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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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的行人一步一个脚印踩在积雪里,雪花落在他们肩头发上,虽然才五点,天却已经黑了,霓虹灯亮起来,给飘落的雪花也覆上一层绮丽的色彩。

庄悯因为易子琛反常的态度有些发愣,但他很快笑了笑,握住易子琛的手,拉到唇边轻轻一吻:

“好啊,我们回家。”

头一次,易子琛感觉从公司到家里这段路程这么远,到了车库里,停好车,上楼,打开门进屋,庄悯刚打开灯,就被易子琛一下子按在了门板上。

庄悯后脑勺在门板上磕了一下,磕得头晕目眩,没来得及反应,易子琛就吻了过来。

易子琛的吻向来强势而富有侵略意味,仿佛要把他整个人都生吞入腹。庄悯刚开始被吻了个七荤八素,差点没喘过气,但很快反应过来,适应了易子琛的节奏,并反守为攻,两人一边吻一边挪着步子,直到一起摔在了沙发上,庄悯才找回些神智,摸着易子琛的脸侧问:

“你今天怎么了?”

易子琛此时也冷静了一些,微微喘息着,抚额拍了拍庄悯肩:“你先起来。”

庄悯依言从易子琛身上起来,看着他,似乎在等他回答。

易子琛也确实在思考,然而他思考的却是别的问题——怎么他好像在庄悯这儿占了下风???

刚刚他竟然被压了???

……

“怎么?”庄悯问。

易子琛抬眼看了他一眼,算了,先不想这个,“我饿了,饭做好了吗?”

庄悯点头:“做好了,怕凉了,在锅里热着呢。”

“嗯,那就好,”易子琛点头,“可以端上来吃了。”

庄悯又笑了笑,倾身吻了吻易子琛的额:“好。”

这个吻又让易子琛开始怀疑人生:怎么像哄媳妇儿的?

庄悯今天的晚饭显然是下了功夫的,整整摆了一桌子,他一边上菜易子琛一边说:

“你是不是被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给荼毒了,我们两个人,这也太奢侈太铺张太浪费了。”

庄悯闻言笑说:“一顿管三天,接下来就三天吃剩饭吧。”

易子琛“啧”了一声:“剩饭你自个儿吃吧,我们小资不吃。”

“小资?”庄悯笑了一下,顺手从冰箱里拿出两瓶红酒来,“小资要来点红酒吗?”

易子琛接过红酒,手法娴熟地倒了两杯,不愧是常年混迹于风月场的人。

接着庄悯又拿出一个蛋糕,不大,说:“知道你不喜欢吃这些,所以买了个小的水果蛋糕,吃一点儿。”

易子琛笑着应了,招呼他:“先吃饭吧。”说着举起酒杯,“来,小资一下。”

玻璃杯在空中相撞,发出清脆一声响,易子琛仰头喝了,酒红色的液体透过浅色的唇滑入,喉结滚动,别样撩人。

等易子琛喝完放下酒杯,见庄悯正看着自己发呆,他弯唇一笑,指尖敲了敲桌面,启唇道:

“收收心,先吃饭。”

庄悯眨了眨眼:“你不知道秀色可餐吗?看着你就饱了。”

易子琛挑眉:“好吧,那你就看着我吃好了。”说着夹了一筷子锅包肉,嗯,外酥里嫩,甜而不腻。

“手艺不错。”

庄悯闻言笑道:“喜欢的话,以后天天做给你吃。”

“那可别。”易子琛说,“要是天天吃,说不定就不喜欢了,不过……”易子琛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问,“你那房子到期了吗?”

“没呢。”庄悯摇头,“还有好几个月。”

“退了吧,别住了。”易子琛说,“搬到我这儿来,省得折腾。”

庄悯愣了愣,这还是易子琛第一次明确表示要他搬过来。

易子琛看他发愣,笑问:“怎么,不乐意?刚刚还说要天天做给我吃呢。”

“好,明天就去跟房东商量。”庄悯答应得很快。

他说完,突然神神秘秘地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个礼盒,上面还仔细用丝带系了一个繁复的法式蝴蝶结。

“礼物。”庄悯伸出手。

易子琛挑了下眉毛,心中忽而有些期待,唇边不自觉地带上一些笑意,接过来随口问:“是什么?”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易子琛失笑:“还整得挺神秘。”

礼盒并不大,大约也就长宽二十公分,高十来公分的样子,也不太重。易子琛打开礼盒,里面覆着一块真丝的布帛,揭开布帛,终于露出了礼物的真容。

那是一块青花瓷,准确地说是一块青花瓷残片,看形状约莫是一个高足杯上的主要部分,残片上的图案是比较完整的鸳鸯莲池纹,鸳鸯莲池纹是青花瓷乃至服饰刺绣中都常用的图案,是满池娇的一种。

鸳鸯在古代乃是爱情的象征,在图案中常常成双成对地出现,这个青花瓷残片上的也是,有一对比较完整的鸳鸯,但缺憾是,其中有一只鸳鸯的尾巴处不完整,随着其他残片断去了。

易子琛又仔仔细细地把这片青花瓷拿来看了一遍。高足杯施青白釉,莹润透明,胎骨表面上能看到细密的皮壳层,釉面不光滑,用手握摸有凹凸不平感,器身胎釉微闪青蓝,温润中略显淡蓝。

高足杯的高足与杯身以泥浆拼接,交接处可以看见黄色或浆色挤压泥浆,杯把足端的圈足厚薄不一,制作工艺较为粗糙。

细细打量一番过后,易子琛心里有了数,这竟然是一件元早期的青花瓷残片。

庄悯见他看得仔细,便没有出声打扰,直到易子琛抬头时才问:

“喜欢吗?”

易子琛点点头,解释说:“——其实我喜欢青花瓷,是受我妈的影响。”上次他只说了是家里人。

“我妈很喜欢研究青花瓷,家里摆了很多件藏品,元明清各朝代的都有,但只有元朝的,只有一些残片,没有完整的。”

“我跟着她,也就对青花瓷有了一些了解。后来她过世了,我就没再怎么碰过青花瓷了。”

末了,易子琛补了一句:“谢谢,我很喜欢。”

这样一件元早期的青花,虽然是残片,但主要图案还相对比较完整,估计没有几万拿不下来,往多了算十几万也是有可能的。

“喜欢就好。”庄悯笑说,“这是我在古玩市场淘来的。”

“本来也不知道要送什么,你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后来想着,你喜欢青花瓷,就去古玩市场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买到合心意的,就碰到了这个。”

“嗯,我很喜欢。”易子琛又说了一遍,而后把这块价值十来万的青花瓷小心收起来,跟上次庄悯送的那串檀木珠放在一起。

仔细把礼物收起来后,饭是要继续吃的。易子琛今天不知道怎么的,格外地想喝酒,一杯接一杯,连连喝了好几瓶。等吃完饭庄悯切蛋糕时,他已经什么都吃不下了,勉强吃了一口。

眼看庄悯笑着对他说生日快乐,易子琛觉得头晕晕乎乎的,似乎有些醉了,脑子里乱成一团,他仰头灌了一口酒,站起身走到庄悯身边,扶着他的肩,一低头,便吻了下去。

红色的液体从一个人的口中渡到另一个人口中。庄悯睁大了眼睛,看见易子琛眼睛里有微醺的色彩,脸上飞起些淡红,发着烫,酒香和着易子琛唇上的温度,让庄悯脑子有些热。

红酒从两人嘴角流下来,顺着庄悯的脖颈滑到衣领下,易子琛“嗤嗤”地笑出声,沿着酒水滑过的痕迹向下舔舐亲吻。

很快他就听到庄悯的呼吸变重了,易子琛的手似乎无意识地抚过庄悯的胸膛、腰身,透过衣料后的触碰变成微微的痒,不动声色地让庄悯的体温不自觉的升高。

“庄悯。”易子琛凑在他耳边呵气,带着酒气的呼吸扑在庄悯耳侧,又痒又麻,但着若有若无的引诱,同时一手向庄悯已经半硬的身下抚去,直白赤/裸的话语是最致命的□□,烧去人的理智:

“我们做吧。”

轰的一声,仿佛一个雷炸响在庄悯的脑子里,庄悯呼吸微窒,又觉得心脏在胸腔里鼓得像雷,血液拼命地往脑门上涌。庄悯抬手抚着易子琛的脸,倾身吻他的唇,轻声又郑重地回应他:

“好。”

所谓□□,应该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之上,只有跟合适的人,才能做最亲密的事。

庄悯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践行的。直到此刻,庄悯才终于确定:易子琛也爱他。

……

等第二天早上,易子琛从睡梦里醒来的时候,还觉得有些不真实,但是身后的酸胀、疼痛感是真实的,于是他下一秒就黑了脸,一巴掌拍在庄悯脑袋上:

“给我死起来!”

庄悯本来还在睡,被他一巴掌拍醒,睁开睡眼惺忪的眼,有些懵,用含混不清的声音问:“怎么了?”说完还打了个呵欠。

易子琛盯着他,自觉自己的人生都受到了冲击,他纵横Gay圈十余年,从没被压过,只有他上别人的,没有别人上他的,时隔数年他第一次再跟一个人在一起,没想到竟然就被压了,越想脸色越黑。

莫非是他年纪大了?

易子琛揉着有些酸疼的腰想。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看文看得太专注,忘记更文了,我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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