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庭越做菜的时候, 初显他霸道的性子。
不让林萱动刀,也不让她拿锅铲,最后林萱只分配到洗菜的活。
他切菜的样子很好看, 侧脸十分认真, 骨节分明的大手一只握着菜刀, 一只捏着青椒,流利又迅速地下刀, 切出来的青椒丝跟电视上那些大厨切的都有得一拼。
林萱不由对他刮目相看。
想到之前他刚开始碰菜刀的时候,切的菜虽然也挺好看, 但是没有现在这么熟练, 眼下只过了五天时间,他的进步就这么快了。
这个人难道做菜方面的天赋?
不过话说回来, 好像他在每个方面都很有天赋, 还是说他还是个全能性的天才?
“你的进步真快,”林萱感慨道:“才过了五天, 你的刀功都快赶上大厨了。”
她说话时,宋庭越的青椒已经切好了。
大男孩围着小小的围裙站在那里,锅烧油,把事先拍好的蒜泥先放进去, 熬出香味之后, 再放肉下去翻炒。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 看得林萱忍不住继续夸赞。
“好香啊!”她深嗅着香气说道。
宋庭越抽空看了她一眼,“不知道做出来的好不好吃,会不会合你的胃口。”
林萱拍着胸脯保证道:“你放心, 我很好养活的,现在闻着味道都这么香了,炒出来的菜肯定很好吃。”不管怎么说,面子肯定要给,不能打击他的积极性。
男孩听了,笑着转过头去继续手上的工作,不一会,一盘色香味俱全的青椒炒肉丝就出锅了。
林萱早已经准备好了筷子等在一边,菜一出锅,她就夹了一条肉丝塞进嘴里。刚出锅的肉丝滚烫滚烫的,她一边哈着气一边吃,还不忘伸出手朝宋庭越比大拇指。
“太好吃了!简直比二婶做的菜还要好吃!”
宋庭越看她这又贪吃又激动的样子,尤其是那双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里,还写满了对他的崇拜和夸赞,他拿盘子的手动了动,最终还是忍住了,没有伸出去捏她带了些婴儿肥的肉呼呼的小脸蛋。
也许,这就是幸福的感觉,他想。
“喜欢的话,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
他的嗓音低沉而温柔。
林萱抬头看去,正好看到那双好看的凤眸在带了点笑意看着她。
让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觉得,也许是因为自己很少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帅哥,所以,看到皮肤状态恢复正常后的男孩,她才难免会偶尔花痴一下。
林萱没有太在意这偶尔产生的陌生情绪。
她笑着反问道:“天天做给我吃,你以后要当一个厨师吗?”
“不当厨师,只做给萱萱吃。”
“当我的专属厨师?”
“嗯。”男孩看着她,目光认真,是在诉说着什么。
林萱被撩了还不自知,只当这是大男孩因为对她的孺慕,而故意说出的讨巧的话。
小朋友在小时候总喜欢说很多好听的话哄大人开心,这一点她是知道的,因为她曾经也有过。
说那些话时,有一半是因为真心,另一半是想让大人开心,夸夸自己。
林萱以己度人,垫起脚尖拍了拍男孩的头。
“那我真是太感动啦!”她用欢快的语气说道。
宋庭越炒的菜都很好吃,汤也很鲜美,饭也香香糯糯的,林萱忍不住多吃了一碗饭。
吃完饭之后,他又抢着收拾碗筷,让林萱坐在一边。林萱试着与他沟通了好几次,最后才争取到和他一起洗碗的权利。可是就算是和他一起洗碗,也只是把他已经拿洗洁精洗好的碗,拿清水清洗一遍而已,活很轻松。
林萱更加感慨了。
她总有一种,前几天才刚刚开始养的孩子,眨眼间就已经长大了的感觉。
能帮家里分担很多家务事。
就是太积极了点,反倒让林萱有一种被养的不是大男孩,反而是她自己的错觉。
洗完碗之后,宋庭越神神秘秘地牵着她的手,带她上了楼。
他们一起走进他的卧室,宋庭越松开她,从他床上的枕头下拿出一个鸦青色的束口小布袋,小心翼翼地捧着它,走回到林萱面前。
神圣又庄重地,把布袋放在她手上。
布袋轻轻的没什么重量,林萱心底隐隐有个想法,却不敢相信。顶着一头问号打开布袋翻出来一看……
里面红红的一叠纸钞让她加快了手上动作。
把里面的钱全部都掏出来数了数,竟然有一千八百多将近一千九百块钱!
她手上拿着钱,抬头看宋庭越。
“这是哪来的?路上捡的吗?”
宋庭越摇摇头说:“是我赚的。”
“你怎么赚的钱?”林萱表示十二分怀疑,同时猜测这难道是林二表婶偷偷塞给他的生活费?
不行!
如果是二表婶给的,她一定要赶紧把这钱还回去。
她这边暗自做了决定,却不想听宋庭越解释道:“我去山里抓野兔和野鸡,二婶拿到镇上去卖,赚了这些钱。”
是这样吗?
林萱有些吃惊。
这家伙……才刚被捡回来没几天,刚刚学会了说话,现在已经会赚钱了?!
短短五天的时间里就赚了一千八百多块,这样一个月下来,他的工资都能比得上大城市里的那些白领了!
而且好好的,他怎么会突然想要赚钱?
“你——”
“萱萱。”
两人同时开口,林萱让他先说。
他低头看着林萱,大手找到她的手,小心翼翼地与她十指相扣。
“萱萱,我会赚钱。”
“嗯?”
“所以,不要丢下我。”
林萱:……
林萱一时间心中百味杂陈,眼底更是写满了愧疚,轻声问道:“你是因为怕我没钱养你,丢下你,才想要去赚钱的吗?”
宋庭越摇头。
“我想当一个有用的人,让你不那么辛苦。”他说。
“我……”
宋庭越伸出食指轻轻地抵在她唇上,做了个嘘声的动作。
“萱萱,你给了我一个家,我想让你开心。”
“以后我还会赚更多的钱,都给你。”他说。
他的语气这么真诚,林萱稍稍放下了心中那一点愧疚感,取而代之的,是止不住的欢喜。
总觉得这样被他认真对待的感觉很美好。
让她觉得,这个家里不但多了个人,这个人还在和她一起奋斗。
“那我先帮你把这些钱收起来,以后要用到的时候再拿出来用。”
宋庭越却摇头说道:“不要收起来,你拿去用,以后要用钱我还可以赚。”
林萱的小脸儿忍不住笑开了花,打趣道:“所以你以后的目标是要赚钱养家吗?不但会赚钱,还家务全包,我只用负责貌美如花?”
她只是顺着这个话题打趣了一下,没想到宋庭越听了之后,表情有些严肃,眼神中还有些向往。
“对,你负责貌美如花,我负责赚钱养家。”
林萱更乐了:“这可是你说的,以后可千万别忘了。”
不过她说是这样说,其实也只把这句话当成两个人之间的玩笑话而已,没有太当真。
宋庭越从她的表情中大概能看出她的想法,却也没有过于强调。
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他会很快成长起来,把她宠成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把钱收好后,两人先后洗了澡。
另一边,今天下午就去走亲戚了的林二表婶终于回来了。
电视开着,林萱把遥控器交给宋庭越,一边和林二表婶聊天。
“是我们家那边一个表舅舅,他生病了,我今天就去看了看。他的年纪已经挺老了,这一次如果捱不过来……”林二表婶说着,突然想到林萱的境遇。
她顿了顿,转口说道:“人有生老病死,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我们年纪也大了,每年都要送走好几个长辈,送着送着也就差不多都习惯了。”
林萱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嗯”了声。
事关生死的话题总会比较严肃沉闷,林二表婶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到大男孩这几天的表现。
便拉着林萱说道:“对了,你不在这几天,阿辞都学会赚钱了,他把钱给你了吗?”
“给了,”林萱点头说道:“他拿出那个钱袋子给我的时候,我在看有那么多红票子,还以为这是他在路上捡的。”
“你们家这个是个人精。”林二表婶的表情有些诡异,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道:“他刚被你捡回来那天,我们带他上镇上买衣服,你还记得吧?”
“嗯,记得。”林萱被她勾起了好奇心,“怎么了?”
“那天我们在镇上,他不知道从哪看到有人在卖兔子。你走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的,他就拎着几只老大的野兔跑到我家门口来,跟我说卖钱。”
她说完,满意的看到林萱又是惊叹,又是不敢置信的目光,才继续说道:“估计是给他买衣服的时候,让他知道了那些花花绿绿的票子很重要,可以拿来换东西,所以就想着拿兔子来换钱。”
“聪明,是真的聪明。”林二表婶一边说着,一边感叹道:“野兔你知道的吧,都挺狡猾的,我们这些庄稼人想抓,都得布置陷阱,还不一定抓得到,但是在他眼里好像都不够看。而且他抓的野兔都是那种很肥的,普通的野兔可能卖八十多块一只,他抓的野兔每一只都卖了个一百多。”
“我那边还记着帐呢,他总共抓了十三只野兔,卖了一千五百多块钱。昨天我带了他一起上镇去卖兔子的时候,他又看到有人在卖鸡。然后今天早上他就又抓了两只野鸡回来,我们又去镇上卖了野鸡。野鸡比野兔子还要贵,两只野鸡就三百多了!”
“这五天吧,他每天一大早去山上抓野兔野鸡,让我带了去镇上卖,下午的时候就乖乖待在家里写作业看书,基本上不出门,实在是太让人省心了。”
确实省心。
还会赚钱。
林萱想。
她捡的不是普通狼孩,是个会干活还会生钱的宝贝疙瘩。
“对了,他现在饭菜也是自己做的,都不来我家吃,每天都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你尝过他做的菜了吗?我在一边看过,闻起来还挺香,就是不知道吃起来味道怎么样。”
听她这么说,林萱不由有些疑惑:“婶婶没吃过他做的菜吗?”
“嗨!可别提了!”一说起这个,林二表婶就来气,气呼呼地说道:“这家伙,让我帮忙的时候记着我,其他时候都不拿正眼瞧我的。我没事想跟他说说话唠唠嗑吧,他回答的也是特别简单,能简略回答就简略回答,一般是‘嗯’,‘行’,‘好’,没其他花样了。”
说是这样说,听起来像是在指责宋庭越,其实只有林二表婶她自己知道,在了解宋庭越除了喜欢黏着林萱以外,对于其他人,就连她这个和他们每天都见面的婶子,都是不太爱搭理的性子之后,她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她就喜欢看大男孩眼里只有林萱一个人的样子。
萱儿被他这样重视,以后还怕他不宠她?不可能的。
不过想是这样想,吐槽还是要吐槽的。
她越说越起劲,轻轻地拍了拍林萱的手臂,问道:“你们那个成语叫什么来着?惜什么金?我没文化,一时间就想不起来了。”
“惜字如金。”林萱说。
她一拍大腿,“对!就是惜字如金。”
“不但惜字如金,还不太爱理人。我今天早上带他上镇,等车的时候碰到几个村里的,人跟他打招呼,他只管低着头谁也不理。好在那些人都知道他是个狼孩,都没有怪罪他不礼貌的意思。”
林二表婶说这些的时候,林萱倒是没有什么想法,就是坐在一边的宋庭越,有一些紧张。
作为一个天生的决策者,他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寒暄”这个词。战争期间,他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是军令。说的每一句话都以言简意赅为标准。
只有在林萱面前,他才会想要多和她说几句,增进感情。
况且,他不是个喜欢交际的人,再加上自从从父亲手上接过最高执行官的担子之后,和他相处的基本上都是他的下级,他和下级之间基本只谈公事,从未有过寒暄。
战争期间的人际关系并不太重要,当时的他们心中只有一件事,那要是打败硅基帝国,保住银河系的碳基文明。
综上所述,就算他现在面对的全部都是珍贵的纯种自然人,他也不想过多的去理会他们。
他来地球,只是为了林萱。
仅此而已。
可是,他是这样的性格,林萱会不会觉得他过于冷漠,希望他能多出去和人交往?
她会不会觉得他不礼貌?
会不会因此降低他在她心中的印象?
好在林萱听了之后都没有说什么。
林二表婶又和她闲聊了一会儿之后就回家了。
送走了林二表婶,林萱把椅子搬到宋庭越身边坐下。
“不喜欢和人聊天就不用勉强自己,那些叔叔婶婶很多都很体贴人,就算你不想说话,他们也不会觉得你怎么样。如果有一些觉得你做得不对的人,也是他们不够体贴你,你也用不着特意去讨好他们,因为本来你们就不会有过多的接触。”林萱说。
这是她这几年来自己得出的经验。
林家村虽然让她有很深的眷恋,却也不是说每个人都是好的。总有那么一两个喜欢挑刺的长辈,无论她做什么都觉得不好,还时不时地在她耳边说起什么,她明明是个外人,却白占着林家村的田地之类的话……
这种长辈不接近也罢。
她只用珍惜那些真心对她好的人就行。
她说完,朝他伸出手。
“遥控器。”
宋庭越把遥控器递给她。
两人都沉默着,房间里只剩电视里传来的声音。
林萱只是不想让宋庭越有负担,说完话之后就没有再想这些了。她漫无目的地调着台,突然看到一个她眼熟的女明星演的电视剧。
她一不追剧,二不追星,能让她眼熟的明星少之又少,还经常会把很多明星混起来。
所以在看到这个眼熟的女明星时,她没有再换台,打算随便看看。
这是一部都市爱情片。
女主似乎是一个职场菜鸟,刚进公司就犯了几个小错误,被看她不顺眼的前辈抓着惩罚。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那个看起来特别酷的总裁,应该就是男主角无疑了。
对于一个基本不怎么看电视剧的人来,说前面的剧情还都挺新颖,林萱看得津津有味。
听了她的那段话,宋庭越像吃了定心丸。没有心理负担之后,他就开始开起了小差。看到林萱就挨着他坐,他心里有些痒痒。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故伎重施,趁林萱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地把她的手拿到他那边。
开始把玩着她的手指。
林萱已经习惯了和宋庭越牵手,也喜欢他的大手给她的温暖的感觉,就由着他去了。
电视剧的剧情进展的很快,放到一半中场休息的时候,中间插了几段片花。
是男主和女主牵着手在马路上漫步。
宋庭越这下来了兴趣,在林萱耳边轻声说道:
“他们也牵手。”
林萱:“嗯哪。”
“他们在亲亲!”
林萱:“……”
“萱萱,书上说喜欢一个人就会亲亲,我能亲你吗?”宋庭越又说。
林萱又羞又无语,连忙拿起遥控器换了个台,一边在心里吐槽这片花剪得不正经。
前一秒才刚刚牵手,后面就开始狼吻了。
大总裁男主角仗着身高和体力优势,把女主角按在墙上狠狠地亲,导演在剪这段片花的时候,都不考虑一下这会不会少儿不宜吗?
还是他们默认未成年不会看这部电视剧?
从小到大就没看过几次电视剧,但是她就是觉得,现在的电视好像越来越露骨了。
“小孩子不要乱说话,他们两个是情侣,可以亲亲,我们不是。”她一本正经义正言辞地说道。
好在宋庭越也只是想撩他一下,不敢操之过急,听她这么说,也没有进一步地去问为什么,而是乖乖地坐在那里,继续玩她的手指头去了。
林萱想了想,突然想到自己好像还没有对他进行三观塑造,又说道:“亲亲是很亲密的事,只有和女朋友或者老婆才可以亲亲,阿辞以后可千万不要去随便亲别的女生,知道吗?”
末了,又补充一句:“男孩子也不行。”
“不可以亲别的女生,可以亲萱萱吗?”
“不行。”
“那什么时候才可以亲萱萱?”
“都不行。”
“二叔和二婶住在一起,二婶是二叔的老婆。我和萱萱住在一起,萱萱是我的老婆。萱萱既然是我的老婆——”
那为什么不能亲?
林萱听了,一头问号。
这逻辑堪称完美,但是……?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她皱着眉头,奶凶奶凶地看着他说道:“我只是看你无家可归,暂时让你住在我家而已,再这样乱说话我就把你赶出去。”
“哦……”
“老婆是那种领了证结了婚的,才能说是老婆。至于什么是结婚,以后你慢慢会知道。刚刚那种话千万不要乱说了,知道吗?别人会误会我们的关系的,我也会不高兴。”
“……好吧。”
宋庭越表面乖巧的答应了,心底却给自己做了一个初步计划。
争取在这个月内,要亲到萱萱的小脸蛋。
至于接吻……
还需要徐徐图之。
不管怎么说,都不能吓到她。
一定要循序渐进,绝不能操之过急。
最多在一个月后,他就能去林萱的学校读书,不管怎么样,他都有很多的时间可以慢慢来。
林萱她们这个国家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过豆腐好像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真正的用来吃的豆腐,一种好像是……
他想着想着,看了眼林萱白嫩嫩的小脸蛋儿,目光又在她粉粉润润的小嘴唇上稍作停留。
一时间有些心猿意马。
林萱倒是没有察觉到什么,又看了会儿电视,到了差不多九点多,才带着宋庭越上楼睡觉。
一夜好眠。
第二天清早被生物钟叫醒,开门的时候,宋庭越又在门口等着她。
和上次不一样,这一次他已经能听懂很多话的意思,林萱就忍不住责备了他。
“干嘛大清早的就站在这里等我?要是我睡懒觉睡到八点九点,你岂不是要再在这里傻傻地等好几个小时?”
“我想你早上起来第一眼就能看到我。”他的声音有些低沉。
他可能是刚起床不久,又或许是因为这是他早起后的第一句话,没有喝水润过嗓子,所以,他现在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
也很有磁性。
尤其是他这句话,总让林萱有一种错觉,好像这话里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她没有听出来。
早饭也是宋庭越做的。
喝粥的时候,林萱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为什么这家伙有时间淘米煮粥,却没时间喝口水,润润嗓子?
他就不嫌渴的慌吗?
所以,粥喝到一半,她放下勺子,说道:“以后早上起来的时候先喝口水,不然你看你今天早上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哑了。”
宋庭越听言,吃饭的动作微微一滞,没有说话。
那边,不解风情的少女还在絮絮叨叨:“还有啊,喝水的时候千万不要贪凉,要喝温水。早上起来喝凉水的话,喝多了可能会闹肚子,还可能会生病,知道吗?”
作者有话要说: 联邦年度“看不懂”新闻排行榜: