痛得她牙龈紧缩。

「饭不好吃吗?」孙家扬假意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哦!」她回神,赶紧拉出一脸笑。「好吃啊,阿扬煮的饭最好吃了。」

她是个烂演员,把痛苦演得那么深刻,连笑容都沾上芥末。

她低头,顾不得粥还烫着,一口口拨进嘴里,咬两下吞进去,滚烫的粥烫了她的喉舌,也烫了她伤感的食道和哀愁的胃。

「好吃耶,好好吃哦,来,再多说一点那个康以臻的事来听听。」她语调刻意轻松,心却异常沉重。

他轻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互看彼此不对眼,我们都觉得对方要大牌,后来一次次对峙、一次次沟通,我才发现她的好。

「是她先低头跟我说对不起的,厉害吧?以前我交往的那些女明星都说,女人可以做错事,但绝不能跟男人低头。

「可是,她居然先开口跟我说对不起,粉扑扑的脸庞上带着羞赧,就是那个表情,让我深受吸引。

「然后,我们开始聊天,聊对方的家庭、对演艺圈的看法、聊未来……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和一个女生那么有话聊,而不会只想剥光她的衣服。」

说对不起很了不起吗?她都不知道跟他讲几千遍了,害羞会让他深受吸引吗?她可以装啊,他们也很有得聊啊,他也从来没剥光她的衣服……

「我们也很有话聊啊!」她塞了满口粥,说话含糊不清。

「你敢说自己是女生?」他笑睨她一眼。

符昀乾笑两声,「说的也是,我们是哥儿们嘛。」她硬生生把自己挤到男人那边。

她一直吃粥,吃完一碗又添一碗,耳朵听着阿扬和康以臻的爱情故事,听他们的天雷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咸咸的泪水不能往外流,全数和着稀饭吞进肚子里,也好啊,他怕她胃痛没放太多盐巴味精,就让咸咸的泪水来帮稀饭增添风味。

「两边的经纪公司急着封锁消息,我们都是偶像明星,怕这场恋爱会影响我们的演艺生命。可是符昀,你知道吗?爱情是不能被阻止的,你越是不准它发芽,它越是要成荫成林。」

对啊,她好同意他的话。

所以她也阻止不了自己爱他,但如果爱情不能被阻止,那可不可以被砍掉?就像他现在,大刀阔斧,把她的爱情藤蔓,一刀一斧除恶务尽,他砍得不手软,却听不见她的心在位血哀号。

「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我相信你会喜欢她的。」

「噢。」她不置可否,下意识地添了第三碗粥。

孙家扬见状想阻止,手却停在半空,阻止她心痛?不可能,她的情绪从来不是可以被影响的那一种。

那么他能阻止她什么?什么都不行,他们注定要各自往前走,不回头。

他不好受,至少不比符昀好受,但想清楚了、下了决定的事情,他不会改弦易辙。

拳头在桌面下握紧了,符昀没抬头,否则她会发现,沉溺在爱情中的男生,不会出现痛苦神色。

「康以臻知道你和阿权,她很羡慕我有哥哥和妹妹,虽然我们并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可是我们是最亲的一家人。」

「噢。」她点点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点头。

「唉,真不习惯,要是以后你真的嫁给阿权,我很难叫你大嫂,我一直当你是妹妹,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角色错乱?」他轻笑两声,嘴里含的全是苦涩。

她不会嫁给阿权,永远都不会,但这句话……她不说。

拉扯脸,符昀勉强自己抬眉,「哈哈,到时候,我一定要逼你叫我嫂嫂。」

接触到她的笑眼,心扯痛,这个不会演戏的笨家伙。

「那也要你有能耐逼得了我。」孙家扬起身,走出厨房,她没追过去。「我先回去了。」

她不语、不回应。

他离开,忙碌的汤匙停了下来,往里头吞的泪水找到藉口往外流,一滴、一颗、一串……她停不下来,静静地,她看着汇聚的泪水在碗里形成小池子,静静地,她被伤心打得无处逃窜。

「屁啦!康以臻有什么好,还不是没大脑的草包……」她终于发飙。

可她的大脑也没有比人家好到哪里去啊,要比草包,她也不输人。

「屁啦,鬼才喜欢她,要装害羞我也很强啊……」手一挥,她把碗挥开,匡啷匡啷,瓷碗滚到地板上,碎成片。

她压住胸口,啜泣,「明明是碗在滚,又不是我的心在滚,怎样会这么痛啊……好讨厌……」

阿扬不在了,她放声大哭,抓起才喝两口的宝特瓶,用力一丢,把窗户砸了个大洞。

「臭阿扬,你是白痴啊,那个康以臻只不过长得比我好看一点点,又没有比我棒,干么去跟她天雷勾动地火啊……要雷要火,我也很多啊,我还有火柴和汽油……」她气得抓起椅上的坐垫,一阵乱七八糟的挥舞,打破了许多瓶瓶罐罐。

「笨阿扬,知人知面不知心啦,找到一个狐狸精有什么了不起啦……你脑残啦,会不会挑人啊……一百分的在你眼前,你干么去挑三十分……」

她一面吼一面跳,把屋里的东西打得乱七八糟,突然一阵恶心,她冲进厕所、捧着马桶,把阿扬的稀饭吐光光。

她一直哭、一直哭,用那种惊天动地的哭法,哭得停在楼梯间的孙家扬心碎。

他没走,他在楼梯间等她心平气和,听着她的咒骂,听着她的哭闹,他紧握的拳头没松开过。

终于,哭声低了,符昀委顿地坐在厕所的地板上,把头埋进膝间。

「笨蛋……很快就不会伤心了,过了今天,你就会幸福无限。」

轻轻地,他下楼梯,经过以前符叔叔用来当诊所的一楼,走出栽满花草的庭院,以前这里是符妈妈的天地,现在杂草丛生,因为符昀对它们漫不经心。

又叹气,他开门、走出庭院、关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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